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重症医学科ppt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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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重症医学科ppt课件

心肺复苏【重症医学科】ppt课件

2010国际心肺复苏指南的解读乐清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陈朴背景现在美国Weil危重医学研究院文章关于AHA正着手制订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于2010年10月24日正式出台。

与2005年指南比较,新指南的主要变动包括心肺复苏的优先次序、低温治疗,以及复苏后管理等三个方面。

C-A-B代替A-B-C的的理由:

绝大多数心脏骤停发生在成人身上,而在各年龄段的患者中,发现心脏骤停最高存活率均为有目击者的心脏骤停,而且初始心律是心室颤动(VF)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VT)。

在这些患者中,基础生命支持的关键操作是胸外按压和早期除颤。

在A-B-C程序中,当施救者开放气道以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寻找防护装置或者收集并装配通气设备的过程中,胸外按压往往会被延误。

更改为C-A-B程序可以尽快开始胸外按压,时能尽量缩短通气延误时间。

C-A-B代替A-B-C*理由:

虽然尚无人体或动物医疗证据证明实施心肺复苏时先进行30次按压而不是2次通气可以提高存活率,但胸外按压可以产生血流,而且对院外成人心脏骤停的研究表明,如果有旁观者尝试实施胸外按压而不是不进行外按压,则存活率可提高。

动物数据证明,延误或中断胸外按压会降低存活率,所以在整个复苏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延误和中断。

胸外按压几乎可以立即开始,而确定头部位置并实现密封以进行口对口或气囊面罩人工呼吸的过程则需要一定时间。

继续强调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按压速率至少为每分钟100次(而不再是每分钟大约100次)成人按压幅度至少为5厘米;婴儿和儿童的按压幅度至少为胸部前后径的三分之一(婴儿大约为4厘米,儿童大约为5厘米)。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部回弹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避免过度通气重要的问题对于成人、儿童和婴儿(不包括新生儿),单人施救者的按压-通气比率建议值(30:

2)并未更改。

仍然建议以大约每秒钟1次的速率进行人工呼吸。

实施高级气道管理后,可继续进行胸外按压(速率为每分钟至少100次)且不必与呼吸同步。

之后,可按照大约每6至8秒钟1次呼吸的速率进行人工呼吸(每分钟大约8至10次呼吸)。

应避免过度通气。

复苏团队基础生命支持通常被描述为一系列操作,对于单人施救者,情况仍然如此。

不过,医务人员都以团体形式工作,且团队成员通常同时执行各个基础生命支持操作。

例如,一名施救者立即开始胸外按压,另一名施救者拿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并求援,而第三名施救者开放气道并进行通气。

针对医务人员的主要问题更改确认成人患者无反应且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仅仅是喘息)之后立即识别并启动急救系统的建议进行改进。

在检查反应时应该快速检查是否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无呼吸或仅仅是喘息)。

然后,该人员会启动急救系统并找到AED(或由其他人员寻找)。

检查脉搏的时间不应超过10秒,如果10秒内没有明确触摸到脉搏,应开始心肺复苏并使用AED(如果有的话)。

已从流程中去除看、听和感觉呼吸。

针对医务人员的主要问题更改进一步强调进行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包括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

通常不建议在通气过程中采用环状软骨加压。

施救者应在进行人工呼吸之前开始胸外按压(C-A-B而不是A-B-C)。

通过从30次按压而不是2次通气开始心肺复苏,可以缩短开始第一次按压的延误时间。

按压速率从每分钟大约100次修改为每分钟至少100次。

针对医务人员的主要问题更改成人的按压幅度略有增加,从以前建议的大约4至5厘米增加到至少约5厘米。

继续强调需要缩短从最后一次按压到给予电击之间的时间,以及给予电击到电击后立即恢复按压之间的时间。

进一步强调通过团队形式给予心肺复苏。

关于环状软骨加压不建议为心脏骤停患者常规性地采用环状软骨加压。

理由:

环状软骨加压方法是对患者的软状软骨施加压力以向后推动气管,将食管按压到颈椎上。

环状软骨加压可以防止胃胀气,减少气囊面罩通气期间发生回流和误吸的风险,但这也有可能妨碍通气。

取消看、听和感觉呼吸*取消程序中在开放气道后看、听和感觉呼吸以评估呼吸的环节,而采用首先进行胸外按压的新程序,会在成人患者无反应且不呼吸或无正常呼吸时实施心肺复苏(即,无呼吸或仅仅是喘息)并开始按压(C-A-B程序)。

所以,医务人员检查是否发生心脏骤停时会同时快速检查呼吸。

进行第一轮胸外按压后,气道已开放,施救者会进行2次人工呼吸。

胸外按压速率:

100次/min在大多数研究中,在复苏过程中给予更多按压可提高存活率,而减少按压则会降低存活率。

进行足够胸外按压不仅强调足够的按压速率,还强调尽可能减少这一关键心肺复苏步骤的中断。

胸外按压幅度5厘米*理由:

按压主要是通过增加胸廓内压力以及直接压迫心脏产生血流。

通过按压,可以为心脏和大脑提供重要血流以及氧和能量。

另外,现有研究表明,按压至少5厘米比按压4厘米更有效。

以团队形式实施心肺复苏基础生命支持流程中的传统步骤是帮助单人施救者区分操作先后顺序的程序。

进一步强调以团队形式给予心肺复苏,因为大多数急救系统和医疗服务系统都需要施救者团队的参与,由不同的施救者同时完成多个操作。

例如,一名施救者启动急救系统,第二名施救者开始胸外按压,第三名施救者则提供通气或找到气囊面罩以进行人工呼吸,第四名施救者找到并准备好除颤器。

先给予电击与先进行心肺复苏如果任何施救者目睹发生院外心脏骤停且现场有AED,施救者应从胸外按压开始心肺复苏,并尽快使用AED。

在医院和其他机构使用现场的AED或除颤器治疗心脏骤停的医务人员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且尽可使用准备好的AED/除颤器。

对于院内心脏骤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反对在除颤之前进行心肺复苏。

但对于有心电监护的患者,从心室颤动到给予电击的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并且应在等待除颤器就绪时进行心肺复苏。

先给予电击与先进行心肺复苏理由:

如果发生心室颤动已有数分钟,心肌将耗尽氧气和能量。

进行短时间的胸外按压可为心脏输送氧气和能量,提高通过电击消除心室颤动(除颤)并恢复自主循环的可能性。

1次电击方案与3次电击程序人体研究证明与3次电击方案相比,包括1次电击的心肺复苏技术能够提高存活率,所以支持进行单次电击、之后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而不是连续电击以尝试除颤的建议。

如果1次电击不能消除心室颤动,再进行一次电击的递增优势很小,与马上再进行一次电击相比,恢复心肺复苏可能更有价值。

动物研究数据表明中断胸外按压会产生有害影响儿童除颤可以使用2至4J/kg的剂量作为初始除颤能量,但为了方便进行培训,可考虑使用2J/kg的首剂量。

对于后续电击,能量级别应至少为4J/kg并可以考虑使用更高能量级别,但不超过10J/kg或成人最大剂量。

室性心动过速首剂量能量为100J的单相波形或双相波形电复律(同步)电击对于成人稳定型单型性室性心动过速的疗效较好。

如果对第一次电击没有反应,应逐步增加剂量。

同步电复律不得用于治疗心室颤动,因为装置若无法检测到QRS波就无法给予电击。

另外,同步电复律不应该用于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或多形性心动过速(不规则室性心动过速)。

这类心率需要给予高能量的非同步电击(即除颤剂量)。

起搏对于无脉心脏骤停患者,并不建议将起搏作为常规处理。

对于有脉搏但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患者,医务人员应准备好为对药物无反应的患者进行经皮起搏。

如果经皮起搏失败,经过培训、有经验的操作者可以开始经中心静脉心内起搏。

高级生命支持(ACLS)建议进行二氧化碳波形图定量分析,以确认并监测气管插管位置和心肺复苏质量。

简化了传统心脏骤停流程,并提出了替代的概念性设计流程以强调高质量心肺复苏的重要性。

进一步强调了生理参数监测以优化心肺复苏质量并检测是否恢复自主循环。

不再建议在治疗无脉性心电活动(PEA)/心搏停止时常规性地使用阿托品。

高级生命支持(ACLS)建议输注增强节律药物,作为有症状的不稳定型心动过缓进行起搏的替代方法之一。

建议使用腺苷,因为它不但安全,而且在未分化的、规则的、单型性、宽QRS波群心动过速的早期处理中,对于治疗和诊断都有帮助。

恢复自主循环后,在重症监护病房应继续进行系统的心脏骤停后治疗,同时由专家对患者进行多学科治疗并对其神经系统和生理状态进行评估。

这通常包括使用低温治疗。

高质量心肺复苏

(1)用力(5厘米)快速(100次/分钟)按压并等待胸壁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的中断避免过度通气每2分钟交换一次按压职责如果没有高级气道,应采用30:

2的按压-通气比率高质量心肺复苏

(2)二氧化碳波形图定量分析如果PETCO210mmHg,尝试提高心肺复苏质量有创动脉压力如果舒张阶段(舒张)压力20mmHg,尝试提高心肺复苏的质量恢复自主循环(ROSC)的表现出现脉搏和血压PETCO2突然持续增加(通常40mmHg)自主动脉压随监测的有创动脉波动电击能量双相波:

制造商建议值(120-200J);如果该值未知,使用可选的最大值。

第二次及后续的剂量应相当,而且可考虑提高剂量。

单相波:

360J药物治疗肾上腺素静脉/骨内注射剂量:

每3-5分钟1mg血管升压素静脉/骨内剂量:

40个单位即可替代首剂量或第二次剂量的肾上腺素胺碘酮静脉/骨内剂量:

首剂量:

300mg推注。

第二次剂量:

150mg。

高级气道声门高级气道或气管插管用于确认和监测气管插管位置的二氧化碳波形图每分钟8-10次人工呼吸,伴以持续的胸外按压治疗可逆病因低血容量缺氧氢离子(酸中毒)低钾血症/高钾血症低温治疗张力性气胸心脏填塞毒素肺动脉血栓形成冠状动脉血栓形成二氧化碳图监测持续二氧化碳波形图是确认和监测气管插管位置是否正确的最可靠方法。

虽然可选择其他确认气管插管位置的方法,但其可靠性都无法与持续二氧化碳波形图相比。

由于患者气管插管在转移过程中移位的风险日益增加;操作者应在通气时观察连续的二氧化碳波形,以确认和监测气管插管的位置。

二氧化碳图监测由于血液必须通过肺部循环,二氧化碳才能被呼出并对其进行测量,所以二氧化碳图也可以用作胸外按压有效性的生理指标并用于检测是否恢复自主循环。

无效胸外按压(可由患者特殊情况或施救者操作造成)的PETCO2较低。

心输出量降低或已恢复自主循环但再次心脏骤停患者的PETCO2也会降低。

与此相对应,恢复自主循环可能导致PETCO2突然增加。

不再强调装置、药物和其他操作强调为心室颤动/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实施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和早期除颤。

虽然仍然建议采取血管通路、给药以及高级气道置入等措施,但这些操作不应导致胸外按压明显中断,也不应延误电击新的用药方案不再建议在治疗无脉性心电活动/心搏停止时常规性地使用阿托品,并已将其从高级生命支持的心脏骤停流程中去掉。

目前,高级生命支持和儿科高级生命支持(PALS)中的建议和流程对无脉性心电活动/心搏停止的治疗保持一致。

新的用药方案有脉搏心动过速的流程已简化。

建议使用腺苷,因为它在未分化的稳定型、规则的、单型性、宽QRS波群心动过速的早期处理中,对于治疗和诊断都有帮助(这在高级生命支持和儿科高级生命支持建议中也是一致的)。

必须注意,腺苷不得用于非规则宽QRS波群心动过速,因为它会导致心律变成室颤。

为成人治疗有症状的不稳定型心动过缓时,建议输注增强心律药物以作为起搏的一种替代治疗。

理由:

对成人有症状的心律失常治疗内容做出了几处重要更改。

现有证据表明,在无脉性心电活动或心搏停止期间常规性地使用阿托品对治疗并无好处。

为此,已从心脏骤停流程中去除阿托品。

在未分化的稳定型、规则的、单型性、宽QRS波群心动过速的早期处理中使用腺苷,前提是心律规则。

对于有症状或不稳定型心动过缓,现在建议静脉(IV)输注增强心律药物,因为在阿托品无效的情况下,这与经皮起搏同样有效。

加强的心脏骤停后治疗为提高在恢复自主循环后收入院的心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应当通过统一的方式实施综合、结构化、完整、多学科的心脏骤停后治疗体系。

治疗应包括心肺复苏和神经系统支持。

应根据指征提供低温治疗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由于在心脏骤停后往往会发生癫痫症状,应进行脑电图检查以诊断癫痫并尽快给出解读,并在昏迷患者恢复自主循环后频繁或持续地进行监测。

理由在发生院内心脏骤停和院外心脏骤停并出现无脉性心电活动/心搏停止后,进行低温治疗存在一定优势。

程序化心脏骤停后治疗强调采用多学科的程序,主要包括优化血流动力、神经系统和代谢功能(包括低温治疗),可能能够提高在发生院内或院外心脏骤停后已恢复自主循环的患者的出院存活率。

虽然还无法确定上述集束化多项治疗的单独疗效,但通过将这些治疗组合为一个整体系统,则可以达到提高出院存活率的目的在恢复自主循环后根据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逐渐降低吸氧浓度恢复循环后,监测动脉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

如果有适当的装置,应该逐步调整给氧以保证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94%。

假设有适当的装置,在恢复自主循环后,应该将吸氧浓度(FIO2)调整到需要的最低浓度,以实现动脉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94%,目的是避免组织内氧过多并确保输送足够的氧。

由于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为100%可能对应可能的对应肺泡-动脉氧分压差(PaO2)为大约80至500mmHg之间的任意值,所以饱和度为100%时通常可以取消给予FIO2,前提是饱和度可以保持为94%。

理由:

实际上,应尽可能将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保持在94%至99%之间。

近期研究已表明了恢复自主循环后组织内氧过多会产生有害影响。

如上所述,血氧饱和度为100%可能对应肺泡-动脉氧分压差(PaO2)为大约80至500mmHg之间的任意值。

高级生命支持和儿科高级生命支持专家一致认为,在装置可用的情况下,应该根据监测的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逐步调整吸氧浓度,以保证饱和度在94%到100%之间。

心脏骤停后治疗的初始目标和长期关键目标1.恢复自主循环后优化心肺功能和重要器官灌注2.转移/运输到拥有综合心脏骤停后治疗系统的合适医院或重症监护病房3.识别并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ACS)和其他可逆病因4.控制体温以促进神经功能恢复5.预测、治疗和防止多器官功能障碍。

这包括避免过度通气和氧过多。

心脏骤停后患者的综合治疗策略综合治疗计划进行治疗,恢复正常或基本正常的功能状态。

怀疑患有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的患者应分流到具有冠状动脉血管造影和再灌注介入治疗能力的机构.尽早发现癫痫等神经系统紊乱症状非常重要。

特别是在进行低温治疗和使用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后,所以脑电图监测已成为这类患者的重要诊断工具。

进行低温治疗时的预后评估会发生变化,对于患者、看护人和家人,有资格为这类患者进行神经系统评估的专家以及结合适当预后工具非常重要。

TherapeuticHypothermiahttp:

//www.med.upenn.edu/resuscitation/Hypothermia.htm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减少患有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的心肌坏死范围,从而保留左心室功能、防止心力衰竭并减少其他心血管并发症。

避免出现主要心脏不良事件:

死亡、非致命性心肌梗塞以及需要紧急进行血运重建术。

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的急性致命并发症,如心室颤动、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不稳定型心动过速和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ST段抬高心肌梗塞治疗合理的ST段抬高心肌梗塞(STEMI)治疗方法需要在综合STEMI治疗系统中包括社区、急救系统、医生和医院资源。

这包括旨在识别急性冠脉综合症症状的培训程序、制定急救方案以作为呼叫中心初步指示并用于院外干预,还需要制定急救科室(ED)和医院程序以用于在确诊急性冠脉综合症并确定医疗机构后在医疗机构之间或内部进行转运。

院外12导联心电图STEMI治疗系统一个重要且关键的组成部分是院外12导联心电图、由急救操作者传送和解读并预先通知接收机构。

2019年以后的《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建议使用院外12导联心电图,该方法被证明可缩短溶栓治疗再灌注时间。

最新研究还证明,院外12导联心电图可以缩短主要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CI)的时间,而且在PCI为所选策略时有助于分流到特定医院。

在急救或急诊室医生启动包括心脏导管实验室在内的心脏病治疗团队时,观察到可明显缩短再灌注时间。

心脏骤停后确定或怀疑患有急性冠脉综合症患者的综合治疗对于因心室颤动发生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建议进行急诊血管造影以立即实现梗塞相关动脉的血管再建。

在发生心脏骤停后心电图可能不敏感或产生误导,即使并未出现明显的STEMI症状,也应该对推测因缺血性心脏病导致心脏骤停的患者在恢复自主循环后进行冠状动脉血管造影。

发生院外心脏骤停后,在进行PCI以前患者普遍出现昏迷的临床表现,不应作为进行血管造影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的禁忌症急救治疗变更(包括吸氧和吗啡)如果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高于94%,则无需为没有呼吸窘迫症状的患者补充氧气。

对于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患者,应谨慎给予吗啡理由:

对怀疑患有急性冠脉综合症的患者进行初始治疗时给氧。

不过,目前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在治疗无并发症的急性冠脉综合症时常规性地使用它。

如果患者呼吸困难、出现低氧血症或有明显心力衰竭症状,则操作者应逐步调整给氧以保证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在94%以上。

如果硝化甘油不能缓解胸部不适,则指示为STEMI使用吗啡。

对于不稳定型心绞痛(UA)/非STEMI应谨慎使用吗啡,因为在一些大样本研究中给予吗啡会导致死亡率上升。

停止院外心脏骤停复苏指证急救医务人员或第一旁观者没有目击到心脏骤停完成三轮心肺复苏和AED分析后没有恢复自主循环未给予AED电击停止院内心脏骤停复苏指证心脏骤停没有任何目击者未实施旁观者心肺复苏在现场进行一整套高级生命支持救治后未恢复自主循环未给予电击接受低温治疗的心脏骤停后成人患者的预后预测对于接受低温治疗的心脏骤停后成人患者,建议在心脏骤停的三天后,观察是否有神经损伤症状并在适当地点完成电生理研究、生物标记和成像。

医生应在为心脏骤停采用低温治疗后的72小时后记录所有可行的预后检查结果,并根据该检查结果做出最合理的临床判断,以便在适当情况下做出撤去生命支持的决策。

未接受低温治疗的心脏骤停后成人患者的预后预测对于未接受低温治疗的患者,对有关缺氧缺血性昏迷后果的33项研究进行荟萃分析(meta分析)发现,以下3个因素与不良后果有关:

在第三天对光无瞳孔反应到第三天对疼痛无运动反应为缺氧缺血损伤后昏迷至少72小时的常温复苏患者使用时,双侧对正中神经体感诱发电位无皮层反应。

在上述情况下,撤去生命支持不存在伦理问题。

理由:

对采用低温治疗的心脏骤停患者预后不良的预测中,可能可靠的预测包括:

心脏骤停后至少24小时后对体感诱发电位双侧未出现N20波峰,且心脏骤停后至少三天后无角膜反射和瞳孔反射。

现有的有限证据还显示,对采用低温治疗的心脏骤停患者预后不良的预测中,如果在持续恢复自主循环后的第3天,格拉斯哥昏迷分级-运动评分为2或以下且处于癫痫持续状态,可能并不是可靠的预后不良预测。

同样,虽然双侧对正中神经体感诱发电位无N20反应或仅有轻微反应,但有少数发生心脏骤停后接受低温治疗的患者可能恢复意识和认知功能,这也说明这些检查可能不可靠。

使用血清标志物作为预后预测的可靠性同样有限,因为已研究的患者数量相对较少。

培训、实施和团队基础生命支持和高级生命支持课程的认证期目前为2年,其中应包括定期评估施救者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并根据需要提供完善或更新的信息。

进行上述重新评估和完善的最佳时间和方法仍然未知,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要提高旁观者自愿实施心肺复苏的概率,可以给予正式的心肺复苏培训。

向可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实施传统心肺复苏的人员介绍单纯胸外按压(仅按压)心肺复苏,并且应培训操作者克服实施心肺复苏的障碍(例如,面对真实心脏骤停患者时可能害怕或惊慌)培训、实施和团队急救调度员应通过电话给予指导,帮助旁观者识别心脏骤停患者(包括可能仍然喘息的患者),并鼓励旁观者在可能发生心脏骤停时实施心肺复苏。

调度员应指导未经培训的旁观者实施单纯胸外按压(仅按压)心肺复苏。

使用边看边练视频演示与参加长期的传统讲师课程学习基本生命支持技术能取得相同的效果。

要缩短为心脏骤停患者除颤的时间,AED使用不能只限于经过正式的AED使用培训的人员。

不过,AED培训确实有助于改善模拟时的表现,所以仍然建议进行该培训。

培训、实施和团队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和儿童高级生命支持课程仍然应包括团队协作和领导技能的培训。

在成人高级生命支持和儿童高级生命支持培训中,如使用具有真实功能的人体模型,如演示胸廓扩张和呼吸音、产生脉搏和血压以及说话,可能有助于综合需要的知识、技能和操作。

不应该只使用书面测试评估参加高级生命支持课程的人员是否胜任;还需要操作测试。

培训、实施和团队复苏课程中仍然应该包括正式评估,作为评估学生是否达到学习目标以及课程有效性的方法。

可以使用心肺复苏提示和反馈装置培训施救者,也可以用作整体策略的一部分,以便为实际发生的心脏骤停提高心肺复苏质量。

口头总结是一种以学习者为中心且不存在威胁的方法,可帮助个人施救者和团队进行总结并改善表现。

高级生命支持课程中应包括口头总结以提高学习效果,而且可用于总结在临床环境中的表现,从而提高今后的表现。

通过采用基于系统的方法,如区域治疗系统、快速响应系统或医疗急救团队,可能有助于降低心脏骤停存活率的波动性。

珍惜生命救人救己!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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