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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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浚县中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为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健康,维护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感染,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措施。
一、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的教育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对所有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增加职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院内培训、科内培训的方式进行考核,院内培训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科内培训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培训。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规范、消毒隔离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加强科室二级监控,加强对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采取检查、督导,并采取具体措施落实处罚。
(五)按病种收住入院,严格区别传染性与非传染性疾病,做好消毒、隔离、防护等工作。
(六)树立职业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实施标准化预防。
(七)加强病区通风管理,保障通风条件。
二、基本防护
(一)洗手
洗手是预防传染病传播及感染扩散的最简单而又最重要的一项措施。
在医院内非紧急情况下,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均应认真洗手:
1进入或离开病房前后。
2进行深部浸入性操作前,如脑室引流、胸腔穿刺。
3护理每例特殊高危病人前,如严重缺陷病人和新生儿。
4接触伤口,无论是切口、创口或深部切口前后。
5处理污染的物品后,如接触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渗出物污染的物品。
6护理感染病人或可能携带特殊临床或流行病学意义的微生物的病人(如多重耐药菌)。
7与病人长时间和密切接触后。
8在病房中接触不同病人前后。
9戴脱手套前后。
10无菌操作前后
(二)戴口罩
一般认为,戴口罩可以防止吸入大颗粒气溶胶(飞沫)及小颗粒气溶胶(飞沫粒)。
前者经由密切接触传播,播散距离在1m之内,所以医护人员仅在密切接触这种感染病人时才需戴口罩,后者可在空气中悬浮较长时间,散播距离较远,所以当进入这类病人隔离室时即应戴口罩。
1、使用纱布口罩时,应经常清洗消毒,口罩变湿后丧失效能,应立即更换。
2、口罩应盖住口鼻部,不能挂在颈上反复使用或备用。
此外,口罩两面不能混用。
3、在对痰检菌阳及大排菌病人治疗、查房后,要及时更换。
(三)戴手套
手套是常用的防护屏障之一,戴手套进行相关操作既可以保护病人免受感染,又可以使操作者职业感染疾病的机会减少。
戴手套的指征:
(戴手套前及脱手套后应洗手)
(1)进入体腔和无菌组织的侵入性操作和手术。
(2)接触无菌部位。
(3)接触非完整皮肤黏膜
(4)具有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的危险。
(四)戴护目镜
戴护目镜可以防止碎屑、唾液、飞溅的化学物质和其他汽化物质的危害。
(五)穿、脱隔离衣
穿、脱隔离衣是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措施之一,正确的穿、脱隔离衣既可以保护工作人员和病人,避免相互间的交叉感染,又可避免无菌物品或无菌区域被污染。
穿、脱隔离衣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穿隔离衣前应先戴好帽子、口罩,取下手表.卷袖过肘。
②隔离衣长短要合适,如有破洞应补好。
穿隔离衣前应准备好工作中一切需用的物品,避免穿了隔离衣到清洁区取物。
③穿隔离衣时,避免接触清洁物,系领子时,勿使衣袖接触面部、衣领及工作帽。
穿着隔离衣,需将内面工作服完全被遮盖。
隔离衣内面及衣领清洁的,穿脱时要注意避免污染。
④穿隔离衣后,只限在规定区域内进行活动,不得进入清洁区。
⑤隔离衣应每天更换,如有潮湿或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三、接触AIDS病人的职业安全防护
危险因素:
1常见与针刺有关的操作
(1)护士将使用过的锐器进行分离,浸泡和清洗,如将一次性医疗用品(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进行初步分类和处理,抽血后取下针头将血液注入试管等.
(2)将使用过的注射器或输液器针帽套回针头的过程中,容易导致针头刺伤操作者。
(3)对操作后污染物的处理,也是护士被针刺的重要环节,尤其是替别人收拾残局的时候更是如此。
(4)在工作中,已将使用过的输液器上的尼龙针及无针帽的注射器面向别人或自己造成误伤。
(5)将用过的注射器或其他锐器扔在不耐刺的容器中,护士处理时造成刺伤。
2处理血液、体液等操作
(1)在处理工作台面上及地面、墙壁污染的血液、体液时应先用0.1%漂白粉泡半小时,然后按常规进行处理。
将血液、体液从一容器倒入另一容器等有可能污染双手的操作时,应戴手套。
(2)在急诊科可能随时要救治大批外伤病人,应将手套备在固定而又随手可拿的地方,护士遇到可能要用手接触病人血液或体液时,可以随时戴手套。
为防止病人的血液或体液污染自己的衣服,可使用不透水的隔离衣。
(3)在为病人实施心肺复苏时,应先清理病人口腔内的分泌物及血液,应尽量使用人工呼吸器或用设有过滤器的面罩辅助呼吸。
急救用具,包括气管插管用具及面具等,应经常保持清洁,非一次性用品用后严格消毒。
安全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被感染最主要的途径是被污染的针头或锐器刺破手指造成的,也有因破损的皮肤或非消化道黏膜如眼睑膜、鼻粘膜、口腔黏膜接触病人的血液或体液造成的。
所以,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按有关规定进行:
1洗手
2手的消毒
3戴手套
4戴口罩或防护眼罩
5穿隔离衣
6标本的处理
7废物的处理
8血液、体液溅出的处理
9处理针头和其他尖锐物品
10在抢救病人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避免皮肤、黏膜接触血液、唾液等体液。
11护士应记录及报告所有与血液.深层体液接触的情况。
四、接触结核病病人的职业安全防护
危险因素:
结核菌感染的主要对象为排菌肺结核病人所密切接触的人,如肺结核病人的家属成员(尤其是儿童)、与病人接触的医务人员,以及在通风不良环境中集体生活和工作的人群(如学生、单身职工等)而结核菌最主要的感染途径就是经呼吸道传播,接触者吸入病人咳嗽、打喷嚏时喷出的带菌飞沫而受感染。
安全防护措施:
1管理好传染源如设专门病区或病房收住排菌病人,对其所产生的垃圾按规定进行处理。
2做好基本防护院科两级经常组织学习院感知识,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3做好病区空气消毒,防止空气污染过道和传染病房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非传染病房一周两次。
4环境控制出空气外,物表、墙面、地面、痰盂等定时清洗消毒,泄露的排泄物按规定清理消毒,严格按区域(房间)使用拖把。
5增强护士的自我防护意识树立无菌观念,遵守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
6加强营养、提高自身抵抗力。
五、接触流行性感冒病人的职业安全防护
危险因素:
1、空气带毒飞沫吸入。
2、病毒污染物接触
安全防护措施:
2、隔离与治疗,注意室内通风
3、消毒
4、个人防护
5、疫苗接种
6、药物预防
六、接触病毒性肝炎病人的职业安全防护
危险因素:
同AIDS职业防护的高危操作。
危险性:
HBV在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血液中大量存在,每毫升血液中有近一亿个病毒微粒,而普通人群对HBV血液所污染的利器刺伤,受伤者有6%-30%机会感染乙型病毒性肝炎,如果该病人阳性,则感染的机会是27%-43%。
如被带有HCV血液污染的利器刺伤,受伤者有3%-10%的机会因此感染丙型病毒性肝炎。
安全防护措施:
㈠综合性预防措施
同AIDS的职业防护
㈡高危操作预防与处理
1针刺的预防与处理
(1)预防同AIDS的职业防护
(2)处理:
1)急救同AIDS的职业防护
2)报告同AIDS的职业防护
3)经职业性接触HBV的处理
①原病人及伤者都应进行验血,前者检验乙型病毒性肝炎表面抗原,后者则须同时检验乙型病毒性肝炎表面抗原和抗体。
②如果伤者以前曾接受乙型病毒性肝炎疫苗注射,并确定有足够的抗体,或以前曾受感染而已经有免疫力;或伤者本身是乙型病毒性肝炎带病毒者则无须进一步处理。
③原病人不是乙型病毒性肝炎带病毒者,而伤者以往接种疫苗后未能产生抗体,则不须再进一步处理;如果受伤者从未接种疫苗,应立即进行预防接种。
④原病人时乙型病毒性肝炎带病毒者,如果受伤者以往曾接种疫苗而未能产生抗体,应予24小时内接受注射一剂乙型病毒肝炎免疫球蛋白,于一个月后注射第二剂;对于未曾注射疫苗的伤者,应注射一剂HBIG,然后再进入预防接种。
4)经职业性接触HCV的处理
①原病人及伤者都应进行丙型病毒性肝炎抗体测试。
②对于意外发生的职业性接触,现在并没有有效的疫苗或药物能阻止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感染。
③如原病人丙型病毒性肝炎抗体阳性,伤者应于6个月后重复检验丙型病毒性肝炎及肝功能,以确定是否职业感染。
2处理血液、体液等高危操作的预防与处理
(1)预防同AIDS的职业防护
(2)处理:
护士因处理病人血液.体液而被污染皮肤或黏膜后的处理同针刺后的护理。
㈢HBV、HCV的消毒
1HBV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强,对低温.干燥.紫外线均有耐受性,不被70%乙醇灭活。
高压灭菌法或100℃加热十分钟和环氧乙烷等均可灭活HBV,0.5%过氧乙酸可用于消毒。
HCV对氯仿、乙醚等有机溶剂敏感。
2HBVHCV污染物品.环境的消毒
(1)医疗器材不论是一次性使用或可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在使用后必须先消毒后才可作进一步处理。
最好的消毒方法是高压蒸汽灭菌法,对不能进行高压蒸汽灭菌的器材,可用适宜的消毒剂浸泡。
(2)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可用20%漂白粉混合后放置1~2小时。
对被污染的水应先行消毒后在排放。
(3)餐具餐具可用加热法或微波消毒。
病人应使用单独的餐具以便能重点处理。
(4)环境及居室用品环境或居室用品有明显血液、体液污染时用新配制的5%氯酸纳溶液擦洗。
其他桌椅、床栏等可每日用84消毒液(1:
200)擦洗
(5)污染物品、废物病人使用过的一次性污染物品或可燃废物(如敷料、纱布)可做焚烧处理。
如没有焚烧条件的,应先行灭菌或消毒处理后再废弃。
(6)病理检查物。
病理检查的组织或器官要浸泡在10%甲醛液中,容器放入另一个不透水的容器内。
(7)交通工具。
运送病人的交通工具先用20%漂白粉液或其他含氯消毒剂喷洒,待干燥后再擦干净。
七、监督与罚则
为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个人防护意识,在我院院感质控的基础上,对个人防护及操作方面的要求将进行细化量化,并与科室及具体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最终目的是为保护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免受侵害,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具体方案如下:
1、遇有职业暴露危险时,未执行标准预防原则扣2分罚100元
2、当发生职业暴露后未按规定处理扣2分罚50元
3、进行侵袭性操作,未戴手套扣2分罚50元
4、利器未入利器盒扣2分罚50元
5、科内未进行职业暴露的学习与培训(签名)扣2分罚50元
6、接触病人或进行治疗操作前佩戴口罩、帽子扣2分罚50元
7、手:
一操作一消毒扣2分罚50元
8、手套:
一操作一更换扣2分罚50元
9、工作衣不准带进食堂、宿舍及其它公共场所扣2分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