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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理论之五
社会保障理论之五
第十二讲社会保障与其他变量的关系
12.1社会保障与一些宏观变量的关系
12.1.1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
在西方经济学中,经济增长是讨论最多、议论时间最长的论题之一。
根据主流派的观点,经济增长的含义可概括为:
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增加。
例如,中国社会总产值1949年为557亿元人民币,到1969年即增加到3184亿元人民币,20年增长了将近六倍。
当然,经济增长除了量的概念外,还有一个质的概念。
就是说,经济增长不仅意味着数量的增加,而且还意味着新增的社会产品和劳务具有先进的技术含量和广泛的适用性。
具体说来,生产社会产品和提供劳务的个别劳动能够转化为社会劳动,商品的使用价值要能转化为价值,一句话,社会产品和劳务要为消费者所需要。
如果说产品和劳务数量大增,但不能使价值形态变换,那么,这种单纯的产量增加就不能认为是经济增长,相反,它是对有限资源的浪费,对已有生产力的破坏。
经济增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同时又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和文明的物质基础。
作为人类文明与进步重要标志的社会保障事业同经济增长又有何种联系呢?
12.1.1.1经济增长水平决定社会保障产生的条件、范围、形式和内容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社会条件和政治条件。
物质条件表现为:
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社会剩余产品增多,国家直接掌握了足够的物质和货币财富,有能力支付巨额社会保障金。
另外,人们提供的必要劳动,除满足正常生活需要外,还有一定的剩余,使人们及其企业有可能缴纳保险费。
所谓的社会条件,是指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这样的高度,即农业经济、手工业和家庭工业为工业经济、机器工业和工厂工业所代替,小生产者人数逐渐减少,工资劳动者不断增加,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领域发生重大变革,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日益社会化,同时,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种工业风险对社会的威胁愈来愈严重。
至于政治条件则表现为:
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使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激化,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频繁爆发。
此时,工人阶级日益壮大,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
他们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以各种形式同资产阶级展开斗争,并提出为了生存,不仅要求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而且在特殊情况下收人中断时,也要求获得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和必要的医疗服务。
人们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迫切要求,资产阶级政府则有安定社会、稳定政局的压力。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在这种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产生的。
其次,经济增长水平决定着社会保障的范围、形式和内容。
在远古和中古时代,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在生产上自给自足,很少往来,简单的手工业和各生产单位及各种生产之间的松散关系,决定了封闭的社会结构、简单的产业结构和狭小的生产规模,进而决定了当时的社会保障也只能是一些原始的、处于萌芽状态的简单形式。
其保障的内容则是一些带有慈善性质的社会救助和济贫项目,并在一个群体内或者某个团体内部的狭小的区域范围实行。
到近代,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社会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
古代简单的产业结构被较为复杂的机器制造业、动力工业、大农业和国内外贸易代替,经济水平较之先前大大提高。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
”生产技术的进步,使“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近代生产力的发展,由以自然风险为主的风险结构,发展为既有自然风险,又有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人为风险的多种风险并存的风险结构。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风险,在出现近代商业性保险发展与繁荣的同时,产生了现代社会保险形式。
这时侯,社会保障的范围就不只是局限于某个地区或某个群体内,而是包括所有受雇者及其家属。
保险的内容也不只是一些慈善性质的救助项目,而是包括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保障。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由于电子、通信、激光、红外以及仿生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产业结构发生了划时代的革命,创造了历史上巨大的物质财富。
与此同时,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的各种风险较之以往变得更多、更集中,波及面更广,破坏性也更大。
现代生产力引发的现代风险特征,使人们将社会保险的范围扩展到全体公民,保险的内容囊括“从娘胎到坟墓”的方方面面,从而建立起国家保险、地方保险、企业保险、社区保险和个人自保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12.1.1.2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具有反作用
上述可见,社会保障不是人为的产物,它是随着生产力发展、商品经济增长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并且,社会保障的形式、范围、内容和水平也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增长水平。
不过,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看,社会保障同经济水平的关系,并不完全处于一种受制约的被动地位。
恰恰相反,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反作用。
其根本原因是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经济行为,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
因此,它的发展变化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生产发展。
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保障能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常言道,“饥寒起盗心,人饥必造反。
”人们到了饥寒交迫、无法生存时,就会不顾一切,铤而走险,导致扰乱社会秩序,影响政治安定、经济稳定发展的局面。
社会保障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人们进行保险保障,使他们能够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这实际上免除了人们生活无着落的恐惧和后顾之忧,消除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起到了定国安民促发展的作用。
(二)社会保障有利于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稳定就业。
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几乎都将包括职业培训、在职教育在内的再就业工程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劳动者因产业结构调整或因知识陈旧、技术过时而被排挤出劳动队伍,除了享受失业保险给付外,还能以各种方式进入社会保障就业机构接受劳动技能培训与教育。
以美国为例,为加强职业培训,促使失业者尽快走上新岗位,早在1962年美国就颁布了《人力开发与培训法》。
随后,1963年又颁布《职业教育法》,1973年颁布《就业机会法》,1974年颁布《青年人就业与示范教育计划法》,1983年又颁布了《就业培训合作法》。
1987年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全美建立了460个私人工业委员会,专门负责职业培训工作。
推出了灵活机动、实用见效的“入门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升级培训”和“再训练计划”等,为美国经济发展造就了一大批适用性人才。
又如,法国于1967年成立了全国最大的职业介绍机构——全国就业管理局,该局下设850个分支机构,其主要任务是:
积极同公司、企业联系,寻找招聘机会;向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保障就业市场的活力、透明、公正和大众化。
为公司、企业和求职者双方提供免费服务。
就业管理局在法国就业市场上所占份额从1992年的12%上升到1996年的40%。
1996年,法国有近50家企业委托管理局招聘233万人,是3年前的2倍,经管理局介绍,实际招聘204万人。
英国建立了人力服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就业服务部、培训服务部和特殊项目服务部。
其中就业服务部管辖全国各地上千个职业中心或就业办公室。
3个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对失业者进行就业指导,组织他们参加“积极的就业行动”,为转换工作而进行转业训练等。
如今,英国财政每年用于职业培训的经费达30亿英镑,占财政支出的1%。
还如新西兰20世纪80年代设立了就业服务局,负责实施政府的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和就业计划,其具体任务包括从事职业行动、职业导向、绿色工程、企业补贴和岗位附加等服务计划。
澳大利亚则专设了“特殊服务中心”,为失业半年以上、或年龄在45岁以上、或文化技术素质低者和残疾人等提供专项服务,并针对不同的失业者安排相应的职业培训与就业指导,积极与雇主联系,向公司与企业推荐待业者。
此外,澳大利亚政府还在全国成立了60多个类似职业介绍组织的“地区咨询委员会”。
在中国,为顺利推行经过改革了的社会保障制度,全国各地先后实施了与之配套的再就业工程。
截至1997年底,各地已建立起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1333个,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14万多家,各类培训机构3000个,年培训能力超过4000万人。
在1274万下岗职工中,通过培训,有640万人实现分流,占下岗人数的50.2%,分流人员中实现再就业的有433.5万人,占分流职工的67.8%。
1999年,中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仍有1174万人,其中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有524万人,实现再就业的有492万人。
可见,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社会保障以及与之配套的就业训练计划的推行,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社会保障有利于减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有利于逐步消除贫困现象。
以中国为例,建国50多年来,通过社会救济工作,共转移受灾群众2亿人次,转移群众财产数百亿元,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50多年中,国家政府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近300亿元,为22亿多人次解决了因灾缺粮的困难,帮助8亿多人重建家园,为2亿多人次提供衣物数十亿件,为10亿多人次治愈了因灾引起的疫病。
在社会福利方面,利用社会福利机构和设施,共收养“三无”对象和自费代养人员10.5万人,城乡“五保”老人61.3万人。
扶贫救穷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工作之一。
5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障部门,较好地把扶贫与扶志、资金扶贫与技术扶贫、救济扶贫与开发扶贫,以及“输血”功能与“造血”功能等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经济扶贫与文化扶贫、道义扶贫与制度扶贫和区域扶贫与阶层扶贫的关系,使中国在扶贫这一世界性重大主题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至1996年的6500万。
随后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到1999年,中国贫困人口约4000万,如今贫困人口只有3000万。
也就是说,改革开放20年,通过扶贫救济,中国使2.3亿人口摆脱了贫困,贫困状况明显缓解。
(四)社会保障能通过社会财富再分配,刺激社会需求。
社会保障费由政府承担的部分,是通过各种税收筹集的。
就是说,这一部分社会保障费,来之于社会,却只是用之于被保险人。
同样,有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为其劳动者缴纳部分或全部保险费,也只有发生社会保险事件的被保险人才能享受。
尤其是,社会保障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是绝对对等的。
部分被保险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义务可能大于他们所享受的社会保障给付金权利,也有部分被保险人恰恰相反,他们所领取的社会保障给付金可能多于所缴纳的保险费。
十分明显,社会保障这种给付方式,实际上使社会财富再次得到分配。
社会财富再次得到分配,不仅能保障人民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更为重要的是,还能刺激社会需求,保持供求平衡,为生产发展提供基本条件。
众所周知,不论哪个国家,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其经济水平下降与消费需求不足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过社会保障的形式,将社会财富的一部分转移到广大低收入者手中,低收入者随着收入增加,就会相应扩大需求,增加消费,从而提高全社会的总体需求水平,进而推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防止供给相对过剩引起的萧条现象,减轻经济周期性危机带来的生产力破坏,保证社会生产稳定增长。
(五)社会保障能为国家积聚发展资金,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
社会保障的某些保障项目,如社会保险的各险种从收取税(费)到组织保险金给付,中间有一段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距离。
在这一段长时间内,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必然掌握着巨额社会保险基金。
这笔基金在尚未发生给付前,事实上都以各种形式成为经济发展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1991年,美国的养老退休基金就达37800亿美元(如今已达4万多亿美元),占GDP的66%;英国7860亿美元,占GDP的73%;日本3030亿美元,占GDP的8%;加拿大2050亿美元,占GDP的35%;荷兰2420亿美元,占GDP的76%。
某些发达国家仅养老基金一项就占资本市场资金的三分之一以上,可以说没有养老基金的投入,既不可能形成完整的资本市场,也不会有今天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繁荣。
此外,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使其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力量和竞争对手,必定打破资本市场保持的原有平衡,给资本市场增添新的竞争活力。
这不仅能增加经济增长所必须的资本投入,增大长期资本投入的比例,而且还有助于投资者实行稳健的投资策略,适时调整投资结构,加强和改善投资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二、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副作用
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副作用,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反映出来。
(一)社会保障计划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免除了人们生活无着落的恐惧和后顾之忧,起到了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这一作用,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人们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而且为社会生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但是,社会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给付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觉悟程度相适应。
如果社会保险保障项目太多,给付水平超出人们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界限,那么,社会保障必然会对经济增长起消极作用。
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某些“福利国家”里,社会保障成为政府财政的沉重包袱和出现的厌恶劳动、不愿就业的“动力真空”现象就是证明。
如果社会保险保障项目太少,给付水平过低,乃至不能维持被保险者最低的生活需要,那么,又势必挫伤人们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引起人们对政府不满,甚至由此引发社会动乱,破坏安定团结、发展经济的大好局面。
近些年来,中国某些地区的离退休人员“上访”频率加快,次数增多,规模扩大,正是养老金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需要而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社会保障法规规定,作为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不论是下岗待业、失掉工作、收人中断,还是遭遇伤害等意外事故,都可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和再就业培训的机会以及保险医疗,使其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就业素质与能力提高,或迅速恢复健康,重新参加生产行列。
社会保障的这种作用也有两面性。
一方面,它保护了劳动力,提高了劳动者的适应能力,扩充了劳动队伍,增加了活劳动总量。
另一方面,却给劳动力资源丰富和经济不景气的国家增加了就业困难,扩大了在业与待业之间的矛盾。
如果措施不力,处理不当,势必冲击生产,降低劳动生产率。
(三)凡实施社会保险保障的国家,一是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工承担一定的保险保障责任;二是社会保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从基金上给予企业事业单位以大力支持。
例如,在经济危机时期,向企业支付职业调整费和职业发展费;在职工技术培训和终身教育方面,承担部分培训费用,提供为提高和发展职工劳动技能所需要的服务项目及与职业培训有关的技能和经验等等。
这些措施,无疑能起到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机会和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等作用。
但是,社会保障这一作用也有负面影响。
比如,社会保障机构的“慷慨解囊”,会导致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产生过分依赖社会、依靠国家的思想。
特别是易助长企业事业的短视行为,而缺乏长远观念,忽视长远利益。
频繁的产业结构调整,同一劳动者反复乃至重复的职业培训,本身就是一种生产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四)社会保障再分配功能的发挥,能够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扩大消费能力,改善人们的消费结构,有效地引导和适度刺激社会需求,这是毫无疑义的。
不过,在盲目扩大再生产,造成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扩大社会需求,将会促使通货膨胀进一步恶化。
(五)社会保障机构利用社会保险税(费)收取到组织保险金给付的时间差,将处于暂息状态的社会保险基金运用于投资。
社会保险投资的结果,从量上看,为社会再生产过程提供了更多的建设资金;从质上看,因受法规的约束和基金保值增值的冲动,投资对象的选择,必然是那些有利于国计民生、急需发展并且有较大经济效益潜力的部门和企业,使社会保险投资同其他投资一样,发挥加速经济建设,调节国民经济的经济杠杆作用。
不过,在投资膨胀、国家宏观调控失灵的条件下,增大社会保险投资量,必将使基建规模更加失控,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比例更加失调,因此浪费更加严重。
尤其是,如果社会保险投资缺乏可行性分析,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项目选择失当,那么,社会保险投资不仅无增值可言,就连投资本金都无法收回。
试图通过社会保险基金运用以扩大基金积累,增强保险偿付能力,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12.2社会保障与一些微观变量的关系
12.2.1社会保障与储蓄
12.2.1.1社会保障与银行储蓄的共同性
社会保障从收取保费到保险金给付的全过程看,带有事先储蓄、预期支出或以预防意外需要的性质。
并且,社会保障和银行储蓄的全部运动过程表现出某些方面的共同性。
例如,两种经济机制都经历了同样的转化过程。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都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两部分。
作为必要劳动,是指劳动者再生产他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劳动,表现为一定的工资收入。
剩余劳动是指劳动者为社会或他人创造的价值和提供的劳务,表现为一定量的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利润或税收收入,集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
可见,人们缴纳社会保障税(费)或存储劳动收入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必要劳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保险关系和储蓄信用关系一旦确立,由于消费基金转化为保障基金和信贷基金,推迟的生活消费品购买力转化为现时增加的生产资料购买力。
从这种意义上说,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也就转化为剩余劳动了。
又如,社会保险和储蓄存款的某些作用也是相同的。
首先,社会保障基金和储蓄存款两种资金形式都能够转化为投资、增加积累、支持和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对资金的需要。
其次,社会保障基金量和储蓄存量同人们货币持有量呈反比例关系,在人们收入已定的条件下,社会保障基金量或储蓄存量增加,货币持有量必然减少。
相反,社会保障基金量或储蓄存量减少,货币持有量必然增大。
于是,发展社会保障与储蓄事业,可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缓解市场供需矛盾,使社会购买力与商品供应保持平衡。
再次,社会保障缴纳税(费)和储蓄存款同人们的收入和消费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通过保险或储蓄机制运行与调节,可促使公众养成节约开支的良好习惯,有效地引导人们消费和有计划地安排生活,促进消费结构与生产结构相适应。
12.2.1.2社会保障和银行储蓄存在的明显差别
一、对象不尽相同。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使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保险制度。
因此,社会保障的对象通常为法定范围以内的人们,即只有社会保障法规特定的劳动大众,才有义务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税(费),参加社会保障。
储蓄是人们把处于闲置状态的货币存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种信用形式。
凡有闲置货币者,随时随地都可进行储蓄存款。
可见,储蓄无特定对象,任何人均可自由存款。
二、两种行为体现的关系不一样。
社会保障行为受社会法规制约,体现的是保险人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储蓄行为受个人意志支配,体现的则是国家同公民之间的一种信用关系。
与此相适应,社会保障缴纳税(费)与社会保险金支取带有强制性,而储蓄是非强制性的,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历来是银行办储蓄的重要原则。
三、资产构成不完全相同。
社会保障税(费)通常由国家、企事业单位和被保险人三方共同负担,由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基金(劳动收入的一部分)、企业收入和国家预算基金构成。
储蓄存款不同,储蓄存款由城乡居民个人收人构成。
储金除有劳动收入外,还包括房租、侨汇、利息等合法性货币收入、继承性货币收入和他人转移性货币收入。
四、目的不尽相同。
人们参加社会保障,并按规定缴纳保险税(费),其目的是为了在社会保障事件发生后,通过社会保障给付,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条件。
从社会保障金的运动过程看,它与人们储蓄存款以防止不测事件(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等等)和可测事件(如退休养老、子女教育、婚丧嫁娶、买房购物等等),即“先储后用”的性质有相似之处,但是,还需认识到,人们将拥有的货币财产或节余的一部分收入存入银行,除防备意外和可测事件发生外,根据不同的储蓄者,还有获取利息、自我表现和完善嗜好等动机。
五、货币的流动性不同。
社会保障基金和储蓄存款同其他手持货币资产形式一样,都属于金融资产。
不过,这三种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是不一样的。
作为人们手持的货币,是为应付临时性的衣、食、住、行和社会交往需要,因此,从金融资产所有者角度看,货币金融资产流动性较强。
人们参加社会保障缴纳税(费)和进行储蓄存款,意味着这两种金融资产暂时退出流通领域,成为将来的购买手段,相比货币金融资产,流动性自然弱一些。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保障税(费)型资产和储蓄型资产相比,其流动性后者较强于前者。
原因是,社会保障机构收集的社会保障税(费),属于公共准备基金,任何个人不能自行处理,作为被保险人,只有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发生后,才能按照规定的保险项目、支领条件和给付标准,领取应得的给付金额,也只有在这时候,潜藏的购买力才能转化为现实的购买力。
储蓄则是个人单独形成的准备金,根据个人需要,随时都可提取和转变为现实的购买力,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六、需求提出及需求满足的极限不一样。
当某人产生一种需求并力求实观时,就会形成一种内在的追求动机,驱使他选择满足需要的方式,从事满足需要的行为。
人们参加社会保障或参加储蓄,就是这种需求和选择的具体表现。
但是,储蓄动机是储蓄者根据个人需要产生,储蓄需求是由单个人提出的;社会保障动机则是国家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据社会需要产生,社会保障需求是由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三方提出。
在满足需求的极限上,储蓄能够满足储蓄者更多、更高标准和更新的需要,而社会保障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七、社会诸因素制约产生的作用不一样。
例如,储蓄量直接受制于消费基金和消费结构。
作为消费基金,它是储蓄的主要来源,是人们产生储蓄欲望的基础。
由于人们的消费支出并非随收入增大、消费基金增加而等比例增长,于是,收入水平愈高,消费基金愈大,闲置货币就愈多,储蓄欲望就愈高,储蓄存款量就必然增加。
如果人们的收入水平极低,消费基金除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外,没有剩余,就不会有储蓄的动机。
如今,大多数国家的储蓄存款同人们的收人水平呈正比例增长趋势,就是证明。
所谓消费结构,是指个人消费资料的种类及其比例的构成,它表现为人们各类消费(包括生存需要的、发展需要的、享受需要的和安全需要的消费)支出在总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在一定条件下,当人们追求生存型消费时,消费的普通现象是现收现用,多收多支,少有结余。
当人们渴望发展、享受安全消费需要时,消费才以先储后用、多收少支的特点表现出来。
社会保障税(费)由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并且被保险人只承担一小部分,加之在任何条件下,人们预防意外都是必要的。
因此,在现代社会里,社会消费基金量和社会消费方式只是对社会保障给付标准及其内容有制约作用,不会影响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又如,政治形势的制约。
一般说,政治安定、社会秩序稳定,储户从心理上对社会发展前途充满信心,就能加强储户存款的安全感,提高储户参加储蓄的积极性。
如果政治形势动荡,人们对社会发展前途丧失信心,就会挫伤民众参加储蓄的积极性,影响储蓄事业的发展。
与此相反,由于举办社会保障的政治目的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现存制度,因此,政治形势愈是严峻,国家就愈加重视发展社会保障事业。
如美国经历了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的经济大危机后,立即颁布和实施了《社会保障法》。
两次世界大战中及战后初期,绝大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障事业不仅未被取消,反而有了较大发展,个别国家在此期间还宣称建成了“福利国家”。
再如,物价因素的制约。
人们储蓄存款通常以社会保存价值或以增值为出发点。
在物价稳定或物价上涨水平低于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或物价上升幅度低于储蓄利息率时,不会影响储蓄存款增长。
反之,如果物价上升水平高于人民群众收入增长水平或物价上涨率超过储蓄存款利息时,由于人们收入的有限性以及恐惧物价再度上涨和感到储蓄受损,就必然会减少存款,甚至有可能因此而产生挤提、抢购物资和冲击市场的逆向作用。
社会保障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