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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潭中学学生社团活动手册

增城市派潭中学

 

学生社团活动手册

 

社团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启用日期:

20年月日

 

共青团增城市派潭中学委员会2012年编制

派潭中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01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02条   学生社团是指学生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

第03条   学生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和活动审批的管理办法,学生社团的指导部门为学校团委会,学生社团的管理部门为学校学生会。

第04条   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和有关部门在对社团进行管理、指导的同时,应给予支持、帮助,创造必要的政策、资金、场所、物品等便利条件。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05条   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均享有依法成立社团的权利。

第06条   发起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2、有1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3、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所指定的负责人不是其他社团的负责人;4、筹备组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简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07条   社团的成立登记程序:

1、社团发起负责人到学生会社团部领取社团组建的相应表册;2、发起负责人到团委提交《派潭中学社团组建登记表》,同时提供社团章程草案、社团在近期的活动计划等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成立。

第08条   社团审查合格后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第09条   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成立一个。

第10条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并能够反映该社团的宗旨和主要活动内容。

对于名称与宗旨和主要活动内容有严重差距的社团,团委或学生会委员会有权对该社团的名称作出修改。

第三章   社团的成员

第11条   凡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均享有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专长申请加入某一社团的权利,享有依法参与社团活动不受干涉的权利。

第12条   申请加入某一社团的学生,必须承认该社团的章程,并根据该社团的要求,经过该社团的考察,填写由学生会统一制定的《派潭中学加入学生社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社团保存,一份交社团部)后,方可成为该社团正式成员。

第13条   社团要及时把更新后的成员名单和新成员的《派潭中学加入学生社团申请表》交到学校学生会社团部备案。

第14条   社团成员不得同时加入其他社团。

第15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所属社团的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发挥自己的专长,热心帮助同学,服务教学、科研,奉献社会;需要交纳会费的要定期足额交纳会费,确有特殊困难,经所属社团的理事会(一般由社长、副社长及社团干部组成)研究也可以免交会费。

第16条   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得到社团理事会的及时通知,参加所属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在社团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所属社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本社团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如有问题,可直接上诉至学校团委会,并要求给予明确答复。

第17条   社团成员有退出所属社团的自由,社团成员要求退出,必须向所属社团递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由所属社团报学校学生会除名。

社团干部退出社团的自由受到限制,需退出社团的社团干部要在退出前把该完成的任务完成(社团内有其他成员愿意接手该任务的除外)。

第18条   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行为的社团成员,所属社团理事会有权对其除名。

第四章   社团的工作

第19条   社团要进行学期注册,具体要求为:

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期均要向学生会委员会申请注册,注册时须向管理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上一学期社团的工作总结;上一学期社团的财务结算报告及物品清单;社团的变更情况;社团本学期的活动计划;社团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注册登记表》。

第20条   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注册的社团,以自行解散论处。

第21条   各社团每学年换届一次,调整充实社团理事会。

社团负责人最多只能连任一次,新产生的社团负责人不得为其他社团的负责人。

具体的换届办法由社团内部决定。

社团负责人要把换届事宜完全办妥后方可离任。

换届后,社团理事会需把结果以书面形式汇报学校学生会。

第22条   各社团必需聘请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能对社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能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第23条   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校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的顾问。

社团顾问的职责是在社团登记的宗旨范围内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聘请顾问时,社团须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

第24条   各社团要建立健全档案,社团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会员登记表、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财务收支记录、活动照片资料、所办刊物样本(如果有社团办刊物)等。

第25条   各社团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搜集、管理,每学期末整理一次,上交学生会社团部,由社团部负责统一管理、存档。

第五章   社团的活动

第26条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第27条   各社团在开展活动时要注意区分参与者是否本社团成员,要以不同的优先级别给予对待。

第28条   各社团在开展活动前有义务及时通知本社团成员有关活动的具体情况。

第29条   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先向校团委申请报批,其他活动则不受此条的限制:

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讲座、报告等活动;与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取得经济收入的活动;其他有关学校秩序的重大活动。

第30条   申请举办上述(第29条所述)活动必须在活动前两个星期提交《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校团委审核同意后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写好包括以下内容的详细活动策划书:

活动的目的、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挂靠单位或指导教师意见;经费来源,组织方式;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社团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写好活动总结并附上5张左右的活动照片交学生会社团部,同时把电子稿及照片发到学生会邮箱。

第31条   社团由于开展大型活动的需要,可申请活动场地。

需要申请活动场地的社团要在提交《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时,着重提出要求和说明。

第32条   社团要按期保质地开展一般性活动,并如实填写社团活动纪录。

连同其他活动资料,于每学期末汇总到学校学生会社团部,作为社团工作考核的参考。

第33条   全校各教职工应该对正常的社团活动予以支持,不得干扰或变相干扰正常的社团活动。

如有异议,可向校团委反映、投诉,但不能擅自采取带有行政裁决性质的行动。

对各社团的活动的行政裁决权归校长室和校团委享有。

第六章   社团的财物

第34条   社团经费来源分为社团成员会费、学校支持的经费、创收经费、有关单位赞助等几种渠道。

确有必要时可提出申请,争取学校拨款。

第35条   各社团必须指定财务负责人,学期注册时需特别说明。

社团负责人可以兼任社团的财务负责人。

第36条  社团财务的负责人要妥善保管社团经费及做好经费收支记录,并对经费全面负责。

第37条   社团经费不得用于股票、债券、保险、期货等投资渠道。

第38条   各社团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或“不花钱,也办事”的原则去开展活动,节约使用经费。

第39条   社团经费由该组织集体所有,用于为同学集体服务,使用时需经社团理事会研究决定。

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追查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时,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40条  各社团每半个学期公布一次正式的财务收支报告,以供校团委和社团成员检查、监督,具体时间为该学期期中和期末考试的前一个星期。

第41条  上述财务收支报告应包括:

发生收支活动的时间与内容;收支的具体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收支情况。

第42条   社团换届时,财物的移交需妥善处理。

当届理事会在向下届移交财物前要用书面形式列出财物清单(一式三份),下届理事会按照清单验收后,移交人和接收人需在清单上签名。

移交人、接收人和学校团委会各得一份已签名的清单。

第七章   社团的刊物

第43条   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44条   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学校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批准后填写《派潭中学学生社团校内出版物审批表》,由学校团委会盖章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45条   学校团委为符合创办刊物资格的社团提供纸张及印刷,出版刊物的其他支出由社团自行解决。

第46条   符合创办刊物资格的社团可以凭已盖学校团委会章的《派潭中学学生社团校内出版物审批表》,到学校印刷室印刷。

第47条  各社团刊物只限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发行对象。

第48条  各社团刊物内容要健康向上,要与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

第49条  社团刊物的内容应由社团内指定的主管刊物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审定,并接受学生会宣传部的管理。

第50条  社团要保证其出版的刊物的合法性,并对刊物的内容负责。

第八章   违纪责任

第51条   以下行为属于社团违纪行为:

未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第52条   对违纪行为的处理:

对社团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派潭中学奖惩条例》给予学校处分;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可责令社团暂停活动或责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社团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

第九章   社团的解散

第53条   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提出解散申请。

第54条   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团委会予以解散该社团:

成员长期不足20人者;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者;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在社团活动中有重大过错者;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或超过指定日期一个星期)不进行学期注册登记者;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者。

第55条   社团解散时,应及时向学校团委会申请并处理好善后问题。

第十章   社团的奖励

第56条  对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和“优秀学生社团成员”称号,并给予奖励,每学期表彰一次。

第57条   上述奖励的评定依照《派潭中学学生社团评比细则》进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58条   本条例仅适用于我校范围内。

第59条   凡我校以前的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者,以本条例为准。

第60条   本条解释权属校团委和学生会委员会。

第61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共青团增城市派潭中学委员会

2012年3月1日

(本条例参考龙川一中的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此感谢)

 

附1:

派潭中学学生社团评比细则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舞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发展,充分调动各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社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我校学生社团更健康有序地发展,营造出派潭中学活力校园的特色,根据《派潭中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考核工作每学年6月进行,首先由各社团对照标准进行自查,然后由学生会组织部、社团部根据各部门工作记录进行复核,对社团成员进行随机调查,最后由学校团委和学生会会根据量化结果和调查问卷满意率进行最终认定,评比出本校学生社团总数30%的“优秀学生社团”,该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自动当选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项目

考核内容

详细标准

自评分数

评委评分

社团组织建设27%

社团行政管理15分

社团组织结构合理且运作良好(是否定期召开理事会、会员大会等)【3,1】

社团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且付诸实用(例如章程、会员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财务制度等)【5,3,0】

社团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并能依照所制定计划进行【3,2,0】

每学期按要求及时完成社团注册(章程、计划、总结、会员名单、理事会名单)【2,0】

主动向学校团委汇报社团工作情况【2,0】

社团成立时间、社团章程12分

社团成立时间(1—3年1分,3—5年2分,成立5年以上3分【3,2,1】

社团总人数(15人以下1分,15—30人2分,30人以上3分)【3,2,1】

社团活动场地是否保障【2,0】

社团章程及管理细则(无章程、细则0分,章程、细则不明确1分,有章程、细则3分【2,1,0】

社团勤俭节约、开支合理、不铺张浪费【2,0】

社团活动开展58%

会议3分

按时参加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举办的有关会议(按出勤率100%,80%以上,80%以下三个档次)【3,1,0】

活动41分

社团日常活动符合会员要求和利益,活动思想健康、形式新颖【5,3,0】

社团按规定在活动前向学校团委上交计划、活动后及时上交活动总结【5,3,0】

社团日常活动,会员参与人数(按80%以上、50%—80%,50%以下三个档次划分)【4,2,1】

社团有专业指导老师对会员进行培训,且会员专业水平有一定提高【4,2,0】

能定期开展活动(按平均每月4次,每月3次,每两月2次划分)【12,8,5,0】

不断创新、积极建设社团品牌活动,扩大社团知名度和影响力【5,3,0】

能主动与其他社团或社会、企业组织等联合开展活动,具有较高质量、规模和影响【6,4,2,0】

宣传14分

社团活动前、后进行必要的宣传活动(如横幅、海报、传单等)且取得良好效果【6,4,2,0】

在校网、宣传栏、广播站等媒体介绍社团情况、宣传社团活动【4,2,0】

简讯被学校网站、局团工委、增城日报等采用(按每期6条,每期4条,每期2条)【4,3,2,0】

项目

考核内容

详细标准

自评分数

评委评分

社团文化建设15%

长远规划4分

根据社团自身情况,制定工作规划,逐步落实【4,2,0】

社团形象3分

社团有自己的口号、会徽或会标【3,1,0】

指导老师5分

有相对固定的指导老师,且能切实指导社团运作,取得良好效果5分

有非固定指导老师,但能正常指导社团运作3分

无指导老师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发挥指导作用0分

文化氛围3分

社团凝聚力强、氛围融洽【3,1,0】

加减分项目

加分

积极主动配合校团委开展工作【2,1,0】

积极拓展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形式。

(以社团名义参加国家级活动、市级活动、区级活动、校级活动四个档次划分)【15,10,6,3,0】

以社团名义在各级比赛中获奖【国家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校级2分】

以社团名义代表学校到外校、外单位进行交流、演出【一次2分,累计不超过6分】

以社团名义出版刊物【2,0】

以社团名义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6,3,0】

社团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公益劳动,反映学校精神风貌【2,0】

社团负责人获本学年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称号”【2,0】

社团成员获本学年校“优秀学生社团成员称号”【1,0】(不累加)

现场观摩【15,10,6,4】

减分

社团活动宣传形式、地点不符合要求【-2】

不按时上交活动申请、总结等材料【-2】

记账不规范、财务不清【视情况-2,-4,-10】

每学期针对会员活动次数少于8次【-12】

总分

附2: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成员评选办法

为鼓励学生社团成员热爱社团,积极投入社团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以奖励对社团发展有较大贡献的学生社团干部和学生社团成员。

凡是我校社团干部和学生社团成员,均可参加相应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社团制度。

2、热爱社团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完成校学生会社团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3、按时出席会议,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并能推出特色活动,在校园中有一定影响力,在会员及同学中反映良好,或对社团工作有较为突出的贡献,并为学校争得荣誉。

4、个人综合考核优良。

本学期内无旷课早退等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二、评选办法及步骤:

1、学生社团优秀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与学年优秀社团评比工作同时进行,各社团可根据实际分别推荐1—2名。

2、按评选条件各社团提供被推选者的推荐材料,在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

3、校学生会社团部进一步调查核实、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4、学生社团优秀干部由校团委颁发校级《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或《优秀学生社团成员》证书。

 

派潭中学学生社团组建申请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20 年  月  日

社团名称

 

挂靠单位(科组)

 

发起人

 

指导老师

姓名

 

联系电话

 

任教学科

 

QQ号码

 

组建负责人

姓名

 

性别

 

班级

 

电话

 

QQ号码

 

政治面貌

 

拟吸收成员数

 

经费来源

 

社团宗旨

 

主要活动内容

 

社团初建成员

(15人以上)

 

学生会社团部意见

 

学校团委意见

 

 

派潭中学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20 年  月  日

社团名称

 

挂靠单位(科组)

 

发起人

 

社团成员人数

 

现有经费金额

 

经费来源

 

指导老师

姓名

 

联系电话

 

任教学科

 

QQ号码

 

社长

姓名

 

性别

 

班级

 

电话

 

QQ号码

 

政治面貌

 

副社长

姓名

 

性别

 

班级

 

电话

 

QQ号码

 

政治面貌

 

副社长

姓名

 

性别

 

班级

 

电话

 

QQ号码

 

政治面貌

 

社团干部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文书

 

经费管理

 

 

 

 

 

社团宗旨

 

主要活动规划

 

学生会社团部意见

 

学校团委意见

 

派潭中学学生社团社长登记表

社团名称

学  年

20 至20 学年

姓名

性别

班级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QQ号码

个人简介

工作设想

指导老师意见

学生会社团部意见

学校团委意见

派潭中学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

社团名称:

社团社长: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社团职务

电话

QQ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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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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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社团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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