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递规章制度.docx
《天天快递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天快递规章制度.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天天快递规章制度
天天快递规章制度
【篇一:
天天快递承包区管理规范】
承包区管理规范
(一)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调控,提升全员协作能力,经公司研究决定,先要求各加盟商按一下规定操作:
1.客服部所提交客户投诉,各办事处必须认真对待,做好客户协调工作,让客户致电客服部撤消投诉,否则罚款100元/次,如客户对处理结果满意已撤消投诉则不产生罚款。
2.加盟商所有错带件,必须第一时间带回公司交接至正确派送点(如地址不详细则有义务电话联系收件人确认详细收件地址并在面单上注明下一站派送网点),如未按此规定操作,快件产生延误责任将由错带点部承担。
3.所有承包区负责人工作时间内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半小时内电话连续三次接不通,则罚款50元/次。
4.客服人员通知承包区相关负责人处理问题(取件、查件、催件、投诉),点部处理人员拒绝配合公司客服处理并态度恶劣,客服部可提供证据,则对责任承包区罚款50元/次。
5.所有到达无锡的破损件、污染件、收件地址是哪个承包区的,相应承包区要承担50%的责任,故所有点部尽量配合客服处理部及操作人员的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6.所有到达门面的快件,遗失、延误、破损、污染、将统一从派送费中扣除,希望公司自派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
7.邮政报表一周上报一次,固定每周一发给公司制定客服,如未按此规定罚款100/次。
8.多数点部为了签收率达标,录入虚假签收信息,此类现象一经公司客服部核实,情况属实罚款20元/票,投诉至总部客服中心将罚款1000元/票。
9.所有错带相邻地区的件,如客户要求时效内送达的,则错带点部义务时效内送达,如未按此操作产生的投诉及延误罚款由该错带点承担。
10.公司操作场地禁烟,所有承包区理货人员不得再操作场地抽烟,违者罚款50元/次。
11.客服16:
00前通知点部取件的,点部必须当天完成取件,如不能按时取件则需和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否则客户次日联系公司催取件的则罚款50元/次。
12.各点部提交延误、遗失、破损、污染、未带派费件必须按照附件一的要求提交,否则因提供虚假证明,对方查件虚假工号、电话、查询记录、内件品名、价值、产生的罚款责任由各点部自行承担。
13.所有已经扫描发往给加盟商或是已经到达承包商点部的快件,问题件需加盟商自己处理,不得带到公司丢在处理部或传输线上;未按此规定操作,所产生的延误或其他相关责任由加盟商自己承担。
14.快件只有到达无锡公司无承包区派件记录产生的遗失,收件地址是哪个承包区的将由相应承包区承担50%的责任,若只有无锡集散扫描发往无锡公司后无记录产生的遗失,收件地址是哪个承包
区的将由相应承包区承担30%的责任。
希望各加盟商严格遵循以上制度,提升服务,时刻谨记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自觉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一起携手打造无锡天天快递辉煌的明天。
无锡天天快递有限公司2013-06-16
【篇二:
天天快递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快件的包装、重量、尺寸限制及揽收、禁递规定
第一节快件的包装、重量及尺寸限制………………………………………………….1
第二节快件揽收及运单填写……………………………………………………………...2
第三节禁止和限制递运快件………………………………………………………………4
第三章快件发送程序及规定
第四节快件的分拣及打包…………………………………………………………………6
第五节快件的交接…………………………………………………………………………7
第六节网络汽运规定………………………………………………………………………8
第七节快件托运规定………………………………………………………………………9
第八节快件的中转…………………………………………………………………………9
第四章快件派送程序及规定
第九节快件派送程序……………………………………………………………………..10
第十节快件派送区域……………………………………………………………….……..11
第十一节快件派送时限…………………………………………………………..…..11
第十二节其它规定………………………………………………………………..…..12
第五章快件查询与催单
第六章违规处理程序及规定
第十三节
第十四节
第十五节
第十六节丢件处理程序………………………………………………………………..13快件延误处理规定…………………………………………………………..14无法派送快件处理程序……………………………………………………..14业务处理程序及规定………………………………………………………..14
第七章其它规定…………………………………………………………………….…15
第八章附则…………………...……………………………………………………………...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守快递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守信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各天天快递连锁网络公司(简称各连锁公司)与天天快递锁管理中心(简称连管中心)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接受连管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各连锁公司之间依据《天天快递快件操作运行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作关系。
第三条各连锁公司必须确保快件运行安全、准确、快捷,信奉“用户的利益高于一切!
”的服务理念。
第四条本规则为各连锁公司快件操作的运行准则。
各连锁公司依据本规则制定各自的岗位具体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
第二章快件的包装、重量、尺寸限制及揽收、禁递规定
第一节快件的包装、重量及尺寸限制
第五条取件时需提醒发件人(发件公司和发件个人的统称)加固包装,并使用与快件体积、重量相符的包装材料。
快件包装,一般要抗挤压、抛摔、震动及方便于运输、装卸等。
第一款揽件包装
1、质地柔软物品(如布样等):
对重量和体积都较小的物品,用纸袋或塑料袋包装;对重量和体积都较大的物品,用纸箱包装,如不能用纸箱包装的可用双层化纤袋(蛇皮袋)包装。
2、质地坚硬物品(如工具等):
对重量和体积都较小的物品,用硬纸盒包装;对重量和体积都较大的物品,用木箱包装。
3、长宽高尺寸比例超1:
10的物品,必须有坚硬的尺寸比例控制在1:
5内的外包装,物品
需固定和衬实。
物品尺寸以1.5米(长+宽+高)为限。
第二款运输包装
1、单件限重50千克,到达同一到达地的多件物品的单件不得低于25千克,单件低于25千克的要进行合理组装,并采用双层包装(一层塑料薄膜一层化纤袋)。
2、直达件、中转件必须分开独立包装。
3、小件(单票)在运输中必须加外包装。
4、所有用化纤袋(蛇皮袋)的外包装袋口应缝合,而不得采用绳系、捆扎及其它容易引起物品外溢的包装。
第六条为保证发件人利益不受损失,对包装不合格的快件,各连锁公司有权要求发件人重新包装或将快件退回发件人。
凡由快件包装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各连锁公司承担。
在网络运行各环节中,如因各自原因造成快件包装破损而损失,则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节快件揽收及运单填写
第七条各连锁公司揽件时,必须提示发件人有关发件注意事项,并认真阅读天天快递运单背面的“契约条款”。
第八条各连锁公司揽件时,必须要求发件人填写天天快递运单。
天天快递运单填写范本见附页1
第一款天天快递运单是天天快递各连锁公司与发件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之唯一标识。
只
要各连锁公司收到发件人填写的天天快递运单并双方签名和相应快件,双方合
同关系即已确立。
第二款天天快递运单号码是由“ffxxxxxxxxxcn”组成,其中前8位“x”为数
字号码,最后1位“x”为数字密码。
运单号码是统计和查询的依据。
运单由
“五联单”组成。
第一联:
派送联,它是和收件人留存联一起并由收件人收件
签字,由收件连锁公司存档,用于证明快件已成功移交收件人;第二联:
对账
联,它由发件连锁公司结算使用;第三联:
备用联,它是供发件连锁公司或客
户备份存档;第四联:
发件人留存联,它由发件连锁公司交发件人存档;第五
联:
收件人留存联,它由收件人留存。
第三款各连锁公司必须认真核对发件人填写的运单内容。
如运单填写不合格、未填写
或填写有误,各连锁公司须提出让发件人改正或重新填写清楚,并明确告知发
件人,因运单填写不合格,如无联系电话,地址不详或错误、收件人名称有误,
所造成的后果由发件人自负。
(运单填写范本见附页1)
第九条一份运单只能附一份快件。
对不同收件人的快件,不得使用同一个运单。
凡连锁公司遇到一个运单号由多个物品组成,则必须在每个物品上标明或粘贴此运单的复印件,并标明多个物品的先后编号,否则造成后果由发件连锁公司负责。
第十条各连锁公司以实际重量收费。
对于轻泡货物,应计算其体积重量。
轻泡货物是指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的货物。
体积重量是以长x宽x高(cm)除以6000计算。
对于体积较大的物品,应注意将其体积重量与实际重量相比,取大的重量进行核算收费。
第十一条快件收费标准,由各连锁公司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已确定。
对中转费收费标准,由负责中转的连锁公司将其上报连管中心,经连管中心核实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保价快件
第一款凡发件人申报快件价值超过人民币200元,各连锁公司可在原收费标准的基
础上,按申报价值增收5%保价费。
各连锁公司揽件时,有义务提示发件人申
报快件价值,并按照标准保价。
第二款如果保价快件出现破损、丢失等造成损失,则应以实际收费时认定的申报价
值的实际损失酌情予以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其保价额。
第三款如果发件连锁公司发件前传真与收件连锁公司确认分摊保价快件的保价费,
收件连锁公司将快件破损、丢失等造成实际损失,则按分摊保价金的比例赔
偿。
否则,按第九十二条规定处理赔偿。
第十三条加急快件
第一款对发件人的加急快件,各连锁公司可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加急费,
也可由各连锁公司与发件人协商收取加急费。
第二款发件连锁公司寄发加急件时,必须事先与收件连锁公司书面确认。
发件连锁
公司须将加急件单独包装,并注明“加急”字样。
收件连锁公司收到加急快
件后,按时派送,并让收件人签明到达时间。
第三款收件连锁公司收了加急费后,并未按时将加急件送到收件人,则收件连锁公
司必须双倍退还加急费,并承担部分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
第十四条快件收费,是在最低收费标准上每增加一公斤相应增加费用。
第十五条付费方式
第一款发件人付费,也称预付件,是指由发件人支付快件费。
收件人付费,也称到
付件,是指收件人收到快件时才支付快件费用,而发件人发件时不付费。
第
三方付费,是发件人和收件人均不支付快件费,而是由第三方付费。
第二款现付,是指发件人发件时就支付快件费。
月结,是指发件人每月结算快件费。
第十六条到付快件
第一款发件连锁公司在发件之前必须以书面方式与收件连锁公司确认有关事宜,得
到收件连锁公司认可后,方可发件。
连管中心按预付件向发件连锁公司收取
运费和中转费,其它费用由发件连锁公司与收件连锁公司协调解决。
第二款收件连锁公司在派送时,如将已“预付”的快件改为“到付”件,则视为违
规行为,除退还所收费用外,另外处以收费额两倍的罚款。
第三款对于收件人拒绝付款的到付件,发件人有责任支付全部费用,其中包括快件
返回始发地的费用。
第十八条发件连锁公司寄发当天件(当日必须派送到收件人处的快件),必须事先先与收件连锁公司书面联系,经收件加锁公司确认后方可寄发。
否则,产生后果自负。
第十九条各加锁公司不得接收非天天快递的运单、包装袋(至少运单必须是天天快递的)的快件,不得将ems的袋子和运单在天天快递网络中运行。
严禁各连锁公司使用标有ems及其它邮政标志的各类物品。
一经发现,连管中心将处以50-500元罚款。
第二十条各连锁公司应在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揽件,除连锁公司双方达成协议区域外。
第三节禁止和限制递运物品
第二十一条各连锁公司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的邮政专营的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
第一款邮政专营的信件包括信函和明信片。
信函指的是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载体,具体包括:
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
明信片是指裸露寄递的卡片行形式的信息载体。
第三款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符号、图像、音响等方式传递信息的载体,具体内
容包括:
①印有“内部”字样的书籍、报刊、资料;②具有通信内容的音像
制品、计算机信息媒体等;③邮电部门规定的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
第二十二条鉴于实际情况,如各连锁公司因超范围经营快件而被行管部门查处,则其所受经济处罚办法如下:
第一款未上网络运输车辆的,由发件连锁公司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罚款。
第二款已上网络运输车辆,但未到达收件连锁公司的,由事发地加连锁公司负责处理,连
管中心协助,罚款费用按以下比例分摊:
1、罚款在5000元以下的,由事发地连锁公司全部承担(若由几家行管部门联合查处,这几家行管部门所在连锁公司按事发地连锁公司对待);2、罚款超过5000元,事发地连锁公司承担5000元,余额由事发地连锁公司承担10%、发件连锁公司70%、连管中心20%(若发件连锁公司是多家的,按件份数分摊)。
第三款到达收件连锁公司的,由收件连锁公司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罚款。
第二十三条各连锁公司禁止收揽:
①货币;②非法出版物;③易燃性、易爆性、腐蚀性、毒性、放射性等危险品;④易碎、液体等禁运物品;⑤活动物及易腐烂品;⑥其他的禁运物品。
第二十四条各连锁公司一经发现危险品和禁运品,须及时与发件连锁公司联系、确认后,
可就地销毁。
对于有危险品和禁运品的整包中转快件,中转连锁公司有权当日不中转。
第二十五条凡由于检查不严格而造成危险品和禁运品在汽车、火车、飞机上运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发件连锁公司承担,并每份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对收寄危险品和禁运品连锁公司的处理程序
第一款天天快递网络各环节的经手人有义务进行制止和举报。
举报人应及时告知连管中心
危险品或禁运品的单号及情况说明。
第二款连管中心与发件连锁公司确认,并告知处进意见。
如发件连锁公司有异议需在4
小时之内,提供足以证明不是危险品和禁运品的证据。
否则,仍按危险品或禁运品处理。
第三款连管中心将对举报单位(人)给予罚款额度20%的奖励,并予以保密。
第三章快件发送程序及规定
第一节快件的分拣及打包
第二十七条快件取回必须立即登记,做好交接,以便及时进入分拣程序。
快件交接时要做好验收登记记录,有计算机的做好扫描记录。
第二十八条各连锁公司于每一工作日(班)结束后,应对所处理的快件进行核对统计,做到平衡合拢。
对分拣现场进行清理,防止遗漏。
第二十九条根椐交接记录,制作快件交接单。
快件交接单,一式三份,一份用于发件连锁公司留存,一份交收件连锁公司核实留档,一份上交连管中心。
快件交接单填写范本见附见2。
第一款填写快件交接单时,必须在指定栏目中填写,并字迹工整、清晰。
第二款分拣员与复核员对照快件交接单核对快件份数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各连锁公司须每日通过网络把快件交接单报送连管中心。
第三十一条分拣工作应在分拣室完成,分拣后一定要清点份数,并与快件交接单上具体名目一一核对,然后将快件交接单放入包内进行打包。
第三十二条若分拣员未清点快件数而打包,一经发现,处当事人100-200元的罚款。
分拣错误,造成快件误发非到达地所造成的损失,由发件连锁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连锁公司必须在包装袋上加盖公司发件印章,如上海天天应盖上“上海天天”字样。
第三十四条所有快件外包装,必须贴上标签。
标签式样见附页3。
第三十五条标签必须由记号笔正楷填写或直接加盖图章。
标签填写,须详细注明始发地与到达地。
“总件数”,是指始发地至到达地的快件总件数“件数编号”,是指该快件在始发地至到达地的快件总件数中第几件。
第三十六条对“直发件”和“中转件”,须贴上不同颜色的不干胶标签。
直发件贴蓝色标签,中转件贴红色标签。
第三十七条各连锁公司应及时清理快件外包装标签,保证“一袋一签”。
同时,应经常检查快外包装袋,清除在运输途中可能破漏的包装袋,保证包装包装袋安全使用。
第三十八条整包快件外包装未用不干胶标签或不在标签上注明始发地与到达地,所造成的错发或其它损失;快件包装标签不及时清理,出现混乱而造成误发;快件外包装袋因自身破损造成损失,全部责任由发件连锁公司承担。
【篇三:
天天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性别文化名族出生年月常住户口所在地及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一款确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
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
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
合同期从年月日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合同期从工作(工程)年月日开始(开工)之日至该工作(工程)结束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经营(工作)需要,在甲方合理安排的(工种)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甲方因经营
需要可以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条件。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元。
2、工资发放日为次月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3、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制服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4、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劳动合同变更、接触、终止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续假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5)同事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
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据不改正的;(6)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力合同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如乙方有第
(2)(3)(4)(5)(6)(7)情形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支付其2个月工资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在工资中直接扣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公布裁减方案,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经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第(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5)据不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制服乙方工资的;
(7)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7、除本条第6项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系重点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建设工程的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从事涉及机密、绝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3)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9、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包厢,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福利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
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由于甲、乙任何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20%。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而自动离职,或未经同意自动离职的,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应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双方需要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1、遵守酒店一切保密制度、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如有泄密,按员工手册处理。
2、实行一岗一薪,员工岗位变动后相应调整工资等级。
3、使用期间和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中,已包含津贴、补贴和加班工资(法定节日除外)。
第十二条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