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劳务协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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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劳务协议合同
编号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钢筋)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主体结构钢筋工程分项施工班组协议书
劳务使用单位(甲方):
安徽中永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提供劳务单位(乙方或班组):
以下简称乙
方
为了更好的完成的建设任务室,本
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说明、及概况:
1.1工程说明:
本工程为主体结构劳务作业班组工程名称:
门头沟区体育文化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
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13293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18m2,地下建筑面积73315m2。
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北区屋面钢桁架,筏形基础形式。
地上4/5层,地下3层,地下3层,层高分别为4.0m,5.2m,6m;地上5层,层高分
别为6m,6m,5.7m,4.8m,4.45~7.6m,无标准层。
1.2质量标准及文明安全管理要求:
1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确保结构长城杯争创鲁班奖;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1.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4月23日。
总工期(日历天)1200个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发包方现场确定为准)
第二条现场情况简介:
2.1现场场地:
钢筋料场、钢筋加工场、库房及木工加工棚均布置在施工区域范围内,具体由乙方现场实际考察。
2.2现场临时设施情况:
现场管理人员办公室、库房、道路等能够满足施工要求。
甲方在施工现场为乙方提供管理人员办公室、库房等。
2.3现场机械配置:
塔吊、汽车吊、泵车等中大型机械由甲方提供,施工区域内如有塔吊臂长覆盖不到的地方,乙方不得以此增加任何费用。
2.4生活区设置:
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人生活区,甲方负责现场生活区建造、宿舍USB插口。
按照北京市和北京城建相关标准要求统一布置与管理工人宿舍。
乙方负责保管、维护、使用工人生活区,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对不合格项,依据北门头沟区体育文化中心项目部生活区管理规定给予警告或者经济处罚。
水电设置:
施工区甲方提供临水临电方案确定的接驳点,包括临时用电电源提供至基坑边二级配电箱、现场水源接驳点提供至基坑边,接驳点以下部分由乙方根据施工要求自行完成;生活区由甲方负责配置水电设施。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范围:
3.1承包方式:
包人工、辅料、中小型机具,包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式承包。
3.2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洽商变更范围内所有的主体结构(不含二次结构部分)区域所有主体结构的钢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3.2.1从基础褥、基础、防护保护层砖墙(或保护板)、临时排水沟、集水井坑、砌筑、底板、地下室外墙、顶板、基础、地梁、集水坑、排水沟、柱、墙体、梁、板、楼梯、电梯井、后浇带、采光井、女儿墙、装饰柱、阳台及栏板、人防通道及人防出入口、汽车坡道及墙体、屋面构架造型、压顶、下庭庭院、设备基础、雨蓬、挑檐、采光井顶板、下降区及楼梯、挑板等所有钢筋工程。
3.2.2配合库管员卸车、收料;负责本工种施工放线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配合试验员取样抽检;负责本工种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或多次倒运;钢筋取料、
解捆、各种规格和等级钢筋的冷拉、调直、配料划线、最优化放样、弯曲、制作、捆扎、标识、垫楞;半成品分类堆放及保护,指定专人发放半成品至施工部位及清理钢筋加工场地;钢筋运输、绑扎、变形修复;钢筋焊接;自费制作并固定保护层垫块;措施钢筋的制作、安装;钢筋各种方式的焊接或采用机械接头时的制作、安装;钢筋用型材切割机切割;预制楼梯预留钢筋的焊接;钢筋工绑扎钢筋所需操作架的搭设、拆除;浇筑砼时派专人看护及整形;采取焊
接等有效措施将余料(余料定义:
不短于30cm之钢筋段)同步运用到工程中去,按设计要求将绑扎后多余的钢筋运往指定地点堆码整齐,以便二次合理利用;
工序交接时的质量检查和尺寸复核;甲供机械的维修和保养;直螺纹钢筋接头保护帽的安装和回收。
3.2.3钢筋装卸车、倒运,钢筋原材料除锈、调直、下料、弯曲成型、钢筋机械连接头加工,焊制马凳、梯子筋、定位等措施钢筋(无法使用成品部位)及铁件的加工焊接,戴保护帽及回收,分类码放等。
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各种原因补料加,废料处理及二次加工利用。
3.2.4负责钢筋实验试件的制作及相关配合工作,原材料进场各种试验的取样、钢筋接头试验取样、现场见证取样等所有需要配合试验的工作。
3.2.5加工区域的文明施工管理,各种标识的悬挂、搁置,所有钢筋原材和半成品的分类码放整理,作业场地的清理、清扫。
负责派专人按料单给班组发料,与前台绑扎班组进行清点交接。
3.2.6木工钢筋用料加工(如:
地锚、三边套属承包范围,钢筋加工范围内的电焊用工及作业的辅料,劳保与防护用品。
3.2.7因场地狭小造成的材料二次倒运,塔吊盲区的人力运输,生活区场外设置降效等,无论施工现场何种原因导致钢筋加工场地二次用工。
3.2.8现场所有加工机械的定位就位,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完工退场拆除以及与之相关的用工等。
(包括钢筋加工场地平整,原材料垫高设置用工),架子工挑架所用锚环加工,人防用吊环加工、上人爬梯加工,现场生产临时设施用钢筋加工。
加工用的各种机械、机具以及配套的流动闸箱、电缆、电线、维修工具,甲方不提供任何相关加工的工具及机械;
3.2.9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全面配合甲方执行总包方关于现场安全文
明施工的所有工作,所发生的用工费用均包含在承包单价中。
3.2.10为配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形象建设所需的安全帽,工作服,床单,被套,枕巾等由甲方统一配备,费用按采购原价扣除。
其它个人防护用品如:
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电焊工绝缘鞋等由乙方自行购买,但必须符合总包和甲方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
3.2.11乙方进场后钢筋加工场地平整,机械就位安装,电缆、电线等铺设用工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和承包单价中,甲方不再支出相关任何用工和费用。
乙方加工场地范围内的日常清扫,材料码放,各种标牌标识的维护,更换,垃圾及废料处理用工均包含在承包单价中。
乙方在工程承包范围内除了甲方指令性的用工或协调其它班组用工外不产生任何零工及费用。
一旦形成有效合同条款,视为双方不产生任何异议,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工作指令,乙方无条件服从。
乙方在宿舍卫生管理方面应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安排本组宿舍内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床上个人用品按甲方要求整理,搁置并接受甲方项目部的日常检查,如乙方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将指派专人进行清扫整理,所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从乙方产值中扣除。
配合甲方实名制管理和各种培训用工和取证费用,以及工人进出场费,各种保险等费用均包括在承包单价之中。
乙方承包范围内还包括雨季作业范围内的排水和冬季本班组作业范围内的除冰、清雪工作以及义务进行抗洪抢险和义务消防工作
3.3乙方施工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内甲方指定的卫生责任的卫生清扫、垃圾清理、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及从业主检查临时性的卫生清扫,达到工完、料净、场清。
3.4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食堂、厕所及相应配电,乙方负责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生活区建成后维护普通电灯泡、灯管、开关、螺栓、纱窗等有乙方提供。
3.5达到“安全文明工地”及迎接各级领导检查所需要发生的停工、抢工、临杂用工、雾霾停工、政府性停工。
3.6场内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
3.7甲方负责提供临时用电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三级配电箱、电线、电缆及照明灯具由乙方负责,乙方购买各类电箱达到城建或本项目要求。
3.8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不发生任何零星用工。
包括本项目部任何人签署用工单、用工签证单。
3.9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提供物料清单外的材料、机械设备及劳保用品,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级北京行业管理要求,所有机械进场后必须经甲方专业人验收合格方投入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0特别提醒:
型钢和梁、板钢筋交叉节点的拉勾、需要配筋的由乙方负责制作及焊接或绑扎、节点制作、焊接参照图纸及图集要求。
3.11特别提醒:
存在钢结构等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等其他影响条件。
第四条材料、机具划分:
4.1甲方提供的材料(仅限于):
甲方提供各种型号钢筋、预埋件、止水钢板、套筒、马镫(成品)。
4.2乙方自己提供材料及设备(不仅限于):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劳保及防护用品
7
断筋机刀片
14
电焊用品
22
C级电闸箱
8
盒尺
15
调直机
23
电缆、电线
2
料牌纸
9
大剪、压力钳
16
切断机
24
对讲机
3
铁丝(扎丝)
10
工具包
17
弯曲机
25
扫帚
4
电焊条
11
手电筒电池
18
弯箍机
26
维修工具
5
铅笔、石笔
12
白铁皮水桶
19
电焊机
27
电焊线缆
6
无齿锯及锯片
13
钢丝钳、板手
20
砂轮切割机
28
穿线用PVC
管
29
全套套丝机
30
成品垫块
31
4.5除合同规定的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乙方应提供的辅材,应自备的小型机具之外,其他未说明的材料、小型施工机械以《2012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定额其他材料费、其他机具费未标准,凡定额规定其他材料费、
其他机具费中的材料和机械均由乙方提供,费用含在乙方承包单价内。
4.5乙方机具、材料进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物资人员,进场时经双方共同清点认证备案,以作为乙方机具、材料退场的依据,乙方所有机具、材料退场时必须
由甲方物资人员开具出门条,否则甲方有权不让乙方机具、材料退场。
4.6乙方退场前,所有领用剩余材料及机械如数退还甲方库房,若材料及机械丢失或损坏按公司材料价格赔偿。
第五条分项施工协议价格:
5.1±0.00以上及以下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元/m2(大写:
)其中钢筋(前台)绑扎元/m2;钢筋(后台)制作元/吨;
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本工程建筑面积在协议书单价中一次性包死,不发生任何零工,屋面构架、造型、女儿墙、设备基础等难度施工项目也不另行调整费用,其价格综合在协议单价中,此单价固定包死全费用单价。
建筑面积特别规定:
其中、装修部分(外墙保温层)、悬挑结构、钢结构部分、室内悬空空间、屋面为钢结构作为屋顶防护结构、或者四周维护为钢结构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
只计算土建结构主体范围内的建筑面积。
5.2以上价格包含内容和费用:
5.2.1单价反映现行市场价格,并包含施工期间价格波动的风险;
5.2.2、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乙方考虑各种市场因素的变化导致人工费和所有其他费用上涨所发生的费用,即乙方全面履行本分包协议约定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场费、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利润等;现场内二次搬运、现场材料搬运、倒运费、加班抢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含冬雨季施工降效、砼结构的保温、养护、防雨、防滑、排水等用工发生的费用)、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施工中必须的安全防护,现场材料码放、装卸以及停工、待工、节假日期间现场材料的看管、维护、保养,施工现场清理等费用,建筑垃圾场内清理及配合外运费、工具加工费、各种原因引起的涨价风险费、利润、人员养老等承包范围内所规定所有的费用;乙方承诺的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等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配备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安全员、值班电工、电焊工、测量放线、试验员、质检员、资料员等配合用工,以及现场发生的材料用工、中小型机械台班费用中
所包括的人工工资、劳动保护费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5.2.3、该单价应含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注:
任何因投工程做法、工作内容、质量标准不符合设计规范/图纸、技术说明、招标文件的要求所引致的风险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负;同时如果由此引起了甲方费用增加,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包含材料的二次搬运、重新码放、现场清理、挂牌管理及相应的处理措施用工费用。
5.3、该单价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5.3.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相关各项工作的实施。
5.3.2现场施工过程中试验相关配合用工人应严格按照经专家论证后的方案施工,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
5.3.3乙方应考虑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现行的有关现场安全的所有法规和建议,并始终保持充分和适当的理解:
5.5、乙方应特别注意,在任何节假日、农忙期间的劳动力组织应保证满足甲方依据工程情况的需要,相应发生的费用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5.6、招用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用工要求,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其相应的费用相应发生的费用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5.7因本工程工期紧迫,需要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安排冬季、雨季施工,甚至可能需要春节抢工,造成乙方施工降效、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的投入,乙方已经知晓,并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赔或提出任何其他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的主张其相应的费用相应发生的费用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5.8本工程工期紧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铺开作业面,可能出现无法组织流水施工,造成工程措施费如模板、脚手架及施工机械等投入的增加,乙方已经知晓,不会因此向甲方索赔或提出任何其他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的主张;
5.9本工程工期紧迫,为保证整体工程按时竣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各专业分包工程或甲方发包工程工作面或局部工作面,因交叉施工导致工程协调难度和协调费用的增加,乙方已经知晓,不会因此向甲方索赔或提出任何其他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的主张;
第六条协议综合单价有关问题:
6.1.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乙方签订以后,人工费、中小型机具、辅
助和零星材料及其它工作内容的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浮动。
6.1.2乙方认为协议单价是乙方在充分了解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的,任何错算、理解错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增减费用。
6.1.3协议单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
a.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最高不超过合同结算总金额的2%。
赔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因工程延期交付使用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如:
业主方的罚款、机械等租赁费及其他分包对甲方进行的人工机械的窝工索赔等一切费用);
b.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在办理结算时在结算价款的基础上扣减10%予以处罚,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甲方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
c.乙方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甲方在办理结算时在合同结算价款的基础上扣减5%予以处罚。
d.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确实无法达到招标方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等指标,已给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带来一定问题,甲方经多次沟通后乙方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退场通知书后七日内无条件退场。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一并列入结算款,按乙方已完工程部位进行结算。
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e.如因乙方履约不力,不能达到规定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另行安排,另行工作的费用由甲方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延误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甲方并对乙方具有追加索赔的权利。
f.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过错发生的业主方或甲方安全、质量等各种罚款,由乙方持罚款单在甲方财务部缴纳现金。
g.禁止乙方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发包,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合法务工手续,并保证工人工资足额支付,否则,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劳务费的结算方式:
7.1乙方进场人员在甲方食堂吃饭,使用饭卡制度,伙食费从承包项目的劳务费内扣除,工人进场后支付工人生活费,从第二月开始按施工班组提供的
工资标、考勤表、花名册、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四种资料齐全,每人每月支付元未生活费,年度按完成工程量及合同价款的%支付工人工资,结构封顶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完成后,乙方上报结算资料,结算完成后,支付结算总额的,以及全部付清。
7.2工期:
如中途人员不足,技术力量不过硬,保证不了工期和工程质量,乙方自行解决,若乙方解决不了,甲方有权清除乙方出场,并按实际工程量的劳务费的70%支付给乙方结清,其余劳务费视为结清,乙方不得有异议,若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3在协议外的施工项目按照元/工日结算。
7.4本劳务费必须按协议结算,结算后此协议自动作废。
第八条安全生产:
8.1乙方进场人员,要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进场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8.2乙方进场人员,决不允许雇佣童工、老弱病残若乙方不按规定要求后果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的责任(年龄限制:
18周岁-56周岁)
8.3乙方在施工中,处于施工人员自身行为导致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费用
8.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不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导致总包被罚款一切由乙方负责。
8.5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仓库领用甲方提供材料,不得随意浪费或乱用公司材料,主要材料进场时,乙方要参加收量,主要材料按《2012年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消耗量进行控制,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按价赔偿(正常损坏除外)。
8.6乙方要为工人办理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章作业指挥,发生工伤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工人私拆除工地防护措施,造成他人受伤,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7乙方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2米以上的高空必须配好安全带、进场带安全帽,若本人操作不当导致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第九条承包的责任指标;
9.1、质量责任指标:
9.1.1钢筋工程必须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和北京市结构长城杯规定的质量要求,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工程全过程必须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分项工程规范、规程和总包方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操作。
所有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否则造成的返工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2钢筋的规格、型号、数量、位置、搭接长度和搭接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的要求,钢筋配料时要熟悉施工图纸,注意节约。
如出现不按图施工及不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而造成返工和浪费材料的,均由乙方负责所有经济损失。
9.1.3工程施工中要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班组要认真落实好三检制度,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杜绝任何工程质量隐患,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不野蛮施工。
9.1.4所施工的钢筋分项工程要做到一次成优,一次性验收合格,避免返工和二次验收。
第十条双方义务: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的原因造成中途停工、误工、罢工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按甲方规定期限安排施工人员退场,并且按实际工程量的劳务费70%结算给乙方结清,其余劳务费视为乙结清,乙方不得有异议。
10.2乙方的施工人员在甲方(具备生产许可证、营业证、健康证)食堂凭票就餐,不能再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私自生火做饭,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3乙方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轻者罚款1000元-
5000元现金,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有乙方承担一切事故后果
10.4乙方在施工中遇业主要求工期,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数充足,工程工期必须达到业主及项目部的要求,若施工人员不充足,甲方通知乙方增加施工人员,若乙方不妥善解决,延误工期,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可以调动其他劳务队伍进行抢活施工,抢活施工人员的劳务费由乙方负责承担,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产值中扣除。
10.5乙方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合理安排。
10.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其他工种配合,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达到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必须附承包班组委托书一份、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及工程结算付清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一、质量标准:
1、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所有墙、柱、板、梁表面必须平整,拆模后无跑模、漏浆,无蜂窝狗洞。
模板制作安装尺寸符合设计混凝土尺寸要求,模板要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误差在规范内,达到优质结构验收标准。
二、质量管理办法:
⑴模板
项目
轴线位移
(mm)
垂直度
(mm)
平整度
(mm)
模板拼缝
(mm)
相邻模板高低差
(mm)
梁、柱、墙截面
(mm)
模板安装
5
≤5
5
2
2
+4-5
1、模板配置:
严格安装图纸和甲方技术要求配制,满足图纸几何尺寸,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超过整改期时间每次罚款500元;
2、模板支撑架子:
立杆、水平杆、链接杆、剪刀撑严格按照项目部技术要求搭设,立杆下端必须铺设方木,否则每一处按200元罚款,超过整改期时间每次处罚500元;
3、梁底方木、顶板方木铺设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铺设,否则每次处罚50
元,超过整改期时间每处处罚500元;
4、墙体加固、独立柱加固、梁边模加固按甲方技术要求加固否则每处处罚款100元,超过整改期时间每处处罚500元;
5、模板搭设完毕未清理每处处罚100元,超过整改期限时间每处罚款500
元。
6、在混凝土浇筑前4小时作业层方木、层板、钢管、管卡等剩余之物未清理干净罚款500元;
7、作业面吊模、边模拆除后不及时将混凝土渣土、方木、层板等材料清运,每次罚款200元,期限不清理罚款500元。
8、支设顶板、柱子、墙体等模板时未清理刷脱模剂,每块罚款50元;
9、各楼板浇筑混凝土,必须有两个以上护模,缺席一次每人每次罚款200
元。
10、拆模后由于模板支设原因造成水平度、垂直度、平整度偏差超过验收标准,每处罚款500元,由于模板支设原因出现爆模每处罚款500元;
11、墙、板接茬处,梁柱节点处,边梁接茬处,墙接茬处必须平整,不允许有凹凸不平现象,否则每次每处罚款200元,柱墙垂直度(两面)控制在5mm内,天棚及墙柱上的胶带必须脱模后24小时内清理打磨,否则由甲方安排人员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200元。
12、模板必须双面双面使用,不得认为损坏,方木不得长料锯短,层板不得大料下小料,装转次数达到甲方要求,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3、所有模板拼缝必须双面粘双面胶带,保证拼缝严密,否则每处罚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