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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财务管理制度4篇

 

教育财务管理制度4篇

Educationalfinancialmanagementsystem

教育财务管理制度4篇

前言: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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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章1:

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2、篇章2: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模板(2021版)

3、篇章3: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4、篇章4: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实用版)

篇章1:

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董事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1

金。

2.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

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董事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

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六、处罚:

1.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

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

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保管。

三、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四、财务人员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四章资金管理审批制度

一、日常管理费用的管理

所有费用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学校,可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一)业务审批流程:

经办人提出申请——→分校执行校长核准——→财务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付款

(二)业务范围:

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

1.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规定: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汽车大修须经行政部认

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

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报销。

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汽油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

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办理,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

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领导同意2

后方可办理报销。

2.学校办公用品、学校聚餐费用等由各分校采购管理,学校制定预算。

(三)办理标准

1.经办人要求财务开具的支票如果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学校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

凡是支付现金,必须取得收款方现金收据,如果收款方是个人,须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条。

2.涉及采购、应酬等费用,须提前作预算申请并经学校领导批准,无审批单财务

不予报销。

3.所有关于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超过会计年度(指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发生的费用,学校不予进行报销。

5.费用报销时间一般定为每月25日报销,紧急购买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项不受此时

间限制。

6.一般费用报销小于1000元可以现金结算,大于1000元通过银行(包括支票、网

银)结算。

如果大于50000元需要用现金支付,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财务与银行预约后才能报销。

7.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必须凭发票报销,所有原始单据不得丢弃。

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取得对方有经税务同意的证明以及学校领导的批准。

8.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笼统名称一律附销售清单)、单价、

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人信息必须正确无误。

办公费用和劳保用品报销发票后面必须附送货清单或明细。

9.报销费用、付款或转账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用款申请单”,所有单据要

按性质(如办公费、通信费、招待费等)和部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粘贴不能超出纸的范围,不能整叠粘贴,一张张分散整齐贴好),并具体填写摘要,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

二、员工借款的管理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

“借支单”。

“借支单”分备用金借款和专项借款。

1.“借支单”留财务部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借款人,备用金借款

员工原则上在每年年底25日前须还清备用金借款。

2.支票领用必须在支票头上签名确认,“借支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学校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凡学校购入的运输设备、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其余作为低值易耗品。

1.学校财务部负责学校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监督。

2.学校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学校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3.行政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学校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学校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学校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2)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由行政部每年年底盘点一次,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会计处理,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年度、月份、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由会计归档保存。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篇章2: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模板(2021版)【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xxx小学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

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如工会帐、食堂帐、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严禁私设“帐

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和总帐会计分别保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第七条强化资产管理。

一、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利、在职人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执行支出。

二、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当日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三、严格按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帐款相符、帐帐相符。

及时与市财政部门核对预算外资金、往来资金的缴、拨、存情况。

四、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

间,不得长期挂帐。

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

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按照市、区教育局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

每年六月份,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六、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加强收入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

事业收入中,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择校费、借读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九条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年级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

四、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收各项代办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财务部门在学期结束后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公示使用情况,并结算有关费用。

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均由学生签字,由班主任负责结退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

凡经批准或按文件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

五、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江苏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

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

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七、学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园商店等三产承包金收入统一纳入学校大帐,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学校如需独立设置工会帐目,一律设在本校财务机构。

第十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容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篇章3: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1、经费来源。

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2、使用范围。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3、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集中监管、统筹使用。

4、学校报帐员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方可列支。

5、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然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核。

确定学校年度支出预算方案。

学校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6、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单项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项资金支出超过10000元需经教代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学校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三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7、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师奖金、福利(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福利费除外)的开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8、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1

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2、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

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交通费

交通费的开支范围:

指汽车燃料费、租车费等。

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

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

4、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

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

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实行政府采购。

5、维护维修费:

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修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

四、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开支计划和公示监督检查

9、学校按照县教育局《中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本校经费预算测算表编制全年公用经费使用开支计划。

10、学校要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安全有效。

每学期学校对帐物建册进行自查。

11、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公布,采用上墙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同时,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12、本办法自20xx年5月起试行,如本办法规定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要求有抵触的,则按上级规定要求执行。

xxx中学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2

篇章4: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实用版)【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

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

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

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

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

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

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

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

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

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

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

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

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

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

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

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

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

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

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

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

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

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

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

财务监督的依据:

(1)国家的方针、政策。

(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

(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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