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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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网络经济监管,全面提升网络市场治理能力,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高质量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XX产业实际,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推进网络市场治理整体性、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有效激发网络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XX力量”。

二、工作目标

建立规则体系、监管体系、生态体系、创新体系“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力争通过两年创建,实现以下目标:

(一)推动产业规模跨越式提升。

到2024年底,全市网络零售额超1000亿元。

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发展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150亿元。

推动XX由“电商小市”向“电商大市”“电商强市”转变。

(二)构建高效协同的规则体系。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网络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三)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思路,全面构建集高效执法、智慧监管、信用惩戒、合规指导于一体的监管模式,实施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网络市场治理能力。

(四)打造充满活力的生态体系。

着力培养一批头部电商企业、电商产业园区,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促进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移动智能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创建数字生活新样板。

推进5G、IPv6、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打造电商人才集聚高地。

(五)建设特色鲜明的创新体系。

创新电商发展和直播业态监管模式,净化网络直播营销环境。

高效运行浙江省市场监管电子取证中心(XX)分中心,加快市、县两级取证机制建设,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市县联动无断层”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供给,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简政放权。

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积极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服务模式,结合电商主体特点,在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施更加便捷的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服务,落实主体注册“一日办结”政策。

大力培育网络市场主体,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实行企业开办“零成本”,激发网络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优化政策扶持。

发挥政府在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上的重要作用,以政策扶持为导向,制定平台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不同电商主体实施精准扶持,在用地、税收、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进一步降低企业创业成本。

聚焦新兴产业,深化“两业融合”,推动研发设计、供应链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向先进制造业延伸,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企业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开拓线上贸易和跨境贸易,持续优化网络市场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3.强化产业服务。

全面实施龙头企业“领跑计划”和上市企业“凤凰行动”,招引国内外电商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重点招引纺织服装、医疗健康、厨具电器、跨境海淘、社交网络、物流货运等领域垂直平台企业、电商区域平台服务企业以及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使XX成为优质电商企业集聚地。

加快培育本土优质企业,制定产业电商培育发展名单,健全电商孵化器、创业者、创业导师、投资人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快创新企业培育,推动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二)坚持统筹协调,精准高效监管

4.探索综合监管机制。

坚持“精准高效、优化集成”原则,集中优势监管资源,构架集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于一体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小切口、大场景”相结合,加大数字手段在监管领域应用力度,开发建设“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深化应用“浙江公平在线”等数字化改革成果,全面提升监管效率。

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和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加强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披露,强化信用惩戒和约束。

建立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一体协同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5.强化精准高效执法。

聚焦民生热点、舆论焦点、治理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网剑”“清朗”“净网”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发挥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浙江公平在线”、“了望哨”等平台和机制作用,加强平台竞争监管执法,从严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

建立健全“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互联网执法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6.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探索建立平台企业体检机制和平台合规制度,设置“红绿灯”,划定“安全线”,督促平台企业规范内部制度,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做大做强网商行业协会,指导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行业自律公约。

强化政府、平台、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沟通协作,形成共治合力。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

(三)打造产业生态,激活发展潜力

7.培育发展跨境电商。

加快建设中国(XX)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XX综合保税区、中国轻纺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形成制造、交易、集货、支付、物流、结算、收付等全产业链。

抢抓XX综合保税区建设机遇,引导企业通过“综合保税区+海外仓”模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优势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联合知名平台,实施跨境电商“店开全球”“品牌出海”“独立站领航”三大行动,加快跨境电商企业、专业人才等要素集聚,打造跨境电商产业新高地。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滨海新区管委会,柯桥区政府

8.推进建设农村电商。

推动网络经济触角向农村延伸,立足XX“三农”特点,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鼓励农业“电商拓市”,加快培育农业电商带头人。

强化品牌建设,围绕茶叶、香榧等优势农产品,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打造区域电商农产品品牌,深入挖掘和培育一批电商镇、电商示范村、电商专业村,强化产业集聚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农村电商集聚度。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9.全面强化基础保障。

以服务网络经济发展为导向,集聚优势资源,加强物流、人才、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力度,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发挥XX融杭联甬接沪区位优势,优化物流产业布局,提升配送效率。

制定电商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鼓励在绍高校开设电商专业,加强与头部电商合作,设立电商培训学校,为电商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以“城市大脑”建设为契机,加快新型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要素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

(四)深化载体创新,强化技术支撑

10.推动电商模式创新。

加快培育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直播基地,发展“直播+工业品”“直播+农产品”“直播+旅游”特色产业直播间。

创新消费和零售模式,壮大一批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创新直播经济业态,推动直播模式与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省级直播电商基地。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

11.探索直播治理手段。

推进网络直播营销领域数字化改革,破解网络直播行业监管难题,以诸暨市珍珠行业为试点,建成“直播电商监管服务应用”系统,综合集成主体归集、行为监测、质量管控、消费投诉、执法办案等功能,提升互联网新业态治理能力。

全面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鼓励一批产品优质、服务优良、行为规范的直播主体参与示范创建,引导直播行业良性有序竞争。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诸暨市政府

12.提升技术保障能力。

按照“专业化、精准化、实战化”要求,建设浙江省市场监管电子取证中心(XX)分中心,探索在线数据取证市、县两级联动的“互联网+执法”新模式,规范分级协作在线数据取证,部署“市监链”区块联盟链节点,建立市场监管电子取证知识库,实现大数据监测、区块链取证系统及相关底层技术平台对基层监管执法的全域支撑。

发挥跨部门取证联盟资源整合优势,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协同联动无断层的在线数据取证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参照建立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各项创建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三)建立自评机制。

组建由在绍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创建工作自评团,定期对创建成果进行阶段性自评,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四)及时总结提升。

及时总结示范区创建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示范创建工作知晓度。

附件:

XX市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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