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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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
第三篇模板工程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等。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1、施工管理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1.1安全隐患:
模板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
1.1.1治理措施:
模板施工前,应根据建筑物结构特点和混凝土施工工艺进
行模板设计,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2安全隐患:
施工方案未经上级部门审批。
1.2.1治理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
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
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
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
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1.3安全隐患:
混凝土输送无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1.3.1治理措施:
混凝土输送时应提前通知搅拌站计划的出料量及出料时间,
当混凝土车进入施工场地,专人负责指挥混凝土搅拌车安全到达卸料位置,
在卸料前要检查漏斗的安全性,先对搅拌车卸料罐试运行,然后在卸料时派
有经验的工人操作卸料,起重机启用前先试运行,检查其安全性。
起重机在
吊漏斗时,臂下严禁站人,漏斗在下料时,不宜过高直接下料,过高要接导
1
管。
下料时,要注意铺料均匀;当有大风及暴雨天气,应停止混凝土作业。
1.4安全隐患: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范围高大模板设计方案,未经
过专家论证。
1.4.1治理措施:
高大模板设计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
参加专家论证会:
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
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
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
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2模板坍塌安全隐患和质量措施
2.1 施工管理安全隐患和质量措施
2.1.1安全隐患:
模板荷载设定不正确。
2.1.1.1治理措施:
模板荷载的设定应符合 JGJ 162-2008 中规定的荷载的标
准值。
其中永久荷载设定包括:
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新浇筑混凝土自
重标准值,根据工程设计图确定的钢筋自重标准值和新浇筑混凝土作用于模
板的侧压力标准值。
可变荷载标准值设定包括:
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
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倾倒混凝土时,对垂直面模板产生的水平
荷载标准值和风荷载标准值。
当计算模板及支架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
和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
计算正常极限状态变形值时,采用荷载
标准值。
2.1.2安全隐患:
模板支撑体系承载力计算错误。
2
2.1.2.1治理措施:
模板支撑体系计算应符合 JGJ 162-2008 中规定的现浇混
凝土模板计算。
面板可按简支跨计算,应验算跨中和悬臂端的最不利抗弯强
度和挠度,支承楞梁计算时,次楞一般为两跨以上连续楞梁,按 JGJ162-
2008 规范规定的计算,当跨度不等时,应按不等跨连续楞梁或悬臂楞梁设计;
主楞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连续梁、简支梁或悬臂梁设计;同时次、主楞梁均应
进行最不利抗弯强度与挠度计算。
2.2.模板存放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2.2.1安全隐患:
模板物料集中超载堆放。
2.2.1.1治理措施:
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
严防滑落。
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 3 层,连接件应放
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
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
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2.2.2安全隐患: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
2.2.2.1治理措施:
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的要求,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
没有支架的
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
性),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或者简单支撑,防止模板滑移倾倒。
应在模板
之间留置不少于 0.6m 的操作间距,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 2m。
2.2.3安全隐患:
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未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模板间距
少于 0.6m。
2.2.3.1治理措施:
使用后的钢模、桁架、钢楞和立柱应将粘结物清理洁净,
清理时严禁采用铁锤敲击的方法,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将模板支撑牢固,
两模板间距不应少于 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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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模板安拆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2.3.1安全隐患:
排架支撑不符合设计要求。
2.3.1.1治理措施:
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
木杆、钢管、
门架及碗扣式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
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
基土
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
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
工程可采用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
施。
2.3.2安全隐患:
排架底部无垫板。
2.3.2.1治理措施:
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
垫板。
2.3.3安全隐患:
排架用砖垫。
2.3.3.1治理措施:
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未扰动地基土上时,
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
2.3.4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剪刀撑。
2.3.4.1治理措施:
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无处
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剪刀撑应采用
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0.5m,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 0.1m
处进行固定。
2.3.5安全隐患:
立杆间距不符合规定。
2.3.5.1治理措施:
梁和板的立柱,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3.6安全隐患: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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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1治理措施:
模板及其支架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
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及风荷载。
2.3.7安全隐患:
拆模前没有混凝土强度报告。
2.3.7.1治理措施:
当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或已达到设计规定强度时,如
需提前拆模或承受部分超设计荷载时,必须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
能足够承受此荷载后,方可拆除。
2.3.8安全隐患:
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就提前拆模。
2.3.8.1治理措施:
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作配筋的结构中,承受混凝土重量
的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 75%后方可拆除承重模板。
如在已拆除
模板的结构上加置荷载时,应另行核算。
2.3.9安全隐患:
支撑杆搭设在门窗框上。
2.3.9.1治理措施:
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
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2.3.10安全隐患:
模板支撑在脚手上。
2.3.10.1治理措施:
安装圈梁、阳台、雨蓬及挑檐等模板时,其支撑应独
立设置,不得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
2.3.11安全隐患:
支撑间歇未将模板做临时固定。
2.3.11.1治理措施:
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模板或支架连
接稳固,不得浮搁或悬空。
拆模中途停歇时,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
支架等拆下运走,防止构件坠落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伤人。
2.3.12安全隐患:
材料堆放高度超过码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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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1治理措施:
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
严防滑落。
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 3 层,连接件应放
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
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
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2.3.13安全隐患:
支撑架落在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回填土上。
2.3.13.1治理措施:
回填土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填,并经试验,其结果
符合设计要求的压实度。
2.3.14安全隐患:
泵送混凝土无具体的布料方法和要求。
2.3.14.1治理措施;混凝土浇注的布料应对称布料和控制浇注速度,严禁从
一端向另一端平推的浇注方法。
3机械伤害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3.1平刨机
3.1.1安全隐患:
平刨机无安全防护措施。
3.1.1.1治理措施:
使用木工机械前,应对木工机械及其安全防护装置进行
检查,严禁使用破损、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失效的木工机械。
3.1..2安全隐患:
平刨时手在料后推送。
3.1.2.1治理措施: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
刨大面时,手要按在
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 30mm。
禁止手在
料后推送。
3.1.3.安全隐患:
刨短料时不用压板和推棍。
3.1.3.1治理措施:
刨厚度小于 15mm、长度小于 300mm 的木料,必须用压
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3.1.4安全隐患:
在刨口上方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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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治理措施: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 1.5mm。
进料速度应保持均匀,
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3.1.5安全隐患:
手按在节疤上推料。
3.1.5.1治理措施: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在节疤上推料。
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3.1.6安全隐患:
平刨机在未断电或未摘掉皮带就换刀片。
2.1.6.1治理措施: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并卸下传动皮带。
3.1.7安全隐患:
平刨机刀片有损坏。
3.1.7.1治理措施: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
必须吻合。
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
紧固刀片的螺钉,
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 10mm。
3.2 压刨机
3.2.1安全隐患:
压刨机刀片的安装不符合要求。
3.2.1.1治理措施:
刀片、刀片螺钉的厚度和重量应一致,刀架与夹板应吻
合贴紧,刀片焊缝超出刀头或有裂缝的刀具不应使用。
刀片紧固螺钉应嵌入
刀片槽内,并离刀背不得小于 10mm。
3.2.2安全隐患:
压刨机使用双向倒顺开关。
3.2.2.1治理措施:
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
三、四面
刨,要按顺序开动。
3.2.3安全隐患:
压刨机使用时戴手套送料接料。
3.2.3.1治理措施: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
刨削量
每次不得超过 5mm。
3.2.4安全隐患:
送料接料未和滚筒离开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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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1治理措施: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
拨正。
遇硬节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 200mm 以外,接料
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3.2.5安全隐患:
刨长度短于前后压滚距离的料。
3.2.5.1治理措施:
刨短料,其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刨厚度小于
10mm 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3.3圆盘锯
3.3.1安全隐患:
圆盘锯锯片有损坏未发现。
3.3.1.1治理措施: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3.2安全隐患:
圆盘锯操作时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
3.3.2.1治理措施: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并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
同一直线上。
作业时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3.3安全隐患:
锯片无防护罩。
3.3.3.1治理措施:
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3.3.4安全隐患:
圆盘锯未安装分料器。
3.3.4.1治理措施:
6 圆盘锯应设置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3.3.5安全隐患:
圆盘锯使用倒顺开关。
3.3.5.1治理措施:
不准采用倒顺开关,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功能木工
机具。
3.3.6安全隐患:
锯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
3.3.6.1治理措施: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应使用刨钩。
超过锯片半径的
木料,禁止上锯。
4物体打击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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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模板存放:
4.1.1安全隐患:
大模板不按规定正确存放。
4.1.1.1治理措施:
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的要求,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
没有支架的
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
性),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或者简单支撑,防止模板滑移倾倒。
应在模板
之间留置不少于 0.6m 的操作间距,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 2m。
4.1.2安全隐患:
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
4.1.2.1治理措施:
各种模板堆放应按总平面图进行码放,材料应码放整齐,
并应标明名称。
模板存放不宜过高。
4.1.3安全隐患:
大模板场地未平整夯实,未设 1.2m 高的围栏防护。
4.1.3.1治理措施:
大模板场地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要求。
场
地设置 1.2m 高防护围栏。
4.2 模板安拆
4.2.1安全隐患:
交叉作业上下无隔离措施。
4.2.1.1治理措施:
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
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4.2.2安全隐患:
未设承放工具的口袋或挂钩。
4.2.2.1治理措施:
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
严防滑落。
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 3 层,连接件应放
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
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
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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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安全隐患:
拆除底模时下方有人员施工。
4.2.3.1治理措施:
模板的拆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
作业区应设围栏,其内
不得有其它工种作业,并应设专人负责监护。
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
4.2.4安全隐患:
拆模留下无撑悬空模板。
4.2.4.1治理措施:
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
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
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4.2.5安全隐患:
封住模板时从顶部往下套。
4.2.5.1治理措施:
封住模板时不得从顶部往下套。
4.2.6安全隐患:
使用 2×4 木料做顶撑。
4.2.6.1治理措施:
禁止使用 2×4 木料做顶撑。
4.2.7安全隐患:
拆下的模板未及时运走集中堆放。
4.2.7.1治理措施:
高处拆除模板时,应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
严禁使
用大锤和撬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 3 层。
拆下的模板要
及时运走集中堆放。
4.2.8安全隐患:
拆预制构件模板时不及时加顶撑。
4.2.8.1治理措施: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宜在施加预应力前拆除,
底模应在施加预应力后拆除。
设计有规定时,应按规定执行。
5高处坠落
5.1 模板安拆:
5.1.1安全隐患:
攀爬或扰动大模板。
5.1.1.1治理措施:
严禁人员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也不得
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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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安全隐患:
支模板在 2m 以上无可靠立足点。
5.1.2.1治理措施:
安装高度在 2m 及其以上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5.1.3安全隐患:
支拆模板高处作业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5.1.3.1治理措施:
安装高度在 2m 及其以上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5.1.4安全隐患:
支拆模板区域无警戒。
5.1.4.1治理措施:
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
并应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5.1.5安全隐患:
支拆模板无专人监护。
5.1.5.1治理措施:
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应派专人看管。
5.1.6安全隐患:
拆模前未经拆模申请。
5.1.6.1治理措施:
模板的拆除措施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拆除
模板的时间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冬期施工的拆模,应遵守专门规定。
5.1.7安全隐患:
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
5.1.7.1治理措施:
当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或已达到设计规定强度时,如
需提前拆模或承受部分超设计荷载时,必须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
能足够承受此荷载后,方可拆除。
5.1.8安全隐患:
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交底。
5.1.8.1治理措施:
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
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施工。
满堂模板、建筑层高 8m 及以上和梁跨大
于或等于 15m 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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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
下班的自检和互检。
5.1.9安全隐患:
在模板上运混凝土无通道板。
5.1.9.1治理措施:
在模板上运混凝土时应设置通道板。
5.1.10安全隐患:
作业面空洞和临边防护不严。
5.1.10.1治理措施:
作业面空洞和临边防护必须严密。
5.1.11安全隐患:
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5.1.11.1治理措施: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
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
体格检查。
5.1.12安全隐患:
在六级以上大风天气高空作业。
5.1.12.1治理措施:
遇 6 级或 6 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
雨、雪、霜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进行工作。
5.1.13安全隐患:
拆模后未及时封盖预留洞口。
5.1.13.1治理措施:
拆除有洞口模板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
洞口模板拆除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防护。
5.1.14安全隐患:
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5.1.14.1治理措施:
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它后拆模板的支撑时,
应补设临时支撑。
拆模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人员严禁站
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5.1.15安全隐患:
支拆模板使用 2×4 木料钢模板做站人板。
5.1.15.1治理措施:
装、拆模板时禁止使用 2×4 木料、钢模板作站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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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安全隐患:
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5.1.16.1治理措施:
当拆除钢楞、木楞、钢桁架时,应在其下面临时搭设
防护支架,使所拆楞梁及桁架先落于临时防护支架上。
5.1.17安全隐患:
3m 以上的立柱模板未搭设工作台。
5.1.17.1治理措施:
安装高度在 2m 及其以上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3m 以上的立柱模板
必须搭设工作台。
5.1.18安全隐患:
支独立梁模板不搭设工作台。
5.1.18.1治理措施:
支独立梁模板必须搭设工作台。
5.1.19安全隐患:
在未固定的梁底模上行走。
5.1.19.1治理措施:
严禁人员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也不得
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1.20安全隐患:
在坡度大于 25 度的屋面上作业没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1.20.1治理措施:
在坡度大于 25 度的屋面上作业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
护措施。
5.1.21安全隐患:
安装无临边防护的外墙门窗时不系安全带。
5.1.21.1治理措施:
安装无临边防护的外墙或悬挑梁、拆模板时必须系安
全带。
6心理、生理性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6.1负荷极限:
体力、听力、视力超过极限
6.1.1安全隐患:
架子工作业时间过长,体力下降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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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治理措施: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进行,并适当调整和安排作息
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作业。
6.1.2安全隐患:
个别作业人员视力不好进行特殊作业。
6.1.2.1治理措施:
按照特种作业的有关规定,发现此情况的应将该作业人
员调离
6.1.3安全隐患:
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6.1.3.1治理措施: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
心脏病、贫血、高血压、恐高症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
高处作业。
6.1.4安全隐患:
夏天高温天气作业,容易中暑。
6.1.4.1治理措施:
提供充足的清凉消暑饮料并安排适当的作息时间。
6.1.5安全隐患:
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心情低落引发事故。
6.1.5.1治理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人员。
6.1.6安全隐患:
高空作业时间过长,造成体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
6.1.6.1治理措施:
项目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6.1.7安全隐患:
酒后作业。
6.1.7.1治理措施:
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禁止酒后作业。
6.1.8安全隐患:
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进行电气安装作业。
6.1.8.1治理措施:
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及时调整。
6.2指挥失误
6.2.1安全隐患:
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6.2.1.1治理措施: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管理人员
的教育提高技能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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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安全隐患:
班组长违章指挥,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2.2.1治理措施:
架子搭拆没有设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
理并组织相关的技能培训和教育,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3操作失误
6.3.1安全隐患:
架子工无证上岗作业。
6.3.1.1治理措施:
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6.4监护失误
6.4.1安全隐患:
置监护区域或无人监护。
6.4.1.1治理措施:
搭设或拆除外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
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7其他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7.1设备设施缺陷
7.1.1安全隐患:
扣件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7.1.1.1治理措施:
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的规定。
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
小于 50 mm,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对不符合要求的扣件要及时更
换,进场的扣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
7.1.2安全隐患:
扣件的螺栓无垫片或垫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7.1.2.1治理措施:
扣件的螺栓垫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
件》(GB15831)的规定。
对不符合要求的扣件要及时更换,进场的扣件应具
备产品合格证。
7.1.3安全隐患:
扣件有夹沙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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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1治理措施:
扣件表面大于 10 mm2 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
积不应大于 5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