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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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4.docx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4

应急预案编号:

LD-YJ-2018-11

应急预案版本号:

2018修订版

 

股份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预案

 

审核:

签发:

批准:

编制单位:

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编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降低大气污染危害程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

1.2.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2.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1.2.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2.8《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

1.2.9《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11号)

1.2.10《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号)

1.2.11《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13〕504号)

1.2.12《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号)

1.2.1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6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2.14《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29号)

1.2.15《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2.16《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即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

1.2.17《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2号)。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根据环境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

环保公司统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指令的下达,生产单位必须服从并积极执行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的各项指令。

1.3.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根据空气污染出现的随机性、损害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等特点,各生产单位、环保公司分工协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1.3.3依法、依规监管,杜绝隐患

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向大气超标超量排污、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铝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沙尘暴等特殊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环保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铝电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任执行副总指挥。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

(2)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防范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员工的环境安全隐患意识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参与意识;

(2)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

(3)跟踪上报重污染天气的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

(4)组织为制定(修订)《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提供合理化建议;

(5)完成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指挥部针对不同响应级别,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监管责任、具体措施落实到各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预案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1)监督管理处:

负责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全公司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及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修订)《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向上级部门汇报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在应急预案实施期间与上级部门保持信息沟通;负责接到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后,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向相关生产单位下达限产、限排指令,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对生产进行调整。

(2)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应预警级别,执行生产调整指令,落实限产、限排措施。

3.预警分级、调整与解除

3.1预警级别: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日均值>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由低到高依次是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级。

(1)黄色预警(Ⅲ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橙色预警(Ⅱ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红色预警(Ⅰ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进入预警期

接到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即进入预警期。

监督管理处(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汇报,按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监督管理处按预警等级下达相关指令,铝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响应措施。

3.3预警的调整和解除

根据上级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时时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

监督管理处接到上级管理部门解除和调整预警信息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预警的调整、解除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4.应急响应

当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等采取应急措施。

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分级响应措施

接上级环保部门通知启动应急响应重污染限产减排后,环保公司根据指挥部决定,下达相应级别的限产、停产减排指令,协调铝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限产减排。

4.2.1Ⅲ级响应措施

4.2.1.1运行机组严格执行烟气超低排放标准,自觉减排,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日均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9mg/m3、31.5mg/m3、45mg/m3及以内;同时加强各项环保设施操作管理,确保各类相应设备稳定运行,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4.2.1.2严格施工项目扬尘的监督管理,停止喷砂除锈、土石方等易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施工环节。

4.2.1.3增加料场、堆场洒水频次,厂区道路安排洒水车、吸尘车每天作业不少于3次(雨雪结冰天气视情况减少环保车辆作业频次,确保安全),同时保障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的正常运行。

4.2.1.4倡导干部职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绿色交通出行。

4.2.2Ⅱ级响应措施

4.2.2.14.2.1.1运行机组严格执行烟气超低排放标准,自觉减排,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日均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8mg/m3、28mg/m3、40mg/m3及以内;同时加强各项环保设施操作管理,确保各类相应设备稳定运行,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4.2.2.2施工项目土建施工全部停止。

4.2.2.3增加料场、堆场洒水频次,厂区道路安排洒水车、吸尘车每天作业不少于4次(雨雪结冰天气视情况减少环保车辆作业频次,确保安全),同时保障生产必需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的正常运行。

4.2.2.4倡导干部职工减少出行。

4.2.3Ⅰ级响应措施

4.2.1.1运行机组严格执行烟气超低排放标准,自觉减排,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日均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7mg/m3、24.5mg/m3、35mg/m3及以内;同时加强各项环保设施操作管理,确保各类相应设备稳定运行,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4.2.3.2施工项目土建施工全部停止。

4.2.3.3增加料场、堆场洒水频次,厂区道路安排洒水车、吸尘车每天作业不少于5次(雨雪结冰天气视情况减少环保车辆作业频次,确保安全),同时保障生产必需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的正常运行。

4.2.3.4倡导干部职工减少出行。

4.3响应终止

环保公司接上级环保管理部门响应终止指令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发布终止通知,恢复正常生产,并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操作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避免污染事故产生。

4.4信息报送

在预警信息发布后4小时内各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将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汇总至行业公司,经行业公司审核确认后报指挥部办公室(环保公司监督管理处),之后若预警级别出现变化情况,各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依上述要求执行。

4.5响应评估

由上级管理部门对应急响应结果进行评估。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利用办公电话和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

保证信息快速、及时传递。

5.2其他保障

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领导要积极配合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限产减排措施,使本预案切实得到落实。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多媒体途径等形式宣传预警内容、环境事件应急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处理、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防范能力。

6.2预案培训

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接警及上报程序、针对不同级别的大气污染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6.3预案演练

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事件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

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4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印发实施。

“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7.附则

7.1相关术语

AQI:

报告每日空气质量的参数,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

空气重污染: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等于201数值(日均值),即空气达到5级及5级以上污染程度的统称。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3附件

(1)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2)应急响应程序及联系方式

附件1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附件2应急响应程序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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