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1968228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85 大小:48.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5页
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5页
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5页
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5页
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

《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8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规第三章讲义.docx

法规第三章讲义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是本门课程的重点内容,考试题型覆盖了单选、多选和判断全部题型,最近三年考试平均分为20分

 本章尽管教材写得比较简洁,但是内容面面俱到,可考的知识点非常多,也比较灵活。

虽然本章内容增加不少,但是新增内容都属于基础内容,总体而言难度不大,学习时主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不能光靠死记硬背。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的作用:

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1.强制性:

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

  2.无偿性:

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无偿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最本质的特征,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

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

  【例题·单选题】(2011年)在税收特征中,据核心地位的是( )。

  A.无偿性

  B.有偿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答疑编号307303010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税收特征中,据核心地位的是无偿性。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类:

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类:

以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

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等。

  (4)资源税类:

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行为税类:

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例题·判断题】流转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 )

  

[答疑编号3073030102]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例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税类的税种有( )。

  A.增值税

  B.印花税

  C.关税

  D.资源税

  

[答疑编号30730301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印花税属于行为税类的税种。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

  

(1)工商税类:

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类税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等。

  

(2)关税类:

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种的总称,由海关负责征收。

主要包括进出口关税、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3.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1)中央税:

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关税、消费税等。

  

(2)地方税:

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个人所得税、屠宰税、筵席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增值税、资源税等。

  4.按计税标准的不同分类

  

(1)从价税:

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种税。

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其应纳税额随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能充分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

如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从量税:

以课税对象的数量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

其课税数额只与课税对象数量相关,与价格无关。

如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

  (3)复合税:

采用从价税和从量税同时征收。

如消费税中的白酒、卷烟采用复合税。

  【例题·单选题】(2011年)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方法,称为( )。

  A.复式税

  B.复合税

  C.混合税

  D.混征税

  

[答疑编号307303010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方法,称为复合税。

  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与税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税收以税法为其依据和保障,而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2)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例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关于税收与税法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税收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

  B.税收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C.税法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D.税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答疑编号3073030105]

  『正确答案』ABCD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内容的不同

  

(1)税收实体法:

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税法的核心部分。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

是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例题·判断题】(2011年)税收程序法是税法的核心部分。

( )

  

[答疑编号3073030106]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税收实体法是税法的核心部分。

  2.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例题·多选题】(2011年)税法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以分为( )。

  A.国内税法

  B.国际税法

  C.外商投资企业税法

  D.外国税法

  

[答疑编号3073030107]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税法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税收法律级次划分

  

(1)税收法律

  ①制定部门: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②法律地位:

仅次于宪法,高于税收法规、规章。

  ③代表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等。

  

(2)税收行政法规

  ①制定部门:

国务院

  ②法律地位:

低于宪法和税收法律

  ③代表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3)税收规章:

分为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税收规章

  税收部门规章:

  ①制定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部门、机构

  ②法律地位:

低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③代表性文件: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等

  地方税收规章:

  ①制定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

  ②法律地位:

低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③代表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

  (4)税收规范性文件

  ①制定部门:

县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

  ②法律地位:

在本辖区内使用

  【例题·单选题】制定税收法律的部门是( )。

  A.国务院

  B.财政部

  C.国家税务总局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答疑编号307303010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制定税收法律的部门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三)税法构成要素

  包括:

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

  1.征税人:

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

  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和海关。

  2.纳税人: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

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力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客体。

  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例题·单选题】(2011年)( )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A.征税对象

  B.税目

  C.税率

  D.计税依据

  

[答疑编号307303020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5.税率:

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税率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体现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

  

(2)定额税率:

又叫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

  (3)累进税率:

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例题·判断题】(2011年)累进税率是指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随着课税数量的增大而随之降低的税率。

( )

  

[答疑编号3073030202]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累进税率是指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6.计税依据:

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

  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1)从价计征:

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

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

既包括从量计征又包括计价从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7.纳税环节: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增值税实行多次课征制。

  8.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9.纳税地点:

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具体地点。

  10.减免税:

国家对于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减税指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一部分,免税指对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

  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1)税基式减免:

直接通过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包括起征点(不到不征,一到全征)、免征额(不到不征,一到只就超过的部分征)、项目扣除、跨期结转。

  ①起征点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达到开始征税数额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不到不征,一到全征。

  ②免征额

  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2)税率式减免:

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不到不征,一到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3)税额式减免: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减免。

  【例题·多选题】(2011年)减免税主要包括有( )。

  A.税项式减免

  B.税基式减免

  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答疑编号3073030203]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减免税主要包括:

(1)税基式减免;

(2)税率式减免;(3)税额式减免。

  11.法律责任:

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

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例题·多选题】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 )。

  A.征税对象

  B.计税依据

  C.减免税

  D.纳税期限

  

[答疑编号3073030204]

  『正确答案』ABCD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现行增值税的基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修订的是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3.增值税的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全部扣除。

(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类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例题·单选题】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 )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A.30

  B.80

  C.100

  D.50

  

[答疑编号30730303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8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基本税率17%和低税率13%。

  

(1)基本税率17%:

除适用13%税率货物之外的应税货物以及所有应税劳务。

  

(2)低税率13%:

粮食、自来水、图书、饲料、农业产品等。

  适用13%税率的货物包括以下几种: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简称“粮油水气煤”——鼓励发展居民日常生活能源);

  ②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鼓励宣传文化事业——精神文明);

  ③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产品(鼓励农业)。

  【例题·多选题】(2011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13%税率的有( )。

  A.销售饲料

  B.销售钢材

  C.销售图书

  D.销售自来水

  

[答疑编号3073030302]

  『正确答案』ACD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行税款抵扣制)。

  

  1.销项税额

  

(1)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含税销售额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销售额的确定

  包括: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包括: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③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④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有( )。

  A.向购买者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B.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额

  C.因销售货物向购买者收取的手续费

  D.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疑编号3073030401]

  『正确答案』BD

  2.进项税额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③其他按规定计算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如购买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购买或销售货物时承担的运费可以按运费金额和7%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④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五)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2.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3%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含税销售额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规定: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具体规定:

  

(1)直接收款方式: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有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

货物发出的当天。

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代销方式:

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物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行为:

货物移送的当天。

  【例题·单选题】(2011年)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货物发出的当天

  B.收到销售额的当天

  C.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D.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答疑编号3073030501]

  『正确答案』D(教材内容已调整,按今年教材答案应为AD)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有( )。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实际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货物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答疑编号3073030502]

  『正确答案』ACD

  2.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内申报缴纳,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出口货物,应当按月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例题·判断题】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

  

[答疑编号3073030503]

  『正确答案』√

  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比较记忆

项目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划分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税率(或征收率)

税率17%

除适用13%税率货物之外的应税货物以及所有应税劳务

征收率3%

税率13%

粮食、自来水、图书、饲料、农业产品等

应纳税额计算

实行税款抵扣制

实行简易征收制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1.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现行消费税的基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2.消费税征税范围: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例题·单选题】下列消费品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汽车轮胎

  B.网球及球具

  C.烟丝

  D.实木地板

  

[答疑编号30730306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网球及球具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3.消费税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既从价又从量)。

  

(二)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1.单一比例税率:

除适用单一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之外的各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