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1873246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6.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docx

医疗核心制度打印稿15项

首诊负责制度

1、患者到医院就诊,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和转院、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的患者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做好病历记录。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在抢救的同时,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或报告医院医务科组织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

5、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与病房联系安排。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报告,由医务科协调处理。

6、凡决定收入院的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以及转院相关规定,安排医护人员送入病房,或转送他院。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2次。

二、对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在2小时内请主治医师,或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查看患者。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

审查对新入院及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诊断不明、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疑难病例包括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定、特殊患者的诊治,由专科医师提出,经专科主治医师查房后仍未能解决问题的病例。

3、疑难病例讨论内容应包括:

目前的拟诊诊断、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相关检查和治疗、是否转(科)院、是否申请全院会诊或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会诊。

4、科内讨论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大会诊,并将讨论结果向业务副院长报告。

5、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时,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住院医师必须事先做好准备,报告相关病情,并由主治医师进行补充,参加会诊的人员必须详细进行病史询问和体查,就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分析意见。

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6、负责主治的住院医师必须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按时完成讨论中决定的各种检查和治疗措施。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住院病人诊治1周,门诊患者同一疾病连续3次由同一医师诊治,诊断不明或疗效不佳者;急危重症患者,诊断欠明确,疗效、预后差者,应申请会诊。

2、门诊会诊及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请专科或上级医师会诊。

3、科间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由应邀科室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负责会诊。

急诊会诊可由本院经治医师担任。

4、院内大会诊:

经科内或科间会诊,诊断治疗仍有困难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

申请会诊科室准备好各项资料,并书写好病情简介,提前1天送达有关科室(急诊会诊除外)。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主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并书写病情简介,经医务科同意并报告业务副院长,可申请外院专家会诊,同时,必须由患者及其家属书面授权委托。

医务科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告知会诊目的,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并作会诊记录。

涉及多医院的重大会诊时,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亲自参加。

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去会诊。

进修实习人员无权单独申请会诊和应邀会诊。

参加院外会诊,必须经相关医院以书面形式向医务科正式申请,经医务科批准,方可参加,未经医院允许,一律不得参加院外会诊,私自在外从事会诊及各种医疗活动或者私自介绍病人外出诊治,按《医院工作方案》有关条款处罚。

6、门诊会诊前,申请会诊科室或医师必须对病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一般检查资料要求完整,提出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申请会诊时间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1小时(急诊会诊除外)。

住院病人的科间会诊或全院性会诊,申请科室必须开具会诊医嘱,正确书写会诊申请单,备齐有关资料,并负责介绍病情,科主任督办会诊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7、急诊会诊,受邀人员应随请随到,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一般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

全院大会诊要求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当受邀人员不能准时参加会诊时,应及时委托本学科其他人员参加(点名会诊除外)。

8、会诊医师应详细检查病人,提出会诊意见,正确书写会诊记录单。

全院大会诊的会诊意见由会诊医师中最高技术职称者签字负责;如需要请会诊医师参加手术,双方必须共同完成手术,不允许任何一方中途离台。

9、尊重会诊医师意见,不采纳的会诊意见必须由科主任批准,病程记录中须有记录。

不采纳的全院大会诊意见,必须报医务科并由医务科视情况再次组织会诊,并将会诊意见报业务副院长。

10、经会诊为应邀科室疾病,病情危重而需专科处理者,应邀会诊科室应积极转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病情不允许转科时,应积极协助申请科室就地抢救;非危重病人又确属无床,应共同作好解释工作,病人可候床转科。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对急重症病人的抢救,在场的全体医务人员必须及时认真地参与救治,按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如有疑难时,应立即请示上

级医师或医务科,必要时组织会诊。

2、病房病人抢救由病房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治医师组织,大的抢救由业务副院长、医务科科长组织进行。

3、各病区应有抢救室,急诊科设有抢救室和观察床,备有抢救用的器材及药品,平常禁止动用,每周检查1次,并随时补充。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历及治疗经过、抢救始终时间,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各科抢救小组成员由科主任、责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护士长等组成。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召集科内所有医护人员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

内容包括:

最后诊断、死亡原因、诊断和治疗中存在的不足及经验教训、主持人的总结发言。

3、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进行,但不迟于2周。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

4、死亡病例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做好准备工作,将各种检查结果汇总,并在讨论会上向参加人员就病例作简单扼要的报告。

5、经治医师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将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内容包括:

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参加讨论人员的详细发言、讨论意见和总结。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手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和技术难易程度不

同,手术分为四级(包括介入、腔镜等各种微创手术):

  1、一类手术:

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手术:

小型手术及简单中型手术。

  3、三类手术:

中型手术及一般大手术。

4、四类手术:

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1、医士

2、住院医师

  3、主治医师

  4、副主任医师

5、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医士可担当一、二类手术的一、二助手;

2、医师可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3、主治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或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4、副主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或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5、主任医师可担当三、四类手术术者

6、上级医师均有权有责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手术,检查监督全科手术,以确保手术质量、安全。

四、手术审批权限:

包括决定手术时间、指征、术式、手术组成员的分工等。

1、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

2、二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审批;

3、三类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由副主任医师兼行政正副科主任审批;

4、四类手术中疑难重症大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由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

5、特殊手术:

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提交业务副院长或必要时报院长审批。

特殊手术包括: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特殊人士包括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

2)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3)无家属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

4)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5)高风险手术或本院新开展的手术;

6)外院医师来我院主刀的手术;

6、危、急诊手术:

原则上应就地组织抢救,如需往上级医院转诊的,应作初步处理后在病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医务科同意后,由医护人员护送,及时转上级医院。

术前讨论制度

1、除一类手术外,二、三、四类手术均要求术前讨论,二类手术可采用表格式术前讨论,三、四类手术应科内、全院或请外院专家参加讨论,重大、疑难、新开展手术由医务科组织讨论。

2、对切除重要器官或肢体的手术报请医务科及主管副院长签字同意。

紧急情况,电话报告,术后补签。

3、术前讨论内容:

病人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式、麻醉方式、应急措施、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应对措施、术后的护理要求,应详细讨论并记录,确保手术安全。

4、手术医师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做好病人和家属思想工作,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能进行手术。

5、术后写好手术记录,必要时术后讨论总结。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

⑴护理人员在给病人配血、抽血、验血型时,必须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领血前必须仔细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⑵输血前,应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血型、种类、剂量、住院号、交叉实验单、反应卡、血袋号,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⑶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认真执行腕带标识制度,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前后数量一致,方可缝合。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三、药房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用法、配伍禁忌。

在调配中药饮片时,还要查对药味、查炮制、查捣研、查质量(霉烂、变质、虫蛀)、查先煎、后下、包煎、冲服、溶服等,查后签名。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①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②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③查药品的质量、包装、标签和规格剂量等是否正确完好。

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④查对姓名年龄;

⑤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门急诊配药窗口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量。

4、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

配方时应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格和规定。

5、院内各科室领发药品时必须在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

病区护士收到药篮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

6、各种制剂在配置时,必须双人复核,审核双方必须签字。

中药配方及煎药,配方后和煎药前必须有专人复核。

四、输血科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医学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送验标本应新鲜,收集方法和安放容器应正确,标本容器上应有标记,检验单应逐项填写。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单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经查对如标本不符合规定,标记和检验单字迹不清楚或可疑时,检验员可电话联系或要求重新提供或退回重办。

5、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6、检验后,复核结果。

7、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8、检验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或定时检查试剂的准确性。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室、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编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5、癌肿及疑难病例的报告单一定要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后再发出。

七、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八、针灸科、推拿科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应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应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

 

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患者情况,并做好床头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入院患者和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对于新入院患者和急、危重患者还应与值班医师一起进行床头交班。

值班医师对重危患者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完成病历书写,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如遇紧急抢救,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未能及时赶到时,应及时请科主任现场指导。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

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夜间急诊会诊)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同时电话通知科室二线班前来顶替。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患者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会上,值班医师必须将新入院及危重患者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主管医师交待清楚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医技、药房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

 

护理分级制度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即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决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开具医嘱,制定诊疗方案。

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诊疗方案,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1、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谈话告知制度

1、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疑问,加强医患有效沟通,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谈话告知内容包括入院时谈话,特殊治疗及特殊检查的谈话、重危病人谈话、输血谈话、手术前谈话、麻醉前谈话、各种会诊后谈话等。

3、各种谈话必须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本院医师主持,谈话时院方必须有两人(或以上)参加,患方也应当有尽可能多的亲属参加,大手术、高风险的治疗和检查必须通知患者全体家属参加谈话,告知其风险。

4、进修实习医师和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不得单独进行谈话告知,在夜班、节假日及紧急情况下,可由住院医师主持谈话,但在次日,必须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在听取住院医师汇报谈话告知内容后,视情况重新组织谈话。

在夜班、节假日及紧急情况下,值班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患者进行谈话告知。

5、住院医师必须详细填写好各种谈话告知书,并详细作好记录,在谈话结束后,应当向患者复述谈话内容。

6、各种谈话告知书应当有患者及其家属的明确意见及签名、住院医师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的签名。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

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二、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分管副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四、预约用血办法:

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值班护士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后,给病人采集血样,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输血科(急症例外)进行交叉配血。

五、输血科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

六、输血科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七、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八、凡输血科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摄氏度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九、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十、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在医院输血管理系统上逐项登记配血试验结果,并打印配血报告单。

十一、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十二、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取血者在配血报告单(一式两份)上签字后方可发出。

病人的陪人和家属、实习生不能取血。

十三、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十四、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十五、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十六、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