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务规程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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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务规程新版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

(2011版)

为规范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下简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检查流程,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江苏省政府、保险监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务规程,请各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农险领导小组”)和经办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经办公司”)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承保实务

一、承保实务流程示意图

二、承保准备

(一)组织协调

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应成立农业保险业务承保推进工作组,由农工办、农林、财政和经办公司派员组成,负责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并在农户个人交费等具体工作中发挥组织保证作用;

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承保前通过会议或文件的形式明确要求,统一布置承保工作。

县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承保工作推进小组要组织乡(镇)政府有部门做好投保信息采集和农户自交保费的收取工作。

经办公司要有设立农业保险部,具体负责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的落实。

做好各项承保准备、承保出单工作,指导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做好组织投保和承保公示工作。

(二)风险评估

承保前,经办公司要对承保区域内标的风险特征、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及巨灾风险等进行评估。

1、种植业保险重点关注:

(1)自然灾害。

包括:

承保区域气候条件、自然灾害历史情况及发展趋势等。

(2)种植品种。

包括:

承保区域内种植作物种类、作物生育期及田间管理方式、单位成本、区域试验产量指标,抗旱、抗倒伏、耐病、耐盐碱性的强弱等。

(3)种植环境。

当地土壤及灌溉情况,拟承保区域农田分布,耕地面积、水田、旱田面积、水浇地面积等。

(4)防灾防损能力。

包括: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人工增雨、防雹等方面的设施及能力。

2、养殖业保险重点关注:

(1)饲养品种。

承保区域内主要饲养品种、饲养目的、饲养周期、饲养成本等。

(2)防疫及防灾防损能力。

当地动物卫生防疫体系,当地畜牧兽医站(或者动物检疫站)密度,防疫工作人员数量及业务技能等。

(3)饲养管理。

养殖场饲养管理方式、卫生防疫设施、标识管理(耳标号或批次号)等。

3、林业保险重点关注:

(1)森林资源。

辖区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主要包括:

有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公益林/商品林面积、天然林/人工林面积、树种等。

(2)森林灾害。

承保区域历年森林灾害分布及损失情况。

(3)防灾防损能力。

重点关注区域内森林防火办及林业工作站设置情况,森林防火员及护林人员数量等。

(三)承保方案制定

每年初,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当地保险需求和财政财力,及时明确当年农业保险的开办险种、开办区域、保障程度、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划拨方式和划拨时间、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及农户自缴保费比例。

经办公司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规定和业务管理办法,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合理制定保险方案,报上级公司审批同意后承保。

承保方案内容应包括:

1、经营模式(自办、联办/共保、代办等);

2、保险标的及险种名称;

3、业务开办区域及规模预测;

4、各险种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及费率;

5、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及农户自缴保费比例;

6、赔偿限额或封顶赔付规定;

7、资金管理规定。

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划拨方式、划拨时间;

8、风险管控措施;

9、相关协作部门职责(包括:

与当地政府或财政、保险监管等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与农业、畜牧、林业等技术部门开展的合作内容);

10、相关文件。

包括:

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规定、拟开办险种的风险评估报告等。

(四)组织培训

加强对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协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部门工作人员。

1、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监管要求等。

2、学习农业生产知识。

当地农业生产情况,主要种植/养殖种类、品种及成本产出情况,保险标的生长发育规律,农业基本知识和管理要点等。

3、掌握公司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承保流程操作规范及承保质量要求等内容。

(五)展业宣传

政府和经办公司应密切配合,采取电视、广播、保险网站、宣传海报、宣传单、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宣传方式灵活多样,由各地因地制宜,自主选择。

宣传内容应至少包括:

国家强农惠农及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监管要求、公司农业保险产品及服务、当地农业保险试点方案要点等。

(六)产品及单证准备

经办公司应准备有关保险单证、保险条款和宣传资料。

经办公司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产品管理规定履行农业保险产品备案手续。

在使用农业保险产品时,不得擅自变更已报备的条款及费率。

如需调整条款与费率,应重新履行备案手续,禁止以批单条款、特别约定、保险协议等不规范形式承保。

同时,应建立完备的农业保险单证管理制度,规范单证印制、领用、注销、存档各环节操作。

三、组织投保

(一)明确范围及投保方式

1、投保方式

1)农业保险投保原则上以相对集中投保为主。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等5个主要种植业保险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投保;能繁母猪保险可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投保。

2)种养业大户既可参加集中投保也可直接到经办公司投保。

3)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农民集中投保。

2、投保范围

投保人应将符合投保条件的保险标的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向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

1、经办公司要按照投保清单为每个参保农户发放“农业保险提示说明材料”。

提醒投保人阅读保险条款及有关告知说明内容。

2、告知内容至少包括:

开办险种名称、保险金额、费率、财政补贴比例、总保险费、农户自缴保费、保险责任、免赔规定、出险报案方式等。

3、主动提醒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三)采集投保信息

1、农业保险投保单及分户标的投保清单采用格式化单证,由经办公司负责设计。

分户标的投保清单背面可附投保须知,明示投保险种主要内容。

同时,清单中注明“内部凭证,仅供承保使用”。

2、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工作人员要协助农户确定投保意向,并填写分户标的投保清单。

其中,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保险数量、总保险费、财政补贴部分保费、农户自缴保费为各险种必填字段。

有条件的应采集农户银行账号(“一卡通”号码、银行卡号码、存折账号等)及开户行信息,为保险赔款“无现金支付”奠定基础。

同时,种植业险及林业险业务还须填写种植/坐落地点,探索使用GPS、无人航拍机等新技术承保;养殖业险业务还须填写饲养方式、饲养品种、标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及畜龄,奶牛保险还须采集胎次、产犊期、受孕期、标的照片等。

林业险应选择标的属性(公益林/商品林)等。

(四)协助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经办公司业务人员应协助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对投保人不清楚的地方,业务人员应根据保险条款、实务规程的规定耐心细致地予以解释,使投保人对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及财政补贴等投保单内容详细了解。

投保单填写要符合下列规范:

1、投保单由投保人亲自填写。

在投保人客观上没有能力自己填写时,可授权他人帮助填写投保单。

2、填写投保单应字迹清楚、数字准确、项目齐全。

3、投保单各要素填写要参照经办公司业务规定规定执行。

(五)收费建档

1、农业保险保费收缴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农户自缴保费部分,由乡(镇)政府组织推动,由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具体实施;政府负责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进帐工作。

2、各村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农户自缴保费时,根据经办公司印制的清单,分险种进行登记造册。

各乡(镇)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所辖农业保险投保资料和承保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户参保档案。

3、县(市、区)经办公司要加强对各乡(镇)分险种上报的投保清单与农户分险种实缴保费的核对工作,确保分险种汇总清单与农户分险种自缴保费中的实缴保费相一致。

四、承保受理

(一)验险

经办公司业务人员在接到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和投保清单后,对保险标的进行承保前查验。

对于保险标的信息应认真核实,做到真实准确。

主要包括:

保险标的数量,投保人/被保险人告知的标的基本风险情况,标的品种和密度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标的是否生长正常,是否已发生灾害事故;检查承保区域是否在疫区或疫情多发区域,检验标的动物品种、畜龄、生长情况等是否符合相应保险条款有关规定,检验标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能繁母猪、奶牛等养殖业识别码必须填写唯一耳标号)是否真实、准确。

检验饲养是否达到可保规模,饲养技术,饲养场所的管理、卫生、防疫情况等。

(二)录入投保信息

经办公司应指定专门人员将农业保险投保单、清单的有关信息,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和公司管理规定,在经办公司业务处理程序中录入。

农业保险的信息管理、签发保单、业务统计必须实行电脑微型机系统管理,不得手工操作。

(三)核保

1、核保方式

经办公司的县级支公司没有核保权,市级分公司为农业保险的第一核保人,省分公司为第二核保人,总公司为第三核保人。

经办公司根据自己的承保权限进行核保,起如本级承保权限的业务需提交上级公司核保。

2、核保要素

核保要素至少包括:

(1)使用条款(总颁/地方)。

承保风险是否属按规定可以承保的风险;附加险种、特约承保标的是否符合条款规定。

(2)风险评估报告。

重大承保项目;续保项目承保条件有所降低的、超过省级分公司权限的业务。

(3)投保单、保险单、明细表、保险标的分布图表是否齐全。

养殖业保险投保清单要特别审核以下要素:

畜主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投保品种、养殖数量、投保数量、畜龄、性别、标识(耳标号码)、不同种类及畜龄对应的保额。

能繁母猪保险要重点审核清单信息是否已导入,是否为规范格式。

(4)投保方式。

团体投保的投保户数、分户清单合计数据与投保单/保险单数据是否一致。

(5)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座落地址、保险标的项目是否清楚。

(6)政策性业务需检查各主体缴费比例是否符合保险方案规定,保费、保额大小写是否相符。

(7)保险费率和保险费计算是否正确。

(8)保险起讫日期及保险期间是否符合条款规定,续保日期是否衔接。

(9)免赔额/率是否符合条款规定。

(10)投保人/验标人员签名是否完备。

(11)其它事项。

A、投保方式,协议有无分户。

投保的保单只涉及一户投保还是多户投保,若多户投保是否按要求输入分户清单。

B、代码使用,录入是否有误。

录入的业务是否属于本地报备总公司且允许开办的险种、险别、标的类别,录入的业务是否有用错代码的现象。

(四)批改

保险单签发后,若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地址等保险事项有变动,被保险人应及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先由投保人填写“保险事项变更申请书”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司出单人员再依据批单申请录入综合业务系统,经核保后出具批单。

批单文字应力求简练,一式二份,正本交投保人,副本连同保单(副本)、投保单一同装订归档。

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批改不得违反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除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基本信息一般性操作错误以外,原则上不允许批改。

凡涉及保险费增减的批改,必须经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书面同意。

五、收费签单

(一)见费出单

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将收缴的农户自交保费收齐后汇总上缴各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开设的农业保险保费资金专户。

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联办共保协议,按照政府和经办公司共保比例及时将经办公司部分保费划至经办公司账户。

经办公司收到农户自交保费后,应按照承保到户的要求及时出具保险单和保险清单。

被保险人自付部分的保费未缴清的,不得出具保险单。

(二)单证流转

出单员应将当天已使用的投保单、保险单、保险费发票整理归类。

投保单附件(分户标的投保清单、风险问询表等)附贴在投保单背面并加盖骑缝章,保险单附件(保险条款、分户标的保险清单等)附贴在保险单背面并加盖骑缝章。

业务部门留存的保险费发票应附贴在保单副本上并加盖骑缝章。

单证流转时按下列要求进行:

1、保险单正本、保费发票(客户联)交投保人留存。

2、保险单副本(财务留存联)、保险费发票(财务留存联),送交财务部门留存。

3、保险单副本(业务留存联)及附件、投保单及投保清单、保险费发票(业务留存联)或保费收据由业务部门留存。

保险单、保险费专用发票加盖“××财产保险公司××公司农业保险联办共保财务专用章”。

农业保险业务单证应做到统一装订、统一归档保管,装订顺序依次为保费发票(业务留存联)、保险单副本、批单及附件、投保单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财政补贴保费划拨

1、经办公司要定期将承保数据提供给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财政部门。

2、每季度末,县(市、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经办公司的当季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保费结清。

五、承保公示

(一)编制承保公示材料

县(市、区)经办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管理部门在承保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保险单、承保分户清单复印件加盖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共保业务专用章后下发至各三农保险服务站。

(二)张榜公示

三农保险服务站接到县(市、区)经办保险公司下发的农户参保公示材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下发至所辖三农保险服务点,再由三农保险服务点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反馈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农户应向当地三农保险服务点进行反馈,也可拨打经办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反映。

三农保险服务点负责对反馈信息的汇总,填写《农业保险承保信息公示反馈表》,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农业保险承保信息公示反馈表》上报至三农保险服务站,三农保险服务站在3个工作日之内填制《农业保险承保信息公示反馈汇总表》连同各村《农业保险承保信息公示反馈表》上报至县(市、区)经办保险公司。

(四)核实处理

对于一般性问题,由当地三农保险服务站点进行核实处理。

对于重大问题,由县(市、区)政府农业保险推进组织与经办保险公司共同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处理。

确属偏差,应及时纠正;如无偏差,应做好解释工作。

(五)资料存档

公示期间,三农保险服务站要收集行政村所辖承保公示照片并移交承办公司存档。

承办公司要督促三农保险服务站及时收集承保公示照片。

 

第二部分理赔实务

一、理赔实务流程示意图

二、接受报案

(一)接报案

一般案件由被保险人直接向经办公司服务专线报案;大灾案件[1]可由三农保险服务站汇总后报承办公司,由承办公司农业保险业务人员负责向公司服务专线转报案。

接报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询问案情。

主要询问:

投保信息、出险情况、受损情况、报案人信息等。

在受理报案同时,需告知被保险人保护好现场。

2、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投保信息,查询承保信息,了解客户承保及以往理赔情况。

3、录入报案信息。

在确认客户的出险标的是承保标的,或无法确认出险标的是否在我公司承保的情况下,均应在报案登记页面中记录有关信息。

4、重大灾害事故报告。

发生重大案件时,应勾选“重大案件通报”,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发送信息给相关负责人。

5、提交调度。

生成报案记录后,应将相关案件提交调度人员进行调度。

(二)查勘调度

1、经办公司服务专线要及时将任务分配给案件处理人员现场查勘。

2、在规定的查勘定损时间后,客户再次来电催促的,95518应立即组织催办。

(三)客户回访

在查勘和(或)定损结束后,经办公司服务专线信息员要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回访。

三、现场查勘

现场查勘的目的在于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初步判定保险责任、损失大小,并协助施救。

现场查勘是理赔的重要环节,查勘工作质量的好坏,对及时、准确、合理地处理赔案起着关键的作用。

一般案件由承办公司全权处理;大灾案件应由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理赔工作组处理。

(一)查勘准备

1、为了使查勘工作高效、获取资料准确,查勘人员必须在查勘前对承保情况有较为详尽的掌握,要查抄保单抄件、承保清单、保单批改内容以及保费的交纳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

2、根据出险时灾害事故的类别和报案情况,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及救护用具。

3、根据案情需要,可先走访有关气象、农业等部门,索取有关保险标的的专业技术资料。

必要时,聘请有关技术部门协助查勘。

(二)现场查勘

1、及时组织施救。

如果灾害尚未控制继续蔓延时,应立即会同被保险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施救措施,尽量减少保险标的损失。

2、查清相关情况。

查勘现场时,要注重核对承保情况、确认出险时间、确认出险地点、确认保险标的、确认出险原因、确认损失数量、做好查验标记。

3、实行二次定损。

因农作物受灾后有一段恢复期,应根据种植险保险标的的特殊性,设立不同的观察期,本着定损先定责的原则,初次查勘时可先行确定保险责任和保险标的范围,随后科学开展二次或多次定损。

4、无公害化处理。

养殖业保险标的发生疫病死亡,要采取焚烧或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对于突发性大面积发生的传染病等情况,根据政府或职能部门的扑杀令,需要集体扑杀、焚烧或深埋的,要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跟踪,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道德风险。

5、受灾现场拍摄。

拍摄的现场照片不但要有反映现场的全景全貌的情况,而且要有反映保险事故发生部位和局部损失的情况。

照片应反映出损失场面,损失部位及主要标的损失程度和有价值的现场痕迹,显示拍摄时间,并配简要文字说明。

养殖业保险现场照片还应显示饲养环境(全貌和近景)、标的识别标码/耳标号(全景和近景)等。

必要时应绘制现场示意图。

现场示意图必须描绘出标的坐落位置,标明损失标的的具体位置,标明方向座标,并由绘图人员签章并注明绘图日期。

6、索取有关资料。

根据条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应按照保险条款的要求提供保险单、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损失清单、出险证明等有关单证。

理赔人员应根据案件情特点,及时告知被保险人所需提供的索赔单证,并督促被保险人尽快提供,以便及时、准确处理赔案。

在被保险人提交索赔资料时,应对客户移交的证明材料等单证进行初审,并上传到业务系统中。

材料不齐全需补充的,应当场告知客户。

农业保险是落实党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措施之一,气象部门、消防部门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有义务出具灾害、事故和疫病证明材料。

(三)撰写报告

查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完成现场查勘报告,查勘报告要对事故的真实性、标的受损情况以及保险责任是否成立等提出初步意见。

共同查勘人要核对查勘报告和相关记录并签字留存。

种植业保险查勘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出险经过、报损情况;

2、查勘/定损过程,责任认定的依据、过程和结果;

3、查勘意见及鉴定结论(受损标的名称、生长阶段、出险原因、损失情况、受损面积、损失程度、生长期、承保率等)。

养殖业保险查勘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险时间、地点,出险经过;

2、标的畜种、畜龄、死亡数量、识别标码(耳标号)、诊治过程和死亡症状(尸体检查摘要);

3、栏舍及饲养状况,防疫情况;

4.查勘意见及鉴定结论(出险原因、损失情况等)。

四、赔案处理

(一)立案

1、在初步查勘并确定保险责任后,案件处理人员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立案处理。

对出险原因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由相关人员签字后拒赔处理。

在做出拒赔结论后,要耐心做好被保险人的解释工作,并签发“拒赔通知书”通知被保险人。

案情复杂或损失数额超过核赔权限的,须报经当地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经办公司批准后方能拒赔。

凡骗赔案一经查实,保险人有权拒赔,并将案例报当地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经办公司。

2、经办公司对于案件较复杂、须上报的案件以及可能有异议的“拒赔”案件,应召集有关业务人员协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分析、研究制定理赔方案,落实查勘定损人员,将方案记录在案。

对于发生原因比较复杂的案件,在处理时,要从近因角度认真分析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和性质,正确区分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不要盲目表态和处理。

对个别情况复杂、难以判定的案件,要本着不诱发道德危险和无副作用的原则,权衡利弊,慎重掌握,提出初步意见,逐级报上级经办保险公司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3、对保险责任范围已经明确、损失金额初步核定、数额较大且一时难以结案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如被保险人(主要是种养大户)急需资金恢复生产经营,立案后,经办公司可在估损金额的50%范围内,按审批权限经审核批准后预付赔款,并在结案时予以冲减。

(二)核定损失

1、种植业险:

(1)采取二次或多次查勘定损方法核定损失。

鉴于种植业险种的特殊性,应设立不同的观察期,科学开展二次或多次定损。

种植业保险标的发生灾害事故后,农作物等一般都还具有再生能力,不宜一次确定损失金额,应根据保险标的生长的特性以及条款的规定,只确定相关损失面积、损失程度、损失数量等内容,待作物在条款约定时间内恢复生长特性后,对作物的恢复生长情况定期予以查勘,并记录在案。

在作物收获前,再进行查勘测产、评估收获产量,并根据条款确定损失数额。

若作物已无再生能力的,应根据条款及时予以结案。

(2)统一定损标准。

在发生大面积灾害时,由于涉及的受灾农作物较多,为保证定损客观公证,经办公司应与本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确定受灾农作物统一的定损原则、定损方法、定损标准。

(3)借鉴专家经验科学定损。

发生性质复杂、损失严重的赔案,可聘请有关的农业技术专家进行科学定损。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对损失程度鉴定后,要出具书面损失程度鉴定报告。

损失程度鉴定报告至少要包括鉴定时间、鉴定过程、鉴定结果及相关技术人员的签字等内容。

2、养殖业险:

(1)核定死亡禽畜标识,确定是否属于保险标的。

核实受损标的是否足龄,是否属于被淘汰的饲养对象。

(2)对死亡的畜禽分类清点后,按照保险条款的要求,确定损失数量和损失程度。

(3)要认真查看饲养记录,询问饲养情况,检查尸体外貌特征,确定死亡时间。

(4)如果动物因意外死亡尸体能够利用的,则要与被保险人协商扣除相应的残值。

(三)赔款理算

查勘定损结束后,应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和查勘定损结果计算保险赔款。

理算人员应缮制《理赔报告》,并上传进业务系统。

《理赔报告》用以描述全案处理全过程,包括承保情况、出险情况、查勘定损情况、理算结果、追偿情况等。

具体要求为:

1.承保情况:

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投保险别、保险金额、保险期间、标的地址、保费缴纳情况,分保情况等。

2.出险情况:

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出险经过、报损金额。

3.查勘情况:

查勘时间、人员、地点、范围、责任认定、估计损失。

4.定损情况:

定损过程、定损方式、定责定损依据,鉴定报告,核定损失范围、损失面积、损失程度。

5.理算情况:

包括赔款计算公式、计算过程、计算结果等。

6.其他情况。

(四)核定赔款

1、分级核赔。

经办公司的各级公司在自己的业务管理权限内进行核赔,超过本级公司权限的赔案要报上级公司核赔。

未经核赔的赔案不能赔付。

2、核赔内容:

(1)了解承保情况;

(2)核实出险情况;(3)核定保险责任;(4)核定损失金额;(5)审核赔款计算;(6)审核赔案单证;(7)签署核赔意见;(8)案件处理评价。

3、注意事项。

(1)是否达到起赔点;

(2)是否区分非保险责任损失;(3)是否考虑不同生长期赔付标准;(4)是否扣除免赔额;(5)是否考虑市场价格因素;(6)是否合理扣除残值。

(五)制作案卷

理赔案卷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卷宗目录*

2、批复申请(超权限赔案)

3、《赔案审批表》

4、理赔报告*

5、承保材料*(包括:

投保单、保险单及保险批单抄件、保费收据、超权限业务审批表复印件)

6、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含95518报案记录)

7、保险标的损失清单(必须到户)*

8、现场查勘报告*

9、损失程度鉴定材料或定损标准*

10、出险证明材料*

11、现场照片*(可以电子文档形式存储在业务系统中)

12、现场示意图

13、赔付协议书(县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赔付方案)

14、赔款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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