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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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

 

G105沿线景观改造提升容桂段(南容加油站至细滘大桥)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

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备注:

以下内容摘自招标文件初稿,如有修改,最终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保留、修改变更本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的权利。

第三章评标办法(简单平均值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投标文件所列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工程名称不一致。

签字盖章

1.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并有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计价人员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计价人员专业要求”条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

注: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

报价唯一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1.3

工期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其他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条款号

量化因素

评审、量化标准

2.2

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或低于下限价的;

2.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

定标标准值(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

1、取评标入围价范围内的所有的投标报价,计算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定标标准值;

2、招标控制价不纳入定标标准值的计算。

3、定标标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定标标准值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开标时唱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

评标入围价

评标入围价确定方法如下:

1、上限价=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

(下浮率范围为:

3%~6%,在开标后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珠方式从3至6共4个自然数中随机抽取1个号码,抽签号n与对应下浮率关系表:

抽签号n

3

4

5

6

下浮率

3%

4%

5%

6%

2、H值=所有进入唱标且不高于上限价的投标报价计算得出平均值×80%。

3、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为无效投标文件,低于或等于上限价且高于或等于H值的报价为评标入围价。

4、评标入围价在开标时确定。

5、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其他: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计算基础,报价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90%。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简单平均值法。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2.1款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评审量化标准进行评审,选取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按报价较接近定标标准值优先的原则,从报价低于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中依次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若报价低于定标标准值的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家时,不足部分按报价较接近定标标准值优先的原则从报价高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中依次确定。

按照经评审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报价相等时,招标人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备注:

投中候选人的标报价经评审后,若中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被修正或被评为无效标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将重新调整,但定标标准值不重新计算。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若需要)、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招标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招标人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招标人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本章第2.3款规定计算定标标准值。

3.2.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招标人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招标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简单平均值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招标人将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招标人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4.3如入围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3人时,经招标投标监督组评定认为本次投标仍具有竟争力时,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若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时则否决所有投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招标工程);

(5)专用条款;

(6)通用条款(《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9年》广东省建设厅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相关的现行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

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施工设计图纸

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四份。

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

5.2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6.通讯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顺德区容桂街道宏业路12号收件人:

邮政编码:

528303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造价咨询单位:

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顺德大良和桂十街信业楼323-329号二楼之一收件人:

邓小姐邮政编码:

528300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无。

7.工程分包

7.5

(1)指定分包工程:

无。

补充: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广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顺建发[2007]15号)的规定,本工程所有劳务作业必须分包给经佛山市建设局备案的劳务分包公司并签订分包合同。

(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3.交通运输

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

(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造价工程师负责合同价款的核实;变更工程预算的编制、调整和复核;结算价款的编制、调整和复核。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19.发包人

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已包含在中标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中标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投标价内。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工程地质资料与设计文件同时提供;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费用已包含在中标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办理施工许可及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承包人自身施工资质的证件除外)。

(6)现场交验的时间:

开工前五天内。

(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开工前五天内。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办理施工报建、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提供现场的日期与开工期相同。

19.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提供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

(2)提供的份数:

四份。

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9.5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20.承包人

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工程总进度计划按本专用条款第28条约定施行。

“工程进度月报表”和“计量支付申请书”于每月20日前提交工程师计量。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工程期限内:

全面负责所有留在现场上的人员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的现场(包括某些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和良好的状态。

根据工程师或当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棚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施工围蔽按市有关要求执行。

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晚施工规定。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行人、车辆等通行,不能进行全封闭施工。

施工临时占用人行道等设施,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协助,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同时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与人流,既保证施工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

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

(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基本的施工现场办公设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

(4)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4.1)本工程承包人竣工资料,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承包人提供能够全面、正确反映竣工实况的、由承包人加盖竣工专门印章的竣工图纸三套,及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工程的竣工电子文件。

提交以上资料的时间为工程完工后40天内。

(4.2)承包人不按文明施工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在发包人发出通知7日内,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承包人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工程师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在应付的合同费用或履约保证金内直接抵扣,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5.2款执行。

对施工图、技术资料做认真地复核和检查,有预见性的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应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4.3)干扰与协调

(4.3.1)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干扰,并为

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对办公及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

(4.3.2)承包人应当清楚并充分预计到在工程前期施工场地准备的各种困难及其对工程进展的不利影响,甚至是严重影响。

对此,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尽量创造各种条件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及工期目标的实现。

这种困难或影响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工期目标未能实现的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各种费用。

(4.3.3)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外界的各种干扰,协调不果,方可书面要求发包人出面协调。

(4.3.4)发包人将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己对各方面的影响力,尽可能地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低程度。

这种协调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无。

20.4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

(1)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

无。

(2)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

无。

22.发包人代表

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发包人代表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得到发包人批准:

变更工程。

工期变更。

23.监理工程师

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造价工程师

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无。

25.承包人代表

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6.指定分包人

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无。

(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本工程必须按照顺建发[2007]15号文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务分包。

28.工程担保

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无。

(1)履约担保的金额:

(大写)(小写)。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

(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

28.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无。

(1)支付担保的金额:

(大写)(小写)。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

(3)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

28.5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

32.保险

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以双方的共同名义使下述保险生效并保持其在整个施工期间持续有效,该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a)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损失或损坏;

b)承包人自有生产人员生命财产;

c)承包人雇员人身财产;

d)工程质量事故的保险;

e)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质量事故维修及第三方的损失。

32.8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无。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以供工程师批准。

34.开工

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

□其他时间: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

无。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60日历天。

(1)(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

(2)(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

38.提前竣工

38.1计划竣工日期:

42.质量目标

42.1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补充:

本工程绿化种植部分保养期12个月、原有绿化保养12个月。

本合同的绿化工程在完工后以及养护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安排人员负责清洁、保洁、及时清除杂草、及时修剪和补足肥料水份等工作;若绿化植物出现缺株、枯株等情况的,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按规格补种完毕,未按时补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人进行补种及日常养护等工作,但相关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在顺德区“美城行动”检查(包括“明检”或“暗检”)中,若发包人在本工程范围内被上级部门扣分的,发包人被扣的每一分将向承包人扣回工程款2000元以作补偿。

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45.5治安管理的约定:

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和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

1、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足够警示标志及防护标志,如因施工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发生事故的风险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顺建发[2008]53号文《顺德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顺建发[2007]56号文《关于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建发[2007]79号文《关于在市政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的通知》,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

2、本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养护)期间,承包人必须按《顺德区“美城行动”考评标准(修订)》(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九章附件)及其后续文件的工作要求,在施工场地落实做好围蔽、警示以及施工场地清洁、保洁等工作。

本合同的绿化工程在完工后以及养护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安排人员负责清洁、保洁、及时清除杂草、及时修剪和补足肥料水份等工作;若绿化植物出现缺株、枯株等情况的,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按规格补种完毕,未按时补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人进行补种及日常养护等工作,但相关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在顺德区“美城行动”检查(包括“明检”或“暗检”)中,若发包人在本工程范围内被上级部门扣分的,发包人被扣的每一分将向承包人扣回工程款2000元以作补偿。

46.测量放线

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

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发包人不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4材料检验试验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结算时按实结算。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无。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中间验收部位有:

分部工程(隐蔽工程)。

55.工程试车

55.1是否需要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56.工程变更

中标人按设计图纸承包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如施工过程中因修改图纸而引起工程造价的改变,则改变的该部分工程造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施工过程中如因修改图纸或工程变更而引起工程造价的改变,按照先认同变更造价的增减,后施工的原则。

即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单交给发包方或工程师,发包方同意后交给承包方的项目经理,由造价咨询核算增减造价并由招标人确认方可施工。

(2)发生变更的工程量,必须10天内签证并提交发包人确认,须增加造价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报告书,过时不再调整。

56.4承包人提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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