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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衰竭诊疗规范

心力衰竭诊疗规范

概述

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是由于任何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导致心室充盈或射血能力受损的一组复杂临床综合征,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呼吸困难和乏力(活动耐量受限),以及液体潴留(肺淤血和外周水肿)。

心衰为各种心脏疾病的严重和终末阶段,发病率高,是当今最重要的心血管病之一。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心衰可分为LVEF降低的心衰(heartfailurewithreducedleftventricularejectionfraction,HF-rEF),LVEF中间值的心衰(heartfailurewithmid-rangeejectionfraction,HFmrEF)和LVEF保留的心衰(heartfailurewithpreservedleftventricularejectionfraction,HF-pEF)(表1)。

LVEF是心衰患者分类的重要指标,也与预后及治疗反应相关。

根据心衰发生的时间、速度、严重程度可分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

在原有慢性心脏疾病基础上逐渐出现心衰症状、体征的为慢性心衰。

慢性心衰症状、体征稳定1个月以上称为稳定性心衰。

慢性稳定性心衰恶化称为失代偿性心衰,如失代偿突然发生则称为急性心衰。

急性心衰的另一种形式为心脏急性病变导致的新发心衰。

表1HFpEF、HFmrEF和HFrEF的定义

心衰类型

HFrEF

HFmrET

HFpEF

1

症状±体征a

症状±体征a

症状±体征a

2

LVEF<40%

LVEF<40%~49%

LVEF>50%

3

--

1.利钠肽水平升高b

1.利钠肽水平升高b

2.至少符合以下一条附加标准:

2.至少符合以下一条附加标准:

a.相关的结构性心脏病(LVH和/或LAE)

a.相关的结构性心脏病(LVH和/或LAE)

b.舒张功能不全

b.舒张功能不全

LVEF=左室射血分数;LAE=左心房扩大;LVH=左心室肥厚

a.心衰早期(尤其是HFpEF)和用利尿治疗的患者可能没有体征;

b.BNP>35pg/ml和/或NT-proBNP>125pg/ml.

慢性心衰患者的临床评估

一、临床状况评估

(一)判断心脏病的性质及程度

1.病史、症状及体征:

详细的病史采集及体格检查可提供各种心脏疾病的病因线索。

接诊时要评估容量状态及生命体征,监测体质量,估测颈静脉压,了解有无水肿、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以及端坐呼吸。

2.心衰的常规检查:

(1)二维超声心动图及多普勒超声:

可用于:

①诊断心包、心肌或心瓣膜疾病。

②定量分析心脏结构及功能各指标。

③区别舒张功能不全和收缩功能不全。

④估测肺动脉压。

⑤为评价治疗效果提供客观指标。

LVEF可反映左心室功能,初始评估心衰或有可疑心衰症状患者均应测量,如临床情况发生变化或评估治疗效果、考虑器械治疗时,应重复测量。

不推荐常规反复监测。

推荐采用改良Simpson法。

(2)心电图:

可提供既往心肌梗死(MI)、左心室肥厚、广泛心肌损害及心律失常等信息。

有心律失常或怀疑存在无症状性心肌缺血时应作24h动态心电图。

(3)实验室检查:

全血细胞计数、尿液分析、血生化(包括钠、钾、钙、血尿素氮、肌酐、肝酶和胆红素、血清铁/总铁结合力)、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血脂及甲状腺功能等(I类,C级),应列为常规。

对某些特定心衰患者应进行血色病或HIV的筛查,在相关人群中进行风湿性疾病、淀粉样变性、嗜铬细胞瘤的诊断性检查。

(4)生物学标志物:

①血浆利钠肽[B型利钠肽(BNP)或N末端B型利钠肽原(NT-proBNP)]测定:

可用于因呼吸闲难而疑为心衰患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BNP<35ng/L,NT-proBNP<125ng/L时不支持慢性心衰诊断,利钠肽可用来评估慢性心衰的严重程度和预后。

②心肌损伤标志物:

心脏肌钙蛋白(cTn)可用于诊断原发病如AMI,也可以对心衰患者作进一步的危险分层。

③其他生物学标志物:

纤维化、炎症、氧化应激、神经激素紊乱及心肌和基质重构的标记物已广泛应用于评价心衰的预后,如反映心肌纤维化的可溶性ST2及半乳糖凝集素-3等指标在慢性心衰的危险分层中可能提供额外信息。

(5)X线胸片(Ⅱa类,c级):

可提供心脏增大、肺淤血、肺水肿及原有肺部疾病的信息。

3.心衰的特殊检查:

用于部分需要进一步明确病因的患者,包括:

(1)心脏核磁共振(CMR):

CMR检测心腔容量、心肌质量和室壁运动准确性和可重复性较好。

经超声心动图检查不能做出诊断时,CMR是最好的替代影像检查。

疑诊心肌病、心脏肿瘤(或肿瘤累及心脏)或心包疾病时,CMR有助于明确诊断,对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则是首选检查。

(2)冠状动脉造影:

适用于有心绞痛、MI或心脏停搏史的患者,也可鉴别缺血性或非缺血性心肌病。

(3)核素心室造影及核素心肌灌注和(或)代谢显像:

前者可准确测定左心室容量、LVEF及室壁运动。

后者可诊断心肌缺血和心肌存活情况,并对鉴别扩张型心肌病或缺血性心肌病有一定帮助。

(4)负荷超声心动图:

运动或药物负荷试验可检出是否存在可诱发的心肌缺血及其程度,并确定心肌是否存活。

对于疑为HF—PEF、静息舒张功能参数无法作结论的患者,也可采,EH舒张性心功能负荷试验,有一定辅助诊断价值。

(5)经食管超声心动图:

适用于经胸超声窗不够而CMR不可用或有禁忌证时,还可用于检查左心耳血栓,但有症状心衰患者宜慎用该检查。

(6)心肌活检(Ⅱa类,C级):

对不明原因的心肌病诊断价值有限,但有助于区分心肌炎症性或浸润性病变。

(二)判断心衰的程度

1,NYHA心功能分级(表2):

心衰症状严重程度与心室功能的相关性较差,但与生存率明确相关,而轻度症状的患者仍可能有较高的住院和死亡的绝对风险。

2,6min步行试验:

用于评定患者的运动耐力。

6min步行距离<150m为重度心衰,150~450m为中度心衰,>450m为轻度心衰。

表2NYHA心功能分级

分级

症状

活动不受限。

日常体力活动不引起明显的气促、疲乏或心悸

活动轻度受限。

休息时无症状,日常活动可引起明显的气促、疲乏或心悸

活动明显受限。

休息时可无症状,轻于日常活动即引起显著气促、疲乏或心悸

休息时也有症状,稍有体力活动症状即加重,任何体力活动均会引起不适。

如无需静脉给药,可在室内或床边活动者为Ⅳa级,不能下床并需静脉给药支持者为Ⅳb级

(三)判断液体潴留及其严重程度

对应用和调整利尿剂治疗十分重要。

短时间内体质量增加是液体潴留的可靠指标。

其他征象包括颈静脉充盈、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肺和肝脏充血(肺部啰音、肝脏肿大),以及水肿如下肢和骶部水肿、胸腔积液和腹水,也可结合CVP、床旁超声等血流动力学监测手段来协助评估容量情况。

(四)其他生理功能评价

1.有创性血液动力学检查:

主要用于严重威胁生命,对治疗反应差的泵衰竭患者,或需对呼吸困难和低血压休克作鉴别诊断的患者。

2.心脏不同步检查:

心衰常并发心脏传导异常,导致房室、室间和(或)室内运动不同步,心脏不同步可严重影响左心室收缩功能。

通常用超声心动图来判断心脏不同步。

二、心衰治疗评估

(一)治疗效果的评估

I.NYHA心功能分级:

可用来评价心衰治疗后症状的变化。

2.6min步行试验:

可作为评估运动耐力和劳力性症状的客观指标,或评价药物治疗效果。

3.超声心动图:

LVEF和各心腔大小改变可为评价治疗效果提供客观指标。

4.利钠肽测定:

动态测定能否用来指导心衰治疗,但需注意,某些晚期心衰患者利钠肽水平可能正常,或因肥胖及HF-PEF存在假性正常的利钠肽水平。

慢性HF-rEF的治疗

一、一般治疗

1.去除诱发因素;2.监测体质量;3.调整生活方式:

限钠限水,钠摄入<2g/d,严重低钠血症(血钠<130mmol/L)患者液体<2L/d。

严重心衰患者液量限制在1.5-2.0L/d;4.宜低脂饮食,戒烟,肥胖患者应减轻体质量,严重心衰伴明显消瘦(心脏恶病质)者,应给予营养支持。

5.休息和适度运动。

6.综合性情感干预包括心理疏导可改善心功能,必要时酌情应用抗焦虑或抗抑郁药物。

7.氧气治疗。

二、药物治疗

1.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适应症:

ACEI已被证明可降低HF-rEF患者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故对全部有症状的患者,如果没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均推荐使用。

为了达到RAAS的充分抑制,ACEI应上调到最大可耐受的剂量。

有证据表明,在临床实践中,大多数患者用ACEI未达标准剂量。

ACEI还被推荐治疗无症状的左室收缩功能不全,以降低心衰发生、心衰住院和死亡的风险

禁忌证:

曾发生致命性不良反应如喉头水肿,严重肾功能衰竭和妊娠妇女。

以下情况慎用:

双侧肾动脉狭窄,血肌酐>265.2umol/L(3mg/dL),血钾>5.5mmoL/L,伴症状性低血压(收缩压<90mmHg),左心室流出道梗阻(如主动脉瓣狭窄,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等。

用法: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直至达到目标剂量,一般每隔1-2周剂量倍增1次(表3)。

滴定剂量及过程需个体化。

调整到合适剂量应终生维持使用,避免突然撤药。

应监测血压、血钾和肾功能,如果肌酐增高>30%,应减量,如仍继续升高,应停用。

表3常用ACEI药物及剂量

药物

起始剂量

目标剂量

卡托普利

6.25mg,3次/d

50mg,3次/d

依那普利

2.5mg,2次/d

10mg,2次/d

福辛普利

5mg,1次/d

20-30mg,1次/d

赖诺普利

5mg,1次/d

20-30mg,1次/d

培哚普利

2mg,1次/d

4-8mg,1次/d

雷米普利

2.5mg,1次/d

10mg,1次/d

贝那普利

2.5mg,1次/d

10-20mg,1次/d

2.利尿剂

利尿剂通过抑制肾小管特定部位钠或氯的重吸收,消除心衰时的水钠潴留在利尿剂开始治疗后数天内就可降低颈静脉压,减轻肺淤血、腹水、外周水肿和体质量,并改善心功能和运动耐量。

合理使用利尿剂是其他治疗心衰药物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如利尿剂用量不足造成液体潴留,会降低对ACEI的反应,增加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风险。

另一方面,不恰当的大剂量使用利尿剂则会导致血容量不足,增加发生低血压、肾功能不全和电解质紊乱的风险。

上述均充分说明,恰当使用利尿剂是各种有效治疗心衰措施的基础。

适应证:

有液体潴留证据的所有心衰患者均应给予利尿剂。

应用方法: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尿量增加,体质量每天减轻0.5~1.0kg为宜。

一旦症状缓解、病情控制,即以最小有效剂量长期维持,并根据液体潴留的情况随时调整剂量(表4)。

每天体质量的变化是最可靠的监测利尿剂效果和调整利尿剂剂量的指标。

表4慢性HF-rEF常用利尿剂及其剂量

药物

起始剂量

每天最大剂量

每天常用剂量

襻利尿剂

呋塞米

20-40mg,1次/d

120-160mg

20-80mg

布美他尼

0.5-1.0mg,1次/d

6-8mg

1-4mg

托拉塞米

10mg,1次/d

100mg

10-40mg

噻嗪类利尿剂

氢氯噻嗪

12.5-25.0mg

100mg

25-50mg

美托拉宗

2.5mg,1次/d

20mg,

2.5-10mg,1次/d

吲达帕胺a

2.5mg,1次/d

5mg,

2.5-5mg,1次/d

保钾利尿剂

阿米洛利

2.5mgb/5mgc1次/d

20mg

5-10mgb/10-20mgc

氨苯喋啶

25mgb/50mgc1次/d

200mg

100mgb/200mgc

血管加压素V2受体拮抗剂

托伐普坦

7.5-15.0mg,1次/d

60mg

7.5-30.0mg

注:

a吲达帕胺是非噻嗪类磺胺类药物;b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拈抗剂(ARB)合用时的剂量;c不与ACEI或ARB合用时的剂量

3.β受体阻滞剂

对于尽管用了一种ACEI、且多数病例用了一种利尿剂治疗、仍有症状的HFrEF患者,β受体阻滞剂可降低死亡率和发病率。

适应证:

结构性心脏病,伴LVEF下降的无症状心衰患者,无论有无MI,均可应用。

有症状或曾经有症状的NYHAⅡ~Ⅲ级、LVEF下降、病情稳定的慢性心衰患者必须终生应用,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

伴二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活动性哮喘和反应性呼吸道疾病患者禁用。

表5常用β受体阻滞剂及剂量

药物

起始剂量

目标剂量

比索洛尔

1.25mg,qd

10mgqd

卡维地洛

3.125mg,bid.

25mgbid

琥珀酸美托洛尔

12.5–25mg,qd

200mgqd

奈必洛尔

1.25mgqd.

10mgqd

不良反应:

应用早期如出现某些不严重的不良反应一般不需停药,可延迟加量直至不良反应消失。

起始治疗时如引起液体潴留,应加大利尿剂用量,直至恢复治疗前体质量,再继续加量。

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阻滞:

如心率低于55次/min,或伴有眩晕等症状,或出现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应减量甚至停药。

4.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醛固酮对心肌重构能起到影响作用。

长期应用ACEI或ARB时,,加用醛同酮受体拮抗剂,可抑制醛同酮的有害作用,对心衰患者有益。

适应证:

LVEF≤35%、NYHAⅡ~Ⅳ级的患者;已使用ACEI(或ARB)和β受体阻滞剂治疗,仍持续有症状的患者);AMI后、LVEF≤40%,有心衰症状或既往有糖尿病史者。

应用方法:

从小剂量起始,逐渐加量,尤其螺内酯不推荐用大剂量:

依普利酮,初始剂量12.5mg、1次/d,目标剂量25~50mg、1次/d;螺内酯,初始剂量10~20mg、1次/d,目标剂量20mg、1次/d。

注意事项:

血钾>5.0mmol/L、肌酐>221mmoL/L(2.5mg/d1),或eGFR<30ml·min-1·1.73m-2]不宜应用。

5.ARB

适应证:

基本与ACEI相同,推荐用于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

也可用于经利尿剂、ACEI和β受体阻滞剂治疗后临床状况改善仍不满意,又不能耐受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的有症状心衰患者。

具体起始剂量及最大剂量见表6。

表6常用ARB药物及剂量

药物

起始剂量

目标剂量

坎地沙坦

4mg,qd

32mgqd

缬沙坦

20-40mg,qd.

80-160mgqd

氯沙坦

25mg,qd

100-150mgqd

厄贝沙坦

75mgqd

300mgqd

替米沙坦

40mgqd

80mgqd

奥美沙坦

10mgqd

20-40mgqd

6.If-通道抑制剂

适应症:

经过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量的β受体阻滞剂、ACEI(或ARB)和MRA(或ARB)治疗后,患者仍有症状,LVEF≤35%、窦性心率≥70次/分,应考虑使用伊伐布雷定降低心衰住院与心血管死亡风险。

用法用量:

伊伐布雷定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两次。

治疗2周后,如果患者的静息心率持续高于60次/分钟,将剂量增加至7.5mg,一日两次。

7.地高辛

适应症:

对于用了ACEI、β受体阻滞剂和ARB治疗,仍有症状的窦性心律患者可以地高辛治疗,伴有快速心室率的房颤患者尤为适合。

已应用地高辛者不宜轻易停用。

心功能NYHAⅠ级患者不宜应用地高辛。

应用方法:

用维持量0.125~0.25mg/d,老年或肾功能受损者剂量减半。

控制房颤的快速心室率,剂量可增加至0.375~0.50mg/d。

应严格监测地高辛中毒等不良反应及药物浓度。

慢性HF-pEF及HF-mrEF的治疗

一、诊断

HF-pEF诊断应充分考虑下列两方面的情况:

1.主要临床表现:

①有典型心衰的症状和体征;②LVEF正常或轻度下降(≥50%),且左心室不大;③有相关结构性心脏病存在的证据(如左心室肥厚、左心房扩大)和(或)舒张功能不全;④超声心动图检查无心瓣膜病,并可排除心包疾病、肥厚型心肌病、限制型(浸润性)心肌病等。

2.应符合本病的流行病学特征:

大多为老年患者、女性,心衰的病因为高血压或既往有长期高血压史,部分患者可伴糖尿病、肥胖、房颤等治疗。

HF-mrEF的LVEF在40%-49%,其人群特征、临床表现、治疗及预后均与HF-rEF类似。

二、治疗要点

1.积极控制血压:

目标血压宜低于单纯高血压患者的标准,即收缩压<130/80mmHg。

5大类降压药均可应用,优选β受体阻滞剂、ACEI或ARB。

2,应用利尿剂:

消除液体潴留和水肿十分重要,可缓解肺淤血,改善心功能。

但不宜过度利尿,以免前负荷过度降低而致低血压。

3.控制和治疗其他基础疾病和合并症:

控制慢性房颤的心室率,可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吡啶类CCB(地尔硫卓或维拉帕米)。

如有可能,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对患者有益。

积极治疗糖尿病和控制血糖。

肥胖者要减轻体质量。

伴左心室肥厚者,为逆转左心室肥厚和改善左心室舒张功能,可用ACEI、ARB、β受体阻滞剂等。

地高辛不推荐使用。

4.血运重建治疗:

由于心肌缺血可以损害心室的舒张功能,冠心病患者如有症状或证实存在心肌缺血,应作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

5.如同时有HF-rEF,以治疗后者为主。

急性心力衰竭

一、定义

急性心力衰竭(AHF)是指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迅速发作或恶化,临床上以急性左心衰最为常见,急性右心衰较少见。

急性左心衰是指急性发作或加重的左心功能异常所致的心肌收缩力明显降低、心脏负荷加重,造成急性心排血量骤降、肺循环压力突然升高、周围循环阻力增加,从而引起肺循环充血而出现急性肺淤血、肺水肿,以及伴组织器官灌注不足的心原性休克的一种临床综合征。

急性心衰的常见病因:

(1)慢性心衰急性加重;

(2)急性心肌坏死和(或)损伤,如广泛AMI、重症心肌炎;(3)急性血液动力学障碍。

常见诱发因素见表7。

表7急性心力衰竭的诱发因素

急性冠脉综合征。

快速型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室性心动过速)。

血压过度升高。

感染(如肺炎、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

不依从盐/水摄入或药物的医嘱。

缓慢型心律失常。

有毒物质(酒精、毒品)。

药物(如NSAIDs、糖皮质激素、负性肌力药、心脏毒性化疗药物)。

慢性阻塞性肺病加重。

肺栓塞。

手术和围术期并发症。

交感神经活性增强,应激性心肌病。

代谢/激素紊乱(如甲状腺功能障碍、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肾上腺功能不全、妊娠和围产期相关异常。

脑血管损害。

急性机械原因:

ACS并发的心肌破裂(游离壁破裂、室间隔缺损、急性二尖瓣反流)、胸部外伤或心脏介入治疗、继发于心内膜炎的急性自体或假体瓣膜关闭不全、主动脉夹层或血栓形成。

二、临床表现

急性心衰发作迅速,可以在几分钟到几小时(如AMI引起的急性心衰),或数天至数周内恶化。

患者的症状也可有所不同,从呼吸困难、外周水肿加重到威胁生命的肺水肿或心原性休克,均可出现。

三、急性左心衰竭严重程度分级

1.临床分类可根据体格检查,临床分类可根据体格检查,以便检出充血的临床症状/体征(如果存在为“湿”、没有为“干”)和/或外周低灌注(如果存在为“冷”,没有为“温”)(图1)。

图1急性心衰临床分类

充血(-)

充血(+)

肺淤血

端坐呼吸、阵发性夜间呼吸困难

外周水肿(双侧)

颈静脉怒张

淤血性肝肿大

肠充血,腹水

肝颈静脉回流征

低灌注(-)

低灌注(+)

四肢湿冷

少尿

神志模糊

头晕

脉压差减小

2.AMI并发心衰的患者,可根据Killip分级:

Ⅰ级:

没有心衰的临床征象;Ⅱ级:

肺底有啰音和第三心音奔马律;Ⅲ级:

有明显的急性肺水肿;Ⅳ级:

心源性休克,低血压(SBP<90mmHg)和外周血管收缩的表现如尿少、发绀和出汗。

四、评估

1.患者行如下诊断性试验:

a.12导联心电图;

b.X线胸片,以评估肺充血的征象和检出可引起或参与患者症状的其他心脏或非心脏疾病;

c.血液的如下实验室评估:

心脏肌钙蛋白、BUN(或尿素氮)、电解质(钠、钾)葡萄糖、全血细胞计数、肝功能试验和促甲状腺素。

d.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AHF患者,推荐立即做超声心动图检查;当心脏结构和功能不明或自既往检查以来可能有变化的,要在48小时内检查。

e.血液动力学监:

适用于血液动力学状态不稳定,病情严重且治疗效果不理想的患者,如伴肺水肿(或)心原性休克患者。

主要方法:

(1)右心导管:

适用于:

①患者存在呼吸窘迫或灌注异常,但临床上不能判断心内充盈压力情况。

②急性心衰患者在标准治疗的情况下仍持续有症状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容量状态、灌注或肺血管阻力情况不明,收缩压持续低下,肾功能进行性恶化,需静脉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考虑机械辅助循环或心脏移植外周动脉插管:

可持续监测动脉血压,还可抽取动脉血样标本检查。

(3)肺动脉插管不常规应用。

初步检查是排除引起患者症状和体征的其他原因(即肺部感染、严重贫血、急性肾功能衰竭),并进行初始病人管理(图2)。

图2急性心衰病人的初始管理

2.入往病房、ICU/CCU的标准

-高危患者(即有持续、严重呼吸困难、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反复心律失常、合并ACS的AHF)

-需要插管(或已经插管)

-低灌注的体征/症状

―氧饱和度(SpO2)<90%,(尽管已补氧)

-动用了辅助呼吸肌,呼吸频率>25/min

-心率<40次或>130次每分,SBP<90mmHg。

五、治疗

1.一般治疗:

a.体位:

静息时明显呼吸困难者应半卧位或端坐位,双腿下垂以减少回心血量,降低心脏前负荷。

b.吸氧:

适用于低氧血症和呼吸困难明显,尤其指端血氧饱和度<90%的患者。

c.出人量管理:

肺淤血、体循环淤血及水肿明显者应严格限制饮水量和静脉输液速度。

2.药物治疗

a.利尿剂

对于所用因液体负荷过重而入院的AHF患者,推荐静脉用袢利尿剂,以改善症状。

在静脉内使用利尿剂期间,推荐定期监测症状、尿量、肾功能和电解质。

对于新发AHF患者,或没有接受口服利尿剂的慢性失代偿性心衰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应为呋塞米(或同等量)20–40mg静脉注射;对于长期用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至少应等同于口服剂量。

继以静脉滴注5-40mg/h,其总剂量在起初6h不超过80mg,起初24h不超过160mg。

对于难治性水肿或症状缓解不明显的患者,可以考虑袢利尿剂与噻嗪型利尿剂或螺内酯联合使用。

b.血管扩张剂

对于收缩压>90mmHg(和无症状性低血压)的AHF患者,为缓解症状,应当考虑静脉用血管扩张剂。

在静脉用血管扩张剂期间,应密切监测症状和血压。

对于高血压性AHF患者,应当考虑静脉用血管扩张剂作为初始治疗,以改善症状和减轻充血。

C.正性肌力药:

多巴酚丁胺、多巴胺、左西孟旦、磷酸二酯酶III(PDEIII)抑制剂

对于尽管充盈压足够,仍有低血压(SBP<90mmHg)和/或有低血压体征/症状的患者,可以考虑短期静脉内输入正性肌力药物,以增加心输出量,提升血压,改善外周灌注和维持终器官功能。

如果认为是β受体阻滞剂引起的低血压和随后的低灌注,可以考虑静脉内输入左西孟旦或PDEIII抑制剂,以逆转β受体阻滞剂的作用。

如果患者不是症状性低血压或低灌注,不推荐用正性肌力药,因为存在安全性顾虑。

d.升压药

对于用一种强心药治疗,仍有心源性休克的患者,可以考虑用升压药(首选去甲肾上腺素),以升高血压和增加重要器官的灌注。

当用正性肌力药和升压药时,推荐监测ECG和血压,因为它们可引起心律失常、心肌缺血,而在用左西孟旦和PD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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