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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市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3号)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市北区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科学调整和优化配置,进一步提升医疗事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健康需要,特制定《市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现状分析

(一)卫生资源规模

经过长期发展,我区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止2015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688家(含驻区三级医院9家、二级医院26家,以下简称驻区医院),其中医院6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家,门诊部78家,诊所421家,医务室等其它医疗机构52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家。

编制床位9645张,实有床位9706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9.45张。

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为99.7%,民营医院则为66.35%。

卫生人员总数1943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477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15.36人;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6754人,每千人口拥有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6.3人;注册护士7404人,每千人口拥有护士数6.9人。

(二)卫生服务利用

2015年全区(含驻区医院)门诊总诊疗1102.8万人次,其中门诊1005.8万人次,急诊72.6万人次,死亡人数356人,急诊病死率0.05%。

预约诊疗50.54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13.76%。

家庭卫生服务84956人次,向上级医院转诊30577人次,向下级医院转诊14378人次。

2015年全区住院总诊疗27.7万人次,出院27.6万人次,手术91363人次,死亡3810人,病死率1.38%。

全区病床周转次数27.9,病床使用率98.3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2.4。

医师人均全年诊疗1651.2人次,每日诊疗6.6人次,门诊抗菌药物处方占比16%,中医处方占比7.2%。

(三)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我区居民期望寿命82.27岁(高于全市居民期望寿命80.92岁),其中男性为79.08岁,女性为85.73岁。

死因顺位前五名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和消化系统疾病。

近几年,我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用地少

包括驻区二、三级医院在内的大部分医疗机构(约占总量80%)集中分布在市北区南部、西部及中部人口密集老城区,东部和北部医疗机构数量较少(约占20%)。

随着东部和北部新建小区及大型商业机构的增加,未来几年人员将快速增长,现有的医疗机构布局将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人口数量的需求。

市北区医疗卫生用地现状规模相对偏小,区内绝大多数一级综合医院、社会办专科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为租用房,无独立医疗用地。

(二)医疗机构功能结构欠合理,服务待优化

总体上我区医疗资源相对丰富,居民享有的医疗服务可及性较高。

但从医疗机构的类别和功能结构分析显示,我区的医疗资源利用与居民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在:

我区人口密集,老龄化问题突出,虽然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得到加强,但临终关怀、老年护理等医疗服务不能适应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需求。

社区卫生服务有待完善优化。

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建设虽已得到加强,但存在自有用房比例过低、人才资源配置不到位现象,随着家庭医生制服务的不断深入,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将更显紧缺。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设床位,使得实施双向转诊产生障碍,向下转诊,在社区康复护理等需求难以实现,与深化医改提出的设想有一定差距。

(三)多元化办医的医疗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我区民营医疗机构共有566家,占全区医疗机构的86.4%,已初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社会办医虽然数量较多,但具有一定规模、中医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比重不足,低层次、低水平重复的个体诊所过多,还不具备真正能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的能力,不能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办医格局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公共卫生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预防保健工作任务繁重。

因新市北区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加,加大了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的难度。

随着疾病谱的改变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患病率将越来越高,虽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担当起慢性病管理和监测的任务,但人员业务素质、病人管理知识和技术水平与实际需要尚有一定差距。

从防治层面上看,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及综合防治的负担将变得越来越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和1.8名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而目前卫生监督员和疾控人员分别只有30名和60名。

公共卫生人员严重不足,制约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形式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市北区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新常态、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使命,要在“病有良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疾病谱变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居民生活方式快速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逐渐增多并已成为致残、致死的主要疾病负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在全市居民死因谱中占比高达76%。

同时,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疾病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新发传染病与输入性传染病威胁将长期存在,给居民健康带来严峻挑战。

必须转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和结构,从单纯的疾病诊治专项综合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

(二)医疗需求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并呈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

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突出,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为凸显。

随着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妇产、儿科、生殖保健等相关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也将更加突出。

医改的不断深化也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信息技术发展。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深刻转变,使“互联网+医疗健康”成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以居民健康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以“调结构,补短板,促均衡,提效能”为主线,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2020年建立覆盖全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二、原则

(一)提升服务能级,注重内涵建设。

在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数量规模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质量的建设,通过吸引和集聚优质资源,提升服务能级和品牌影响,促进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持续上升。

(二)推动医联体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统筹发展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定位和协同错位发展,加强机构间诊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的联合与联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促进整体协调发展。

(三)优化结构,盘活存量,适度发展增量。

优化区域卫生资源布局和发展方向,补短板、促协作,进一步盘活和高效利用已有存量资源,根据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居民服务需求适度发展增量,逐步扩大短缺卫生资源服务规模和效益。

第三章卫生服务体系设置与资源配置标准

一、机构设置

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

区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

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二、床位配置

目前,市北区床位资源配置已达到每千常住人口9张以上,到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10.17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床位增量优先配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院床位,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配置,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

鼓励在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康复、老年护理床位。

表1:

2020年市北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张)配置标准

2015年

到2020年

总床位数

区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9.49

10.17

控制在0.22

≥1.5

>0.50

三、技术配置

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提高全区医疗技术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学科之间的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区医院依托市级医院共建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提高区医院专科疾病诊治水平,减少区域患者外转率。

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强适宜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加强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四、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四章设置规划和布局要求

一、总体目标

(一)到2020年初步建成符合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原则,适应全区卫生需求、功能完善、专科配套、布局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在未来几年时间内,我区医疗资源配置以结构调整为主。

市北区床位资源配置已达到每千常住人口9张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配置不再增加,通过调整现有床位的结构,增加康复、老年护理、儿科等紧缺专科的床位配置。

(三)积极推进我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模式,实现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二、设置规划

坚持以公有制医疗机构为主体,有序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公平竞争,坚持总量控制和存量调整相结合,优化医疗机构的布局和功能,充分发挥本地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益。

设置的具体规划如下:

(一)市北区人民医院

2020年年底,市北区人民医院基本建成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环境幽雅、设备精良、管理、人才、技术、服务优良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老年病为重点的二级甲等现代化大专科、小综合医院。

2020年市北区人民医院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指标性质

床位数

280张

400张

约束性

卫生技术人员

总数

203人

300人

指导性

执业(助理)医师

93人

140人

指导性

注册护士

85人

130人

指导性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25人

30人

指导性

医护比

1.09:

1

1.08:

1

指导性

学科带头人

15人

25人

指导性

重点学科

3个

5个

指导性

大型医疗设备

14台

20台

指导性

教学水平

带教大专实习

医学院教学医院

指导性

分支机构

数量

3家

5家

指导性

卫生技术人员

9人

20人

指导性

房屋建筑面积

1170平方米

1800平方米

指导性

门诊量

31731人次

50000人次

指导性

(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年内,拟将新设置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新增卫生技术人员100人,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更新部分医疗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在距离上不受其他医疗机构的限制,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增长规划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卫生技术人员

执业(助理)医师,括号内为全科医师数(人)

注册护士(人)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人)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1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鞍山路86号

10

(2)

20(5)

 7

 12

4

5

2

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富源二路16号甲

15

(2)

23(5)

 7

 12

3

4

3

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保张路20号

14

(2)

21(5)

 9

 15

5

6

4

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路332号

15(4)

20(6)

 8

 10

4

5

5

青岛市市北区水清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华支路2号-11

10(3) 

18(5)

 10

 13

3

4

6

青岛市市北区四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化路18号

11(3)

16(6) 

 4

 8

2

3

7

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同和路27号

13(3)

18(5)

 8

 12

2

3

8

 

 

青岛市市北区小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武定路29号

17(4)

23(6)

 11

 15

3

4

市北区辽宁路街道乐陵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章丘路4号

5

(2)

8(3) 

 5

 8

1

1

市北区辽宁路街道无棣二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无棣二路10号甲

6

(2)

8(3)

 6

 8

1

1

9

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街道丹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丹东路10号

11

(2)

15(3)

 5

 8

3

4

10

 

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延安二路52号

19(5)

24(6)

 9

 12

4

5

市北区台东街道台东八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东八路15号

4

(2)

8(3) 

 4

 6

1

2

11

青岛市市北区镇江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仲三路10号

17(7)

25(10)

 9

 12

3

4

12

新增待定

新增待定

 

15(3)

 

 8

3

13

新增待定

新增待定

 

15(3)

 

 8

3

(三)社会办(民营)医疗机构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放宽医疗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

1、民营一级医院

支持与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重点发展中医专科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空间。

全区民营一级医院床位数控制在1000张内。

未来5年,根据辖区人员变化,拟在我区西北部(欢乐滨海城)、北部(河西街道办事处)、东部(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各设立一处一级综合医院。

2、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现有公立和私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基本覆盖辖区各街道。

在医疗资源匮乏的北部、西部,拟将新建2所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弥补医疗资源不足,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诊疗服务,满足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需求。

其它区域将不再增设。

3、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优先扶持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门诊部及个体诊所。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政府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

区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为彻底解决三个单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四个地方服务群众不便、安全隐患较大、资源造成浪费等突出问题。

拟位于台东三路122号(原青岛市骨伤科医院),新建市北区卫生计生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9685M2,建设周期2年,总投资约4009万元预计2018年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

第五章卫生人才队伍

一、人员配备

到2020年全区承担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与人口比例达到每千人16人,人员总数约2000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每千人7人;注册护士达到每千人7.5人。

全区医护比达到1∶1.25,区人民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

0.4。

人才规模与我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

加强公共卫生人员的专项能力建设。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区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人才培养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

切实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严格执行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

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积极参与市卫计委组织开展的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

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加大全科医生的儿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地承担起儿科常见疾病诊疗和疑难复杂疾病转诊任务,让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

三、人才使用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

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六章互联网+医疗健康

以“惠民、便医、助政、兴业”为总体思路,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促进智慧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

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借鉴浙江乌镇互联网医院经验,与微医集团合作伙伴青岛天人达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探索建立大健康产业加速器平台,拟建设我区互联网医院;同时,建设市北区卫生计生智慧平台,加强全区免疫接种点、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控等硬件建设。

在信息惠民、智慧医疗、质量监管、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建设成为全国医疗健康信息化示范区。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5%,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覆盖率达到90%,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区。

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

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第七章健康服务业

一、支持发展社会办医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调整和新增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市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直接投向医疗资源稀缺的新建小区。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医养结合等诊疗机构。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及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设老年病科(区),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实行签约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推进护理服务向居民家庭延伸。

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根据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同时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到2017年基本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2017年拟于河西街道设立一所集医疗康复、居家服务、社区养老、文体娱乐为一体,医养结合式的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用医、养、康、健、学相结合的模式,与市老年大学、市内福利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式照料中心等共同构成辐射全区的社会养老福利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人文关怀、老年大学等增值服务。

三、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结合区域实际,实施“三一三”模式,即建设三片楼宇医疗服务区、一个健康服务产业基地、三个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区,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发展培育市北特色的健康服务产业。

(一)建设三片楼宇医疗服务区。

创建楼宇医疗服务新模式,吸引优质资源汇聚,重点在中央商务区、滨海欢乐城、邮轮母港三片区域发展楼宇医疗服务。

引进具备一定规模、质量、品牌、信誉的社会力量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服务中心,提供特需、专科等多元化服务,将医疗服务“前移”涵盖健康咨询、家庭保健、养生保健等,“后延”至术后康复、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等新兴服务,满足各层次人群的不同需求。

(二)培育市北区健康服务产业基地。

配合建设百洋健康科技园。

依托百洋医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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