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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三篇

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

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性质与职责

第一条性质 

XX博物馆是一个不追求营利、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公开的永久性机构。

以“我爱XX,从这里开始”——了解XX,热爱XX为主旨和节能、环保为设计的基本理念,融入人性化、创意化构思设计。

馆藏数量预计2880件,涵盖古化石青铜器、陶器、瓷器、书画、古籍善本、拓片、杂件等多个类别,布展将依据文物主要类别结合XX地区历史文化发展的特点,以历史发展阶段为线,精品展示为珠,采用“一线串百珠”的陈列理念和史话风格的陈列语言,通过对展品涉及的XX人文艺术的生活化解读和图文、实物结合多媒体演示等多种展示手段来展现XX几个重要历史时期的民生风貌和文化特色,让参观者在赏乐之间对源远流长的巴渝文化有较为直观的感受和认知,体会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第二条管理体制 

包括馆长、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培养等。

馆长是博物馆的业务和行政负责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博物馆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长期和近期的规划、计划,组织和领导全馆的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并对全馆的安全负法律责任(见博物馆馆长)。

组织机构是保证各项工作协调进行的组织形式,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和精简的原则,设置必要的业务和行政管理部门,保证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正常进行。

有条件时,博物馆还应设立学术委员会,对全馆的学术研究活动和陈列发挥咨询、评议和组织、指导作用。

第三条管理制度 

本馆的管理制度以责任制为核心,是博物馆工作人员遵守的工作规范和准则,是博物馆科学管理的保证。

主要建立有馆长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文物标本征集制度、文物标本保管制度以及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建筑和设备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办公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管理原则和标准之依据

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确定的博物馆管理基本原则有10条:

①博物馆确保馆藏全部文物处于良好的贮藏、保管和记录状态;

②每个博物馆均应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制定自己的法规,阐明自己的地位和永久、非营利的特性;

③决策实体对博物馆和各种资产,承担主要经济责任;

④博物馆的建筑要为博物馆安全及藏品保管提供良好适宜的环境,要尽量满足文物征集、科学研究、教育、陈列及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并要照顾到残疾人的需要;

⑤要确保博物馆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对他们合理安排,重视专业人员的理论与技术培训,以使博物馆专业队伍充满活力和生气,博物馆馆长及主要专业人员有权与决策实体磋商问题;

⑥博物馆要利用一切机会发挥自己的教育职能作用,服务于广大观众和专业组织;

⑦允许公众在正常开放或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参观陈列、与博物馆人员接触和有限度地查阅有关藏品、资料;

⑧通过陈列、展览和其他专业活动,开拓、传播新知识,但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⑨接受资助要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规定博物馆与资方的关系,不得因此而损害博物馆的道德标准和奋斗目标;

⑩博物馆的服务部和其他商业活动必须与博物馆藏品和博物馆的教育宗旨紧密相联,制作和经销复制品,既要保证不破坏文物本身的价值,又要保证复制品的精确性和高质量。

中国博物馆科学管理的标准:

1藏品征集、保管的成效,包括藏品积累的数量和质量,藏品保护和管理水平,库房和环境的安全措施,藏品提供利用的效率等;

2宣传教育的成效,包括举办陈列展览以及其他教育形式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其中包括吸引观众和观众数量的多少;

3组织科学研究的成效,包括博物馆学的研究和专业学科的研究以及为社会其他部门科学研究服务等各种成果;

4培养造就博物馆专业人才的成效,包括培养和选拔管理人才、业务人才、技术人才等;

5调动和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包括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改善他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等。

第二章博物馆架构

第五条博物馆工作人员职责

1、服从大局,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

2、坚持把企业利益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

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3、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精神。

关心集体,尊重同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弘扬正气,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4、在文物调查、陈列展示和宣传出版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有私自垄断文物资料并谋取私利的行为。

5、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征集和收购文物时,所征集和收购的文物及其有关资料必须全部上交单位,严禁隐瞒私存。

遇有出土文物,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

6、树立文物主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

严守博物馆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

发现文物被盗窃、盗掘或遭受其它损坏,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隐匿不报。

7、博物馆工作人员个人不得收藏、买卖文物。

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收购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留存文物。

8、在对外合作活动中,必须维护博物馆权益,合作和交流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协议规定进行,个人不得向外方作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馆长职责

1、馆长主持馆全面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企业文化、业务知识及国家相关的文物文化政策。

3、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推动单位各项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培养、考核、聘用专业人员和中层干部。

6、定期总结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7、把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常抓不懈。

第七条行政副馆长职责

协助馆长完成各项职责,对主管工作负直接责任。

1、主管行政各项工作。

具体安排督促行政科完成各项工作职能,并使行政.财务.考勤制度.电梯电器.房产物资.环境卫生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落实。

2.做好日常人事管理及工资管理工作,职称评聘工作。

3.具体安排好全馆的政治学习。

4.协助馆长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第八条业务副馆长职责

协助馆长完成各项职责,对主管工作负直接责任。

1.主管业务管理各项工作。

对文物征集.展示.馆际交流.宣传教育等业务活动负直接责任。

2.安排全馆业务工作计划,并经馆长会议决定后组织实施。

3.督促各业务部门完成工作职能,检查各岗位工作细则的落实情况。

4.保存各种业务资料,做好年度业务资料的统计工作。

第九条行政科(办公室)职责范围

协助行政副馆长完成各项职责。

1.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包括文件收发.书刊订阅.会议布置.接待来访.供给办公用品.安排值班保卫.考核考勤等行政工作。

2.接洽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3.直接管理停车区.学术报告厅.贵宾厅。

4.管理水.电.电话.电梯等设备。

落实安全管理,节约开支。

5.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现金管理,按时做好月结报表。

6.负责对临时工管理。

7.落实卫生.绿化工作的管理措施,保持良好的馆容馆貌。

第十条保管部主要职责

1.主持本部门日常行政.业务工作根据本部职责,制订工作计划,决定工作方式,记录工作大事,进行工作总结和资料汇总工作。

2.对本部人员有权进行分工.调配,并明确分管工作职责,分工合作,完成馆班子交给的任务。

3.直接管理各文物库房,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4.及时做好文物征集.登录.入库管理工作。

5.落实本部安全防火.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展览陈列部主要职责

1、热爱文博事业,敬业爱岗。

2、熟悉和掌握陈列的主题思想、内容及各种展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丰富与本馆性质、任务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

3、强化职业道德修养,树好工作形象。

4、制定陈列规划,负责陈列设计、制作及布展工作。

5、编写宣传资料,组织群众及青少年参观,做好不同类型参观者的讲解工作,在讲解中要让群众获得文物知识,树好文物保护意识。

6、按时开馆,不擅离职守,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做好预约观众和特殊观众的参观接待工作。

7、树立安防意识,严密监控,确保展出文物及博物馆财产的绝对安全。

10、保持展厅整洁卫生,并做好展厅外部环境卫生工作。

11、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

12、做好兼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解说员工作制度

1、熟悉和掌握陈列的主题思想、内容及各种展品,努力学习与本馆性质和业务有关的学科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2、穿着整齐,仪表大方,有气质,树好职业形象。

3、接待观众热情大方,不卑不亢,以礼待人。

4、组织好群众参观,努力做好讲解工作,要因人施讲。

5、按时开馆,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职守,并做好预约观众和特殊观众的参观接待工作。

6、爱护展品和设施,严格履行上下岗查对和交接手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保持室内整洁,做到清洁卫生天天做,每周一次大扫除。

8、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

9、做好其它兼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保卫职责

1、热爱文博事业,敬业爱岗,牢固树立坚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责任心。

2、坚持贯彻执行“责任重于泰山”的安保原则,树立“文物安全第一”的思想。

3、认真学习《文物法》和《消防法》,做到责任心强,业务熟悉。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坚持巡逻,检查监控。

5、坚持常年值班守护制度,严格监控外来人员,履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

6、爱护安保设施,维护保养安保设备,及时排除隐患。

7、熟练掌握安防技能,处理事故果断,上报及时,不徇私情。

8、编制预案,定期组织安防人员学习安保知识,培训、演练安防技能。

9、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第三章财务制度和执行预算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开销按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财务预算由馆长(或理事会)制定报由董事会批准执行。

文物仓库进库制度

1、保管部主任管账不管物;保管员管物不管账。

2、保管部主任掌握文物仓库全部钥匙箱保险柜的钥匙;保管员掌握各自保管的文物的钥匙箱的钥匙。

保管员进库需经保管部主任同意,由保管部主任开启保险柜提供其钥匙箱。

3、保管员不能单人进库,必须有保管部的同事1人以上全程陪同。

出库后即应将钥匙箱交保管部主任重新锁进保险柜集中保管。

4、非保管人员进库,需经馆领导书面批准,记录在案,并由保管部2人以上全程陪同并负责监管。

5、文物藏品出库,需经馆领导书面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办妥提借文件清单,并记录在案。

篇二:

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服从大局,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

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社会。

三、重同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弘扬正气,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

五、在文物调查、考古发掘、陈列展示和宣传出版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有私自垄断文物资料并谋取私利的行为。

六、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征集和收购文物时,所征集和收购的文物及其有关资料必须全部上交单位,严禁隐瞒私存。

遇有出土文物,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

七、文物工作者个人不得收藏、买卖文物。

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收购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留存文物。

八、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严禁将属于国家所有的馆藏文物出售或变相出售。

严禁将国家所有的文物作为礼品赠送给任何部门或个人。

九、树立文物主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

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

发现文物被盗窃、盗掘或遭受其它损坏,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隐匿不报。

十、在对外合作或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合作和交流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协议规定进行,个人不得向外方作出任何承诺。

禁止利用文物涉外工作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

馆长职责

一、馆长主持馆全面工作。

二、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推动单位各项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培养、考核、聘用专业人员和中层干部。

六、定期总结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安全稳定工作。

八、把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常抓不懈。

办公室职责

一、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包括文件收发、书刊订阅、会议布置、接待来访、供给办公用品、安排值班保卫、考核考勤等行政工作。

二、接洽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三、直接管理停车区、学术报告厅、。

四、管理水、电、电话、电梯等设备。

落实安全管理,节约开支。

五、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现金管理,按时做好月结报表。

六、负责对临时工管理。

七、落实卫生、绿化工作的管理措施,保持良好的馆容馆貌。

保管部主要职责

一、主持本部门日常行政、业务工作根据本部职责,制订工作计划,决定工作方式,记录工作大事,进行工作总结和资料汇总工作。

二、对本部人员有权进行分工、调配,并明确分管工作职责,分工合作。

三、直接管理文物库房,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四、及时做好文物征集、登录、入库管理工作。

五、落实本部安全防火、卫生管理工作.

篇三:

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讲解员的招聘、入职及离职

讲解是知识和语言的高度统一,是融专业性、知识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综合职能。

讲解员是博物馆和景区的形象代言人,是联系观众的桥梁和纽带。

讲解员担负着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观众的职能,同时还担负着现场协调、学术研究等多项义务和职责。

讲解员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讲解员队伍是三星堆博物馆,特别是宣教部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

招聘方式及条件

1、面向社会及川内各大专院校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年龄18——24岁(有外语特长者可适当放宽),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好。

3、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4、大专以上文化文化程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会外语,有特长者优先。

5、符合招聘公告中的其他要求。

二、讲解员的面试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证书到三星堆博物馆宣教部办公室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报名登记表》,并准备不少于两分钟的自我介绍参加面试,若有外语特长,需准备外语自我介绍。

3、三星堆博物馆将组织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者进行面试,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通过面试。

4、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即可进入培训期参加培训。

三、讲解员的入职培训及考核

1、讲解员的入职培训时间为不超过60天,在此期间须缴纳讲解员报名费150元,领取讲解词和讲解员培训资料并办理讲解员培训证。

2、培训期讲解员须按时出勤,因病、因事当天不能到馆参加培训的,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3、培训期讲解员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讲解词的理解和记忆,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拓展,同时熟悉陈列结构、陈列内容,掌握一定的讲解技巧和规范,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试讲。

4、培训期讲解员不享受我馆工资及其他待遇,可免费乘坐我馆班车并可在中午免费就餐。

5、家在外地、培训期间在广汉租房的讲解员,凭本人正式的租房合同可享受400元/月的租房补贴,在试用期结束并通过转正考核后,博物馆将租房补贴一次性补发给讲解员。

5、培训期结束前10天,培训者可提出入职考核的书面申请,三星堆博物馆宣教部将视培训者的实际情况适时安排培训期讲解员参加入职考核。

6、讲解员的入职考核包括三星堆基础知识的考核(笔试)和现场讲解考核(口试)两部分。

笔试和口试都通过者即可进入试用期。

四、讲解员试用期

1、经入职考核合格后进入试用期,并订立试用期合同,工资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详见《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工资制度》)。

2、进入试用期的讲解员须在部门负责人处领取讲解员工作装、工作牌和讲解指示器、电池等讲解设备,遵守讲解员管理制度的规定。

3、试用期满前10天,讲解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转正考核申请及试用期工作总结等资料,宣教部将适时安排现场讲解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讲解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我馆可随时解除试用合同:

⑴隐瞒应聘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⑵严重违反《三星堆博物馆人事管理制度》以及《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积分管理办法》、《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的。

⑶转正考核不合格的。

⑷完不成讲解任务,故意少讲或将讲解票转予他人的。

五、讲解员转正

通过转正考核的讲解员即可定级成为我馆三级讲解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博物馆为其购买保险,工资标准按照我馆三级讲解员标准执行。

六、讲解员考核与定级

1、讲解员实行级别管理制。

根据我馆实际情况,一年或两年举行一次讲解员定级考核或级别调整,定级的主要依据为讲解员的定级考试成绩及日常表现等。

2、讲解员级别分为:

特级、一级(含一级甲等)、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我馆可终止劳动合同。

七、讲解员离职

1、讲解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30天向三星堆博物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讲解员离职应向部门完整移交工作装、工作牌、指示器、电池、借书证等物品,归还所借用的书籍和物品。

3、讲解员离职后与博物馆所签劳动合同终止。

4、未按离职程序办理手续而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章:

讲解员岗位要求及服务规范

(一)严格遵守我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二)妥善保管工作服、工作牌及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物品,保证其完好、整洁及正常使用。

(三)仪表仪容

1、工作时间均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内衣不能外露,不卷袖卷裤,不漏、掉纽扣;领带、领结要与衬衣领口吻合紧凑;衣裤无污垢、油渍、异味;男士穿黑色皮鞋,女士穿黑色皮鞋,不露脚趾;女士着裙装应穿肉色丝袜。

2、男士不留胡须,头发整洁,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

3、女士发型不能过于时髦或太个性化,长发应束于脑后或挽成发髻;化淡妆,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用品;不留长指甲,不涂深色或鲜艳的指甲油;不可佩戴过多及过于夸张的首饰。

(四)讲解服务规范

1、上岗前要着装规范、精神饱满,认真检查指示器等讲解工具是否正常,讲解时须使用指示器。

不带移动电话等私人物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不得私自承揽讲解任务,明确讲解接待顺序,在讲解服务台迎接等候客人,并主动微笑向客人问好。

3、要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不推诿或争抢接待任务。

4、尊重游客的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5、除游客的特殊要求外,须用普通话讲解,音量适度、语速适中,注意使用礼貌敬语。

6、除游客对讲解时间有特殊要求外,每场次的讲解时间应当控制在90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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