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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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
心)隶属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发展服务中心资助科,成立于2011年,是学生发展服务中心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中心旨在帮助在校经济困难生寻求兼职机会,提供安全优质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中心在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将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贫困生推向工作岗位,为其提供更多实践的机会,助其更好地完成学业。
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成为拥有办公室、宣传培训部、岗建部、稽查部和财务部五个部门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一年多以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努力下,中心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力图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进行完善和开拓。
中心的宗旨:
诚信--服务同学是我们理念的核心价值,坚守真诚待客之道,以提供优质的兼职信息为己任。
务实--不做任何浮华虚夸之事,虽志存高远仍脚踏实地。
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团队利益为重,营造简单、高效的工作氛围。
创新--以开放姿态鼓励创新,以持续创新提升业绩。
目前,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正处于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学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规范我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工作的发展,开创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新局面,中心特制订一系列相关制度,供大家参考和指正。
目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管理办法................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组织机构..................................................... 4
第三章中心职责..................................................... 5
第四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5
第五章附则......................................................... 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机构设置................ 7
第一章总则......................................................... 7
第二章常委会....................................................... 7
第三章主任团....................................................... 7
第四章办公室....................................................... 8
第五章岗建部....................................................... 8
第六章财务部....................................................... 9
第七章宣传培训部................................................... 9
第八章稽查部....................................................... 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人事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11
第二章录用........................................................ 11
第三章工作守则.................................................... 11
第四章考核........................................................ 12
第五章辞职和辞退..................................................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考核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14
第二章细则........................................................ 14
第三章附则........................................................ 1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请假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17
第二章请假程序.................................................... 17
第三章请假规定.................................................... 1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评优制度及奖励办法 19
第一章总则........................................................ 19
第二章评优办法.................................................... 19
第三章奖励办法.................................................... 2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财务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财务支出制度................................................ 21
第二章财务收入制度................................................ 21
第三章财物管理制度................................................ 2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卫生管理制度........... 2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换届选举制度........... 25
第一章换届选举原则................................................ 25
第二章干部选举办法................................................ 25
第三章换届程序.................................................... 26
第四章后续工作.................................................... 2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沙河校区)
管理办法
北航勤助中心字【2014】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使其更好地完成学业,中心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及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教财[1993]6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增长才干,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并获得一定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
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着手实践,开拓创新,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本条例所述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规学习生活的大一、大二年级的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设置主任、副主任、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下设
办公室、宣传培训部、岗建部、稽查部与财务部。
第六条 各勤工助学活动应在中心建档,备案。
第三章中心职责
第七条拓展安排全校勤工助学活动,鼓励有关单位群众团体开展助学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第八条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收集、鉴别和发布,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第九条优先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对参加勤工助学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为用人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并定期考察学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保障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及时帮助解决同学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同学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将其工作表现列入个人档案;对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过程中违反纪律、缺岗、逃岗的学生,问题严重者可取消该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
第十三条实施本规定以外的其它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事项。
第四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拥有以下权利:
(一)受到尊重并获得工作岗位的权利。
(二)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岗位和申请离职的权利。
(四)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和工作性质,拒绝用人单位的无理协议要求和任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
(五)要求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问题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六)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反映反馈的权利。
第十五条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并接受监督的义务。
(二)根据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相关人员检查的义务。
(三)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以及用人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的义务。
(四)配合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完成各项突发性事件的义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条例及以下制度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2014年11月起试执行,自2014年12月第一个工作日起正式执行。
第十八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拥有对本条例及以下制度的修改权,修改后的条例经例会通过后生效执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沙河校区)
机构设置
北航勤助中心字【2014】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中心工作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奖罚分明,责任到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常委会
第二条中心常任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担任。
第三条常委会的职责是每月召开常委会会议,与上级领导沟通交流,商讨有利于中心发展的大计。
第四条中心主任
第三章主任团
(一)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制定中心活动的整体计划。
(二)主管中心内部人员聘用、调配问题。
负责中心干部的选拔,推荐及考核工作,落实奖罚机制。
(三)协调各部关系,监督各部工作的落实与开展情况,向上级提交工作报告。
(四)主持并召开常委例会和中心例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中心副主任
(一)分管稽查部和岗建部,负责岗位建设,及中心成员考核、勤工助学活动的审批考核。
(二)分管财务部和宣传培训部,负责中心对外宣传管理、财务管理
(三)协助主任做好中心各项工作和活动及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对主任及部门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
第四章办公室
第六条办公室为中心各部门活动提供了场所及后勤保障,也是连接各部门的枢纽,为中心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第七条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中心例会的会前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
(二)负责联络上级老师,征求意见。
(三)负责中心值班安排与调整。
(四)负责中心成员的档案及办公室工作档案的收集与保管。
(五)负责办公室的布置及卫生的管理。
(六)负责中心工作的通知发放以及公文写作。
(七)对中心成员及在校学生对中心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汇总。
(八)负责中心制度的草拟,制定及汇编。
(九)对中心内部人员实施值班检查和值日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在例会中作说明。
第五章岗建部
第八条岗建部是中心进行校内业务扩展的主要力量,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联系设岗老师和学生,是中心工作的重点所在。
第九条岗建部职责:
(一)负责固定岗和临时岗的招聘工作,统计各岗位人员名单及人数
(二)及时核对参与工作人员是否为在校注册经济困难生
(三)学期中联络各岗位老师,根据其要求及时更换、补充在岗人员,实时更新相应名单。
(四)负责解答学生对岗位的疑问,传达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基本职责。
第六章财务部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沙河校区所有在岗同学的工时上报和财务公示的工作,同时又监管中心财务运营和物资管理。
是中心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第十一条财务部职责:
(一)每月中旬联络设岗老师交工时报表,进行工时上报。
(二)将每月的工时上报情况做好统计,移交宣传培训部做成折线图公示。
(三)对中心的财务进行监督和报销工作,核实相关票据。
(四)负责中心物资的监管、购买,定期进行物资性能检查。
第七章宣传培训部
第十二条宣传培训部主要为中心在校内的影响和开展的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并为中心内部交流提供机会,是中心得以扩大影响力和团队建设力的重要力量。
第十三条宣传培训部职责:
(一)负责中心活动的宣传工作,主要包括海报横幅等的制作及其他宣传工作。
(二)负责中心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办公礼仪、电脑操作等
(三)负责中心微信平台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中心重要活动的摄影记录工作
(五)负责中心活动的报道工作。
(六) 负责中心内部交流活动的组织,包括定期聚餐、素质拓展等。
(七) 负责招新工作,包括招新宣传及笔试、面试的准备工作,以及录用通知的发放。
招新面试时协同需招新部门进行面试,以满
足部门的招新要求。
招新部门行使主要录用权。
第八章稽查部
第十四条稽查部主要对在各岗位工作的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定期检查,并将个人的工作表现及时反馈给各岗位负责老师,执行一定的奖惩制度。
稽查部是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岗位要求规范
化的重要部门。
第十五条稽查职责:
(一)定期对各岗位进行检查工作,记录在岗人员工作情况,包括缺岗、换岗情况等。
(二)每周例会上讲查岗问题进行反馈,每两周负责将检查情况做成报告上交,反映问题。
(三)和岗位老师取得联系,反映在岗工作情况,听取老师意见,协助老师实行奖惩制度。
(四)配合财务部和岗建部将违纪较为严重的学生予以处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沙河校区)
人事管理制度
北航勤助中心字【201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强责任感、归属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中心人员和处于试用期的人员。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各部门若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应先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并经中心成员投票通过后方可招聘新成员。
第四条甄选中心人员需要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笔试、面试、试用期考核后方可留用,考核通过正式成为中心成员。
部长拥有考核权。
第六条正式录用后,成员应立即投入到所在部门的工作中,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七条中心成员应遵守中心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中心成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赛责行为。
(二)不得私自经营与中心利益有关的业务。
(三)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圆满完成中心交予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走中心物品。
(五)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中心主任请准。
(六)中心人员应随时注意保持办公室的卫生环境。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班。
(八)所有成员应团结协作,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中心秩序的行为。
(九)个人不得以中心名义在外谋取私利。
(十)业务人员在对外洽谈业务时,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坏中心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自身修养,带领所属人员,努力工作激发工作人员热情,增强成员中心归属感。
第四章考核
第八条中心成员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办公室拟定,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各部拟定。
第九条部长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评优、评先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中心部级考核结果由主任保存,作为确定其部门业绩和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十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徇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五章辞职和辞退
第十一条中心成员根据个人意愿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其部长提出辞职申请,部级以上需向中心主任及负责老师提请。
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中心成员若严重违反中心管理制度或考核不达标者,解除该中心成员资格,并办理辞退手续。
第十三条工作移交
(一)工作移交内容包括:
工作内容、文件、资料、档案等。
所有移
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移交工作的书面记录必须经所属部门部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离职,辞退后一周内办理完毕工作移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沙河校区)
考核制度
北航勤助中心字【2014】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中心运行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中心各部门及成员的考核工作,每月公布一次考核分数,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加总平均。
中心依据部门及成员的考核分数实施奖惩措施。
第三条试用期成员考核分数低于80分,不予正式录用。
第四条部级以上干部考核分数低于70分,予以降职。
第五条中心正式成员考核分数低于60分,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核标准见细则。
第二章细则
第七条值班情况(20分)
注:
此项基础分20分,违反以下任意一条,每人每次在总分中扣除
本人及部门2分,扣完为止。
(一)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亲自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二)保持办公室卫生,及时整理办公桌及中心物品。
(三)服务态度良好,对业务熟悉。
(四)爱护办公室物品,不得损坏或遗失中心公共财务。
(五)值班时间不得喧哗打闹,不得利用中心电话私聊。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
(七)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八)每月值班请假超过2次。
第八条中心大会及部门例会出勤情况(20分)
注:
此项基础分20分,违反以下任意一条,根据具体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一)中心大会未提前请假者,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扣除本人及部门3分,迟到每人每次扣除2分,无故早退扣1分。
(二)各部长应准时参加常委例会,办公室实行签到制,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中心主任请假,若无故缺勤扣除本人及部门5分。
(三)会议请假超过3次后,依之后的请假次数每次扣1分。
第九条内部管理(30分)
(一)部门会议组织及出勤情况(10分)
注:
本项基础分10分,根据具体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1、无特殊情况,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部门例会,并在办公室做好登记,会后将会议记录交办公室存档。
缺少一次扣部长及本部门2分。
2、部内人员应及时到达,不得无故请假、缺勤。
迟到每人每次扣本人1分,缺勤扣2分。
3、会议组织有序,讲求实效,会场气氛良好。
若有会场混乱、组织不力的情况,酌情扣除本部门2-5分。
(二)工作计划及总结(10分)
注:
本项基础分10分,根据具体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1、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按规定格式写并及时上交。
缺少一次或不按要求扣本人及部门2分。
2、工作计划及时合理,工作总结认真翔实,且符合公文要求。
如不符合,酌情扣除本人及部门2-5分。
3、工作计划及部门工作职责按时执行并完成,并做好经验总结工
作,如不符合,经主任团核实后酌情扣除本部门2-5分。
(三)部内物品管理(10分)
注:
本项基础分10分,违反以下任意一项,在总成绩中扣除本部门
2分。
1、资料保留完整,档案柜及时更新整理。
2、文件分类明确,且归类正确。
3、部内文件及时放入文件夹,不乱堆乱放。
4、中心电脑文件及时更新并删除过期信息,不将部内文件遗留在桌面上。
第十条其他违纪情况(10分)
注:
本项基础分10分,根据具体情况对总分进行扣分。
1、损害、遗失中心公共财产者,除按原价赔偿外,扣除本人及部门2分。
2、有损害中心形象行为的,扣除本人及部门2分。
3、工作不积极,推脱任务,态度不佳者,扣除本人及部门2分。
4、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无理取闹,影响部内团结的,扣除本人及部门2分。
5、不服从惩罚措施的,扣除本人及部门2分。
6、其他违反办公室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办公室根据情况予以扣分。
第十一条加分情况
注:
本项根据总分情况,加满为止,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由本人报中心主任在加分栏签字方有效。
1、对中心有突出贡献,包括提出好的建设方案等,且经各常委认可的,本人加5分,其所在部门加2分。
2.其他情况如有本人申请加分,需经常委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才能予以加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经中心会议认可后发公告修改。
第十三条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一旦发现,将对其进行警告甚至开除处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沙河校区)
请假制度
北航勤助中心字【2014】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中心的内部管理,规范中心的考勤工作,增强全中心成员的纪律性和责任心,制定如下请假制度。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值班请假须经过中心主任的批准,并自行安排好接替人员,报办公室记录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中心例会请假需要至少提前半天向中心主任请假,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开会前2个小时。
第四条在中心其他工作中,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及时告知有关负责人员,不得擅自离职,以免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后果。
第五条请假理由不足或请假对工作有很大影响时,领导不予批假或延期给假。
第六条中心成员请假,办公室要妥善保存,及时记载,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三章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