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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缠绕罐标准

发布日期:

2013-01-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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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以下简称贮罐)的分类、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和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缠绕法制造,在常压下贮存液体的地面立式、卧式圆筒形贮罐。

2引用标准

3分类

1。

.1按贮罐安装型式分为立式和卧式两种,其公称直径(内径)和公称容积规格系列见表

.3产品命名及其含义见图1

贮罐形

10、12、

600、800、1000、1200、1400、1600、1、2、3、4、6、7、8、9、

立式

1800、2000、2200、2400、2600、2800、16、20、25、30、40、50、

60、70、

3000、3200、3400、3600、3800、400080、90、100、120、140、160

卧式

600、700、800、900、1000、1200、1、2、3、4、6、7、8、9、10、12、

1400、1600、1800、2000、2200、2400、16、20、25、30、40、50、60、70、

80、90、100、120

2600、2800、3000、3200、3400、3600、

3800、4000

注:

其它规格可按需方要求制造。

4原材料

41树脂

4.1.1制造贮罐的树脂可按使用要求选用不饱和聚酯树脂或环氧树脂。

依据使用要求经供需双方商定

也可使用适合缠绕的其他树脂。

42增强材料

42.1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应符合JC/T277的规定,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应符合JC/T278的规

定。

4.2.2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应符合JC/T281的规定。

4.2.3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表面毡应附有与树脂系统化学性相容的浸润剂。

4.2.4也可采用有机纤维表面毡或其他材料。

5技术要求5.1筒体

表面层不低于70%。

5.1.3内壁的锥角不超过1”。

5.1.4在装载条件下,罐壁的允许环向应变不得超过0.1%。

5.2封头5.2.1立式贮罐的封头可采用椭球形、平形和圆锥形,上下封头也可采用不同型式组合。

卧式贮罐的封头

为椭球形。

5.2.2封头强度层以喷射、手糊为主,缠绕包络为辅;表面毡、短切原丝毡及无捻粗纱布铺放时,层间接

缝应错开,宽度不小于60mm,搭接宽为30mm。

树脂质量含量不低于40%。

5.2.3立式和卧式贮罐封头的最小厚度见表3

最小厚度

5.2.4封头结构层力学性能应不低于表4要求。

5.2.5在贮罐顶端外表面任意100minX100mm的面积上,施压1110N,不允许有永久变形和裂纹。

5.2.6立式贮罐为平形底时,底部拐角半径不小于38mm,底部增厚递减与平底相切,侧壁增厚的长度与

贮罐大径的关系见图2,拐角加强区的最小厚度为简体和封头的结构厚度之和。

注:

D为贮罐内径。

图2平形底贮罐拐角加强示意图

5.3贮罐配件5.3.1法兰接管

法兰接管由手糊或模压成型,尺寸规格见附录C。

5.3.2支座

DS3.2.1卧式贮罐支座

、股或手糊玻璃钢制作;

巴.卧式贮罐的鞍形支座数量不少于两个。

鞍座可用钢、铸铁、

b.鞍座的包角不小于120”,鞍弧与贮罐外壁圆弧吻合;

5.3.2.2立式贮罐支座

腿数量不少于3个,支腿座与玻璃钢垫层的形面应吻合;

C.罐底与支腿座连接处可加玻璃钢圈肋或钢质吊耳。

5.3.3加强肋5.3.3.1卧式贮罐应根据贮罐的长径比合理选定加强肋,加强肋可设置在贮罐内部或外部。

鞍座部位应设置增厚型加强肋,其厚度不少于壁厚的1/2,宽度不少于支座宽的1.3倍。

5.3.3.2无顶盖立式贮罐的敞口边应有水平加强助。

5.3.3.3加强肋用短切毡和布在筒体上交替缠绕成型,外缠粗纱压实。

加强肋也可采用其他材料的复合结

构。

5.3.4人孔

人孔装配型式见附录B中的图BI、图BZ人孔尺寸见表B乙铺层粘合长度见表BI。

5.3.5接管支撑

B3、图B4。

直径不大于100mm的接管可采用角撑板或圆锥型撑板支撑,见附录图

5.

3.6.1贮罐上部应设置排气管与大气自由联通。

排气管最小管径应大于进出料管的管径。

4.

3.6.2贮罐应设置溢流管,其直径应大于进料管的管径。

立式贮罐上应安装吊环或其他起吊装置。

5.4组装

41.1组装连接部位必须打“V形坡口,坡口尺寸按产品厚度和直径综合考虑设计。

5.

5.

1.2组装连接部位的填充材料应与筒体与封头所用的材料一致。

树脂相同,外敷层树脂与外表面层树脂相同。

6.4.2法兰接管与筒体或封头的组装

5.4.2.1开口断面处应进行封闭处理,所用材料应与内衬层材料相同。

5.4.2.2除排气口外,其他开口均用层合结构补强,开口补强直径不得小于开口直径的两倍;开口直径

小于150mm时,应不小于开口直径与150mm之和。

5.4.2.3开口补强厚度按下式计算t一PDK/2[dtj

式中:

t——开口补强厚度,mm;

P――开口部位的静水压,MPa

D贮罐公称直径,mm

――手糊层板的许用拉伸应力,MPa许用拉伸应力不得超过开口补强层板拉伸强度1/10,见表5。

补强层极的拉伸强度不得低于表5的要求。

K――系数,法兰公称直径dZ150mm时,K—1.0;dwt150mtn时,K—d/dr-d。

式中d为接管亘

径,dr为补强直径。

厚度mm

 

5.4.2.4开口补强形式见图3。

图3接管装配及开口补强示意图

5.4.3法兰平面与管轴线的垂直度

 

5.44法兰接管的方位偏差及角度偏差

4,角度偏差应符

5.4.4.1法兰接管的方位偏差(法兰接管的轴线对罐体径向或轴向基准线的位置)见图合表7的规定。

法兰管公称

直径

容许角偏差

5?

4.5管接头力矩载荷

直径不大于50mm勺管接头应承受1360N。

m的力矩载荷而无损伤,大于50mm勺管接头应承受2700N。

m

的力矩载荷而无损伤。

5?

4.6管接头扭转载荷

管接头应能承受表8规定的扭转载荷而无损伤。

管接头尺寸mm

扭转载荷

5?

5整体要求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50

200

5?

5.1贮罐总质量不小于设计值的95%

5?

5.2贮罐的长度(两个封头顶点间的距离)公差为

l%。

I

5.

5.3贮罐必须无渗漏。

1

5;

5.4贮罐表面的巴氏硬度:

不饱和聚酯树脂不小于

5.

5.5吸水率不大于0.3%。

5.

5.6贮罐内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杂质,无纤维外露,

230

270

320

350

370

390

400

430

470

520

36;环氧树脂不小于50。

无目测可见裂纹,无明显划痕、疵点、白化及分层;

 

在任取300minX300mm面积内最大直径为4mm的气泡不得超过5个。

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纤维外露,

无明显气泡及严重色泽不匀。

6试验方法

7.1各层厚度用精度为0.05mm的卡尺对开孔处切取的试样进行测量,测量五个点取最小值。

6.2筒体和封头厚度用精度为0.05mm的卡尺对开口处切取的试样进行测量,或测量筒体的内、外径。

6.3按设计充水,检查溢流功能。

6.4贮罐装满清水后,用静态电阻应变仪测量环向应变,取最大值。

6.5内壁锥度用精度为Imm的钢卷尺测量筒体两端内径差与其对应的长度,按锥度公式求得。

6.6弯曲强度和弯曲弹性模量按GB1449测试,试样从贮罐开口处切取,其长度方向的曲率可与贮罐的曲率

一致。

GB5349测试。

6.7筒身轴向拉伸强度可用同工艺同层次的小直径管试样按

6.8法兰平面与接管轴线的垂直度用角尺检验。

6.9法兰接管的方位偏差用精度为Imm的钢卷尺测量;角度偏差用角度尺测量。

加载增量为规定载荷的20%,直至加到规定的力矩载荷。

6.11管接头扭转载荷通过连接在管接头法兰上的一根Iin长的管将扭转载荷加到贮罐管接头上来测量,加载增量为规定载荷的20%,直至加到规定扭矩载荷。

6.12总质量用地中衡或起吊时串接测力传感器测量。

6.13贮罐总长度用精度为Imm钢卷尺或合适的仪器测量。

6.14渗漏检验是将贮罐注满清水,卧式贮罐打压0.IMPa,保压30min,立式贮罐经40h静水压,观

察有无渗漏。

6.18内表面外观质量在100W白炽灯照明下目测,外表面在充足的日照下用肉眼目测。

7检验规则

7.

1门出厂检验

编码

检验项目代号

名称

检验方法

1

5•1-1

各层厚度

6•I

2

5•1-1

总厚度

6-2

3

5•3•6-2

溢流管尺寸

6-3

4

5•4*3

法兰平面与管轴线垂直度

6-8

5

5•4^4

法兰接管方位偏差

6-9

6

5•4^5

管接头力矩载荷

6-10

7

5•4-6

管接头扭转载荷

6-11

8

5•5•I

总质量

6-12

9

5•5-2

总长度

6-13

10

5•5-3

渗漏

6-14

11

5-5-4

巴氏硬度

6-16

12

5-5-6

外观质量

6-18

7.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7.

3.1.1表9中第3、4、5、6、7、11、12项,在检验中不合格产品允许返修至合格。

3.1.2表9中,第1、2、8、9和10项检验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产品不合格。

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规定判产品合格,否则判产品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在贮罐靠近封头的筒身处加上牢固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命名、批号、编号和制造日期等。

8.2包装8.2.1产品用支架加软垫固定,重要部位采取适当的局部保护措施,在易碰撞处包扎软质垫。

8.2.2每个贮罐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及备用附件清单。

8.3运输、贮存

3.1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平稳,防止碰擦和压伤。

在摩擦处放置软质垫。

8.

3.3贮罐可卧放也可立放,立式贮罐露天存放时,应加适当的水压载荷。

卧放时要单放,不可堆放。

搬运及安装

补充件)

AI搬运1

Al.1贮罐搬运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鞋。

使用梯子时(内侧或外侧)凡与贮罐接触部位应加垫,以防表面刮伤或局部受载。

Al.1.5使用起重机时,吊钩头与贮罐之间的间距应至少等于起吊环之间的距离。

用一根定距杆使吊耳连接

平行且垂直于地面。

吊。

用叉式起重车调整贮罐位置时,叉子要带软垫。

Al.1.7贮罐安装前应放在运输托架上,防止因风力或地面倾斜而滚动。

AZ安装

AZ.

1.1立式平底贮罐应安装在连续支承的平面基础上,并有足够的强度,以支承充满液体的贮罐。

1.2在罐底排液口处,基础上应有凹槽便于排液,排液接管法兰不得与基础接触。

2.1立式贮罐用起重机搬运,起吊钢索应连接到顶部吊环上,并用引导绳防止摆动。

AZ.

铺敷层厚

2.3阀门、控制器及其他连接到贮罐接管上的重型部件都应单独支撑。

 

标准入孔尺寸见表B2

表B2

入孔

形式

法兰盖

、/.

螺孔

螺栓

中心

rm

中心

数量(个)

直径

直径

630

25

580

20

16

700

25

640

22

20

760

25

680

25

20

810

30

750

25

20

45

0

50

0

55

0

公称直径

壳体侧面入孔

(工作压力不大于)

60

45

50

630

10

580

13

16

0

700

10

640

13

20

55

760

10

680

13

20

0

810

10

750

13

20

0

60

顶部入孔

(工作压力

大气压力)

法兰接管结构形式见图

C,尺寸见C

法兰

接管

最小壁厚

最小厚

tn

径Dgn

度b

D

最小厚度

连接部分

长度

h

直径

th

10

90

13

50

10

法兰螺孔

N(

孔中

 

15

5

95

13

6

50

10

4

65

20

5

105

13

6

50

10

4

75

25

5

115

13

6

50

10

4

85

32

5

130

13

6

50

12

4

100

40

5

145

13

6

50

12

4

110

50

5

165

13

6

50

12

4

125

70

5

180

13

6

50

12

4

145

80

5

195

13

6

50

16

4

160

100

5

215

13

6

50

16

4

180

125

5

245

13

6

50

16

8

210

150

5

280

13

6

50

16

8

240

175

5

310

14

7

50

16

8

270

200

5

335

14

8

50

16

8

295

225

5

365

14

10

70

16

8

325

250

5

390

17

10

76

16

12

350

300

5

440

19

10

82

20

12

400

350

6

500

21

11

82

20

12

460

400

6

565

22

11

90

20

16

515

450

6

615

24

11

95

20

16

565

500

6

670

29

13

100

20

16

620

600

6

780

29

14

100

22

20

72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哈尔滨玻璃钢研究所起草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中意玻璃钢厂、连去港玻璃钢厂、南京高淳树脂厂、广州玻璃钢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忠华、康子与、林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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