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导师聘任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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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导师聘任协议
创业导师聘任协议
篇一:
创业导师聘任协议书
创业导师辅导协议书甲方(创业导师):
乙方(被辅导企业):
丙方(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
甲、乙、丙三方本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创业创新精神,共同帮助创业成功,服务
创新创业事业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义务辅导乙方,每月与乙方沟通交流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交流时间不少于2
小时。
2:
甲方主动了解乙方个人及企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乙方有义务
积极主动配合。
3:
甲方有义务与乙方沟通进展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甲方有义务对丙方的创业联络员或咨询师实行培训。
5:
甲方在自愿原则下对丙方整体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决策层)进行辅导培训。
6:
甲方对乙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享有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的优先权。
7:
乙方有意愿与甲方就创业与管理问题进行较长期深入交流和对话,而非寻求单纯的实
务帮助。
8:
乙方认同火炬创业导师计划理念,并乐于投入时间与精力。
9:
乙方向甲方和丙方提交个人简历及公司介绍、个人创业经历及事业规划、火炬创业导
师行动目的简述等申请资料。
10:
乙方需积极主动地与甲方联络交流,同时加强与其他导师的交流。
11:
乙方应向甲
方和丙方提交季度和年度报告,并有义务对辅导进展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
12:
乙方应对甲方的指导给予足够的重视,如与甲方发生理念上的矛盾,需主动积极的
与甲方沟通,并向丙方寻求帮助。
13:
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日常服务,信息沟通服务。
14:
丙方有义务对甲方计划的方针、方式和运行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5:
丙方有义务
跟踪甲方对乙方的指导活动,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16:
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许可的活
动帮助。
17:
乙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未征得
对方同意,不得利用对方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等)从事具
有盈利性质的活动。
18:
三方履行本协议,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和乙
方存在严重分歧,经丙方协调未果时,任何一方可向导师行动秘书处提出终止协议的请求。
18: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9: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均签章时生效,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时间:
年月签字时间:
年月签字时间:
年月日日日篇二:
兼职导师聘任协
议书
延边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兼职导师聘任协议书甲方(聘任方):
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
乙方(受聘方):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日: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及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甲方特聘
任乙方为甲方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兼职导师。
并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兼职导师。
聘期年。
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聘期内,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及从事实践教学所需的
各类基本教学文件。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尽力做好
教书育人工作。
四、甲乙双方经常性地进行沟通,对学生出现的不良倾向,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向甲
方反馈。
五、乙方为甲方主要从事如下工作:
1、负责学生的论文或者调研报告的指导;
2、负责学生的实习、见习;
3、负责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的考核;
4、与校内导师共同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政治坚定,司法实践
经验丰富的合格的法律人才。
六、聘期内,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聘任,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研究生院备案一份。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篇三:
创业导师辅导协议书创业导师辅导协议书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创业者:
地址:
邮编:
丙方:
主任:
地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本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创业创新精神,共同帮助创业成功,服务
创新创业事业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义务辅导乙方,每月与乙方沟通交流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交流时间不少于2
小时。
2:
甲方主动了解乙方个人及企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乙方有义务
积极主动配合。
3:
甲方有义务与乙方沟通进展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甲方有义务对丙方的创业联络员或咨询师实行培训。
5:
甲方在自愿原则下对丙方整体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决策层)进行辅导培训。
6:
甲方对乙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享有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的优先权。
7:
乙方有意愿与甲方就创业与管理问题进行较长期深入交流和对话,而非寻求单纯的实
务帮助。
8:
乙方认同火炬创业导师计划理念,并乐于投入时间与精力。
9:
乙方向甲方和丙方提交个人简历及公司介绍、个人创业经历及事业规划、火炬创业导
师行动目的简述等申请资料。
10:
乙方需积极主动地与甲方联络交流,同时加强与其他导师的交流。
11:
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提交季度和年度报告,并有义务对辅导进展进行总结和提出建
议。
12:
乙方应对甲方的指导给予足够的重视,如与甲方发生理念上的矛盾,需主动积极的
与甲方沟通,并向丙方寻求帮助。
13:
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日常服务,信息沟通服务。
14:
丙方有义务对甲方计划的方针、方式和运行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5:
丙方有义务跟踪甲方对乙方的指导活动,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16:
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许可的活动帮助。
17:
乙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未征得
对方同意,不得利用对方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等)从事具
有盈利性质的活动。
18:
三方履行本协议,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和乙
方存在严重分歧,经丙方协调未果时,任何一方可向导师行动秘书处提出终止协议的请求。
18: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2月21日止。
19: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均签章时生效,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丙方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时间:
年月日签字时间:
年月日签字时间:
年月
日篇四:
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
【此协议书由创业导师和创业大学生签署】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创业导师(以下称导师)和项目所支持的创业大学生的职责。
(一)导师同意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
1.提供创业大学生可以联系到的电话号码,并可以随时联系,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咨询服
务。
2.积极主动与创业大学生保持联系,按照模式标准的要求,主动安排定期互访,见面地
点首选创业大学生的经营场所。
3.以友好的方式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确保最终决定由创业大学生本人做出。
4.提醒创业大学生关注有可能影响创业的商业活动和信息。
5.严格保守有关创业大学生的相关信息和创业活动的机密,除非创业大学生特别同意
公开这些信息。
6.始终站在创业大学生利益的立场,努力鼓励、激发创业大学生,并指出各种创业机会
和潜在的问题。
(二)创业大学生同意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
1.根据导师的合理要求,与自愿代表创业大学生利益并向创业大学生提供帮助的导师合
作。
2.定期与导师协商采取必要行动,确保完成该创业项目。
3.在需要时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咨询建议或指导。
(三)特别提醒创业青年和导师:
1.本协议书仅用来确定双方须承担的义务。
2.双方应在本协议上签名并保存该协议。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
自2014年4月协议签订到项目结项导师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导师、创业大学生、吉林大学创业办公室分别保存。
创业大学生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篇五:
创业导师培育协议模板培育协议
(模板)甲方(创业导师):
乙方(创业企业):
双方对本辅导承诺书条款确认如下:
一、辅导起止时间:
二、辅导内容:
必须包括公司治理、市场开拓、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具体培育内容。
三、辅导结束乙方应达到的具体条件:
四、双方违约责任追究:
本承诺书中双方的承诺具有法律意义,违约方应该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因执行本辅导
承诺书所发生的,或与本辅导承诺书有关的争议,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篇二:
创客联盟导师聘任制度
创客联盟导师聘任制度
创客联盟、受聘导师双方本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创业创新精神,共同帮助创业成功,服务创新创业事业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创客联盟创业导师行动达成如下协议:
受聘导师对创盟的职责:
1、出席创客联盟举办的相关活动、论坛、会议
2、定期与创客联盟成员互动交流
3、主动了解创盟发展情况,并针对发展中遇到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创盟有务积极主动配合。
4、有义务与创盟沟通进展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在自愿原则下对创盟整体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决策层)进行辅导培训。
6、认同创盟创业导师计划理念,并乐于投入时间与精力。
7、有义务对创盟的创业团队实行培训。
受聘导师享有的回报:
a:
对创盟有成功预期的项目,享有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的优先权。
b:
对每次出席创盟相关活动给予出场费
c:
在不损害双方的利益下,导师可合理利用、调配创盟相关资源d:
享有创盟其他福利以及荣誉
……
创业导师对于创盟成员的服务:
1)优化创业团队创业思路、激发创新、整合资源,推动创业启动,加速融资到位;
2)评审项目进展,研讨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对策,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帮助创业者纠正偏差;
3)对创业者思想、理念、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困惑做深入分析和指导;
5)试用、评价、引荐被辅导企业的产品与服务,推荐公关资源;
6)为创业企业不定期举行培训或专题讲座。
导师与创业者互动方式:
一、线上
1、微信群与创客、创业这互动
2、邮件解答。
创业者把需要解答的问题通过邮件发到创盟邮箱,然后由我们转发给导师进行解答!
二、线下
1、开放日,导师与创业者现场交流
2、路演、论坛、沙龙等活动上互动交流
创业导师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借鉴利用社会创新智力资源,提高创客、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深圳创客联盟实施创业导师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导师从成功企业家、行业管理专家、投资金融等专业机构人员、科技技术专家等领域聘任,为深圳创客联盟孵化器的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
第三条创业导师接受深圳创客联盟的领导,在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创客联盟聘请的所有创业导师。
第二章创业导师的来源
第五条创业导师的来源:
(一)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二)行业、大学、研究院所的技术、管理专家;
(三)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专家;
(四)其他科技领域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第三章创业导师的聘任
第六条聘任原则:
(一)致力于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区域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二)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企业成功运作所获得的精神回报和成就感;
(三)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准确的预判;或经历创业过程并已经获得成功,具有对创业企业进行实际辅导的能力与经验,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
(四)有资金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率先投入,并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第七条聘任程序:
(一)深圳创客联盟建立创业导师工作小组,为推进创业导师工作提供保障。
(二)拟聘创业导师由深圳创客联盟提名或本人自荐或其他机构推荐,创业导师工作小组考察后,经深圳创客联盟批准后聘任组成创业辅导导师团。
工作中企业有权选择辅导导师,辅导导师有权选择目标企业。
双方同意后,开始工作。
(三)每位创业导师聘期一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履行职责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第四章创业导师的职责
(一)对创客联盟成员中寻求咨询的企业,给予专业的指导帮助。
(二)对所辅导的企业,保持与创业者的沟通交流,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
(三)及时与创客联盟沟通被辅导企业的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和企业,愿意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五)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第五章创业导师的工作方式
第八条创业导师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的方式:
(一)创业咨询:
企业的一般性问题,可采取与导师一对一的交流方式,达到请教、咨询的目的;
(二)专题诊断:
企业较为复杂的问题,可采取组织专家组专题研讨、诊断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
(三)一对一辅导:
企业若需要一个相对固定的导师在一段时间内为专项问题进行请教与辅导,需与相应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流程,双方达成一致后,可采取由企业与创业导师签订一对一辅导协议,对企业进行深度辅导。
第六章创业导师的工作补贴
第九条补贴办法:
(一)被聘任为深圳创客联盟的创业导师,根据需要参加创盟的专项咨询、诊断活动,航天
基地孵化器按照专家咨询费、诊断费的形式给予创业导师每次每人1000元补贴。
(二)对于与企业签订一对一辅导协议的创客联盟创业导师,导师费用由企业支付,创客联盟按照企业支付给导师费用的7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只可申请一名导师补贴,累计可申请3名。
第十条补贴申请:
(一)参加创客联盟组织的专项咨询、诊断活动的创业导师,由创客联盟导师工作组按照专项活动劳务费申请补贴。
(二)与企业签订一对一辅导协议的创业导师,由企业提出申请,创客联盟导师工作组初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与创业导师签订的辅导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中应明确聘请导师的工作方向与目标;
2、创业导师为企业进行咨询服务的成果证明(不涉及企业秘密部分);
3、企业对协议履行情况的总结,总结中应体现创业导师的工作情况及是否达成聘请导师的目标。
4、企业向导师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创业导师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接受深圳创客联盟安排的创业指导工作的;
(二)以深圳创客联盟创业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严重损害创业导师形象的;
(三)泄漏企业商业秘密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创业导师职责的。
篇三:
创业导师服务协议
创业导师服务协议
甲方(创业导师):
乙方(被辅导企业):
甲乙双方本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帮助创业企业快速成长,共同服务于创新创业事业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创业导师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指导协议。
乙方聘请甲方为指导本企业的创业导师,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五年,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乙方,经常性与乙方保持沟通交流,每月不少于1次,累计交流时间不少于2小时;2、经常与乙方沟通企业发展和项目进展状况,给出指导性建设方案和建议;主动了解乙方团队及企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
3、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商业机密、其他知识产权等)与第三方从事盈利性活动;
4、对乙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享有风险投资、合作或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的优先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聘请甲方为创业导师,自愿与甲方创业与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对话,而非寻求单纯的实务帮助;
2、乐于投入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递交有关企业情况资料与甲方联络交流,同时加强与其他导师的交流;
3、向甲方提
交企业团队及公司简介、团队个人创业经历及企业规划、创业导师行动目的简述等申请资料;
4、应向甲方提交季度和年度报告,对创业导师指导进展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提建议;
5、应对甲方的指导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有权决定是否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决策结果由乙方承担。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和乙方发生理念上的矛盾,乙方需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交流,甲方和乙方存在严重分歧时,经协商未果时,双方可提出终止知道协议的请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