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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操作规程.docx

混凝土工程操作规程

混凝土工程

1内场木工(制模工)

1.1机械操作工应经专门培训,方可独立操作。

1.2作业场所应备齐消防器材。

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不应存放油、棉纱等易燃物品。

1.3作业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1.4严禁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木工机械。

1.5作业前应检查施工机具完好可靠,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所有工具不用时应放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不应随意乱放。

1.6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应放置杂物。

1.7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

各种刀具不应有裂纹破损。

1.8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应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不堵塞。

并定期清理积存(木屑)室。

1.9使用电动工具和操作机械时,严禁戴手套。

1.10加工前应检查并取出木料内钉子、泥沙等伤刃杂物。

1.11应检查机器上外露的齿轮、皮带等处及电力线路的安全罩安全可靠,马达与其他连接的机械设备应有安全装置。

1.12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1.13机械运行时不应跨越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

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应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1.14操作时发现机器的声音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1.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及时清除作业场所的木屑、刨花。

1.16木工车床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16.1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应灵活可靠,工件应卡紧并用顶针顶牢,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并根据工件木质的软硬,选择适当的进刀量和调整转速。

严禁操作人员带手套进行木工车床的操作。

1.16.2方形木料应先加工成近似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

有疖疤或裂缝的木料均不应上车床车削。

1.16.3车削过程中,不应用手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

用砂纸打磨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再进行;车床转动时,无论停电与否,均不应用手来制动。

1.16.4车刀应装在可以调节的刀架上,或紧靠在刀架上,严禁凭空用手拿着车刀作业。

1.17带锯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17.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连续缺齿2个和接头超过3个的锯条均不应使用。

裂纹长度在以上规定内的,应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

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度后,先空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1.17.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应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1.17.3圆木应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应松动撬杠。

操作时手脚不应伸出跑车边缘。

1.17.4非操作人员不应上车,跑车未停稳严禁下木料。

1.17.5圆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应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应过猛。

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1.17.6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后,方可倒车。

倒车速度不宜过快,应注意木槎、疖疤碰卡锯条。

1.17.7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应配合一致。

送料、接料时不应将手送进台面。

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木料回送时,应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疖疤碰撞锯条。

1.17.8装设有气动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1.17.9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应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送或串条等现象。

1.17.10操作小带锯,左右手应相互配合,不应猛推猛拉。

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

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1.18圆锯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18.1操作前应检查,锯片应垂直、无裂纹、无缺齿、无损坏,螺丝应紧固可靠;圆锯起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

1.18.2锯片上方应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

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应安装弧形楔刀。

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1.18.3导尺须按所需尺寸,校对正确;进料时,应紧靠导尺,不应用力过猛,遇硬疖应慢推,接料应待料出锯片150ram,不应用力硬拉。

1.18.4木料进入锯口或出锯口时,速度应慢,以保护锯片;严禁猛拉、猛推。

如发现锯片突然停止,应立即关闭电源进行检查。

1.18.5锯短窄料或锯到末尾时,应使用推棍,接料应使用刨钩,手距锯片不应小于100mm;不应将手或身体探过锯片拿取东西;送料时不应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疖应缓慢送料。

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

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1.18.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发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1.18.7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应猛扳。

1.18.8锯片应依发热情况及锋利程度及时休息和磨洗。

连续工作1~2h,应换另一锯片。

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运转时应喷水冷却。

1.18.9工作完毕,须等锯片停止转动后,才能离开锯床,严禁用木片或其他物件制动锯片。

1.19平面刨(手压刨)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19.1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使用,任何人不应擅自拆除。

如发现问题,应报告安全技术部门,经检查处理后,才能继续使用。

开车前,还须检查刨刀应装牢,导尺应垂直,安全挡盖弹簧应灵敏可靠,确保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1.19.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且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应离开刨口50mm以上。

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1.19.3刨刀吃料深度不应大于1.5mm,刨料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料,严禁刨长度小于30mm,厚度小于15mm的木料。

进料速度应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应轻,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1.19.4刨木料时,应先刨大面,后刨小面,进料时须和导尺及台面贴平。

1.19.5操作时,手须按在木料上面(不应按于侧面)用左手压,右手推,均匀推进,如两人操作,木料应超过刨刀15mm后,助手才能接拉,两人应合作,严禁猛拉猛推。

1.19.6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疖等缺陷时,应处理后再进行刨削;刨旧料前,应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

遇木槎、疖疤应缓慢送料,严禁用手按在疖疤上送料。

1.19.7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1.19.8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应小于10mm。

紧固刀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应过松或过紧。

1.19.9机械运转时不应进行维修,更不应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严禁戴手套操作。

作业中,手不应伸人安全罩内进行清扫等工作。

1.19.10工作完毕,刨刀停止后,拉闸断电,方可进行清扫及设备保养等工作。

1.20压刨床(单面和多面)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20.1压刨床应用单向开关,不应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1.20.2作业前,须紧固好刨刀,刨刃应锋利,并根据制品要求调节好台面与刨刀尺寸。

3开车时,先将起动把转向启动位置,待电动机起动后再转至运转位置,空转1~3min无异常后,方可进料。

4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刨的木料不应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

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送入木料时,应先送大头,出料后应有人接料。

接、送料时,不应戴手套。

5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

刨刀螺丝重量应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6进料应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

送料时手指应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应待料走出台面。

7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物或疖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8刨木料应先刨立面,再刨平面。

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

刨削10mm以下的薄板,应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9压刨应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棍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地于工件表面1~2mm,光棍应高出台面0.3~O.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10连续工作3~4h,刨刀须用油石研磨一次。

安装或更换刀片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12.3.19条的有关规定。

1.21开榫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紧固好刀片,并开机运行12min,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侧身操作,严禁面对刀具。

进料速度应均匀,不宜过快,卸装时,应将工作台拉回。

3机器转动时,严禁调整上下刀轴的间距。

调整尺寸应待机器停稳后进行。

4被加工的木料,应用压料杆压紧,待切削完毕后,方可松开。

短料开榫,应用垫板夹牢,不应用手直接握料。

1.5m以上长料,应两人操作。

5刀片应及时用油石磨利。

6发现刨渣或木屑堵塞,应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7停车后,应将皮带放松并清除机器上的木屑。

1.22木工铣床(裁口机)操作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操作前,应照产品规格调节好刀具位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起动前,应检查铣刀固定螺栓的紧固度,不应有过紧过松现象。

3进料时,须贴紧台面导尺,左手按压,右手推进,注意两手避开刀刃。

4进料时,应缓慢推进,推进速度应均匀,不宜太快。

遇有较大木疖时,应降低进料速度。

木料送过刨口150mm后再进行接料。

当木料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切的另一端接料。

送短料时,应用推料棍。

5铣切硬木时,刀口一次不应超过深15mm、高50mm,铣切松木时,刀口一次不应超过深2mm、高60mm。

严禁在中间插刀。

6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应站在刀刃侧面,严禁迎刃而立。

7机器转动时,严禁清洗、修理或加油。

8切削工具应有防护罩。

1.23打眼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前,应调整好床架和卡具,台面应平整,卡具应灵活,钻头应垂直,凿心应在凿套中心卡牢,并与加工件的钻孔垂直。

2工件应卡紧,打眼时应按构件规格,眼的大小决定操作速度,开始应慢,然后根据机器力量,均匀加速用力不应过猛。

3打眼时,应使用夹料器,不应用手直接扶料。

1.5m以上长料应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

遇疖疤时应缓慢压下,不应用力过猛,严禁戴手套操作。

4为了保持钻头的锋锐,应每隔lh涂以少许煤油或柴油,操作时发现冒烟应立即提出钻头。

5清理凿渣时应用刷子或吹风器,严禁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渣。

6作业中,如凿心被木楂或木茬卡阻或因猛压产生高温使木料冒烟时,应立即抬起手柄,提起钻头。

深度超过凿渣出口应勤拔钻头。

木料下应垫以托木。

7更换凿心时,应先停车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上木板后方可进行。

调整台面或卡具时,应先停车。

1.24刮边机(包括直边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木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应顶牢。

推进速度应慢,手不应送料到刨口。

2刀部应设置坚固的防护罩。

每次进刀量不应超过4mm。

2支模工

2.1用手锯锯开小木料时,应用脚踏牢木料的一端,当锯近末端时应轻拉。

2.2凿眼时,凿把不应过度倾斜,凿柄和木料之间的角度不应太大。

2.3斧头劈削木料时,应防止木料上硬节弹出。

2.4使用斧头或铁锤时应检查木柄,木柄应牢固装紧。

2.5有钉子的木板,应将钉子砸弯或拔出。

2.6工作室内严禁吸烟。

2.7操作电刨电锯等电动机具前,应先对绝缘进行检查,绝缘应良好,防护装置应齐备、有效,机件连接应牢固可靠,冷却水管应通畅。

应经检查试车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8使用电刨电锯等电动木工机具时应遵守电动机具的安全操作规定。

2.9模板及材料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交通路线,并检查沿路路况,沿路应无障碍物。

2搬运模板及模板构件,应放在指定的地点并码放整齐,在脚手架上放料应均匀摆开,且不应超过负荷。

3使用平(拖)车搬运大(特种定型)模板时,应对模板进行可靠的固定,若有“三超”时应事先检查交通线路,做好沿线的安全工作,并应遵守4.7节及《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6.2.3条的有关规定。

2.10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模板、支撑等构件应符合安全要求,钢模板应无严重锈蚀和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应合格。

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高空作业应挂好安全带。

3登高作业应遵守SL398的有关规定。

4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应进行下道工序。

5作业时,木工工具应放在工具袋或工具套中,上下传递应用绳子吊送,不应抛掷。

6起吊模板前,应检查模板结构,模板结构应牢固。

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

7严禁在悬吊式模板和高空独木上行走;不应在模板拉杆和支撑上攀爬。

8应使用合格的材料。

顶撑应垂直,底端应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木楔应钉牢,模板应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固定。

9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应检查基坑边坡的稳定情况,应无裂缝或塌方的危险,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等构件时,严禁抛掷。

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起重构件下方不得站人。

上下平台应设梯子,模板材料应平放,不应靠立在槽(坑)边上,分段支模时,应随时加固。

10模板的立柱顶撑应设牢固的拉杆,应与牢靠的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应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应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可离开。

2.11立柱支模,每根立柱接头以及斜拉杆及水平拉杆的接头不应超过两个。

采用双层支柱时,应先将下层固定后再支上层,上下应垂直对正,并加斜撑。

2.12支立柱子模板,应随立随用双面斜撑固定;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应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应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主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13支立圈梁、阳台、挑檐、雨罩模板时,其支柱斜撑均应支实,拉杆应牢固,应设立脚手架和作业平台,操作人员应挂牢安全带。

2.14楼板顶留孔洞应加盖板,或挂安全网,并设警示标志。

2.15使用桁架支模和吊模时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2.16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模板的拆除,应按分段分层从一端退拆。

2模板拆除时,应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小钢模板组成的顶板模板时不应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

已拆活动的模板应一次性连续拆完,方可停歇,工完前,不应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3拆支柱时应先拆板柱,后拆梁的支柱。

拆除时不得硬撬、硬砸,不应采用大面积同时撬落。

4拆模作业时,应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

拆模作业人员应站在平稳牢固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应猛撬。

5拆除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时,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

6拆下的模板应用溜槽或拉绳徐徐溜放,并及时清理。

7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应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输大型模板时,应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应拉接牢固稳定可靠后,方可拆除吊环。

8拆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应设置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设警戒人员。

9大模板拆除时应遵守SL399—2007第6.2.3条的有关规定。

3钢筋工

3.1钢筋冷轧应遵守下列规定:

1冷轧机操作工人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冷轧机构造、性能以及保养和操作方法,方可进行操作。

2作业前,应仔细检查传动部分、电动机、轧辊。

3在送料前,应先开动机器,空载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冷轧钢筋前,应先了解被轧钢筋的硬度,不应冷轧超过规定硬度的钢筋。

5轧辊转动时,两手不应靠近轧滚;轧出的钢筋,不应往外硬拉。

6送料时,不应使钢筋在导管内重叠。

7在进料口前方和出料口后方,均应装置导槽;作业时,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

3.2钢筋冷拉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

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水平方向成直角。

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距离不应少于5mm。

2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示标志。

无关人员不应在此停留。

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应离开钢筋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应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

配重框提起时的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c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设栏杆及警示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卷扬机操作人员应看到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并应待无关人员离开后方可作业。

冷拉应缓慢、匀速,当有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机钢丝绳。

6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应有专人指挥。

7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

8作业后,应放松卷扬机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3.3钢筋人工平直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检查矫正器,矫正器应牢固、扳口无裂口、锤柄应坚实。

2钢筋解捆时,作业人员严禁站在弹出的一面。

3在回直时应把扳手把平,若钢筋有扭转不平时,应将扳手适当使力。

4在进行人工平直钢筋时,抡锤人员周围应无其他人。

5抡锤人不得戴手套。

6抡锤人的对面不应有人,严禁两人面对面进行抡锤操作。

7不得用小直径工具弯动大直径的钢筋。

3.4钢筋机械调直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熟悉钢筋调直机的构造、性能、操作和保养方法。

2作业前应检查主要结合部分的牢固性和转动部分的润滑情况,机械上不应有其他物件和工具。

3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的中心线。

4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5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

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mm,传动速度应根据钢筋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整合格,方可送料。

6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应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7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应接近。

8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

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9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10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应躲开。

11作业中如发现传动部分有不正常的声音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不应使用。

12应经常注意轴承的温度,如果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检查原因。

13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应离开工作岗位。

3.5钢筋切断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放切断机时,应选择较坚实的地面,安装平稳,固定式切断机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切断机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2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的长度确定。

3起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4起动后,应先空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5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除。

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

严禁用两手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6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7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的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8切断短料时,手与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c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和夹牢。

9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应停留非作业人员。

10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1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筋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12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3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14操作机器,应由专人负责,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开动。

3.6钢筋人工弯曲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先对扳子等工具进行检查,工具应良好。

2拉板子的人,应在扳口卡好后才能用劲拉,不应用力过猛。

3在同一工作台上,两头弯钢筋时应互相配合。

4工作区四周,不应随便堆放材料和站人。

3.7钢筋机械弯曲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置钢筋弯曲机时,应选择较坚实的地面,安装平稳,铁轮应用三角木块塞好,四周应有足够搬动钢筋的场地。

2作业前,应对各部机件进行检查,其运行情况应正常。

3导线应绝缘良好,并应装好触漏电保护器装置。

4机器的使用应由专人负责,作业时应精神集中。

5作业前先试车检查回转方向,作业时先将钢筋插好,然后开车回转。

6应根据钢筋直径大小选择快慢速,并随时注意电动机的温度,必要时应停机冷却。

7检查修理或清洁保养工作,均应在停机、切断电源后进行。

8钢筋应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应开错。

9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应拖拉。

10调头弯曲,应防止碰撞人和物。

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均应停机后进行。

1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12应按钢筋加工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13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应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

不直的钢筋,不应在弯曲机上弯曲。

14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铁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15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16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应进行清扫和加油。

17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弯曲。

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18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19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应朝上。

20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21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

3.8除锈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时应戴好防尘口罩、防护镜等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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