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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员工手册试行

北京鸿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各子公司

员工手册(试行)

1.序言

1.1.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员工行为,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为社会、为企业、为股东创造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守则。

1.2.本守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组织机构图

3.部门职责

3.1.综合管理部。

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3.1.1.公司外部行政关系协调处理;

3.1.2.公司内部行政管理事务;

3.1.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事务;

3.1.4.公司总务管理(食堂、宿舍、小车、环境等)

3.1.5.公司所有合同签定审核及管理;

3.1.6.公司部门之间的内部协调与组织;

3.1.7.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记录的整理;

3.1.8.公司合同的管理;

3.1.9.汇总并提交经营计划。

3.1.10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财务部

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3.2.1.办理公司的财务收支,并实施财务监督;

3.2.2.对公司的经济活动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核算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3.2.3.参与公司财务、业务计划的拟定,考核、分析计划执行情况;

3.2.4.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2.5.组织公司投资及业务经营的预算;

3.2.6.实施财务决算,并对公司内部各单位经营状况进行认定;

3.2.7.对公司下属公司、各生产单位仓库及仓库管理员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3.2.8.其他事务。

3.3.安全环保部

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3.3.1.协调公司安全、环保工作。

3.3.2.配合安监、环保、质监、公安、消防和相关部门,对公司进行检查指导。

3.3.3.做好公司安全、环保、能耗相关工作。

3.4生产技术部

3.4.1.矿山建设规划设计;

3.4.2.矿山开采技术指导与安全管理;

3.4.3.矿山投资的论证及方案设计;

3.4.4.组织召开月生产例会,统计生产完成计划,下达生产任务。

3.4.5.协调公司生产技术工作和品质工作。

3.4.6会同相关人员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随时针对供、销产品和废旧物进行抽查。

防止损害公司利益搞体外循环。

3.4.7督察落实各公司、各部门是否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决

议”,以及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3.5采购销售部

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3.5.1公司总部及各成员生产企业的物资采购的实施。

3.5.2公司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原矿、重晶石系列产品、萤石系列产品)的销售。

3.6矿山

负责矿山的开采。

3.7选厂

负责对原矿的洗选分离、萤石浮选及重晶石粉体深加工。

 

4.行为准则

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一切章程、制度、规则及通告。

4.2.遵守职业道德,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了事之行为。

4.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和本公司各项集体活动,关心公司建设和发展,忠诚为公司服务。

4.4.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形象、信誉的行为。

4.5.严守公司信息、科学技术、资源和职务所涉及的机密,员工不得随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的文件、帐表,不得将公司的制度、帐表、文件携出供他人阅览。

不得未经批准拷贝不属于自己职务和岗位范围内的资料、文件、帐表、图纸。

公司有权随时检查所配工作电脑中的一切内容。

4.6.员工薪酬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4.7.不得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商业活动或在公司以外兼职,不得擅自用本公司名义搞其他经营活动。

4.8.同事之间要态度谦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合作。

员工从公司或团队所获得的关心帮助和归属感是员工工作热情的动力之一。

4.9.公司倡导正常良好的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夫妻同在一个部门和生产单位。

4.10.工作时,应时刻有成本观念和效益意识。

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珍惜公物,爱惜时光,一切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4.11.未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不得携带非业务、与日常工作无关的外人入司、入厂参观、逗留、休息。

不得留宿外人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内留宿。

4.12.未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不得携带眷属及子女进入工作场所。

4.13.员工不得将个人贵重物品保存于公司或工作场所,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5.礼仪规范

5.1.言行规范

5.1.1.公司员工应讲究文明礼貌,不准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准串岗、闲聊影响他人工作。

5.1.2.客户来访时应热情接待,主动与客人打招呼,耐心细致地为客户服务。

5.1.3.保持个人及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2.接听电话

5.2.1.接听电话时,首先要说“您好!

某某某某某”,声音要轻柔、清晰,讲话时要用文明用语:

“您好、请稍候、请问、麻烦您、谢谢、再见”等。

5.2.2.电话铃声响起时,应在三声铃声内接听,不准借故不接电话。

5.2.3.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不准闲聊时间过长。

5.2.4.对公司客户的咨询电话,每位员工都应负责引导其至相关部门处理,不能有怠慢之情绪。

5.3.着装及仪表

5.3.1.员工工作时间要按规定要求着工装或正装,佩戴工作牌,养成上班前检查着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好习惯。

5.3.2.员工要爱惜工装,保持整洁,严禁裁剪、不修边幅及转让他人。

5.3.3.员工应仪表整洁,男士上班不允许穿短裤、背心和拖鞋。

女士上班不允许穿吊带衫、露脐装、裸背、超短裙等薄、透、露的服装。

正式场合应着正装。

5.3.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

5.4.互相称谓

5.4.1.公司员工之间应互称姓氏、姓名或职务。

6.考勤及假期

6.1.工作时间

6.1.1根据公司各个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实际情况由各生产单位自行制定。

6.2.出勤

6.2.1.员工上下班要求亲自打卡签到,如有代签,双方均以旷工半天论处。

高管人员上下班不要求打卡、不考核迟到早退。

6.2.2.员工因公、私事不能亲自打卡的,均应事先电话向办公室说明,并应于次日在其出勤卡上的相应位置,注明漏打原因,并请其主管上级签字确认。

未被签字确认的,每漏打一次视为旷工半天。

6.2.3.迟到早退或离岗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3小时(含)的,记为旷工半天,超过3小时的,记为旷工1天。

6.2.4.每迟到早退或离岗五分钟内的,将被扣除人民币十元,五五进制,每增加五分钟,加扣十元。

并视其情节轻重反映在员工的年终评定中,严重者将被辞退。

6.2.5.旷工最少计算单位为半天,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并扣除当月50%奖金;旷工2天,扣发4天工资,并扣除当月全部奖金;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的,则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办理终止合同的离职手续。

6.3.加班

6.3.1.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核发加班费。

调休应在加班后及时安排,无法安排调休的可核发加班费。

6.4.假期

6.4.1.法定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为法定带薪假期。

6.4.2.年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开始享受年假。

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6.4.3.事假

●员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最小单位为半天;

●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公务时,上级主管可不准假或少给假;

●事假不核发请假期间工资(工资指薪酬结构的全部),请假日无薪。

●全年事假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者,不予参加年终总评和奖励。

6.4.4.病假

●病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住院治疗或休息时,须事先持医院证明向公司提出休病假申请。

如遇突发性疾病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休假当天通知本部门经理,病假结束后,必须提交区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正式病历证明。

●当月病假累计3天之内(含3天),每天核发60%日工资;累计4-10天每天发40%工资;累计10天以上不计请假日工资(工资指薪酬结构的全部)。

6.4.5.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有10天带薪婚假;

6.4.6.丧假

丧假一般不超过5天。

指直系亲属死亡,享受丧假。

(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6.4.7.产假

女职工产假90天。

产前15天内可申请并计入产假。

男职工享受带薪陪产假为10天。

6.4.8.事假、病假、婚假、丧假逢双休日、法定假日不作连续计算;产假作连续计算。

6.4.9.以上请假时间均含在途时间。

6.5.假期的审批

6.5.1.员工请假原则上应提前三天填写请假条。

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各生产单位副厂长以上、车间主任请假时间在7天(含)以内的由上级主管或分管副总批准;7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各生产单位员工请假在7天以内的由厂长批准;7天以上的由分管副总批准。

6.5.2.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当天上午10:

00以前办理电话请假,并于期满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5.3.经批准的请假单由综合管理部确认并备案。

7.招聘、录用及离职

7.1.招聘原则

7.1.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

不因应聘者的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和推荐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7.1.2.在招聘时,先考虑内部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7.1.3.公司招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凡已在公司工作的有亲属关系的应如实申报。

7.2.招聘流程

7.2.1.公司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上报需招聘的岗位,通过网上、电视、报纸、他人介绍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7.2.2.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携带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各类资质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学习、工作简历1份。

●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7.2.3.应聘人员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要求做初步筛选。

7.2.4.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厂长、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进行面试,并在应聘登记表上填写面试意见,岗位需要时还要进行笔试和相关技能测试。

7.2.5.关键重要岗位如财务、仓管、技术研发等,还需要做应聘人员背景调查。

7.3.录用

7.3.1.面试合格人员,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入职手续。

填写《员工登记表》、体检、胸牌制作。

7.3.2.建立员工档案,包括:

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复印件。

7.4.入职培训

7.4.1.综合管理部负责培训:

公司基本概况、各项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责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7.4.2.各用人单位负责培训:

各生产单位管理制度、业务基础知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守则等岗前培训。

7.5.试用

7.5.1.一般情况下,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特殊人才或优秀人才经总经理核准可免于试用。

7.5.2.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核发。

7.5.3.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品行欠佳、工作技能严重不适、经调查有不法行为、个人材料不真实或伪造个人材料的,公司随时无条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其工资按日均工资发至停止试用之日。

7.6.转正

7.6.1.各用人单位在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前一周通知员工填写转正申请及试用期工作总结。

对试用期内工作突出,用人单位可提出提前转正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7.6.2.用人单位负责人在在试用人员转正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报综合管理部,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正。

7.6.3.经考核不合格者即办理辞退手续,需要延长试用期的,最多延长3个月,若考核仍不合格的即可辞退。

7.6.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正录用:

●曾犯有刑事案件记录者;

●吸食毒品、酗酒及其它恶习者;

●身体衰弱、身患恶疾或传染病者;

●试用期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者;

●品行不良者;

●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隐瞒或伪造个人资料者。

7.7.培训

公司通过培训达到对公司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工作技能,提高员工素质;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培养团队精神。

7.7.1.新员工培训。

包括公司介绍、企业文化、公司发展历程、各项制度、业务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

7.7.2.安全培训

公司主要从事地下开采和选矿生产。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各个生产单位要定期对岗位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培训形式可宣贯培训、现场培训、演练培训等多种形式,并作好培训记录和培训考核。

7.7.3在岗培训

工作期间,公司及各生产单位对员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岗位、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

7.7.4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短期、长期培训或为取得资格证书的培训。

指对特殊岗位和安全、环保、消防、民爆等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证件由公司留存,如员工离职,证件不退还。

对于长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要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明确培训后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及违约责任。

不是公司安排、指定或不是所在岗位强制要求的执业资格的外部培训,公司不承担费用。

7.8.员工离职

员工离职主要包括:

员工工作变动、员工辞职和辞退员工。

7.8.1.离职流程管理是为了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各项财务及关键工作

的交接和清理,以利于公司工作持续开展和基本安全。

7.8.2.直接上级和跨级领导与离职人员面谈是必要的,以利于提供工作方

面的改进信息、内部问题信息、继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7.8.3.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直接主管提出辞职申请。

公司

辞退员工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7.8.4.直接主管收到辞职申请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辞职员工或有

辞职倾向的员工积极沟通,对表现良好的员工表达挽留意愿,探讨改善其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可能性。

7.8.5.直接主管同意辞职的,公司应安排其他员工接替其工作,并负责安排交接时间,监督工作移交。

7.8.6.员工持《离职结算审批单》进行离职移交。

移交内容:

●文件资料:

公司文件、客户信息、合同、技术项目资料、电子文件、帐册及一切配发、借用资料;

●办公设备:

电脑、电话等;

●办公物品:

名片、胸牌、办公室钥匙、办公用品、工作服等。

7.8.7.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到财务部结清帐务。

并办理工资结算。

7.8.8.离职员工薪金。

离职员工的薪金按正式离开本职岗位的时间计算。

7.9.相关表格

《应聘表》、《员工登记表》、《离职结算审批单》

8.员工任免权限

8.1.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由董事会决定任免。

8.2.公司部门正副经理、选厂正副厂长、分公司正副经理、矿山矿长等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任免。

8.3.公司管理人员:

总部员工、仓库管理员、矿山管理员及车间负责人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决定任免;

8.4.选厂的生产工人及辅助人员由选厂根据公司批准的用人计划实行定岗定员,并将人员基本情况及每月变动情况上报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9.工资及福利管理

9.1.员工工资构成

计时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术津贴+特殊津贴+奖励工资+工龄工资

计件工资:

另行规定。

见各个生产单位目标考核职责书。

9.2.工资的发放

计时工资(除奖励工资外)和计件工资等月末根据考勤情况于次月10日前予以发放,奖励工资(或业务提成)根据公司业务结算和奖惩方案执行。

9.3.岗位工资和技术津贴可以同时享受,但部门经理或高级技术人员以上的只能在岗位工资或技术津贴中选择其一享受,不能同时享有。

9.4.工作餐补助

工作餐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餐费补贴,不工作期间(休息、事假、病假、出差等)不享受餐费补贴。

每人每月工作餐补贴1000元,各个单位每月按员工实际出勤天数结算。

9.5.工龄工资

9.5.1工龄工资是公司对员工在公司所做出的累计贡献认可的体现。

9.5.2员工(除临时工外)在公司服务每满一整年的次月增加工龄工资。

标准为:

50元/年。

9.6.五险一金

●员工入职一个月,公司按照员工工资标准及当地五险一金标准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公司财务部应将此部分纳入薪酬水平的核算和人力成本的统计。

●公司为所有员工办理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为矿山采矿人员办理雇主(死亡)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10.安全与卫生

10.1.目的:

对公司的安全卫生做出规范,以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10.2.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条例和卫生保证规则,确保生产环境和办公环境的安全、有序、整洁,保证全员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卫生。

10.3.发生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时,各生产单位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各厂长是紧急状况处理的第一指挥官。

特别重大事故时,总经理为第一指挥官,第一指挥官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部署并向董事长和有关部门报告。

10.4.突发事故发生时,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第一指挥官的指挥,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同心协力设法减少损害。

避免事件的后果扩大。

10.5.员工应经常整顿、清理工作场所,保证工作环境卫生,不得在通道出口或消防器材处放置物品;不允许在工作场所堆放杂物;不允许员工乱仍垃圾、废弃物;不允许干部员工将公司内部资料不经处理,随手乱仍或随意放置。

10.6.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岗位操作规程。

未按要求做好安全条例所规定的操作前准备、操作规范和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事故引发的后果及损失由个人承担。

10.7.员工应建立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建立各类意外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保持安全生产意识。

定期的身体检查、心理调整、情绪释放是公司提倡的。

10.8.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卫生部门规定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其它疾病时,应主动告知公司,并提出停止上班、解除劳动关系。

10.9.公司发现或疑似的传染病或认为应及时进行治疗的疾病可以要求员工去医院诊断确诊或排除,可以建议员工暂时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解除劳动关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确定。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第四条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

2、身体状况:

3、工作技能:

4、团队精神:

5、其  他: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岗位职责详见“组织手册”。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时制。

3、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

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工资标准。

1、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元,其中岗位工资为元,效益工资标准为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甲方效益情况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元/天,病假扣除标准为元/天。

2、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3、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八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缴纳下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住房公积金按照员工工作地相关规定进行缴纳,由乙方自行承担部门由甲方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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