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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应对气候变化
财经活页
2010年第10期(总第154期)
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辽宁省财政学会2010年5月25日
本期主题:
应对气候变化
[按]气候变化是典型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主流观点认为,人类利用资源环境寻求自身发展导致了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由果成因,反过来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和影响。
由于人类的认知水平和技术手段还很有限,在气候是否变暖和变暖的真正原因方面仍有争议。
但冬季气温上升、极端天气增多等气候反常现象表明气候变化业已发生。
几十年来,国际社会就气候变化问题一直在进行谈判磋商,努力寻求合作。
虽然各国之间的博弈仍在继续,减排目标、资金技术等核心议题有待突破,但包括我国在内的部分国家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京都议定书》,再到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协议》,国际气候合作框架正在形成,让人们看到了前进的方向和未来的希望。
应对气候变化,关系着全人类的明天。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立足于国情实际,对外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事务,捍卫自身发展权益,敦促发达国家履行主要责任;对内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节能减排。
气候变化的基本概念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非常关注天气状况,随着天气的变化调整着装、出行等日常行为,除了阴晴冷暖,天气预报还会为人们提供各种天气指数。
与天气相比,人们似乎在不经意中忽略了气候这一概念。
其实,每天我们都生活在气候系统中。
气候涵盖的内容比天气更为广泛,它代表了一个地区较长时期内的气象状况,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
一、传统气候学中的气候变化
在气候学中,气候是指某一长时期内由纬度、地形、海拔高度、大气环流等因素相互作用所形成的气象状态总体情况,即气象要素(如降水、温度、日照、辐射等)和天气过程的平均或统计状况,主要反映某一地区冷暖干湿等基本特征。
气候变化是指气候平均状态统计学意义上的巨大改变或者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典型的为10年或更长)的气候变动。
在地球几十亿年的历史中,气候在不断地变化,但这种变化的速度一般比较缓慢,自然界有充分的时间去适应这种变化。
从广义上讲,气候变化分为变暖和变冷两种趋势,气候变化会改变光照、热量、水分、风速等气候要素的量值和时空分布,因而势必对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产生全方位、多层次的影响。
气候系统的演变进程受到其自身动力学规律的影响,也受到外部驱动力(如火山喷发、太阳变化)以及由人类引起的驱动(如对大气的组成及土地利用的改变)的影响。
二、跨学科研究中的气候变化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科学研究对气候及其变化的认识也在逐渐深入,气候变化的概念和范畴也发生了改变。
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最早可溯源到19世纪初期。
1827年法国化学家(也是著名数学家)J.B.J.傅里叶最早从理论上认识到了温室气体的增暖效应。
他指出大气和温室玻璃一样会产生相似的增温结果。
这就是“温室效应”名称的由来。
1896年瑞典科学家S.阿尔赫尼斯通过计算,指出由于燃烧煤使二氧化碳浓度加倍时全球平均气温将增加5-6℃。
这一评估结果与现在的评估结果相差不太远。
在20世纪后半叶,随着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拓展和程度不断加深,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使人们日益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
20世纪70年代以来,气候变化研究不断深入、研究方法不断发展、研究成果不断积累。
气候变化的研究领域也不断扩展,逐步从大气科学领域向交叉和综合科学领域发展。
“气候系统”作为一个科学概念被科学界接受,标志着气候变化不再仅是与气候学有关的科学问题,而是一个跨学科的科学主题。
研究认为,气候系统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包括五个主要组成部分:
大气圈、水圈、冰雪圈、陆面和生物圈,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气候系统的演变进程受到其自身动力学规律的影响,也受到外部驱动力(如火山喷发、太阳变化)以及由人类引起的驱动(如对大气的组成及土地利用的改变)的影响。
虽然有许多专家学者对地球是否真的在变暖以及气候变化的真正原因持怀疑态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地球气候的的确确发生了改变。
与传统气候学理论中的定义不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因人类活动而改变大气组成的“气候变化”与归因于自然原因的“气候变率”区分开来。
这份签署于1992年的公约将“气候变化”定义为:
“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改变。
”
气候变化的现状及其成因
从18世纪60年代到今天的经济全球化时代,人类创造了极其灿烂的物质文明。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工业化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开始出现。
作为食物链中的最高消费者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的生存发展总离不开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与自然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历史。
全世界60亿的人口和人类史无前例的技术力量正在对地球产生影响,气候系统正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
许多观测资料表明,地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
一、气候变化的现状
人类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大量消耗资源环境,社会化大生产以及人类生活活动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以及各种化学物质。
科学研究已经证实,在近百年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全球平均气温、海平面都上升到了一定幅度。
气候变化带来的广泛影响使科学家、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都深切地感受到这种变化。
首先,1861以来的观测记录表明,全球平均地表温度逐渐升高。
20世纪可能是过去100年中增温最大的100年,全球平均地表温度增加了0.6-0.2℃,增幅最大的两个时期为1910-1945年和1976-2000年。
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85-1939)气温升高0.67℃;第二阶段(1939-1966),气温转而下降0.27℃;第三阶段(1966-1985),气温升高0.35℃。
因此在这一百年间,全球平均气温共提高0.75℃,而且这一趋势一直在继续。
20世纪以来,地表平均气温比19世纪升高了0.4-0.8℃,地表温度记录显示:
20世纪90年代是该世纪北半球最热的十年,而1998年是最热的一年。
由全世界1500名气象科学研究者组成的政府间气候变化问题研究小组预测,如果按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21世纪地球气温将升高1.4-5.8℃。
近百年来,我国年平均气温升高了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温平均值,近50年变暖尤其明显。
从地域分布看,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气候变暖明显,长江以南地区变暖趋势不显著;从季节分布看,冬季增温最明显。
从1986年到2005年,中国连续出现了20个全国性暖冬。
其次,天气和气候极端事件的出现频率发生变化,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威胁和损失也在逐渐增大,包括龙卷风、暴雨、沙尘暴等。
这些极端天气事件持续时间虽短,但破坏力极强。
此外,还包括热带气旋、热浪、低温冷害、暴风雪、干旱、洪涝等。
这些极端事件往往可以在大范围地区持续几天、数月或几个季节,对广大地区带来巨大影响。
以2008年为例,在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共生成了约60个热带风暴,足迹遍布南亚、东南亚、非洲、加勒比海以及欧洲和美洲。
其中,5月在印度洋北部生成的纳尔吉斯气旋是1991年以来亚洲遭遇过最具破坏性的热带风暴,在缅甸造成了近8万人死亡的空前灾难。
而在这些国家饱受洪涝灾害之苦的同时,澳大利亚、葡萄牙、西班牙以及南美洲的乌拉圭、巴拉圭等国却都发生了严重的旱灾。
2008年1月,我国南方连续遭受四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袭击,影响范围之广、强度之大、持续时间之长,总体上达百年一遇,受灾人口达1亿多人,10月,我国南方出现秋季罕见的持续性强降水天气。
南方平均降水量为94.9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1.6倍,为1951年以来最大值。
二、气候变化的成因
气候变化的因素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其中人为原因是主因。
在气候自然变暖的基础上,人为因素大大加剧了气候变化。
人类燃烧化石燃料、破坏森林和植被释放了更多的二氧化碳。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PC)至今已经完成了四次评估报告,第四次报告比前三次报告更加肯定地确认了气候变化的事实、更加肯定了人类活动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这一结论。
受自然因素影响,地球的气温会自然波动。
但是研究表明,人类活动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是引起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
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在科技的引导下大大增强,随着交通运输业、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人类消耗了更多的化石燃料,破坏了更多的森林和植被,排放的温室气体猛增。
科学界普遍认为,气候变化主要是人类活动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氯氟烃、一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产生的温室效应造成的。
不同的温室气体对全球变暖的影响程度不同,其中二氧化碳的作用最大。
全球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已从工业化前的约280Ppm增加到2005年379Ppm,此数值已经远远超出了65万年以来二氧化碳浓度的自然变化范围。
大气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主要是由两方面的人为因素引起:
一是化石燃料的消耗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量猛增。
钢铁、煤炭、水泥、化工、汽车、电力、建筑等行业的生产消耗的化石燃料产生了大量的温室气体。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开发和使用化石燃料的规模不断扩大、速度不断加快,排放的温室气体猛增。
世界上众多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消耗了大量的煤、石油和天然气等燃料而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使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大幅增加。
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燃烧柴草、煤、石油和天然气等燃料,燃烧这些燃料产生温室气体。
世界人口总量的增加意味着消耗更多的能源,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
人类已经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对全球气候产生了重大影响。
地球上人口数量越多,人类对天气和气候系统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就越大。
二是森林、植被的破坏削弱了绿色植物吸收C02的功能。
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能吸收大气中大量的二氧化碳,是消耗大气中二氧化碳的主要天然途径。
绿色植物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天然工具。
人类的毁林开荒、工业等活动使热带雨林、原始森林、天然草场遭到了大面积的人为破坏,并影响到地球的碳循环。
树木和草场的破坏致使绿色植物消耗二氧化碳的天然能力大大减弱,这也是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增加的重要人为因素。
气候变化产生的影响
气候变化对大气圈乃至整个生态系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它已经超越了国家和地域的限制,成为了全球尺度的环境问题。
同时,它不仅危及当代人,也将危及到人类子孙后代的生存,给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和挑战。
一、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
全球气候系统的变化影响到全球水热循环格局,导致气象灾害频发,使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系统又反馈变化,导致更频繁或更强烈的气候突变和渐变事件的发生,使生态系统做出适应性的改变,或由于无法完成自然的适应或迁移,导致原生态系统内生物多样性的重大损失。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对国际气候变化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后发现,过去30年的人为增暖可能已对许多自然系统(包括冰雪和冻土、水文、海岸带)和生物系统(包括陆地、海洋、淡水生物系统)产生了可辨别的影响,其中的一些影响甚至是不可恢复的。
尽管由于适应以及非气候因子的作用,许多影响仍然很难辨别,但区域气候变化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的一系列复杂影响正在出现。
来自所有大陆和多数海洋的观测证据表明,区域气候变化特别是温度升高已经对许多自然系统产生了影响。
例如,在许多主要由冰川和积雪融水补给的河流中,径流量增大,春季洪峰提前;动植物的分布向高纬度和高海拔地区迁移、生物的物候期发生改变;高纬海洋中藻类、浮游生物和鱼类的地理分布发生迁移,数量发生变化;河流中鱼类的地理分布发生变化并提早迁徙;极地部分生态系统发生变化等。
二、气候变化对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
根据试验研究,作物产量对气候变化的响应差异非常明显。
这依赖于作物种类和品种、土壤性质、病虫害、二氧化碳、对作物的直接影响,以及二氧化碳、空气温度、水分胁迫、矿物质养分、空气质量和作物的适应能力之间的相互作用。
即使二氧化碳浓度增加可以刺激作物生长和提高产量,但这一有利影响也不可能总是超过过度高温和干旱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大多数研究结果表明,如果全球年平均气温升高几度或更高,则全球粮食供给能力的增长会滞后于需求的增长。
目前开展了一些气候变化对脆弱人群经济影响的综合研究,如对小农户和城镇贫困人口的影响。
尽管结论还不确定,并需要进一步研究,但这些研究结果发现,气候变化将降低脆弱人群的收入水平,并使饥饿人口的绝对数量增加。
尽管不完全,但已经确定,气候变化主要通过极端事件增加及其时空改变而使非洲食物安全状况更加恶化。
三、气候变化对人类生活和健康的影响
气候变化对人类沿袭千年的生活方式也带来了巨大挑战,人们的穿衣、饮食、居住和出行模式都正在或即将发生主动的或被动的调整,以适应日益变暖和反复无常的气候。
气候变暖导致人类生产生活所依赖的环境风险增高。
由于全球变暖,山区的人居环境遭受冰川消融引起的冰湖溃决洪水的风险加大。
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这些环境风险已经对人们的生活秩序、心理带来极大的冲击以及极高的防范、重建或迁徙的成本。
同时,气候变化也加深了资源供应的危机,使人们不得不改变传统或奢侈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已经获知一些靠病菌、食物和水传播的传染性疾病对气候条件的变化十分敏感。
大多数预测模型的研究结果表明,在气候变化情景下,疟疾和登革热这两种菌源性传染病可能传播的地域将扩大,当前这两种传染病影响的人群都占世界人口的40%-50%。
预计的气候变化将伴随着热浪发生次数的增加,在很多情况下会因湿度增加和城市空气污染的加重而进一步加剧,因此可能造成与热浪有关的死亡率的增加和流行病的发生。
气候变化将使部分地区尤其是热带地区的作物产量和粮食生产下降,从而使原本粮食短缺的人群营养缺乏,导致儿童发育不良、成人活动减少。
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气候合作进程
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尺度的环境问题,事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早在20世纪70年代,科学家们就已经把气候变暖作为一个全球性环境问题提出。
几十年来,气候变化引起了世界性关注,应对气候变化成为了国际社会的共识,各个国家一直在寻求国际气候合作。
由于该问题直接涉及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式和能源发展战略,因而日益成为深刻影响全球发展的一个重大国际问题。
一、国际气候合作进程
当前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系统变化问题最早可溯源到19世纪初期。
科学家逐渐认识到人为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对气候影响的问题。
在20世纪后半叶,随着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拓展和程度不断加深,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使人们日益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
1972年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促使人们加强了对潜在的气候变化和相关问题领域的研究。
1988年由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同年召开的多伦多会议标志着有关气候变化问题高级辩论的开始。
1990年9月,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上欧共体代表提出:
保护气候、防止全球变暖是各国的共同责任,拟起草的公约应对各国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规定具体的“义务”。
与会的中国代表团与“七十七国集团”经过深入分析与磋商,认为必须首先分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同的责任,并达成了一些重要共识。
在此基础上,经过多轮国际谈判,1992年通过了以降低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影响、协调国际社会减缓气候变化行动为目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这是第一个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
到1997年又通过了以量化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京都议定书》,不过,《京都议定书》直到2005年2月才生效,美国至今还未批准该文件。
这些政策和行动计划形成了国际上开展气候变化科学研究与应对行动的框架。
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
会议围绕气候变化展开了激烈谈判,以大会决定的形式发表了《哥本哈根协议》,协议维护了公约和议定书并行谈判的“双轨制”,坚持了公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决定2010年底在墨西哥召开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
随着国际气候合作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资金技术和行动透明度等问题上逐步达成了一些共识,国际气候合作机制已初具雏形。
二、气候变化的问题实质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逐步发展的国际性的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行动,使气候变化问题跨越科学的界限,成为与政治、外交、经济等密切相关的复杂主题,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共问题甚至国际政治核心问题。
气候变化的问题实质是各个国家在开展行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前提下争取排放空间和发展权益,国际谈判过程中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的角逐异常激烈。
国际气候合作框架中,在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里明确阐明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并在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主要是发达国家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1缔约方在2012年前的第一个承诺期里率先实现定量减排。
迄今为止,上述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安排基本反映了各利益相关方的实际责任和义务。
在2007年底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通过的“巴厘路线图”中,把解决减缓、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转让和资金机制等4方面内容同时列入谈判的议程,并且希望把发展中国家在国内采取的适当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缓气候变化行动与发达国家能够提供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联系起来。
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及各国政治议程(尤其是美国的能源和气候变化立法进程)的影响,2009年底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只是初步达成新的协议。
无论如何,最终确定全球长期升温幅度或温室气体稳定浓度以及中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都将是一个政治决定和各方妥协的结果,并将对今后的气候保护、经济增长,甚至国际战略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三、不同利益集团的基本立场
在某种意义上,各国都在以保护全球气候的名义为其国家或是不同的利益集团的权益寻找对各自有利的证据和指标。
许多观点也是在自然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加入了价值判断和利益考量。
依照各自国家的根本利益,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问题的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主要有欧盟(欧盟成立前称为西北欧国家或欧共体)、“伞形集团”(以美国为代表,包括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和由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七十七国集团加中国”。
虽然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但是由于防止气候变暖的关键是二氧化碳减排,也就是限制化石能源的消耗量、增加自然碳汇或是采取碳捕获和封存技术,因此矛盾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
关于气候变化问题,发达国家的基本立场是前工业社会后的一段历史中并无气候问题,现在的气候问题是共同造成的,所有国家要平等地共同负责。
发展中国家则坚持认为,发达工业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负有历史责任,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碳排放的性质不同,前者属于“生存排放”,后者属于“消费排放”,而且目前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发达国家应该为气候变化问题负主要责任。
当前,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仍在继续,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减排目标、资金援助、技术转让、减排“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等方面。
发达国家试图淡化历史责任,否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废除《京都议定书》,将所有国家纳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约束,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的“双轨制”谈判机制变为“单轨制”;发展中国家一直坚持双轨谈判机制,维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切实承担减排责任,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与贡献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之一,在世界上有着重要的影响。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从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积极的态度致力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国际层面
从国际层面看,我国积极的参与各种国际气候会议,并不断的加强同世界其他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发挥了重要作用。
早在1972年,我国政府就组团参加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派代表团参加环境保护的国际会议。
从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国际环境与发展大会到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中国政府一直以负责任的态度致力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谈判,特别是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国际气候谈判,我国更是以一个环保大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向国际社会表明了自己的积极态度和立场。
我国政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推动双边和多边的国际气候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8年,我国政府加入了由联合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组织成立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先后参加了四次气候评估报告的评估工作。
在合作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与措施,同时向国际社会传送我国的气候变化信息。
二、国内层面
从国内层面看,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第一,制定出台相关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开始实施。
2004年,国务院通过《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同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中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规划》。
2005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这部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政府、企业和用户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责任和义务。
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这些政策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表明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
第二,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政府更加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将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推进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作为我国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近三十年的努力,我国的能源利用率有了显著的提高,节能减排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按环比法计算,1991年-2005年的15年间,中国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8亿吨标准煤。
如按照中国1994年每吨标准煤排放二氧化碳2.277吨计算,相当于减少约18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截至2009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13%,相当于少排放8亿吨二氧化碳。
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2005年-200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增长51%,仅2008年利用量就达到2.5亿吨标准煤。
农村有3050万户家庭适用沼气,相当于少排放4900多万吨二氧化碳。
第三,实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使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200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12.40‰,自然增长率为5.89‰,分别比1990年低了8.66和8.50个千分点,进入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
通过计划生育,到2005年我国累计少出生3亿多人口,按照国际能源机构统计的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估算,仅2005年一年就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亿吨。
第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
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我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0.54亿公顷,蓄积量15.0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
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13.92%增加到2005年的18.21%。
除植树造林以外,我国还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林业作为温室气体吸收汇的能力。
据专家估算,1980—2005年我国造林活动累计净吸收约30.6亿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