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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

高考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声誉的标志。

为了充分调动高三一线教师的备考积极性,确保本届高考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落实,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开奖目标:

清华、北大1人以上(含1人),本科任务与去年基本持平,学校给奖3000元/人(开奖教师人数:

文化教师79人;音乐2人;体育4人;美术1人),同时全体高三教师旅游;

清华、北大2人以上(含2人),本科任务与去年基本持平,学校给奖4000元/人,同时全体高三教师旅游;

清华、北大3人以上(含3人),本科任务超过去年,学校给奖5000元/人,同时全体高三教师旅游;

(二)分解目标:

理科班任务:

二本25±2人;比那个班二本多,其中5、6、7、8比哪个班600分以上人数多

文科班任务:

二本15±2人;比那个班二本多,其中25、26班比600分以上哪个班多。

说明:

1、文化考生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学生以档案分统计,招飞考生以一本统计;艺体美考生包括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二本及以上考生和提前批外省考生,其中外省考生以招生办打印的录取结果为准;

2、按文理教师实际人数分科类计奖。

三、分配方案:

1、任务奖:

奖金额=总奖金×95%

(1)完成班级指标任务,每班奖金额=总奖金×95%/完成任务班级的计奖指标总数×该班计奖指标数;

(2)没有完成基本任务的班级不给奖。

2、任务计算办法:

(1)5、6、7、8、25、26班计奖指标:

二本任务数+超任务数×1.5+分文理超600分平均个数×0.5

(2)其他班计奖指标:

二本任务数+超任务数×1.5+分文理重点平均个数×0.5

3、奖金分配方案:

(1)班级总奖金按班主任/语/数/外/综合=0.8/1/1/1/2.4,其中文科综合3人均分,理科综合按4/4/3/发放;

(2)根据教师的高考平均成绩(理科班级前30名、文科班级前20名)的年级排名序号,以班级为单位对所在班教师排序,依值从小到大为1、2、3、4名:

第一名教师奖金上浮20%;第二名教师奖金上浮10%;第三名教师奖金下浮10%;第四名教师奖金下浮20%;若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相应的平均浮动值,若学科组个人排名为最后一名且分数低于年级人平5分,综合10分,取消该教师奖金;

(3)教多班的教师一个班完成任务,另外一个班未完成任务,任务奖按50%发放;

(4)学校、年级对各备课组坐班、教学常规、考试情况等检查记载汇总排名最后一名的备课组教师每人扣除奖金200元(一月一次情况公布)。

四、艺体美高考奖:

1、按校长办公会确定的任务决定是否给奖:

以2009年招生人数为基数,2010年高考分类上线率必高于本县其它学校上线率;

2、完成任务奖:

音体美上线任务(联考上线及提前批录取)分别为15±2、15±2、22±2;完成任务则按5000元/教师到学科组(其中开奖教师人数按音体美分别为2、4、1人),否则不给奖;

3、超任务奖:

(实际二本上线人数-任务数)×300元发放到组;

4、各组自行制定组里奖金分配方案并报教务科审批发放;

5、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外出培训的艺体生上线指标不计入班级和所在艺体组。

五、高考特别奖:

奖金额=名校奖+总奖金×5%

1、名校录取奖:

文化生按学校对应奖平均到人,专业生原则上根据高考贡献大小分配;

2、有特殊贡献者指在分科分班中,在尖子生的思想、生活关心上,在高考抓题(难度系数大于0.5)、抓信息(有依据)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各班级以楼层为单位管理、纪律优胜者等,从各奖金余数里视情况予以不等的奖励;

3、优秀备课组长奖(文理各1个):

各学科一中理科前300名,文科前200名的平均分(综合分差除以2)与临澧县文理科前100名的平均分的差值最小者为优秀备课组长,奖金为400元/人;

4、出现省、市状元学校另给奖。

六、其他说明:

1、分班个别问题(教师子女)按年级承诺落实;

2、若计算奖金高于或低于学校颁发奖金时则按比例微调;

3、上级部门奖金分配按学校惯例执行;

4、未尽事宜,学校有最终解释权。

2010年高三年级组

 奖金分配比例表

人员班级

班主任

语数外

文 综

理  综

技/艺

管理人员

本科班

二类

5%

15%

10%

10%

 

20%

三类

5%

15%

5%

5%

10%

19%

专科班

10%

20%

 

 

10%

20%

四、奖励细则:

班主任和课任老师的奖金比例为:

3:

7。

教师奖金=(奖金总额-年段领导组奖金-班主任奖金-体育教师奖励金额)÷年段9科A级人数之和×任教学科班级A级人数之和×学科系数。

学科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为1,其它考试学科系数为0.7,分配后所余奖金适当考虑各学科试卷难度值,酌情予以增加。

奖金分配方案:

(1)班级总奖金按班主任/语/数/外/综合=0.8/1/1/1/2.4,其中文科综合3人均分,理科综合按4/4/3/发放;

(2)根据教师的高考平均成绩(理科班级前30名、文科班级前20名)的年级排名序号,以班级为单位对所在班教师排序,依值从小到大为1、2、3、4名:

第一名教师奖金上浮20%;第二名教师奖金上浮10%;第三名教师奖金下浮10%;第四名教师奖金下浮20%;若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相应的平均浮动值,若学科组个人排名为最后一名且分数低于年级人平5分,综合10分,取消该教师奖金;

(3)教多班的教师一个班完成任务,另外一个班未完成任务,任务奖按50%发放;

(4)学校、年级对各备课组坐班、教学常规、考试情况等检查记载汇总排名最后一名的备课组教师每人扣除奖金200元(一月一次情况公布)。

四、艺体美高考奖:

1、按校长办公会确定的任务决定是否给奖:

以2009年招生人数为基数,2010年高考分类上线率必高于本县其它学校上线率;

2、完成任务奖:

音体美上线任务(联考上线及提前批录取)分别为15±2、15±2、22±2;完成任务则按5000元/教师到学科组(其中开奖教师人数按音体美分别为2、4、1人),否则不给奖;

3、超任务奖:

(实际二本上线人数-任务数)×300元发放到组;

4、各组自行制定组里奖金分配方案并报教务科审批发放;

5、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外出培训的艺体生上线指标不计入班级和所在艺体组。

五、高考特别奖:

奖金额=名校奖+总奖金×5%

1、名校录取奖:

文化生按学校对应奖平均到人,专业生原则上根据高考贡献大小分配;

2、有特殊贡献者指在分科分班中,在尖子生的思想、生活关心上,在高考抓题(难度系数大于0.5)、抓信息(有依据)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各班级以楼层为单位管理、纪律优胜者等,从各奖金余数里视情况予以不等的奖励;

3、优秀备课组长奖(文理各1个):

各学科一中理科前300名,文科前200名的平均分(综合分差除以2)与临澧县文理科前100名的平均分的差值最小者为优秀备课组长,奖金为400元/人;

4、出现省、市状元学校另给奖。

六、其他说明:

1、分班个别问题(教师子女)按年级承诺落实;

2、若计算奖金高于或低于学校颁发奖金时则按比例微调;

3、上级部门奖金分配按学校惯例执行;

4、未尽事宜,学校有最终解释权。

二、高考目标及指标

2007年高考实现三个突破:

突破教育局下达的硬本指标,突破特长生双达线人数,突破历年高考达线人数。

各项指标如下:

班级 硬本标数 体育特长生标数 艺术特长生标数 

文13班  3           1             3        

理12班  3           1             1         

一、奖励指导思想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坚持优质多得、多劳多得、实绩重奖的原则;3、坚持提高二本上线率的原则;4、坚持突出重点本科院校奖励的原则;5、坚持激励年级、班级、学科整体创优的原则。

  

二、奖励项目设置及奖金分配  

(一)固定奖  

1、学科奖  

单科成绩获全市前六名的学科,科任获得奖金依次为6000元,5000元,4500元,4000元,3500元,3000元,(综合科依对应2倍计),单科满分奖(与全市单科成绩前六名学科奖不重复计)8000元。

  

2、冒尖奖  

(a)凡各类考生在全市获第一名,奖班主任5000元,科任40000元(各类指理工类、文史类,以下同);  

(b)凡各类考生在全市获第二到第五名,奖班主任4000元,科任30000元;  

(c)凡各类考生在全市获第六----第十名,每有一个奖班主任2000元,奖科任10000元。

  

3.名校奖  

(a)凡考入清华、北大一人奖班主任10000元,科任100000元;  

(b)凡考入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大等大学一人,奖班主任1000元,科任10000元。

  

(c)凡考入武汉大学、人大、吉林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四川大学、南开、山东大学、北师大、哈工大、中科大、中南大学、西交大、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北航、同济一人,高三18、19、20奖班主任400元,科任4000元;高三1、2、3,21—24班考入一人奖班主任800元,科任8000元;高三14、15、16、17班考入一人奖班主任1000元,科任10000元;其它班考入一人奖班主任1800元,科任18000元。

  

4、上线奖  

(a)高三18、19、20班考入一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30元,奖科任300元,考入二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20元,奖科任200元;高三1、2、3班考入一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300元,奖科任3000元,考入二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40元,奖科任400元;高三14、15、16、17班考入一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400元,奖科任4000元,考入二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80元,奖科任800元.  

(b)高三21、22、23班考入一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120元,奖科任1200元,考入二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40元,奖科任400元。

  

(c)高三、24班考入一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200元,科任2000元。

考入二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50元,奖科任500元。

  

(d)高三 4-8、9—13考入一类本科一人,奖班主任1200元,科任12000元。

考入二类本科线一人,奖班主任900元,科任9000元。

考入三本一人,奖班主任10元,奖科任100元。

  

(e)以上均不含体育、艺术。

  

(f)高三 4-8、9—13班上体育、艺术本科一人,奖班主任200元,科任2000元。

  

5、上线指标规定及惩处:

  

(a)学校规定高三18、19、20班考入上条奖励中名校的学生人数须在4人以上,高三1、2、3班考入上条奖励中名校的学生人数须在2人以上, 21、22、23班考入上条奖励中名校的学生人数须在1人以上,每少一人,扣班主任300元,科任3000元;考入一类本科人数高三18、19、20须为考生人数45%以上,每少一人,扣班主任30元,科任300元;高三1、2、3须为考生人数25%以上,每少一人,扣班主任200元,科任2000元;高三21、22、23须为考生人数20%以上,每少一人,扣班主任50元,科任500元;高三、18、19、20考入二本以上须为每班60人,高三1、2、3考入二本以上人数须为每班48人,高三21、22、23考入二本以上须为每班64人,每少一人,扣班主任10元,科任100元;高三14、15、16、17考入一类本科人数须为考生人数10%以上,每少一人,扣班主任200元,科任2000元,考入二本以上人数每班须为35人,每少一人,扣班主任40元,科任400元。

   

(b)高三24班考入一类本科人数须为考生人数15%以上,每少一人,扣班主任100元,科任1000元,考入二本以上人数须为64人,每少一人,扣班主任20元,科任200元。

  

(c)学校规定高三 4—8考入二本以上人数须为每班5人,每少一人,扣班主任100元,科任1000元;9—13班考入二本以上人数须为每班4人,每少一人,扣班主任100元,科任1000元。

  

5.超额完成任务奖  

凡是超额完成上条所规定指标的,每有一人的奖励按上条对应奖励金额的1.5倍计发。

且科任奖金均分。

  

6.特长生奖  

(a)考入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广播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清华美术学院、北师大体育系、中央美术学院一人,奖辅导教师3000元;   

(b)考入西安体院、陕师大体育系、陕师大艺术系、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院本科一人,奖辅导教师600元,其它本科一人300元,专科100元。

  

7.学生个别化教育专项奖  

对于各班确定的个别化教育对象,原基础名次(以高三前三次月考平均名次为准)理科在520名以后,文科在220名以后的学生,经个别化教育进入二本线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对应科任、辅导教师各200元,进入一本线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对应科任、辅导教师各400元(奖励对象由班主任申报,年级组、教务处核查成绩后确定)。

  

8.高三年级专项检查考核奖  

学校在第二学期安排高三年级专项检查,遵循多种检查方式并存的原则,不定期、随机检查,采用听课、交流、评选、互学等手段,做到“有效检查、及时反馈”。

检查项目涉及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练习等内容,以学科组进行考核评价,按3:

5:

2的比例给涉及教师的每项检查内容进行评价,最终综合各项考评情况,评比出各学科组教师A、B、C等级。

学校将在高考奖励方案所核算总奖金中提出8%进行奖励,A、B、C分别按1.5:

1.2:

1比例分配奖金,同时也将把此次考评情况纳入学期综合考评之中。

  

9.说明:

以上固定奖项中冒尖奖、名校奖,若有重复以最高奖计一次(清华、北大不受此条限制)。

  

10.奖金分配:

  

(1)奖金到班后一半按课时分配,一半以得回奖金考生各科成绩分配,综合科文科等分、理科按11:

10:

9再分配。

涉及惩处扣款的,奖金扣完为止。

  

(2)奖金以班分配各到学科后,按照学校各学科总平均分与全市平均分差值排序(综合科换算为150分),第1、2、3名学科对应的所有教师分别奖励本人已算好学科奖金的5%、3%、2%,涉及的学科备课组组长分别奖1000元、800元、600元。

  

(二)、教学服务奖  

(1)高一年级在学校每学年进行的月考、期中或期末考试中(以其中两次成绩由学校随机确定),若高一(1—10)班有一人考到全年级260名内,则奖班主任150元,科任1500元,有一人考到全年级640名内,则奖班主任80元,科任800元;若高一(11-16)班有一人考到全年级100名内,则奖班主任150元,科任1500元,有一人考到全年级260名内,则奖班主任80元,科任800元;对高一17、18、19、20班,学校规定其保持前260名内的比率为0.65,在此基础上,每超一个百分点奖班主任120元,科任1200元。

(本条中涉及名次的,都以最好名次计一次)。

  

(2)高二年级在学校每学年进行的月考、期中或期末考试中(以其中两次成绩由学校随机确定),若高二(1-6)班有一人考到全年级100名内,则奖班主任150元,科任1500元,有一人考到全年级190名内,则奖班主任80元,科任800元;对高二15、16、17班,学校规定其保持全年级190名的比率为0.7,在此基础上,每超一个百分点奖班主任80元,科任800元;若高二(11-14)班有一人考到全年级100名内,则奖班主任200元,科任2000元,有一人考到全年级190名内,则奖班主任80元,科任800元;对高二(7-10)班,有一人考入全年级前200名,奖班主任300元,奖科任3000元,有一人考到全年级450名内,则奖班主任120元,科任1200元;对高二18、19、20班,学校规定其保持前190名内的比率为0.7,在此基础上,每超一个百分点奖班主任80元,科任800元。

(本条中涉及名次的,都以最好名次计一次)。

  

(3)高一、高二奖金到班后一半按课时分配,一半按奖金来源学生考试分数比分配。

  

(4)教学辅助人员(包括无高考指导任务的体育教师)、职工以及学校管理人员,在高考上本科线人数达740人时给每人奖励本年度工作津贴总额的0.35倍;高考上本科线人数达766人时给每人奖励本年度工作津贴总额的0.4倍,同时给高三年级包年级包班领导每人奖励4000元。

  

(三)除学科奖、冒尖奖及名校奖中清华、北大外,其余奖金为按上述各条累计后的K倍(K为系数,根据高考情况和学校财力在奖励前决定)。

全体教职工兼职者以最高奖计。

  

三、此规定由行政会解释。

与原〈〈教职工奖励办法〉〉中有冲突的部分,以此规定为准。

                       

高考奖励方案具体内容

一、教师平均奖 

  ①高一、高二、高三按照2:

2:

6的比例分配高考奖;

  ②市内规定指标内,本科一批上线1人加100分;本科二批上线1人加80分;本科三批上线1人加50分;专科上线1人加20分。

超指标,本科一批上线1人另加150分;本科二批上线1人另加100分;本科三批上线1人另加80分。

二、教师个人奖

  ①重点班(包括腾飞班):

市内规定指标内,本科一批上线1人加100分;本科二批上线1人加80分;本科三批上线1人加50分;专科上线1人加20分;超指标(音、体、美除外),本科一批上线1人另加150分;本科二批上线1人另加100分;本科三批上线1人另加80分。

  ②非重点班:

市内规定指标内(音、体、美除外),本科一批上线1人加200分;本科二批上线1人加150分;本科三批上线1人加80分;专科上线1人加50分;超指标(音、体、美除外),本科一批上线1人另加200分;本科二批上线1人另加150分,本科三批上线1人另加80分。

  ③完成指标奖

  以市下达指标为基数,班级单位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0分,若超市指标,重点班(腾

飞班)每超过一个指标加50分;次重点班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70分;平行班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00分。

三、学科总分奖:

  为鼓励全体教师相互协调,树立全局观,打好整体战,相互协调各科复习,设立此项奖。

  ①总分在鄂市前1-5名,6-10名,11-15名,16-20名,21-25名,26-30名,31-35名,36-40名,41-45名,46-50名,奖每位高三文化课任课教师3000分,2500分,2000分,1500分,1000分、800分、500分,300分,200分,100分。

  ②高考总分(指普理普文)每突破一个600分,奖励每位任课教师2500分;但某一学生突破600分,该科总成绩按照各科难度系数和分值比例(综合科按照一科算)换算后,若某科没有达到应到线而影响该生总成绩者,降低1-5分扣除20分,降低6-10分扣除30分,降低11-15分扣除50分,超过1-5分奖励30分,超过6-10分奖励50分,超过11-15分奖励100分.

四、学科均分奖:

  为鼓励全体教师相互协调,树立全局观,打好整体战,相互协调各科复习,设立此项奖。

均分在鄂市前六名的,分别奖该科所有任课教师3500分,3000分,2500分,2000分,1500分、1000分。

五、学科单科奖(普理普文):

(学校以上级部门的文件或统计数据为依据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任课教师)

突破规定分数奖:

  规定分数:

语文;130分      数学:

135分      外语:

135分    综合科:

275分

  若每突破该规定分数且总分上本科线的拟定给该科任课教师加10000分。

六、音体美奖励:

  ①按参加训练总人数的8%定位一本任务,20%为二本任务;52%为专科任务。

术科教师享受集体奖人均额的50%,另每录取一名音体美本科生给该术科教师奖励100分。

②艺术类和体育类在艺术班或体育班的,文化课教师高考奖励按50%计算;③艺术类和体育类不在艺术班或体育班的,文化课教师高考奖励按50%计算。

④术科本科上线一人有未录取的给该学科教师均加50分(录取除外)。

七、班主任工作奖:

  ①完成鄂市本科下达指标的班级奖励班主任500分。

未完成指标的班级指标奖=500分×指标完成率。

  ②本科指标超额完成的班级,按每多上线一名本科生奖励班级500分,班主任享受20%,剩余80%为任课教师均分。

八、特殊贡献奖:

  ①达到重点本科目标:

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奖励其任课教师每人50000分;学生考入当年全国排名前5名,奖励其任课教师每人25000分;学生考入当年全国排名前10名,奖励其任课教师每人5000分

  ②在高考工作中,对贡献特别巨大的同志可在奖励条例基础上再另行予以奖励,主要根据是推荐、引入的学生考取名牌大学的学生个数,奖金额经高考奖励委员会另定。

  ③各级各类状元及其他未预见情形,根据高考实际情况和其他学校相比较情况由高考奖励委员会另行决定。

九、特别说明:

  ①高三毕业班领导小组成员享受高考奖励的高三集体平均奖。

  ②凡以上各条中未列出且对毕业班工作有突出贡献而应得奖励者,由高考奖励委员会另行奖励;

  ③凡虽属上条,但因统计或其他原因发生变化而无法兑现者,由高考奖励委员会另行研究奖励;

  ④参照本方案考评成绩推荐鄂市高三优秀教师及其它评优对象。

  ⑤总分中教师个人奖与教师集体奖之比为1:

1

  ⑥奖金按分值×n(n为正数,n由当年高考奖励委员会决定)。

  ⑦本方案解释权属高考奖励委员会。

                   

(3)艺术班文化科教师记分方法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科教师得分=艺术类文化科单科平均分/四科总平均分*300+突出贡献分

突出贡献分=(艺术班文化科总成绩第一批上线人数-艺术班第一批目标上线人数)/艺术班第一批目标上线人数*40+(艺术班文化科总成绩第二批上线人数-艺术班第二批目标上线人数)/艺术班第二批目标上线人数*30+(艺术班文化科总成绩第三批上线人数-艺术班第三批目标上线人数)/艺术班第三批目标上线人数*20

说明:

同时教普通班和艺术班文化科教师的得分=(在普通班的得分+在艺术班的得分)/2

4、艺术班术科和体育术科奖金分配方案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术科个人奖部分总额A=M/2(术科类第一批上线人数/全校第一批上线人数+术科类第二批上线人数/全校第二批上线人数+术科类第三批上线人数/全校第三批上线人数)*(1/5)*(1/3)

音乐、美术、体育术科教师得分=[(某术科单科成绩第一批上线人数/术科单科成绩第一批总上线人数+(某术科单科成绩第二批上线人数/术科单科成绩第二批总上线人数+(某术科单科成绩第三批上线人数/术科单科成绩第三批总上线人数)]*200+(某术科单科人数/术科总人数)*100

计奖方法

个人得分奖=个人得分/参与计分的各人总分*(M/2-A)

术科个人得分奖=(术科个人得分/术科教师总分)*A

个人奖金总额=团体奖+个人得分奖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学校行政会议可根据情况的变化对以上奖项作相应修订。

 

珠海市前山中学

奖金发放总体框架

1)奖项可设:

集体达标奖,最高分奖,优秀生(120分以上,综合为240分),及格生(90分以上,综合180分以上奖),入段以上人数奖(班任),最佳班级奖,平均分奖,下延20分奖,学生满意率奖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考奖励制度,建立有利于调动多方面积极性应对高考的激励机制,为了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充分发扬各班级和任课教师之间的团队协作精神,适应新课改要求和分层分类教学的需要,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高考奖金分配方案。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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