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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智慧建造研发实训

许昌学院智慧建造研发实训

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XCGC-F2018153

(豫财招标采购-2018-1139)

招标单位:

许昌学院

地址:

许昌市八一路

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许昌市东城区创业服务中心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工作大纲………………………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XCGC-F2018153许昌学院“许昌学院智慧建造研发实训中心

建设项目监理”

一、招标条件

许昌学院智慧建造研发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7】2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编号:

XCGC-F2018153(豫财招标采购-2018-1139)

(2)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许昌市八一路许昌学院校内。

(3)规模:

地上19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8363.02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

3140.61平方米。

(四)招标范围:

与本工程施工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同

(五)招标控制价:

812200元(其中工程监理费687200元,人防监理费125000元)

(六)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

(七)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乙级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人防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二)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良好。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以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成员单位须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70:

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70:

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的下载:

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

(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8月7日09时30分。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四)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二室。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许昌学院

 地 址:

许昌市八一路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许昌市东城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辛女士

联系电话:

许昌学院

2018年7月1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0:

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

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0:

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许昌学院

地 址:

许昌市八一路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许昌市东城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辛女士

联系电话:

1.1.4

项目名称

许昌学院智慧建造研发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1.1.5

建设地点

位于许昌市八一路许昌学院校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监理范围

与本工程施工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同

1.3.2

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乙级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人防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二)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良好。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以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成员单位须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要求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要求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须知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

2、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

.70:

8088/ggzy/,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3、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中心一楼交易见证部办理退款手续()。

4、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3.4.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8月7日09时30分。

金额:

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帐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

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70:

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2.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并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以备查询。

2.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7、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

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指2015、2016、2017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指2015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无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无需逐页签字盖章),副本应与正本保持一致(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1)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2)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bin)。

2、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1份;。

3、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水印码、电子签章应一致。

注: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0”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3.7.5

装订要求

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胶装方式分别装订、统一包装。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须印刷书脊,并在书脊上注明正副本字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2、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单独密封、盖章,并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截止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开标顺序:

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或人防工程监理项目。

10.2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

大写:

捌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

小写:

812200元(其中工程监理费687200元,人防监理费125000元)

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开标现场签到,缺席或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多于三人。

2、项目总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10.7中标公示

1、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工程建设交易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招标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将结果书面告知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1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0.12.1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10.12.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10.12.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10.12.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投标文件的拒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2、纸质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开标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标现场并签到的;

5、开标时拟派项目总监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标现场并签到的;

10.13.2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10%。

10.13.3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试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交易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

4、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

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5、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6、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6.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0”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监理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及答疑

1.9.1不组织。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联合体投标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确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力和义务,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工作大纲;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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