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管理指南及管理规定精华版强烈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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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指南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前言………………………………………………………………………………2
第二章装修申请办理及管理流程………………………………………………………2
第三章装修设计注意事项………………………………………………………………3
第四章办理装修申请时需提交的图纸明细及要求……………………………………3
第五章装修施工进场前注意事项………………………………………………………5
第六章装修垃圾的清运及装修物料的进出……………………………………………6
第七章装修期间管理规定………………………………………………………………6
第八章装修完工…………………………………………………………………………9
附件一承诺书……………………………………………………………………………10
附件二商户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11
第一章《装修指南》前言
为指引商户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障物业在装修期间能正常运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载列重要资料,只供商户作参考之用,而本指南内所有规则及条款旨在于帮助商户能更有效且迅速地规划装修,以及便于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为维护物业整体的形象及利益。
商户进行装修,须按照本手册的相关流程及规定进行申请装修、施工。
第二章装修申请办理及管理流程
第三章装修设计注意事项
一、用电
1、单元设置预留用电最大负荷为100瓦/㎡,总用电量按合同实际签订面积计
算。
2、单元的电表由物业管理处统一提供,统一安装在电房内。
3、各商户要对其施工用电设备的安全性负责。
4、任何易燃的材料或没有穿保护套管的电线不容许放置于天花内。
二、空调
1、空调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处工程人员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2、空调冷凝排水管必须统一接入楼层的空调排水管内。
三、消防系统及设备、设施
1、单元内配备的消防系统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移位或摒弃使用。
如需改动须经物业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办理装修申请时需提交的图纸明细及要求
一、办理装修时需提交的图纸: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天花平面布置图
3、电路按线图
4、单元功率分配图
5、空调布置图
6、消防设施设备分布图(原消防管图)
7、装修立面图
8、门面装修效果彩图(如有需要请提供材料样本)
9、其它有关图纸
10、装修材料清单及各项材料合格证件
二、餐饮租户需另提供:
1、隔油池及污水排放系统图
2、厨房排烟系统图
3、厨具电器摆放图
4、燃具挡火板安装效果图
5、燃气管线图
三、室内平面布置图应清楚标示:
1、室内平面总体的布置;
2、室内间隔墙高度;
3、拟摆放的任何办公设施,如办公桌、储物柜,以及需要摆放位置,并应注明净重用什么方式分散重量来适应楼板地面负荷;
4、地面防水层细节(根据物业管理处要求提交);
5、特殊用房、特殊设备房、UPS设备等详细资料。
四、天花平面图应清楚标示:
1、任何需穿越天花吊顶的间隔,并提供施工大样图;
2、照明灯盘之位置;
3、所有检查口位置及大小;
4、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施之更改或增加;
5、现有喷淋头及烟感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
五、电路按线及功率分布图应清楚标示:
1、总配电箱、分区配电箱之位置及施工图纸,类别和功率;
2、天花反射图应包括各照明系统(灯盘)之位置;
3、总配电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4、总耗电量之计算;
5、配电设计图及说明。
六、给排水图应清楚标示:
1、建议给排水管之接驳位置及水管之尺寸;
2、水管之分布图;
3、洗手间、茶水间地面所采用防水材料之详情;
七、消防设施设备分布图应清楚标示:
1、消防设施设备分布及规格(原消防管道分布必须标注清楚);
2、如需改变原有消防管道及增加的部分需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中第5.1.11条规定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八、空调分布图应清楚标示:
1、盘管风机位置;
2、盘管风机回风口位置。
第五章装修施工进场前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1、商户所委托装修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所持有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商户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应提交原件与复印件以备物业管理处核对。
2、未配备洗手间和茶水间的单元,如需增设,须向物业管理处单独申请,通过物业管理处同意后,方可增设。
3、商户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并签署《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经审批后再缴交有关装修费用(装修费用有:
装修保证金、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等费用)。
确定费用缴清后物业管理处会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接到该证后即可开始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将《施工证》原件交还物业管理处并申请“安全检查。
4、为保证装修期间商户能自觉地清理废物、不损坏物业内公用设备、设施和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商户进行装修之前须交装修保证金。
装修工程完成后经物业管理处确认无任何应扣罚行为的,保证金悉数无息退还。
如装修过程中,商户存在应扣罚赔偿行为,在扣罚应赔偿数额后,将保证金余款退还给商户;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所有应扣罚款项的,物业管理处有权追收不足的金额。
5、为便于装修期间的管理,并使装修人员都能在有秩序的状态下作业,物业管理处将对所有装修人员实行发证制度。
商户应负责统一为其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
办理证件时需递交一份对应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证件照一张。
装修完毕后将由商户统一办理退证手续,证件如有遗失,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缴费标准:
1、商铺:
≤100㎡按5000元收取;大于100㎡≤300㎡按10000元收取;大于300㎡≤600㎡按15000元收取;600㎡以上按20000~50000元收取。
2、写字楼:
≤300㎡按5000元收取;大于300㎡≤600㎡按10000元收取;大于600㎡≤1000㎡按15000元收取;大于1000㎡≤1500㎡按20000元收取,大于1500㎡写字楼每增加≤100㎡增加2000元收取;
第六章装修垃圾的清运及装修物料的进出
1、装修材料及废料的运送:
规定运送时间为9:
00前或是18:
00后;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严禁私自使用客梯运送装修材料及装修所产生的废料,一旦发现每次扣罚装修保证金500元,损坏须照价赔偿。
散乱的材料或废料、垃圾须用包装袋打包好。
运送时需做好地面防护,进出电梯,轻出、轻入。
不得滋扰及其他商户。
如滋扰其他商户导致投诉,将采取强制停工措施。
直至问题解决。
如造成公共区域有污染的,必须负责清洁或支付相应的清洁费用。
第七章装修期间管理规定
商户在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关于保险:
1、装修期间,装修单元内全部责任包括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等,由装修单元的商户进行负责,商户须自行投保单元装修期间各类保险。
如因装修过程造成物业或其他商户产生任何损失,均由该装修单元商户负责全部赔偿。
二、施工作业人员对应资质:
1、参与装修施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负责机电设备安装的需持有国家认可高低压电工证;严禁私拉乱接及超负荷作业。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及施工人员本人需是证件持有人。
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证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件。
三、临时用水
1、如商户在装修期间需额外用到水电资源,需先向物业管理处递交书面申请,申请通用后由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接驳位置进行水电资源的接驳。
2、临时用水、电收费标准:
1)电费:
按表收费,1.35元/度;
2)水费:
按天收费:
80元/天;
四、消防喷淋、管改造
1、如在装修过程中涉及到消防喷淋或消防管道改造,需先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到我司的财务缴交放水费。
交清费用后物业管理处将会安排工程人员配合放水工作。
放水费300元/次。
五、装修期间管理规定
1、进场开始作业前,必须先做好装修单元的围蔽工作。
所有会造成噪音、震动、粉尘或难闻气味的工程,必须做好密封和错开上班时间方可作业。
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料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存放在单元内,不得阻塞任何公共地方或堆放到我司空置单元内,严禁倾倒在生活垃圾收集处。
如有发现每次扣罚装修保证金200元并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费用。
2、所有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必须由物业管理处的工程部负责安装或指定接驳位置,严禁私自乱拉接,禁止使用花线作业。
临时用水点、水管必须做好防漏处理,地面不能有积水,并严禁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开启水龙头,否则采取停工处理直至按要求整改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守市供电局和消防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必须套装镀锌管或阻燃线管。
电线必须使用10平方以下及符合消防规定的阻燃线,电路的接驳位须使用线盒交换。
用电设备的变压器等可能或者必然在使用过程中发热的电路元件,在安装布置中(除直接安装在墙壁上或者安装在光管支座内的变压器、镇流器外)必须使用不燃物(如:
铁皮等)进行隔离。
未征得物业管理处同意,严禁将电线直接嵌入物业或单元内的任何部位。
4、商户装修期间必须确保消防防火安全,根据装修面积及功能,每50㎡自行最少购置一个符合使用要求,规格在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装修面积较大且有动火作业的商户,按消防管理具体要求确定配置的数量。
开业经营时,商户应按消防部门及安监部门的规定,商户根据租用面积和经营功能应配置灭火器、防烟面罩、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或者必要的防火器材,所有灭火器材及消防用品必须是消防机关和国家标准认证的合格商品。
5、经物业管理处特批除外,所有内部隔墙或天花材料应是重量轻和干式结构的,必须采用防火材料(即难燃或阻燃材料并提供相关的验资证明),确保符合防火要求。
6、任何施工未经许可不得在物业单元内原有地砖上钻孔和损坏地砖,违反者扣罚装修保证金¥500.00元(三块地砖以内500元,以此类推)。
7、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动火作业的,必须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证》申请,取得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动火施工操作及机电设备使用须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否则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强制停工措施。
8、在未获得物业管理处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左右单元共同的墙体。
9、商户应对单元完工后的情况负责,若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做相应的改正。
10、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
11、装修施工前及装修期间,必须将由物业管理处发出的《施工证》、《装修巡查表》张贴在单元门口或显眼位置,以便检查。
12、商户在施工期间内须对装修单元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13、商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装修完成后,商户必须通知物业管理处,以便安排做最后检查。
14、装修施工作业应在物业管理处规定装修时间内进行。
正常装修时间为:
7:
00时—12时和14时—23:
00时,园区内正常上班期间不得有噪音施工,不得扰及其他客户正常办公。
如遇特殊情况,需在非规定装修时间内装修的,需商户向物业管理处递交书面申请并取得物业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商户需向物业管理处递交书面申请时将加班装修人员的身份资料报备,以备核实)
15、任何人员不得在装修场地煮食、生火、留宿,打闹嬉戏、赌博、酗酒等,违章者每次罚款500元,禁止在装修单元内使用电加热器或其它大功率生活电器。
16、每天装修施工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水源。
并将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带离现场。
17、任何经物业管理处审批的方案,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
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全部由商户负责。
18、仓库装修规范:
仓库需安装防爆灯具,与货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顶架线。
电源应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关箱需设置在仓库外。
19、饮食商户必须建造三级化油池;如做卫生间必须自行建造3级化粪池,末端管道接驳到市政的排污井或管道;排烟管必须按环保要求安装净化器及烟管,且不影响外立面美观并确保不会对其他商户造成影响。
厨房卫生间必须做好防水及试水验收。
防水部分需观察三个月无渗漏水后方能提出验收。
20、美容美发商户必须建造隔发池以免导致管道堵塞。
21、KTV及酒吧类商户必须做好隔音措施及符合环评标准,并以不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运营导致投诉为标准。
六、设施设备的保护: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对物业单元内原有的设备设施(含玻璃隔墙、门窗、消防设施、机电设施等)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损坏,否则,应按价赔偿。
2、施工如影响到单元内原有的消防系统、机电设备等,需告知物业管理处,待物业管理处进行妥善处理或施工指导后方可施工;(如改动原有天花,涉及到消防喷淋、烟感、温感、广播喇叭、空调风口等设备的改动,需得到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如需物业管理处协助施工的,费用按工作量及使用材料收取。
为确保符合消防规范,如项目无签订消防维保公司施工单位或人员必须是持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人员方可进行施工;如已签订消防维保公司的项目原则上需由消防维保公司进行施工或同意施工。
3、装修期间造成的公用设施设备、物业基础有损坏的,应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拒不赔偿将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并采取强制措施停工处理。
4、装修施工过程中私自将室内原有的消防设施:
喷淋、烟感器、消防栓等遮挡、封堵、损坏的,一经发现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物业管理处将强制整改,所需费用由违规单元商户承担。
如产生严重安全事件由违规单元商户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装修完工
一、安全检查
1、装修工程完工后,商户应到物业管理处申请“安全检查”。
(一般情况在每周四下午15:
00-17:
00需提前与管理处预约)。
物业管理处在约定的检查时间会组织相关部门与负责人到场检查。
检查主要有:
检查装修工程是否按照二次装修申请方案施工,是否按照《装修施工管理指南及管理规定》施工或存在与装修申请内容不一致等问题。
如无问题,即予通过。
二、保证金退款:
1、各项保证金退款:
装修验收通过后,缴交装修保证金、临时出入证保证金本人在次周凭装修保证金收据原件前往我司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退款办理时间:
每星期五下午14:
00-17:
30)
商户名称(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户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本人/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明确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特在此承诺以下几点以供遵守:
1、加强施工安全意识,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严禁违规作业,野蛮施工。
4、整个施工期间,实现“无倒塌、无触电、无高空坠落、无机械伤害、无火灾、无偷窃及损坏公共器材、物资事故”,做到无人员伤亡、无质量事故。
5、如有特种作业、高空作业的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如发生施工质量不合格、器材物资被盗或毁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由本人/公司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配合及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如有违规,愿意接受管理处的处理意见。
7、已熟读并保证严格遵守《进场装修施工指南及管理规定》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元: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