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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

篇一: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

1.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区分A股B股H股的主要依据是()

A.上市公司的业绩

B.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

C.上市公司的经营类别

D.上市公司所在地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等的区分。

这一区分的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故本题答案为B。

2.公民的隐私权属于()

A.人格权

B.身份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正确答案】A

【解析】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

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3.公证的内容是确定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和()

A.合理性

B.合法性

C.逻辑性

D.科学性

【正确答案】B

【解析】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4.焦裕禄的故事发生在()

A.辽宁

B.山东

C.河北

D.河南

【正确答案】D

【解析】焦裕禄,山东淄博博山县北崮村人,革命烈士,干

部楷模。

1946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62年被调到河南省兰考县担任县委书记。

时值该县遭受到了严重的内涝、风沙、盐碱三害,他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领导工作方法,同全县干部和群众一起,与深重的自然灾害进行顽强斗争,努力改变兰考面貌。

他身患肝癌,依旧忍着剧痛,坚持工作,被誉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县委书记的榜样”、“共和国的脊梁”。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

故本题答案为D。

5.一个网吧将其所有的计算机联成网络,该网络属于()

A.局域网

B.城域网

C.广域网

D.吧网

【正确答案】A

【解析】局域网,简称LAN,是指在某一区域内由多台计算机互联成的计算机组。

“某一区域”指的是同一办公室、同一建筑物、同一公司和同一学校等,一般是方圆几千米以内。

局域网可以实现文件管理、应用软件共享、打印机共享、扫描仪共享、工作组内的日程安排、电子邮件和传真通信服务等功能。

局域网是封闭型的,可以由办公室内的两台计算机组成,也可以由一个公司内的上千台计算机组成。

因此,网吧将其所有的计算机联成网络,该网络属于局域网。

故本题答案为A。

6.在自然界中没有上就无所谓下,在社会中,没有先进就无所谓落后,在认识中,无所谓正确就无所谓错误,这说明()

A.矛盾双方是相互排斥的

B.矛盾双方是相互渗透的

C.矛盾双方是相互转化的

D.矛盾双方是相互依存的

【正确答案】D

【解析】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正如,上与下、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D。

篇二:

2015年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

2015年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

1.下列不属于现代生物技术的是(单选题)

A.克隆

B.人类基因组计划

C.纳米医学技术

D.DNA芯片

【正确答案】C

【解析】现代生物技术也称生物工程,在分子生物学基础上建立的创建新的生物类型或新生物机能的实用技术,是现代生物科学和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克隆、基因计划和DNA研究都是其具有代表性的一种。

纳米医学是随着纳米生物医药发展起来用纳米技术解决医学问题的学科,是合成生物学的发展,不属于现代生物技术。

所以选C。

2.不属于人格权的是(单选题)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健康权

【正确答案】C

【解析】公民的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

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非人格权的范畴。

故本题答案选C。

3.一个组织是以刚性管理为主,还是以柔性管理为主,完全取决于组织员工的素质、工作的性质及组织的文化传统(判断题)

【正确答案】A

【解析】刚性管理是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完全没有规章制度约束的企业必然是无序的、混乱的,柔性管理也必然丧失其立足点。

故本题判断正确。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单选题)

A.公民

B.人民

C.劳动者

D.爱国者

【正确答案】B

【解析】《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故本题答案选B。

5.“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名言告诉人们的哲理是(单选题)

A.没有量变,就不会有质变,量变会引起质变

B.没有质变,就不会有量变,质变优于量变

C.没有质量互变,就没有事物的发展

D.没有量就没有质,质是量的积累

【正确答案】A

【解析】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但并非所有的量变都能达到质变,必须要注重量的积累。

题中积跬步、积小流就是量的积累,至千里、成江海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变。

B项说法错误,C项与题目无关,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6.十八大报告指出,()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单选题)

A.创新发展金融体制改革

B.深化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C.协调发展处理好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

D.均衡发展经济结构调整

【正确答案】B

【解析】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篇三: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节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卫生法上的法律责任即由于行为人违反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的内容

(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

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一、法定传染病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进行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

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

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

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百日咳、白喉、猩红热、淋病、梅毒、血吸虫病、疟疾等26种。

(三)丙类传染病

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风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等11种。

二、传染病防治方针与管理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三、传染病预防与疫情报告

(一)传染病的预防

卫生行政部门的预防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工作;医疗机构的预防工作;其他相关的预防工作。

(二)传染病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义务疫情报告人和责?

我咔楸ǜ嫒恕?

疫情报告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报告时限、方式(日常疫情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疫情报告;有关部门的疫情报告和通报)。

四、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

(一)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

传染病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医疗机构的隔离治疗措施;疾控机构的疫情控制措施;政府的隔离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疫区宣布及封锁。

(二)医疗救治

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被传染病污染的相关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相关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还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

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制度;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需要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

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处理

政府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应急处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应急处理职责;公安机关的强制执行职责;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责。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第四节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一)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人员的规定

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规定

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于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民事责任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受贿罪;渎职罪。

第五节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事故的概念与分级

(一)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分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

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与排除

(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的设置与分工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1.鉴定程序的启动

卫生行政部门启动: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事人申请: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

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委托: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成立鉴定专家组

3.收集材料

4.听取陈述答辩

5.作出结论

第六节医疗侵权法律制度

一、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特殊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以下情况:

医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方义务与侵权法律责任

告知义务及其法律责任;诊疗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医药相关制品质量保证义务及其法律责任;病历资料填写、保管及提供义务与法律责任;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义务;不实施不必要检查的义务;紧急情况下的救治义务。

三、医疗机构的免除赔偿责任事由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四、患方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一)对直接受害人的赔偿范围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费

(二)对间接受害人的赔偿范围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费

第二章医学伦理道德

第一节医学伦理学概述

一、医学伦理学的概念

医学伦理学是以医德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

和主要准则,在解决医学实践中人们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生态之间的道德问题而形成的学说体系,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

二、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一)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医学实践中所有的医德现象。

具体研究对象主要涉及医患之间的道德现象、医际之间的道德现象、医社之间的道德现象、医学科研道德现象、生命道德现象五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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