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污染防治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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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污染防治预案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污染防治预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河南荣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欢河城一号院(D06-3项目地块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南荣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重庆华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建设地点:
米兰街南、秋棠路东
结构形式:
剪力墙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约为17万㎡。
二、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能力,控制和减缓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内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本项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的工作目标得以实现,成立控制扬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指导现场施工扬尘的控制工作。
负责策划、组织、落实和 参与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工作,从财力、物力上、人力上实施战略 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施工管理中去。
组织机构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
雷玉东
领导小组副组长:
王怀书、武红亮
领导小组成员:
张振军、杨小伟、常文增、元保山
六、部门职责分工
1、施工扬尘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市建委各项强制性规定标准;指定项目日常施工扬尘控制制度;统 一部署旋工扬尘控制工作,定期检查施工扬尘控制情况;执行公司的奖惩制度。
2、施工技术部门控制扬尘污染的工作职责是:
贯彻执行市建委各项强制性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完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和措施并进行相关细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尘污染;督促班组工作人员做到“工完场地清”。
3、材料部门控制扬尘污染的工作职责是:
贯彻执行市建委各项强制性规定涉及的材料及时进场到位,并保证质量;负责各种材料整齐规范的堆码存放。
并悬挂标识;对露天堆放的材料采取有效的防止尘扩散措施,如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4、工程部门控制扬尘污染的工作职责是:
贯彻执行市建委各项强制性规定标准,负责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冲洗设备,蓄水池,沉淀池;安排专人职守,负责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检查进出场运输土,石或粉尘等易撒漏物质的车辆是否冒装,超载,密闭;对带泥车辆一律禁止上路。
5、安全部门控制扬尘污染的工作职责是:
贯彻执行各强制规定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对违章指挥和违章工作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尘污染违章行为处罚办法,行使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权利。
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
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二)预警三级(黄色):
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三)预警二级(橙色):
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四)预警一级(红色):
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九、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
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预警四级(蓝色)
(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
(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三)预警二级(橙色)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5)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6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7)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
(8)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四)预警一级(红色)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2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7)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8)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
(9)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八、应急响应流程
1、培训教育:
项目部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劳务队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进行对重污染天气的危害、预防措施及各种注意事项的教育。
并对当空气重污染来临时,根据污染等级的不同,对项目部采取的不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2、预警信息获取:
项目部专人负责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等途径获取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3、预警信息的传递:
安全部负责转发全市空气污染应急等级信息,各职能部室按分工负责空气重度污染预案措施实施。
4、应急措施的启动:
项目部安全组负责人通过市环保局网站等途径获得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的响应信息后,及时向项目管理人员下发指令及通知。
张贴预警警示牌、启动应急预案。
有关负责人根据各项限制性、强制性措施的分工组织应急措施的实施。
5、过程检查控制:
项目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施工现场、生产经营场所空气污染排放的检查。
检查工作按照分项(控制措施)、分区(生产施工环保责任区域)执行,发现缺陷及时督落实整改。
预案落实情况报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小组组长。
6、应急状态结束:
安全组从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或媒体获取预警解除信息后在1小时内通知项目各部门人员,由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将信息传达到所属班组及工人。
九、空气重度污染应急措施及责任分工
十、监督查处
公司对下属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进行督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期间,公司派出督查人员对所属施工现场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预案要求的行为。
十一、应急演练
项目部依据《合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合肥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对项目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演练或实际启动应急预案每月应不少于1次。
每次演练或启动应急预案应做好演练或启动记录,在演练或实施应急预案过程中发现问题并不断完善应急体系。
应急预案演练可采用桌面演练或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