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2190826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7.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docx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综述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

摘要

出口退税是一种政策制度,意思是税务部门将商品中所含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

通过这个制度的运用,出口商品可以以减免税收后的价格加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

通过出口退税制度,国家可以增强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能力。

我国1985年正式建立出口退税制度。

1985年后出口退税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

这些调整对外贸出口和国内宏观经济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外贸出口的扩大、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正向作用。

出口退税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调节机制之一。

目前,这种调节机制不多。

如今,伴随着国际竞争强化和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一国贸易政策自由空间相对缩小,我国更应加强对出口退税这一财政杠杆的运用。

[关键字]出口退税外贸出口政策建议税制改革

 

ABSTRACT

Exportrebateisakindofpolicy-systems,whichmeansrevenuedepartmentreturnindirecttaxincludedincommoditiestoexporter.Theexportcommoditieswilljointhecompetitionofinternationalmarketswithapriceoftaxreliefbytheuseofpolicy.Throughtheexportrebatesystem,thecountrycanenhancethepricecompetitivenessofexportcommodity.Thesystemwasformallyestablishedin1985inChina,afterthatitwasadjustedmanytimes.TheseadjustmentshavemadesignificantinfluenceinChina’sforeignexportanddomesticmacroeconomy.ExportrebatepolicyhasafundamentalpositiveeffectonenlargementofChina’sexportanddevelopmentofnationaleconomy.Thesystemisoneoftheregulatorymechanismsconformingtointernationalpractices.Thiskindofregulatorymechanismisfewatpresent.Nowadays,withstrengthenedinternationalcompetitivenessandrelativenarrownessoffreespaceofanynation’stradepolicyafterentering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ourcountryshouldreinforcetheapplicationofexportrebatepolicythatisthefiscallever.

[Keywords]exportrebateexportsuggestionsreformsoftaxrules

 

目录

一、出口退税制度产生的背景

(1)

(一)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适应出口货物参与国际贸易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

(1)

(二)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必然选择

(2)

(三)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提高各国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2)

(四)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各国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3)

二、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3)

(一)国际惯例(3)

(二)国民待遇(3)

(三)属地税收管辖权(4)

(四)宏观调控(4)

三、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及其导向分析(5)

(一)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5)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导向分析(6)

四、出口退税政策改革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8)

(一)消极影响(8)

1、抑制出口,扭曲对外贸易结构(8)

2、出口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影响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8)

3、导致行业竞争加剧(9)

4、对不同行业的影响程度不同(10)

(二)积极影响(11)

1、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出口的增长,促进经济的发展(11)

2、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11)

3、有利于增强外贸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12)

4、可减少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12)

五、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3)

(一)出口退税率的制定需要调整完善(13)

(二)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的税种范围(13)

(三)统一计算方法(13)

(四)规定退税期限,科学设计退税率(14)

(五)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14)

(六)完善出口退税的管理(14)

六、结论(14)

参考文献(16)

出口退税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分析

一、出口退税制度产生的背景

随着历史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彼此经济关系日益紧密,国家成为国际经济往来和活动的主体,由此产生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联系。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国际间流动日益频繁。

无论是古典经济学派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和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学说,还是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的赫克谢尔一俄林模型,都不否认参与国际贸易的每一个国家可以得到更多、更好的商品,促进各个国家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提高各个国家的福利水平,从而全世界的福利水平都得到提高。

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各个国家经济运行主体、经济运行范围、经济运行机制的不同,必然对国际贸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如各国对跨国商品税收管辖权的使用问题、对跨国流动商品的双重征税问题,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对出口商品的政府补贴的认定问题等。

出口退税这一税收措施的提出和实施,不仅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上述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出口退税这一税收措施之所以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可,一般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适应出口货物参与国际贸易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各国的税收制度是不尽相同的。

有的国家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有的国家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有的国家不实行间接税制度,同一货物在不同国家的税收负担也存在差异。

这种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必然造成出口货物的含税量不同,因而使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无法公平竞争。

而要消除这一影响,就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对出口货物退还本国已征收的税款或免除征税。

(二)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必然选择

流转税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来制定各项规定的。

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税收上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包括课税权和减免退税权。

对出口的货物,在不损害别国利益的前提下,各国有权决定对该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缴纳的税款。

这是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

出口退税所涉及的税种为流转税,而流转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出口货物的消费地在国外,根据流转税原理,出口货物的流转税应由进口国征收,因此出口国对报关出口的货物所含流转税应予退还。

同样道理,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也是各国主权的体现。

(三)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提高各国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出口退税遵循零税率原则,零税率是指应货物的销售收入中应缴纳的间接税为零,零税率原则也就是“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

零税率原则体现在出口货物的实际含税量上,如果征多退少,不能彻底退税,就会影响各国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利于货物出口。

如果征少退多,出口退税又成为变相的财政补贴,必然引发国际间的贸易纠纷,出口退税制度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同样不利于各国货物出口。

(四)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各国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

各国在实行制定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时,既要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国际惯例,又必须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即通过税收的职能作用体现税收的宏观调控原则,体现出口退税的导向作用。

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实行较高的退税率,对限制出口的产品实行低退税率或者不一予退免税。

从我国情况看,对购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出口,一般不予退税,但对购入的某些传统货物所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给予退税,以保护我国传统出口货物的生产和发展等。

二、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

(一)国际惯例。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以及世界贸易组织都认可出口退税为一种促进贸易的合法措施。

GATT附件中明确指出,免征某项出口产品的关税,免征相同产品供内销必需缴纳的国内税或退还与所缴纳数量相同的关税或国内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即出口货物退税,如在国内已征或应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关税等间接税的范围之内,是合法的,不可视为补贴。

GATT第6条第4款规定:

“在任何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进口至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时,不得由于此类产品被免除在原产国或出口国供消费的同类产品所负担的税费或由于退还此类税费而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

(二)国民待遇(避免双重征税)。

根据国民待遇原则,一国国内税制要求进口商品与国内商品的税负相同,进口国往往会依照消费地原则对进口商品征收间接税。

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出口退税是一种避免重复征税的有效措施。

事实上,对出口货物免征或退还已缴纳的税额,同时,对进口货物征收与国内货物同等税率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既可以避免两国对同一货物的双重征税,又可使进口产品承担同国内产品同等的税负,使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公平竞争。

(三)属地税收管辖权。

根据间接税的属地原则,各国的消费者只负担本国的纳税,没有义务承担别国税收,而对货物出口征税就等于一国政府向他国消费者征税。

从理论上讲,税收负担和摊派费用只能由本国居民负担,而不能转嫁给国外消费者,因此,那些出口商品的国家将已征税的部分退还给出口商品的所有者,进口商品再按国内同类商品征收相同的税收是完全合理的。

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上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包括课税权和减免税权。

对出口的货物,在不损害别国利益的前提下,一国有权决定对该项目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缴纳的税款。

这是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国际社会对此必须尊重。

世界各国的流转税均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来制定各项规定的。

我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条例中所作的征免税规定只适用于中国境内,而不适用于境外。

因此,相应的出口退税也当然适用属地管理原则。

(四)宏观调控。

国家在制定出口货物退税政策时,既要符合出口货物退税的国际惯例,又必须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

国家一定时期的产业政策会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制定,国家对某些出口产品的鼓励或限制在政策制定时都会有所体现。

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出口退税,以实现其税收杠杆的作用的。

三、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及其导向分析

(一)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

1994年中国政府实行税制改革,引入了增值税制度。

按照国家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税率是17%,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即17%的税应该全部退掉,实际调整后的平均税率为16.63%。

1996年为缓解中央财政的压力,国家对出口退税率进行大幅下调,从近17%下调到8.29%。

从1998年起,我国再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经过分期、分批的调整之后我国出口产品可以享受的综合出口退税率大约是15%左右。

从2004年1月1日起,国家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调低或取消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部分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率,在现行出口商品结构下,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左右,从15%下调至12%左右。

2006年9月15日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如钢材、陶瓷、水泥、玻璃、部分成品革分别由13%降至8%和11%,部分有色金属材料出口退税率也下调2至8个百分点。

为了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促进外贸平衡,政府需要利用多种政策工具,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同时,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7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再次调整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服装、纸制品、部分钢铁制品、家具、钟表、玩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

自2008年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产品、紫杉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2008年我国共进行了4次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国家是按不同商品、不同行业逐步进行的。

前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以纺织品、服装行业为主;第三次以部分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如模具、箱包等;第四次以附加值高的机电商品为主。

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由调整前的5%、9%、11%、13%、17%五档变为了5%、9%、11%、13%、14%、17%六档。

2009年3月25日为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全面实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导向分析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历经多次的变革,它的发展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导向。

具体来说,有以下政策导向: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贸易的平均增速一直保持在两位数,但出口以高增长低效率的数量增长为主要方式,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建立。

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尽管有可能短期内影响我国出口贸易额的下降,但却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出口贸易质量的提高。

2、出口商品结构处于较低层次,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不高,产品的竞争力较弱。

出口退税新政策将促使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商品所占比重逐渐增大,资源性商品出口增幅趋缓,这对于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逐步实现由以粗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向以精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的转变是十分重要的。

3、我国出口产品结构以中低档为主,出口低价竞销的问题还比较严重。

这不仅扰乱了国内出口秩序,也是招致国际反倾销的重要原因。

采取出口退税新政策,有利于改变这种不利局面。

4、现行的出口退税机制把地方政府的获利与相应承担的财政支付结合起来,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有利于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

5、原来的出口退税政策形成的利润空间驱使人们大肆开采和出口矿产资源,影响了国内资源供需平衡,加剧了煤电油运的紧张状况和环境污染。

对资源性产品调低和取消出口退税率的措施,有利于调控此类行业投资过热的势头,并继而减缓其他相关行业的投资压力,以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

6、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

对一些不可再生资源的出口产品如磷矿石、煤炭、稀土金属矿等,通过取消出口退税来抑制出口的增加,这对于保护我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总的来说,出口退税政策的改革是我国妥善处理对外开放与国内经济发展关系的一种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外贸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外贸出口增长效益的重要手段。

四、出口退税政策改革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

(一)消极影响

1、抑制出口,扭曲对外贸易结构

增值税是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分享,因此要地方政府分担出口退税,不仅要确定中央与省级政府的比例,而且要确定省、市、县政府的比例。

对于出口企业所在地来说,除了极个别的初级产品外,绝大多数产品都将含有外地成分,这就意味着,不管是收购产品或者本地产品出口,出口所在地企业都要承担出口退税。

比如,我是甘肃省的企业,在北京采购了原料,在甘肃省出口,25%的增值税收入就由北京地方政府拿了,而出口时,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的25%要甘肃省政府承担,这在政策上就有失公平。

那么,有的地方政府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或者限制出口,或者拖欠出口退税,这样会沉重打击出口。

另外,由于出口越多,出口地分担的出口退税越多,因此出口地政府不仅会限制收购外地产品出口,而且将限制使用外地原材料,不仅会削弱外贸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同时还会恶化出口产品结构。

由于大量上游原料的出口,将使我国出口总体的产品出现低度化。

另外还会给企业带来政策性亏损,如企业事先签的合同,本来可以有利润,因退税率的下调变成亏损生意。

2、出口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影响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

出口退税对出口的影响非常直接和快捷。

据有关专家测算,出口退税率每下调1个百分点,我国出口就会下降4.9个百分点[]。

照此计算,这次平均出口退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左右,则出口约下降两位数。

企业出口成本会加大,产品价格会上升,而产品竞争力、出口额则可能下降。

据有关机构统计,出口退税下调1个点,一般贸易成本增加1个点。

有统计报告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影响最大的将是占中国企业总数23%的出口型企业。

如占中国出口贸易较大比例的部分机电产品、服装和棉纺织品退税率由现行17%降至13%,低了4个百分点,而每降低1个百分点,出口成本将增加1%,这意味着生产机电和棉纺织服装产品的企业生产成本将增加4%[]。

虽然出口企业可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来部分抵消其冲击,但出口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是国际竞争力下降,最终将对外贸出口造成影响。

一些原本生产保本微利商品的企业有可能放弃出口,被迫退出国际市场,进而使中国出口增速和总量扩大受到较大影响。

3、导致行业竞争加剧

近几年,国内市场的饱和促使企业下大力气开拓国外市场,争取出口订单。

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企业将处于两难的境地。

若提高产品价格,其产品出口竞争力将下降,企业面临失去客户的风险,从而会有相当一部分产品由原来的外销改为内销。

在国内市场竞争已很激烈的情况下,外销的产品返回来涌入国内市场,必将加剧国内市场饱和,升级价格战。

出口企业如果不得不放弃国外市场,而国内市场又无法容纳其产品,企业的生产能力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的生产成本又会上升。

相当一部分生产传统产品的企业产品单一,资金不足,靠低价打市场,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将加剧这些企业的困难,并可能波及上游产品生产企业。

若不提高出口价格,企业将出现收益下降,出口退税率下调将加剧这些企业的亏损。

尤其对自营出口业务、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传统商品及产品销往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影响相对较大。

这些企业规模较小、利润本来就低,有些企业主要依靠出口退税来维持,而退税率下调后产品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导致部分企业转产或倒闭,将造成新的人员失业和下岗。

同时,对出口企业上游供应商的利润和下游销售环节的利润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4、对不同行业的影响程度不同

在调整后的政策中,对国家鼓励出口的技术含量高、关联度较大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对农产品及深加工等国家引导和扶持的产品不降或提高退税率。

由于这种差异,这次调整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因此,不同的行业受到的影响程度也各有不同。

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包括纺织品、服务、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稀土金属矿、钨矿砂、羊绒、焦炭等出口比例高的资源性产品等,这些行业中外销比例大的企业受到影响相对更大;以纺织品、服装、技术含量较低的机电产品出口为主的外贸流通企业比同类的外向型生产企业受到更大冲击。

由于外贸流通企业的利润率远远低于生产企业,以纺织业为例,生产企业平均净利润率几乎是外贸企业的3-5倍,因此,外贸流通企业对退税率下降的反应要敏感得多。

(二)积极影响

专家指出,出口退税率下调是一种“中长期利好”。

我国目前的出口结构还停留在初级产品阶段,竞争更多集中在价格上,存在某些产品出口数量剧增,但出口金额却出现“蜗牛爬行”甚至减少的怪现象。

一些出口商,不靠商品盈利,就指望出口退税挽回成本。

下调出口退税率,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从技术优势、产品质量、增值服务上占领国际市场,真正盈利。

1、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出口的增长,促进经济的发展

新的出口退税制度中,最大的受益方为出口企业。

一般情况下,出口完全退税有利于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某种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越高,出口商品的总成本越低,商品出口者的预期利润率越高,从而会增加该商品的出口量。

于是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有利于商品的出口,进而使我国外贸出口额增加。

2、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

虽然过去的平均出口退税率比现在高,但由于拖欠退税现象严重,真正退税资金并不能足额到位。

2003年全国累计拖欠退税和调库税款总额达3200亿元,其中拖欠退税2000多亿元,数额巨大。

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清欠退税2004亿元。

拖欠退税的迅速解决,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

以南通地区来讲,2005年出口57.93亿美元,2006年出口72.12亿美元,增长24.5%;2005年出口退税25.05亿元,2006年出口退税30.58亿元,增长22.08%[4]。

3、有利于增强外贸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降低出口退税率,直接造成企业出口成本提高、利润下降。

退税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出口成本就增加1%。

由于我国长期发展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形成了产业过于集中,产品过于雷同,竞争过于激烈的局面。

如果提价,又会从价格上削弱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因此,外贸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新产品的开发研制、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创造自己的特色,通过创新,扩大出口规模,增加国际市场占有率。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出口企业政策上的支持力度,更多地通过市场竞争的方法,培育与发展其竞争力,短期可能是有损的,长期则是有利的。

出口退税率的下降,将降低企业的获利空间、生存空间,有利于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摆脱部分出口产品低价竞争的局面,而且为规模大、实力强的出口企业提高更多的市场机会。

只有经得起宏观调控的企业,才能成熟地走向市场。

4、可减少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

我国许多商品出口到国外后遭到反倾销调查和认定。

屡屡遭遇的反倾销对我国的外贸出口影响很大,中国已经成为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

其中虽然不乏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但也与我国许多商品竞相压价导致价格太低有很大关系。

出口商之所以能压价,主要原因是有国家的退税支持。

经过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降低了退税率,减少了国家补贴,相对提高了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外国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和认定机会。

五、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出口退税作为宏观调控的一项政策,是各国鼓励出口的一项共同措施,也是国际惯例。

近年来,我国外贸顺差增长过快,不仅加剧了贸易摩擦,而且加大了人民币升值压力。

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于改善宏观调控,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优化商品结构。

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出口退税率的制定需要调整完善

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明确规定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我国财力、调控的需要前后经历近十五次大的调整。

出口退税率的频发变动,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长期规划,降低退税率会加大企业生产成本,减低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对那些能够反映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享受政府减免税优惠的产业,以及政府积极鼓励出口的商品可给予高出中性退税率的退税政策。

(二)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的税种范围

目前我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文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