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工学院办公面积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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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工学院办公面积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商丘工学院办公面积、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

配置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资产配置,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各院部、行政科室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各职能处室、培训中心、兴华驾校、兴华学校、新校区等各单位配置办公面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各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本标准是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各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本着节约的原则,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各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七条 对单位、部门有特殊需要,本标准不能满足的,报学校审批后,按同类设备市场价格水平配置。

   第八条 新成立单位、部门时,首先按照本标准进行调剂,不能进行调剂的根据本标准配置。

   第九条 对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采购、调拨、处置等管理按照《商丘工学院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标准执行前已经超标购置且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及家具,可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标准时,方可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正常更新购置。

   第十一条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校管理部门领导安排、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十三条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标准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商丘工学院资产管理处

2018年6月21日

 

附件1:

商丘工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台)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性能

要求

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

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5,000

8

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6,000

8

打印机

A4

黑白

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

量上限按单位实际办公室数量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

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计算。

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1,200

8

彩色

2,000

A3

黑白

7,500

8

彩色

15,000

8

票据打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8

大型复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15,000

8年或复印50万张纸

一体机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计算

2,000

8

传真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2,500

8

扫描仪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2,000

8

碎纸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00

8

投影仪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10,000

8

注:

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台设备的价格。

 

附件2:

商丘工学院各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商丘工学院各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原则: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套、件、组)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性能尺寸要求

办公桌、办公椅

1套/人

校长、书记:

4,000元

15

办公桌:

2.8米办公椅:

板椅

副校长、副书记:

3,500元

办公桌:

2.6米办公椅:

固定型板椅

二级学院院长、二级学院书记、各部门正职:

3,000元

办公桌:

2米办公椅:

木革椅

二级学院副院长、各部门副职:

2,000元

办公桌:

1.8米办公椅:

木革椅

教授、专职教师、辅导员、各部、门行政人员:

1,000元

办公桌:

1.4米办公椅:

工字椅

沙发(含茶几)

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办公室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2个单人沙发、1个大茶几、1个小茶几,总价值不超过6000元;二级学院院长、二级学院书记、各行政科室正职办公室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1个大茶几(或2个单人沙发、1个小茶几),总价值不超过3500元;二级学院副院长、各行政科室副职办公室可配置2个单人沙发(或2个扶手椅)、1个小茶几,总价值不超过2000元。

15

 

桌前椅

2个/办公室

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

800元

15

 

文件柜

3组/人

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

1500元

20

木质

2组/人

二级学院院长、二级学院书记、各行政处室正职:

800元

 20

铁皮 

1组/人

二级学院副院长、各行政处室副职、教授、专职教师、辅导员及各个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办公室面积及实际需要配置):

500元

20

铁皮

保密柜

根据保密规定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2,000

20

 

衣架

1个/人

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

500元

15

 

盆架

1个

原则上一个办公室1个

15

 

茶水柜

1组/办公室

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

1200元

20

 

会议桌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含)平方米以下:

800元/平方米;50-100(含)平方米:

6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

500元/平方米

20

 

会议椅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500元/把

15

 

备注1.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2.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

 

附件3:

空调配置标准

资产名目

适用面积(m²)

配置标准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性能要求

中央空调

办公、业务用房使用面积未超过5000m2的,原则上不准配置中央空调(基本建设立项批准除外);安装中央空调的,按照专业标准配置,价格不超过8000元/冷吨。

10年

办公室空调

不超过28m²

1.5P

3000元

10年

28-40m2(含40m2)

2P

4000元

10年

40m2以上

3P

5000元

10年

会议室空调

50m2以下

1台3P

5000元

10年

50-80m2(含80m2)

1台5P

8000元

10年

80-100m2(含100m2)的

2台3P

10000元

10年

100m2以上

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10年

备注:

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台空调的价格

附件4: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

类别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上限(m²/人)

备注

校级

领导

校长

35m²-45m²

2间

书记

35m²-45m²

2间

副校长

35m²-45m²

2间

副书记

35m²-45m²

2间

院级、处室

二级学院院长

23m²-28m²

1间

二级学院书记

23m²-28m²

1间

各处室正职

23m²-28m²

合署办公

院级、处室

二级学院副院长、各处室副职

18m²-23m²

合署办公

院级、处室

教授、专职教师、辅导员、各处室工作人员

<9m²/每人

合署办公

备注:

1.各级领导不再配备休息室。

2.实际使用面积不得超过本表规定。

3.处室正职原则上与本部门人员合署办公,确属岗位需要者可向主管校领导提出申请单独办公,但办公面积不得超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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