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时间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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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时间总结
时间总结
1小时: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次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3天: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一定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5天:
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换投标保证金;
2、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送达申请人;
6、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再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
庭;
7天:
1、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0天:
1、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自变更后10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变更
2、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筑节能一件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4.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
天;
14天:
1、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安装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
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15天:
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
确定;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
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15日内作出批复;
4、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楚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备案;
5、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
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
场所和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8、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9、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20天: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0天:
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3、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能超过30日;
5、预告解除: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需要裁减人员20以上或不足20人占企业人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7、企业等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8、税务登记内容变化的,纳税人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1个月:
1、建筑工程因故终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终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施工许可证机关报告;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动力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3个月——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1年——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劳动合同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5天: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60天:
1、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若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90天:
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个月: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可延期两次,每次3个月;
2、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列入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6、对改变的部件,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昂首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7.项目档案验收应当在项目竣
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6个月:
1、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建筑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6、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7.仲裁裁决裁决作
出后,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1年:
1、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如身体收到伤害、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3、建筑工程因故终止施工的,终止施工满1年的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施工许可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年:
1、因违规操作或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吊销注册证书,2年后可以申请注册;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过了2年即丧失胜诉权;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
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年:
1、初始注册证书与职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4年:
1、涉外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5年:
1、因职业活动受到过刑事处罚,申请建造师注册,在处罚结束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必须满5年;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
部门重新审核
10年: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20年: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级建造师中法律法规有关时间的总结
1.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2.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热付连带责任。
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5.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如身体伤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声明。
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法
院不保护。
6.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8.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物品除外。
9.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0.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30%。
11.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1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
过3个月。
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
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3.必须有监理的: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14.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的必须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目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即:
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后30天;投标有效期:
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
16.投标人少于3个人的(不包括3),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7.开标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是同一个时间。
18.评标委员会有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员,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的三分之二。
19.确认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在15天内确定中标人,最晚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
作日前确定。
20.招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2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最晚退还投标保证金:
从投标有效期
结束日开始30+30+5)。
22.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发出投标邀请。
23.招标文件的出售之日至停止出售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应当在开标时间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天。
24.生产安全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
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
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
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
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可直接向~~报告。
那些部门逐级上报的每级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要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死人数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
2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情况,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7.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办理备案材料: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
。
。
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8.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要延期的需在到期前3个月内办理手续。
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届满时经原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延期3年。
30.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
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如期。
。
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
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依合同约定。
32.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
33.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34.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噪音值、及采取的防止措施。
35.女职工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6.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
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1年时效限制。
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7.裁决:
仲裁厅裁决劳动争议案,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需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8.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39.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
1)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街道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
40.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爱你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
限内。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
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2.保密期限不得超过2年。
43.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是提前3天。
P128
44.用人单位预告解除,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此工资按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45.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人数10%以上。
4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7.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
个月工资计算发放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
赔偿金按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48.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49.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合同订立的合同应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0.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
约定试用期。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51.列入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扩建、
改建、维修也是3个月后。
。
。
5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档案验收结果:
合格、不合格。
53.延期缴纳税款不得超过3个月。
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4.行政处罚程序:
1)简单程序: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一般程序
3)听证程序:
处罚比较严重的,如吊销。
。
。
停业整顿、没收。
。
大额罚款。
55.区分三大罪:
1)重大责任事故罪:
犯罪主体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工头、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主观方
面表现为过失。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客体是劳动安全。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犯罪主体仅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56.撤销权消失: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明确表示或以行动表示放弃撤销权。
5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58.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59.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是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
撤销权消灭。
60.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61.保证期间:
1)一般保证:
如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
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从此日起再保6个月)
2)连带责任保证:
铜一般保证。
62.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
保。
63.合议制度,是由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合议庭。
64.民事诉讼中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65.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可延长6个月。
66.民事诉讼:
对判决(针对的是结果)不服的,提起上诉的时间为15天;对裁定(针对的是程序)不服额,提起上诉的时间
为10天。
67.民事诉讼: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发现贪赃枉法。
。
。
自知道或。
。
。
3个月
内提出。
68.民事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为2年。
期间从判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