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天鸿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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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天鸿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措施
神州天鸿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措施
时间/2011-01-18作者/李京京
1、管理职责
1.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最高管理者)批准,形成正式文件。
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当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系统、设备许可项目的范围、特性,突出系统、设备安全性能方面及质量持续改进的承诺,指明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方向和所追求的目标;
(2)质量目标应当量化和分解,贯彻落实到各质量控制系统以及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或相关的部门;
(3)规定定期对质量目标进行考核。
1.2质量管理体系组织
根据系统、设备许可项目特性和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与质量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组织,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最高管理者)以文件的形式任命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包括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如:
设计、材料、电控系统制作、热处理、无损检测、试验、检验、安装调试和其他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系统等)。
1.3职责、权限
在管理层中任命一名具有相应的系统、设备许可项目专业知识的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明确规定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责任人员以及需要独立行使与系统、设备安全性能有关活动的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且规定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之间工作接口控制和协调措施。
1.4管理评审
每年至少对系统、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满足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保存评审记录。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措施
北京神州天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神州天鸿”)根据所申请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特性,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出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文件、质量记录表(卡)等。
2.1质量管理手册
在《质量管理手册》中,设置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控制的基本要素。
所设置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基本要素中应当规定适用范围、职责、控制环节、控制点以及质量控制的要点和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2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编制与质量方针相一致的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并能适应本单位的系统、设备许可生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确实可行。
2.3作业文件
根据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特性编制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作业文件,并应当规范化、标准化。
编制能贯彻实施确保系统、设备安全性能性能的质量计划(过程质量控制表卡)。
质量计划(过程质量控制表卡)中应当合理规定适应系统、设备许可项目特性的质量控制点(包括质量记录审核点、见证点、停止点)。
2.4质量记录
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质量记录格式,并应当规范化、标准化,各类记录格式的内容应能满足相应系统、设备许可项目的质量控制要求。
3、文件和记录控制
3.1文件控制内容
(1)受控文件的类别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技术文件、外来文件(注)及其他需控制的文件;
注:
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供方质量证明文件、供方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2)受控文件的编制、会签、审批、标识、发放、修改、回收、销毁等的规定,其中外来文件控制还应当有收集、接收、归档等的规定;
(3)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都能使用相关受控文件有效版本的规定;
(4)对受控文件的保管方式、保管设施、保存期限进行规定。
3.2记录的控制内容
对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记录的填写、收集、检索、审核、贮存、保护、归档及保存期限等的规定。
4、合同控制
(1)本单位应当结合其系统、设备许可项目特性制定合同控制规定,包括合同评审的范围、内容,执行法规、标准、技术条件、验收标准等方面的安全性能要求,合同签订、修改、审批程序等;
(2)合同审批、修改及合同评审应当形成记录及保存的规定。
5、设计控制
(1)结合其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特性制定设计质量控制的规定,包括设计输入、输出、评审、修改、验证、审批、鉴定等;
(2)规定与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相关的设计输入要求(技术法规、规程、规定、标准等);
(3)规定设计输出应当形成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设计图样等),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计输入和系统、设备许可项目安全性能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规定设计文件需列出与系统、设备许可项目安全性能有关的设计参数;
(4)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设计验证的,应当进行设计验证的规定;
(5)制定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的设计文件发生修改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的规定,有设计审批或设计文件鉴定要求的,修改后还应规定重新提交审批或鉴定的规定;
(6)如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的设计文件是由外单位提供时,应当对外来设计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规定。
6、材料(零、部件)控制
(1)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系统、设备许可项目的特性,制定有关系统、设备许可项目的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的规定,包括材料(零、部件)的采购控制、材料的使用与管理等;
(2)制定材料(零、部件)采购时对供方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的规定,明确对供方实施质量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并根据满足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要求,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建立供方的评价报告和质量记录以及合格供方名录,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行政许可的供方,应当明确规定供方应当持有相关的许可证书;
(3)制定对系统、设备许可项目安全性能有影响的材料(零、部件)进行验收、复验的规定,并且对材料(零、部件)的标识(可追溯性标识)的编制、标记进行规定;
(4)制定材料(零、部件)的保管、发放管理规定,包括对材料(零、部件)储存场地,材料(零、部件)分区堆放或分批次堆放及标识,材料(零、部件)发放的依据、凭证、审批等;
(5)制定材料(零、部件)使用管理规定,包括对材料(零、部件)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检验结果的确认,切割下料前的材料标识的移植及确认,材料成型、加工时材料标识移植及确认,余料、废料的处理等;
(6)制定材料(零、部件)代用的管理规定,包括材料(零、部件)代用的基本要求及代用范围,材料(零、部件)代用的试验和检验,材料(零、部件)代用的审批等。
7、工艺控制
(1)规定工艺文件的编制、修改、审核、批准、验证、使用的要求;
(2)制定工艺文件管理规定,包括工艺文件发放数量、流程程序,工艺文件的变更、修改和回收,工艺文件的分类、编号、归档等的要求;
(3)编制与许可项目相适应的工艺流程图或工艺过程卡、工艺卡和作业指导书;
(4)制定定期进行执行工艺纪律检查的规定,包括执行工艺纪律检查的时间间隔或时机,组织和参加人员,检查的关键工序,检查内容以及检查记录的保存等方面;
(5)制定工装、模具的管理规定,包括工装、模具的设计、制作及验证,工装、模具的建档、标识、保管、定期检验、维修及报废等要求。
8、无损检测控制
(1)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编制相应的无损检测工艺文件控制的规定,包括对系统、设备无损检测方法的确定,标准规范的选用,通用工艺文件、专用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修改、保管等;
(2)制定无损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包括无损检测方法、数量、比例,不合格部位的检测、扩探比例,评定标准等;
(3)制定无损检测人员的管理规定,包括;无损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资格证书,持证项目的管理,无损检测人员的职责、权限等;
(4)制定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的管理规定,包括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的编制、审核、复评、发放、归档、保存,RT底片的保管,UT试块的保管等;
(5)无损检测设备及器材的管理规定;
(6)本单位无损检测工作由分包方进行时,应当编制对分包方的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的规定,包括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定期评价,分包方无损检测质量记录,分包方无损检测工艺的确认,分包方无损检测机构的资格、范围及人员资格的确认,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对无损检测记录、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等。
9、检验与试验控制
(1)编制检验与试验规程、规范化的记录表(卡)、检验与试验报告的规定;
(2)制定进货检验控制的规定,规定未经进货检验和进货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零部件)不得投入使用;
(3)制定过程检验控制的规定,规定在前道工序未完成所要求的检验与试验或必需的检验与试验报告未签发和确认前,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或放行;
(4)制定最终检验控制的规定,规定在最终检验前所有的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检验试验结果满足所采用法规标准的要求。
规定最终检验试验条件,包括试验载荷、试验场地、环境温度、介质温度、试验工装、试验设备(装置)、计量器具、安全防护等;
(5)对检验与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
(6)根据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相关规范、标准规定需进行型式试验或其他相关特殊试验的,应当编制相应的试验规定,包括:
试验要求、型式试验机构、试验报告的有效性等;
(7)根据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项目相关法规,制定试验记录和报告控制的规定,包括:
试验的记录、试验报告的编制、审批;试验记录和报告的收集、归档、保管等。
注:
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等项目,可根据不同种类的设备,分别予以具体规定。
如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出厂检验等。
10、设备和检验检测仪器控制
(1)制定设备和检验检测仪器控制的规定,包括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采购,验收,建档、操作,维修,使用,检定,保管、报废等;
(2)制定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包括:
建立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计量器具台帐和检定周期计划,检定证明资料的保管,计量器具检定状态标识,计量器具的使用等。
11、不合格品(项)控制
(1)制定不合格品(项)控制的规定,包括不合格品(项)的标识、记录、评价、存放、隔离、处理等;
(2)制定不合格品(项)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及不合格品(项)处理后重新验证等的规定。
12、质量改进与服务
(1)编制质量信息控制的规定,包括产品(工程)质量信息(单位内部信息和单位外部信息),安全监察部门和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的产品(工程)安全性能问题,质量信息的反馈、汇总、分析、处理等;
(2)制定内部质量审核的规定,包括内部质量审核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完整的内部质量审核)、内部质量审核人员、质量审核结果记录和分析、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以及对所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和记录等;
(3)制定为使用单位等服务的控制规定,包括服务计划、实施、验证和报告,以及服务人员的要求等。
13、人员培训
(1)制定对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的安全性能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规定;
(2)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档案的规定。
14、其他过程控制
(1)针对许可项目的特性,确定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安全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过程控制的规定;
(2)其他过程责任人员职责、权限的规定;
(3)其他过程检验试验的规定;
(4)其他过程的质量记录、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的保存、归档的规定。
15、执行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制度
(1)制定执行系统安装、调试和设备制造许可制度的规定;
(2)制定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监察的规定;
(3)制定接受监督检验的规定,包括明确专人负责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联系、提供监督检验工作的条件、对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监检工作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的处理等;
(4)制定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包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按照规定向用户提供产品(安装、改造、维修项目)的质量证明文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系统、设备许可情况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变更申请,许可证和许可标记的使用、保管,系统、设备许可证不得涂改、外借、转让,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等。
二、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分项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行为。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专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领导各级生产指挥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副经理、安全员负责。
在安全副经理、安全员的指导下,组织全体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盲目指挥冒险作业。
1.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1.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人员和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注意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3)检查并考核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项目副经理(安全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3)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同样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领导编制和组织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5)对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6)组织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专会。
(7)组织均衡生产,注意工人的劳逸结合,对因加班加点致使工人过度疲劳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对经理责成解决的安全工作或已决定急需解决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而酿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虽采取措施,但由于下属人员执行不力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项目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工程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审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管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在审批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标准。
(4)在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革新项目时,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5)对已提出的技术方面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而酿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虽采取措施,但由于下属人员执行不力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质量管理部: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贯彻落实安全技术工作。
(2)在进行技术方案设计及工艺方案选择时,优先考虑安全设施的设计(如:
脚手架、护栏、支撑等),减少对施工人员的危害,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防止传染病、职业病的发生。
(3)在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交底和技术指导,以保证作业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产品质量。
(4)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检查产品安全工作。
(5)严格检验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安全。
(6)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运营管理部: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按照“五同时”的要求,在组织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3)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设备、场地、人员、负荷等因素在安排组织生产时,合理调配劳动力,尽量避免施工人员因疲劳作业而发生事故。
(4)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贯彻落实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5)按现场施工人员的1%~2%配备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经常性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事故苗头,并及时组织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监督施工人员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制止各种违章操作行为,并按公司有关定置管理规定指导施工人员搞好现场定置管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清洁作业,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6)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保卫消防人员对各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根据各场地施工环境,合理布置防火器材,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危险作业场所的动火申报审批制度”的规定,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以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综合办公室: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职工生活工作。
(2)依据国家卫生和劳动条件分组管理标准GB5817-85的要求,加强现场作业、劳动过程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监测分析工作。
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并做好防护用品穿戴和职业安全卫生的各项规定要求。
(3)根据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管理程序,做好防署降温、防寒保暖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人员有健康的体魄,满足工程建设高节奏、高效率的需要。
(4)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按高空作业管理程序要求,上岗前必须体格检查,凡患有禁忌症者(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不安排从事该作业,以确保施工的人员安全。
(5)在工地和现场施工时,遵守国家和施工现场所在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水源、道路等,工程垃圾固体废物及时运至指定地方,采取妥善的处置方式处理;设备、设施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整齐,固定合理,防止坠落。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符合国家对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的有关要求,符合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作业文件》,我方从公司领导到项目班子人员极为重视,由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小组采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生产、运输)过程和施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
考虑的范围包括:
正常的作业活动和非正常的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设施、设备。
从危险的根源和状态归结为:
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触电;火灾;车辆伤害;灼伤;机械伤害及其它等20种事故类别,最终评价为Ⅰ、Ⅱ、Ⅲ、Ⅳ、Ⅴ级危险等级,从而对其采取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严格遵守总经理的职业健康安全承诺,严格遵守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自觉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增强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及防护能力。
本项目经理部未做说明之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措施,在抓生产、抓工程质量的同时,坚持抓施工安全。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每一职能部门和在职人员。
(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安全的各项法规、规范、规定、规程等,施工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放在首位。
(3)对分包施工队伍严格按程序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宣传现场安全秩序,签定安全生产协议,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使之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进行中检查安全技术的落实情况。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发生事故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5)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合格的防护用品。
高空、深槽作业时,系安全带,设置防护栏和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予使用。
(6)当不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的作业条件时,所有员工有权拒绝接受任务,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阻止。
(7)为保证施工人员及操作者的安全,在重点部位(支撑、塔架、脚手架、护栏等)设置明显标志,以提醒施工人员和操作者注意安全。
(8)冬季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施工用路、铺道上严格控制生产、生活用水,泥浆洒漏。
在雪天或冰冻路滑地段及时组织人力将冰雪进行铲除并铺洒粗砂粒防滑。
对爬梯、马道、工作面上的冰雪组织人力进行清除。
(9)对施工临建棚、架线杆、围挡、塔架、支架等设置拉索、斜撑进行加固,使之能抵抗6~7级风的袭击。
对各种架空管线采用设置临时架线杆等措施进行加固,保证其正常运转。
(10)现场材料堆放场地布置合理,临时或长时间放置皆做到稳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防止倾倒、滑落。
并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提示标志。
雨后、雪后、风后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其危险状态。
(11)技术工种,如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及车辆司机等都持证上岗,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再进行操作。
(12)施工中现场专职安全员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处理。
安委会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并在安全会上进行总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