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防灭火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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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防灭火工作计划.doc

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山煤矿防灭火工作计划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2017年度防灭火工作计划

编制:

杨云

审核:

谢淞

总工:

谢淞

矿长:

翁万明

编制日期:

2017年01月01日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计划会审、审批意见

2017年度防灭火工作计划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主持人

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矿长

年月日

采掘副总

年月日

总工

年月日

通防副总

年月日

安全矿长

年月日

通防队长

年月日

生产矿长

年月日

机电队长

年月日

机电矿长

年月日

安全科长

年月日

机电副总

年月日

编制

年月日

地测副总

年月日

会审综合意见

总工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矿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2017年度防灭火工作计划

为保证我矿防灭火系统稳定、可靠,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方针。

抓好防灭火现场管理,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监控、防尘、防灭火系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

现将2017年防灭火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2017年防灭火工作计划

1、加强防灭火基本知识的培训,每年至少对全矿职工进行一次防灭火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防灭火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灭火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搞抓好防灭火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在每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时,必须同时检查防灭火工程的安全质量和隐患,并按规定编制整改方案和措施,同时按措施进行跟踪整改。

3、加强防灭火器材和消防管路系统的管理,对已使用了的消防器材或失效的灭火器必须及时补足或更换,对损坏的消防管路和消防栓要及时修复,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4、加强采空区、盲巷管理,按规定检查密闭处的CO浓度并挂牌管理。

5、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的检查,严禁井下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严禁带用检查或移动电气设备,杜绝一切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6、加强易燃物品的管理,井下因设备检查所用的各种油脂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备检查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将易燃油脂和油布装入专用箱运至地面进行处理。

根据重庆煤科院提供的C5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数据,本矿井C5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类,为不易自燃煤层。

二、采用的防灭火措施

1、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采取使用灭火器、灭火沙或水等相应的措施直接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相关处理情况;若火势较大时,要迅速查明火灾原因,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

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势、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系统,其中:

在主平硐、副斜井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全矿井反风,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4、采取风流短路的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出。

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行。

5、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

6、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

⑴、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超限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地点;

⑵、不致于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

⑶、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⑷、有助于防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直接灭火条件;

7、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

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封闭前必须将封闭区的所有人员撤出。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闭范围应尽量缩小。

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时,应先设置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建立永久隔离火区的密闭墙,且其位置和建筑顺序应有明确规定。

即封闭火区时,应采取“进、回风侧同时封闭”。

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以采用“先封火源进风侧,后封尽量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

8、在封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

密切注意氧气浓度、风量、风向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无有效防爆安全措施时,必须将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三、井下外因火灾防治

外因火灾的主要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迅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之外。

由于这种突发性和意外性,常使人们惊慌失措而造成恶性事故。

矿井中一切能够产生高温、明火、火花的以及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器材和设备,如使用不当都可能会引起外因火灾。

绝大多数外因火灾是由于机电设备质量不高,安装不良,又缺乏严格的检修、维护制度,长期带病运行而引起的。

对于中小型煤矿,由于机械化程度较低,其中爆破和明火是造成外因火灾的主要原因。

外因火灾的防治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其次是在井下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的材料和制品。

(一)电气事故引发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本矿变电所硐室,应注意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故应在硐室内设喷粉灭火器2个和砂箱1个,砂箱用1.5~3.0mm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4)硐室不应有滴水,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5)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6)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压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存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住火星。

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⑦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⑧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并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3)低压负荷开关选用BKD型并配合JY82-3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4)向井下配电的PGL1型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掘进工作面实现两闭锁(风、电及瓦斯、电闭锁)。

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

(6)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电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7)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8)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二)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

(1)主平硐井口设有专职检查人员,检查下井人员,严禁各种烟火下井,避免火灾发生。

(2)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明火,禁止电焊、气焊等作业。

(3)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操作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要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应在前后两端各10m范围为不燃性材料支护的井巷内,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配有2个灭火器;

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做成的设施接住火星;

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⑥煤层中未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4)对工业场地的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消防材料库等位置产生的明火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明火,防止明火带入井下,引发井下火灾。

坑木场、消防材料库和井口房还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卷盘和灭火器。

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发井下火灾

(1)供电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2)井口安设AZ-1A型导体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m以上。

(3)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铠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mm2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m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

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处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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