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要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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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要点表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检查类别:
□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监督检查
□其他检查
被检查单位类型:
□批发市场(□综合□果蔬□水产品□畜禽蛋)
□零售市场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2.,《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告知事项:
我们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
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
(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
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备注
1
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市场日常检查制度、快速检测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是□否
2
配备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是□否
3
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是□否
*4
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是□否
5
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施分区销售。
□是□否
6
环境、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是□否
*7
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填报《入场经营者信息表》,及时更新,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
□是□否
8
如实填报《市场开办者信息表》,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名称、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摊位数量等信息。
□是□否
9
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是□否
*10
查验并保留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是□否
*11
对无法提供产地或者购物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进行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是□否
*12
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是□否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备注
*13
发现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填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销毁情况登记表》。
□是□否
14
将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是□否
*15
批发市场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批发市场)
□是□否
*16
批发市场制作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或者销售凭证样式,供入场销售者使用。
(批发市场)
□是□否
*17
批发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利义务;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不得进入批发市场进行销售。
(批发市场)
□是□否
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说明:
1.以上检查项目,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
重点项共9项,其中6项为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通用,3项为批发市场开办者专用,重点项应逐项检查。
一般项共8项,随机检查不少于3项。
2.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符合”;有重点项或一般项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检查类别:
□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监督检查
□其他检查
被检查单位类型:
□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2.,《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告知事项:
我们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
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
(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
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备注
1
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是□否
*2
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的,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符合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
□是□否
*3
建立并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否
4
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属各销售门店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以及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是□否
5
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企业,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否
6
贮存食用农产品,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
□是□否
*7
上述采购、销售、贮存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是□否
*8
不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
(一)至(六)项、第(八)至(十一)项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是□否
*9
不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七)项、第(十二)项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
□是□否
10
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是□否
11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是□否
*12
发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由于销售者自身原因造成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实施召回。
□是□否
*13
对于停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按照要求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是□否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14
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用农产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是□否
15
将停止销售、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是□否
16
租赁仓库时,选择能够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是□否
*17
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包装物或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注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保质期有要求的,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予以标明;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
□是□否
18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包装,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是□否
*19
销售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是□否
*20
所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是□否
21
销售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应当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是□否
22
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是□否
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说明:
1.以上检查项目,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
重点项共10项,应逐项检查。
一般项共12项,视销售者具体情况进行检查不少于5项。
2.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符合”。
3.有重点项(第8、12、13除外)或一般项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查处。
4.重点项第8、12、13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停止销售或者召回,并依法查处。
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检查类别:
□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监督检查
□其他检查
被检查单位类型:
□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2.,《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告知事项:
我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
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
(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
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备注
1
如实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名称、贮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等信息。
□是□否
*2
查验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出货日期、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是□否
3
进出货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是□否
4
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
□是□否
*5
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是□否
*6
不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是□否
*7
贮存肉类冻品,查验并留存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是□否
*8
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查验并记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是□否
9
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是□否
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说明:
1.以上检查项目,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
重点项共5项,应逐项检查。
一般项共4项,随机进行检查。
2.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符合”;有重点项或一般项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查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检查次数
本年度第次检查
检查内容:
检查类别:
□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其他检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共检查了()项内容;其中:
重点项()项,发现问题()项;
一般项()项,发现问题()项。
检查结果: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结果处理:
□通过□书面限期整改□责令停止销售或者召回□立案查处
说明(可附页):
执法人员(签名):
年月日
被检查单位意见:
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
年月日(章)
填表说明:
1.编号:
由四位年度号+5+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16-5-000001;数字5代表“食用农产品”。
2.名称:
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上的经营者名称。
3.地址:
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上的经营地址,在批发、零售市场内的,可以简写为:
“XX市场XX档”。
4.联系人、联系方式:
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上的内容填写,个人的填写身份证号。
6.检查次数:
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的是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还是贮存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检查结果:
按照各检查要点表后附的说明要求,根据检查情况选择“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9.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的,按照各检查要点表后附的说明要求,对应选择书面限期整改、责令停止销售或者召回、立案查处。
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10.说明:
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被检查人,一份监管部门留存。
说明(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