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物资供应标书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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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物资供应标书解析
山东师范大学
2012年饮食物资原料供应及服务
(项目编号:
SDNU2012-021)
招标文件
山东师范大学招标办公室
2012年8月
投标廉政告知书
各投标单位:
首先欢迎贵单位接受邀请,参加我们学校的项目投标,感谢支持我校的建设。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系列决定和指示精神,将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部署落到实处,保证我校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招标项目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保证我校干部的清正廉洁,我们郑重告知:
在招标过程中,请不要找学校领导、有关部门的领导或有关人员说情、送礼行贿或邀请参加宴请、娱乐及影响招标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
一经发现,我们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不得再参与今后学校的招投标事项。
我们也郑重地告知贵单位,我们将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性。
如您单位中标,学校也将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双方互惠互利。
多谢您的合作。
同时也欢迎您举报我校不按规定办事的人和事。
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室):
86180647。
山东师范大学
招标办公室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山东师范大学就学校饮食服务中心所需各类物资原料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有供应能力及相关许可证件且有相当注册资金的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SDNU2012-021
二、招标项目:
2012年饮食物资原料供应及服务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的行业证件(原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8月6日至8月8日
上午8:
30——11:
30下午3:
00——17:
00(北京时间)
地点: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校本部实验楼附楼二层202室,联系电话:
86180105。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8月9日15:
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2年8月9日15: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校本部体育馆一层西南会议室(部分带样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招标办公室
2012年8月5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
SDNU2012-021
2
项目名称:
2012年饮食物资原料供应及服务
3
招标人:
山东师范大学招标办公室
4
投标文件递交至: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体育馆一层西南会议室
5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方应提供10000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保证金在用户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各投标人。
6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个工作日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8
另外准备的三份《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分别密封,投标时递交招标人。
9
开标时间:
2012年8月9日15:
00(北京时间)开标
10
地点: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体育馆一层西南会议室
11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采购清单》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12
付款方式:
采购物资不付预付款,合同有效期内按月结算。
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13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一、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外公司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办事机构)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供货能力;
2、面粉、植物油的投标产品必须为县级以上厂家或代理县级以上的面粉厂及油脂厂的产品,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代理商须具备合法、完备的手续,注册资金不低于伍拾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在价格、质量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优先考虑;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4、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与装订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
(2)企业简介;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
(5)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代理资格证书、产品质量认定证书、产品管理认定证书、产品经营许可证书、卫生许可证书、最近一批的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大米需具备QS认证书)、肉类产品准营准销证、获奖证书及其他资质、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书的原件需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需密封。
2、报价文件:
开标一览表(附件四);
3、技术文件
(1)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产地,生产原料来源地等;
(2)所报产品的生产标准、质量报告、实验报告、鉴定检验报告等详细资料;
4、商务文件
(1)投标人同类产品近两年的经营业绩一览表(附件三);
(2)投标人提供的最快交货时间;
(3)详细的售后服务条款;
(4)其他优惠条款(注:
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代表必须对投标文件的下列组成部分进行签署:
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封面;
2、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附件。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准备八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七份副本。
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所有副本封在一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信封和投标文件封面明显处注明;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3)“正本”或“副本”字样;
(4)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12年8月9日15:
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为方便开标、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在信封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体育馆一层西南小厅
截止时间:
2012年8月9日15:
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提前或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还。
5、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报价要求
1、产品供应的方式为送货上门服务,本次投标报价为产品指定地点送货完毕交货价。
2、“开标一览表”需详细注明种类、价格。
如果同一类食品原料中包含多种食品原料的,投标方应分别进行投标报价,报价必须计算正确,不允许涂抹、修改;
3、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
合计价);
4、报价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报价币种:
人民币。
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决定。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生产、供应能力及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考察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在中标人生产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赴现场检查投标人用料生产加工过程,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是:
投标方应提供10000元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提交。
在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入围中标人名单后,中标人或入围中标人应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取消其中标或入围资格。
3、投标人发生第二部分“七、
(二)”项所列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生效后10天内无息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用户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全部履行合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为用户取得补偿。
七、无效投标与废标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符合第二部分“一、
(一)”项规定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
4、未按规定报价,报价文件中未报出所投产品的分项报价及总报价;
5技术文件部分未列出详细配置、技术指标;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但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
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串通投标;
5、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6、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8、中标人所供应产品中发现假冒伪劣产品;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项目编号:
SDNU2012-021项目名称:
2012年饮食物资原料供应及服务
(一)数量、价格等要求
1、招标数量:
山东师范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校本部及长清校区两个校区的全部使用量(约3.7万人)。
2、价格的核定:
供货的价格必须随时保证为相同品种、相同质量的全市最低价,并且保证价格的相对稳定,一个月内价格相对不变(在一个月之内无论市场价格涨或是降,都将价格稳定在一个基础上,若遇国家政策性的调整价格另议,若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需提前告知需方,经需方同意后才能调整)。
3、每个参加竞标的单位应承诺,保证所供应的饮食物资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肉类制品必须为正规厂家宰割或专营产品,如出现问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所配送蔬菜必须符合食用要求,农药、化学等药剂残留不得超标,若在食用程中,因药剂残留超标引起不良后果,追究供货方法律责任。
5、供销合同执行过程中,供方若供应、服务、产品质量发生问题,买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并追究供方相关责任。
供方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因自身失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情节较重的,两年内校方将不与其进行贸易往来。
(二)种类及要求
序号
类别
质量指标
送货包装要求
服务要求
1
面粉
合格
25KG/袋
送货上门
2
色拉油
花生油
合格
20或22升装一次性包装
送货上门
3
大米
合格
25KG/袋
送货上门
4
猪肉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5
鸡、鸭等家禽肉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6
调料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7
蛋类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8
蔬菜配送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9
豆制品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
1、开标地点: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体育馆一层西南会议室。
2、开标时间:
2012年8月9日15:
00(北京时间)。
二、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招标人、用户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确定入围投标人、中标人。
三、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技术、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四、评标委员会进行询标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3、投标人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
4、澄清的内容将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各评委意见,确定最终中标人。
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直接确定中标人。
在项目金额大、设置标段多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先确定入围中标人,待实地考察后,再确定中标人。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
投标函
山东师范大学招标办公室: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SDNU2012-021的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饮食物资原料供应及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投标。
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八份。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产品。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6、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单位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师范大学招标办公室: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饮食物资原料供应及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
经营业绩一览表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类别
供货时间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仅限于近两年的同类经营业绩。
(2)投标人应按上列表格格式准确、据实填写此表。
附件四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SDNU2012-021项目名称:
2012年饮食物资原料供应及服务
序号
类别
质量指标
送货包装要求
服务要求
单价
(元/公斤)
优惠说明
1
面粉
合格
25KG/袋
送货上门
2
色拉油
花生油
合格
20或22升装,一次性包装
送货上门
3
大米
合格
25KG/袋
送货上门
4
猪肉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5
鸡、鸭等家禽肉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6
调料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7
蛋类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8
蔬菜配送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9
豆制品
合格
按招标方要求
送货上门
注:
鸡、鸭等家禽肉可按照分割后,按类别报价,如鸡翅、鸡腿、鸡架、心、肝等。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2012年8月日2012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