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生活第三单元重点精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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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生活第三单元重点精析
《经济生活》
第三单元收入与分配
一、单元综合解读
整个经济生活就其活动的基本内容而言,包括“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紧密相连的三个部分。
本单元在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阐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为谁生产”的问题,即由财富创造引向财富分配。
财富分配分为个人参与收入分配和国家参与收入分配两个方面。
本单元设计为两课,第七课—个人收入的分配;第八课---财政与税收(国家参与的收入与分配)。
二、重点、难点精析
第七课个人收入的分配
1.按劳分配为主体(重点问题)
分配制度是生产关系的重要方面。
分配制度取决于生产关系,取决于基本经济制度。
按劳分配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了分配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所以按劳分配是本课的教学重点。
把握这一重点,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按劳分配的含义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为唯一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
也就是说,在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必须且只能是按劳分配,同时这种劳动是社会劳动。
(2)按劳分配的必然性
第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是所有制结构的主体,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只能实行按劳分配。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
第二,按劳分配为主体与现阶段我国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没有实现高度发达,劳动产品还没有极大丰富,不具备按需分配的物质条件。
第三,目前我国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存在着明显差别,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因此,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必须体现人们劳动的差距,不能搞平均分配。
这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3)实行按劳分配的意义
实行按劳分配,使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与自己付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4)对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主体”的认识
从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结构看,虽然在全社会范围内存在多种分配方式,但由于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所以,按劳分配方式必然是主体;从按劳分配对其他收入方式的影响看,公有制企业劳动者按劳分配的收入量是其他所有制经济活动中劳动者收入水平的参照标准。
注意:
理解按劳分配,必须克服几个认识误区
(1)按劳分配是对社会总产品的分配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是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后进行的。
之所以对社会总产品作一定的扣除,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任何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积累,要扣除生产成本、企业利润留成和上缴国家的税收利润等。
(2)劳动收入就是按劳分配收入
劳动收入即劳动所得,是相对于不劳而获的剥削收入和资金收入而言的,按劳分配是公有制范围内的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按劳分配收入一定是劳动收入,但是劳动收入未必都是按劳分配收入,公有制经济之外的收入如个体劳动收入,私营外资企业中的劳动要素收入,都不是按劳分配收入。
(3)工资收入都是按劳分配收入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原则,在我国,全民所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普遍实行的工资制是按劳分配收入。
但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者的工资不是按劳分配收入,而是按生产要素分配。
(4)按劳分配意味着等量劳动必然获得等量报酬
第一,按劳分配是以劳动为尺度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其重要的原则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从表面看来,似乎只要劳动者付出了等量的劳动,必然获得等量的报酬,其实不然。
按劳分配并不承诺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是同其所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的。
第二,企业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每个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可能完全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不同企业里付出了同等劳动的劳动者,其分配所得不可能相同。
等量的劳动获得等量的报酬的情形只存在于同等经济状况的企业里,但这并不违背按劳分配的本意。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重点问题)
一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制度直接取决于它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由此决定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我国分配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所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必然成为本课的教学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难点。
把握这一重点和难点,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我国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必然性
第一,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最终决定分配方式。
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和多层次的状况,决定了不可能实行单一的分配方式,必然存在其他多种分配方式。
第二,这种分配方式是由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在多种非公有制经济中,只能实行其他非按劳分配方式。
(2)多种分配方式的主要形式
教师可以让学生根据具体的分配实例,判断它属于哪种要素的收入。
(3)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意义
第一,理解我国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必然性。
对于这个问题,教师可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其原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在引导学生分析时,教师可提示学生回忆在分析按劳分配的必然性时,是从哪几个方面入手的。
一是这种分配现状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最终决定分配方式。
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和多层次的状况,决定了不可能实行单一的分配方式,必然存在其他多种分配方式。
二是这种分配方式是由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公有制是主体,在公有制经济中只能实行按劳分配,但在其他多种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不能实行按劳分配,而只能采取其他非按劳分配方式。
第二,理解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意义。
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尤其是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对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有利于充分利用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以造福人民。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4)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按劳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
区别
范围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内部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
广泛存在于公有制经济和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
体现的关系
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者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
体现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
在我国分配制度中的地位
按劳分配是我国分配制度的主体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是我国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
(1)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及现实经济条件决定的
(2)二者相结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5)按生产要素分配主要形式比较
按生产要素分配主要形式比较表
类别
对应形式
是否属于
劳动收入
按资本要素分配
储蓄存款利息、股息或股票转让所得、债券的利息、私营企业主的税后利润
否
按土地要素分配
土地、房屋的租金和转让金
按管理要素分配
企业管理人才凭借管理才能和在生产经营中的贡献而参与分配的方式
是
按劳动要素分配
在私营、外资企业中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收入
按信息要素分配
提供市场信息、管理方案的收入
按技术要素分配
技术入股、专利使用、技术转让的收入
要具体分析
注意:
问题:
(1)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按劳分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前二种分配属于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
(2)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是一回事?
二者有严格区别:
一是取得的途径不同:
合法的劳动收入主要是通过合法诚实的劳动而取得的收入,除此之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收入都属于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二是具体形式不同:
合法的劳动收入包括按劳分配、按个体劳动成果分配、按劳动要素分配。
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包括按资本要素分配、按技术要素分配、按管理要素分配等。
3.关于公平问题(重点问题)
公平的含义较为宽泛,涉及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
一般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教材所讲的公平主要是结果公平,指收入分配的公平。
分析这个问题时,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公平的含义。
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二,收入分配公平与平均主义的区别。
平均主义与公平是有根本区别的,平均主义抹煞了劳动差别和收入差距,要求绝对平均,实际上违背了公平的原则,压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第三,公平的收入分配的意义。
这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4.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难点问题)
党的十七大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这个精神是统率第二框的基本精神。
强调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的关系,是基于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方面的突出矛盾而言的。
教材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如何在收入分配方面实现社会公平。
一是始终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
这就为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是强调保证“两个合理比重”。
当前的突出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民收入不断增长,但是居民收入在其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劳动报酬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报酬差距不断拉大。
三是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注意:
关于公平贯彻到国民收入分配的全过程
(1)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的两个阶段。
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生产部门的分配,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形式上缴国家的(税、利等)、留给企业的或集体的和劳动者个人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等)。
再分配是国民收入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分配。
(2)在初次分配中,一方面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劳动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激励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从而促进社会和生产的发展。
另一方面,保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合理比重,保持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合理比重,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为此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使在初次分配的过程中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得以贯彻。
(3)在再分配的过程中,国家通过财政与税收的手段克服市场经济的弱点,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合理配置经济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体现了提高经济效率的目标。
另一方面,政府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4)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企事业致富问题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先富帮后富。
问题:
下图为社会的人口财富状况结构示意图。
两幅图代表的社会财富总量相等。
请问
(1)哪种人口财富状况最优?
为什么?
(2)从经济制度上看,我国如何实现更优目标?
(1)乙更优。
在社会财富相等的情况下,甲图中低收入人口占绝大多数,收入越高人口越少,社会财富差距悬殊,两极分化现象明显。
乙图中,中等收入人口占了绝大部分,高收入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占少数,社会财富比较均衡,体现了社会发展有利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2)在我国,要实现更优的目标,要进一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在社会财富中的作用。
要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发挥市场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作用,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增长,同时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实现社会公平。
解析:
回答本题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分别指出甲乙两图人口财富分布状况,再比较优劣。
二是从分配制度上说明如何体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从两表反映的情况看,甲图反映出贫穷人口多,社会财富差距大,乙图反映出中等收入人口多,两极人数少,在贫富上更能体现“和谐”的思想。
回答
(2)时要注意题干所给的知识范围的限制,经济制度主要包括所有制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因此,本题应着重从这两方面组织答案。
5.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难点问题)
效率与公平是人类一直追求的目标,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们应该怎样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1)是什么?
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
第一,二者存在对立的一面。
效率与公平存在冲突,根源是资源的相对稀缺性。
面对相对稀缺的资源,人类必须尽一切可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尽可能把“蛋糕”做大,而要调动人们做大“蛋糕”的积极性,则必须在“蛋糕”的分配上将每个人的报酬与对“蛋糕”的贡献挂钩。
而个人能力、运气、工作环境存在很大差异,所以每个人得到的蛋糕份额必然呈现很大的差异,即出现不公平。
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又有一致性。
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和基础。
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
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
只有给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
(2)怎么办?
如何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首先指出,初次分配与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过去的提法是初次分配讲效率,再分配讲公平,党的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这是我国收入分配方面的重大变化。
强调初次分配要讲公平,是因为目前的收入差距不合理主要是初次分配领域的问题。
在讲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时,要坚持三条原则:
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问题:
正确认识“先富”“共富”的关系?
(1)“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也不是“平均富裕”、“同等程度富裕”。
想让所有的人同时同等程度地富裕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否则只能导致“共同贫穷”。
(2)正确解决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我们必须坚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第八课财政与税收
一、重点、难点精析
1.财政收入(重点问题)
关于财政收入问题,主要从以下两点来把握。
第一,筹集财政收入的具体渠道。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从理论上来说有税、利、债、费。
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说的财政收入常常不包括债务收入。
第二,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
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很多,但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政策。
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的影响是基础性的。
因此,要保持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就必须加快经济发展,增加社会财富总量。
在国家社会财富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财政集中的收入过多,会直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收入,不利于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改造,最终对企业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会直接减少个人的购买力,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最终都将对财政收入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收入太少,将直接影响国家职能的有效发挥,尤其会降低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调控力度,最终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
问题:
国家财政集中的资金是越多越好?
还是越少越好?
实践证明,在社会财富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财富过多,会直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收入,不利于企业生产的扩大和个人购买力的增加,最终将对财政收入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
相反,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收入太少,将直接影响国家职能的有效发挥,尤其会降低财政对经济发展支持和调控的力度,最终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
因此,国家应当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2.税收及其基本特征(重点问题)
税收的含义和基本特征是本课最基本的理论。
只有理解税收的本质,才能理解国家征税的必然性,进而理解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税收的含义和本质
含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理解税收的含义,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其一,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
国家为满足公共需要而组织税收。
税收是国家得以存在、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税收与国家的关系)
其二,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征税,体现税收的强制性特点。
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税收与法律的关系)
其三,征税的过程实质上是物质财富从个人、单位无偿地转给国家。
(税收体现的个人、单位与国家的关系)
其四,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税收与财政的关系)
本质:
是国家按法律规定向纳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这一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利益关系。
(2)税收的基本特征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形式的显著特点。
关于税收的强制性,要掌握以下三点。
其一,税收强制性的含义。
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征收的。
国家通过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
其二,强制性的具体表现。
税收的强制性具体表现在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征税必须有法律依据,纳税人拒不缴税要受到法律制裁。
税法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依法纳税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三,税收强制性的意义。
税收的强制性说明,依法纳税是人们不应回避的法律义务。
关于税收的无偿性,要掌握以下两层意思。
其一,税收的无偿性的含义。
它是指国家征税是无条件的。
就具体的征税过程来说,国家取得的税收收入即为国家所有,既不存在对纳税人的偿还问题,也不需要直接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其二,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
对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后并未获得任何报酬。
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不具有偿还性或返还性。
关于税收的固定性,要掌握以下三层意思。
其一,税收固定性的含义。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在征税之前,就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的对象和征收税额之间的数量比例,不经国家批准不能随意改变。
其二,税收的固定性的意义。
税收的固定性既是对国家的约束,也是对纳税人的约束。
对国家的约束表现在,国家只能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征收,而不能无限度地征收。
对纳税人的约束表现在:
纳税人只要取得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发生应税行为,就必须按法定标准纳税,不得自行减免或降低标准。
其三,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的,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具体的征税标准是可以改变的。
比如,国家可以修订税法,调高或调低税率等,这与税收的固定性并不矛盾。
关于税收三个特征之间的联系,要掌握以下两点。
其一,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税收的强制性决定了税收的无偿性,而税收的强制性又是无偿性的保障;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又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
其二,税收的无偿性同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关系极大,因而要求征税的固定性,这样对纳税人来说比较容易接受,对国家来说可以保证收入的稳定。
可见,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统一的,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的财政收入形式才叫税收。
税收的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即不同于利润、国债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的基本标志。
税收的特征反映了不同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
3.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重点问题)
通过学习税收的基本知识,要认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自觉依法诚信纳税、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设置本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样,此问题便成为实现本课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的重点内容。
突出这一重点,应掌握以下几点。
其一,纳税人的概念。
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纳税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一个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是由税法规定和法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和负税人不是一回事。
其二,公民自学纳税的必要性。
从一般意义来讲,税收是国家存在、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任何国家的国民都要纳税。
政府征税,百姓纳税,古往今来,天经地义。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在我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税收为物质基础。
因而,在我国每一个都应自觉纳税。
其三,自觉诚信纳税,反对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
自觉纳税是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每个公民应该自觉诚实纳税,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等违反税法的现象。
这些违反税法的行为,既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直接影响个人的健康成长。
因而,我们必须坚决同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其四,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责任感,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以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意:
关于“依法纳税”存在的认识误区
第一,认为“纳税与中学生无关”。
一个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要看其是否取得应税收入,是否发生应税行为,这与是不是中学生无关。
中学生不一定是直接的纳税人,但都是商品和劳务的消费者,因而都是实际的负税人,都与税收息息相关。
每一位公民都直接或间接的与纳税发生着联系。
第二,认为“违反税法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同样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又有情节轻重之分。
有的达不到触犯刑法的标准税务机关只是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有的触犯了刑法,则除了受到前面提到的处罚外,还要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违反税法的行为未必是犯罪行为。
问题:
(1)为什么要依法纳税?
第一,是由我国税收的性质决定的。
在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第二,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
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各种税收作为物质基础。
问题
(2)怎样更好地依法纳税?
第一,从国家方面而言,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征税人员的素质。
第二,从公民方面讲,应该增强纳税人的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并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政策的征管和使用以维护国家利益。
4.财政政策(难点问题)
关于财政政策,应从以下三点把握。
(1)财政政策的含义。
财政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结构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
(2)财政政策的基本类型。
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不同功能,财政政策可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
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
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是降低税率和增加财政支出。
紧缩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减少和抑制社会的总需求。
实现紧缩性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主要增税和减少财政支出。
(3)如何运用财政政策。
一句话,逆风向调节,即财政政策的运用方向应当与宏观经济形势相反。
在国民经济存在总需求不足时,可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使总需求和总供给差距缩小以至平衡;在国民经济出现总需求过旺的情况下,可通过紧缩性财政政策消除通货膨胀缺口,达到供求平衡。
注意:
介于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之间的叫中性财政政策或稳健的财政政策。
2005年以来我国实施了“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稳健财政政策,促进了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2008年下半年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