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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指南

当前从事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才市场上并不是诸多,随着当前行业发展,咱们懂得当前注册消防工程师工资以及待遇是非常好,因而逐渐就发展出来了新产业,其实当前注册消防工程师以及其她有关建筑工程师挂靠当前是非常流行,那么当前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件人非常关怀问题就是当前注册消防工程师价格如何。

其实依照咱们当前判断,咱们懂得当前在诸多施工单位虽然是需要有消防办法以及暖通工程施工,但是国家当前对于工厂检查和审批是非常严格,如果是没有有关注册消防工程师做技术上面支撑,不但工程和也许浮现延期,并且在进度方面当前也是会受到影响,因而咱们说当前人们需求注册消防工程师是迫在眉睫。

从这方面咱们就可以看到当前注册消防工程师价格还是非常不错,不但仅是有好市场需规定,并且每年收入基本上是有几万不等,由于在不同地区由于房价以及市场上面工人价格存在某些差别,因而注册消防工程师挂靠费用上是存在很大差别,这些都是需要人们理解。

因此人们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件还在家里闲置吗?

还不赶紧使用这个证件挣钱,无疑当前注册消防工程师当前行情是非常不错,当市场人数多时候,也许这个行业在受欢迎限度上并不是那么热了。

对于专业资格考试,普通对于报考条件都是有所限制,不是什么人说考就考,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这样才可以报考,因此在报考之前一定要理解,自己与否具备国家规定报考资格,不要在没有理解报考条件状况下就开始复习吗,等到报名时候才发现自己不具备报考资格,这样白白挥霍了时间不说,对自己信心也是一种打击,那么注册消防工程师均有哪些报考条件,什么人才可以报考呢。

要想报考这个行业注册工程师,一方面专业得对口,也就是学习是消防专业只是,并且对于学历方面,至少要获得专科以上学历,包括了专科学历,同步要有一定动作经验,至少要工作满六年。

并且这六年工作经验中,至少要有四年从事是和消防工作先关工作,对于不是消防专业话,那么也至少是和消防领域有关专业才可以,但是工作经验就要和专业相比增长一年,至少工作经验要七年,那么从事消防工作时间也会相应增长一年,也就是要五年从事消防工作时间才可以。

对于比专科学历高状况,报考时候考虑工作经验也就相应恰当减少一年,不论是专业还是专业相近,都在原有基本上减少一年就可以了,这样才满足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对于工作经验反面规定。

固然对于其她方面也是有诸多规定。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

  

(一)12月31日前,评聘高档工程师技术职务;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在持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招聘规定

  针对消防工程专业,招聘公司给出工资面议最多,占比100%;3-5年工作经验规定最多,占比66%;大专学历规定最多,占比33%。

就业岗位

  业务经理、项目经理、消防工程师、预算员、消防工程项目经理、水电工程师、消防施工员、施工员、消防项目经理、消防工程预算员、机电工程师、资料员等。

都市就业指数

  消防工程专业就业岗位最多地区是北京。

薪酬最高地区是太原。

  就业岗位比较多都市有:

北京[211个]、上海[167个]、武汉[166个]、广州[128个]、成都[78个]、深圳[73个]、沈阳[69个]、重庆[68个]、天津[64个]、南京[53个]等。

  就业薪酬比较高都市有:

太原[8999元]、乌海[8165元]、乌鲁木齐[6999元]、南平[6499元]、北海[5999元]、天津[5583元]、沈阳[5561元]、牡丹江[5333元]、北京[5249元]、阳江[5000元]、哈尔滨[4999元]等。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具备较丰富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理解国际消防有关原则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可以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纯熟运用消防有关技术原则、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毕执业范畴内各项工作,所订立消防安全技术征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献精确无误,所维护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具备较强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可以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具备一定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纯熟运用消防有关技术原则、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普通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较好完毕执业范畴内各项工作,所订立消防安全技术征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献真实、完整、精确,所维护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获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在内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获得消防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获得其她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长1年。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获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获得其她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长1年。

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都市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她都市设立考点,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批准。

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第四季度。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考试。

 

  

(一)12月31日前,评聘高档工程师技术职务;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在持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种周期滚动管理办法,在持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种周期滚动管理办法,在持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岗位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12月31日前评聘高档工程师技术职务,年龄在65周岁(含)如下,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条件

(二)和条件(三)中各一项条件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

  

(一)学历与工作经历:

  1、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7年。

  2、获得消防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或者获得消防工程有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5、获得其她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再增长5年。

  

(二)技术能力与业绩成果:

  1、获得与消防技术有关省(部)级及以上层级技术创造等奖项重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5名);

  2、依法获得关于消防技术专利权创造人或者设计人;

  3、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重要技术负责人,完毕县级以上区域消防安全或者火灾风险评估项目不少于2个。

  4、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重要技术负责人,完毕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消防安全征询、评估项目不少于5个;

  5、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重要技术负责人,完毕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项目不少于15个。

  (三)学术水平与研究能力:

  1、作为重要起草人(排名前8位),编写已颁布实行行业及以上层级消防技术原则1项;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统一书号(ISBN)消防技术有关专业著作(译著),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2万字;或者参加编写已投入使用消防技术有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6万字(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不能作为研究成果);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核心类期刊上,或者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国外期刊上,刊登独立完毕消防技术有关论文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字,下同);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非核心类期刊上,刊登独立完毕消防技术有关论文不少于5篇;

  5、在省部级内部刊物上刊登独立完毕消防技术征询与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篇;或者在地市级消防技术刊物上刊登独立完毕消防技术征询与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0篇。

  二、考核认定组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全面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消防局。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及其中央管理公司(以简称中央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函。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3);

  (三)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高档工程师技术职务聘书、技术(项目)负责人聘书、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任命文献、获奖证书、专利权文献、消防技术规范与技术原则、消防技术类专著(内容阐明与首页)、消防技术论文、征询报告与研究成果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四)获奖者应附奖状、个人证书或者正式发布获奖人名单等有效证明。

对奖项未颁发证书或者未正式发布获奖人员名单,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人数单位申报奖项人员名单、获奖重要文献复印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所在单位出具职业道德证明、获奖单位出具重要项目(技术)负责人证明、已颁布实行相应级别消防技术规范或者技术原则重要完毕人证明。

  四、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聘任单位属于公司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荐。

  中央单位人员,由本部门、本公司人事部门统从来公安部消防局推荐。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中央单位消防业务管理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公司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本地区、本部门、本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复审合格后,提出推荐人员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关于专家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成果和拟认定人员材料,报领导小组复核。

  (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和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复核。

对复核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对未通过考核认定申请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阐明不通过理由。

  五、考核认定申报日期及规定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单位消防业务管理机构及人事部门,应当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复审。

于5月31日前,完毕审查和复审工作,订立审查和复审意见,并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加盖印章后,将所有申报人员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在审查、复审申报人员材料时,须核查各类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

报送各类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应当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其真实性订立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应当优先推荐符合申报条件、能力业绩突出、业内承认,且仍在消防安全技术一线岗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四)本办法印发前,已通过特许或者考核认定方式获得其她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当前公务员岗位或者现役军人岗位工作、正在申报其她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和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人员,均不在申报范畴。

  因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违法违纪或发生重大失误,受到刑事惩罚或行政惩罚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原则,严格规定,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查、复查等各环节工作。

凡不认真把关或者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停止该地区或者单位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根据相应法律和关于规定,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进行解决。

  附件1

消防工程有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98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有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某些)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建筑学

都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

都市规划

城乡建设(某些)

总图设计与运送工程(某些)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城乡建设(某些)

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都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

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

有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

系统工程(某些)

工业工程

管理工程(某些)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注:

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部高等教诲司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中规定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

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专业名称。

第三十四条 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行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人员,可以通过考核认定办法获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十五条 对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人员,用人单位可依照工作需要择优聘请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其中,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请工程师职务;获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请助理工程师职务。

 

    第三十六条 通过考试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检测领域申请评估消防专业高档工程师职称必备条件。

 

    第三十七条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详细管理办法,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本规定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配备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文献种类、继续教诲等注册执业详细规定和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三)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原则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行为进行申诉。

 

    第三十三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关于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关于技术原则;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国家秘密和聘任单位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容许她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七)完毕注册管理部门交办有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在一种经批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业务范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第二十九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畴: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 消防技术征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 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 公安部规定其她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 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人员密集场合、大型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 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危险化学品单位外消防安全管理; 

    3.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如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 省级公安机关规定其她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三十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能力规定:

 

    

(一)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 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具备较丰富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 理解国际消防有关原则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可以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 纯熟运用消防有关技术原则、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毕执业范畴内各项工作,所订立消防安全技术征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献精确无误,所维护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具备较强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可以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 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具备一定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 纯熟运用消防有关技术原则、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普通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 较好完毕执业范畴内各项工作,所订立消防安全技术征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献真实、完整、精确,所维护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中形成消防安全技术文献,应当由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获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 获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人员,应当受聘于一种经批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任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任单位属公司,通过本公司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所有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与否批准决定。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应当将延长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应当书面阐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

 

    第二十二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级别注册证。

 

    第二十三条 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

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自获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诲规定。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详细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继续教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必备条件。

在每个注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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