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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温泉镇镇区道路工程EPC

汝州市温泉镇镇区道路工程EPC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8-128

(第二标段)

招标人:

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汝州市温泉镇镇区道路工程EPC

招标公告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汝州市温泉镇镇区道路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基础资料。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

汝州市温泉镇镇区道路工程EPC;

1.2采购编号:

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8-12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

本EPC招标项目为温泉镇新建镇区城市道路主、次、支干路共13条,计14.336公里道路工程,包含配套的3座桥梁工程,雨水、污水、自来水系统工程,道路绿化和路灯系统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2建设地点:

汝州市温泉镇镇区;

2.3项目资金来源及总投资:

自筹资金;总投资为4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实际开工时间(即开始工作时间)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

设计范围

(1)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

(2)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总图、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污水及自来水工程、道路绿化及路灯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设计、在规划红线内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设计等相关合格审查审批,满足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调试、运行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2.5.2施工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审核通过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内容,以及经汝州市财政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2.5.3监理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设计、施工等及时跟进造价控制。

2.5.4本工程建设内容:

本EPC招标项目为温泉镇新建镇区城市道路主、次、支干路共13条,计14.336公里道路工程,包含配套的3座桥梁工程,雨水、污水、自来水系统工程,道路绿化和路灯系统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为第1标段;

监理为第2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负责设计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投资控制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取得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1.6企业业绩(包含联合体内的成员):

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

第2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指EPC市政道路或市政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

3.2.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指EPC市政道路或市政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

3.2.3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3年(2014、2015、2016年度)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联合体内的成员);

3.4投标人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包含联合体内的成员)、法定代表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3.5本次招标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有牵头人负责投标书签字盖章并递交投标标书)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6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外省企业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投标人(包含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可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一体化平台信息查询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3.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四、报名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1、网上报名:

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前先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供应商登录(申请)”进行注册。

注册后到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工程类项目到206室,采购类项目到207室)现场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到中心201业务受理大厅办理CA证书。

通过CA证书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登录(申请)”入口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9月8日前也可通过账号密码登录报名),其他数字证书兼容问题在系统升级时同步解决。

企业注册指南:

/11406.jhtml

办理CA证书指南:

/12223.jhtml

2、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日0时00分到2018年7月9日23时59分。

3、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1)投标人支付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并且与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非企业基本账户,请及时登录系统申请变更,并到中心业务科室现场核对。

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缴费、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汇入账户和账号:

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汇入账户和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费用缴纳说明单。

(3)招标文件费查询、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统一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查询、绑定工作,若自身原因错过缴纳时间、查询时间、绑定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费用通过转账或电汇支付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

具体操作链接地址:

/12214.jhtml

(5)投标人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具体操作链接地址:

/12214.jhtml。

(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具体操作链接地址:

/12214.jhtml

(7)投标人只需要网上报名、缴费、绑定,暂不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携带纸质版文件进行投标。

(8)招标文件费第一标段3000元一套(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第二标段300元一套,售后不退。

4、标书费和保证金已到中心账户,但未成功绑定的,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请退款。

链接地址:

/12214.jhtml

注: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由中介代理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交易系统退还给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18年8月7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1开标室(汝州市西环路80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汝州市温泉镇温泉村

代理机构: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许昌市劳动路7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地址:

汝州市温泉镇温泉村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许昌市劳动路7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汝州市温泉镇镇区道路工程EPC

1.1.5

建设地点

汝州市温泉镇镇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的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设计、施工等及时跟进造价控制

1.3.2

计划工期

同施工工期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指EPC市政道路或市政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

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指EPC市政道路或市政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

3.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3年(2014、2015、2016年度)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联合体内的成员);

5.投标人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包含联合体内的成员)、法定代表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6.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外省企业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投标人可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一体化平台信息查询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

1.10.4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及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2.3

拦标费率

0.65%

注:

拦标费率为建安工程费的0.65%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该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收款单位:

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2603031400000027****(注:

后四位数字系统自动生成,具体缴费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单)

开户银行:

河南汝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骑岭支行

(注:

系统原因,可能不显示骑岭支行,属于正常现象)

行号:

402495601014

3、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该基本账户必须是已加入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链接地址:

/12214.jhtml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

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绑定保证金、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规定投标保证金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账为准。

(因银行转账延时等原因,提醒各投标人于开标三日前缴纳)

6、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015年1月1日以来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份数

伍份(提示: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附电子文档一份,若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图纸部分纸张应采用A3纸张装订单独装订成册,其他部分采用A4纸张装订,大于A4幅面的折叠成A4大小。

3.6.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1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8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1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标人公示媒介:

《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提供,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付款方式

按项目施工进度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准),如甲方资金暂未支付到位时,监理企业须保证工程进度正常进行。

9.2

代理报酬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缴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现金交纳。

9.3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人对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监理大纲,按照招标文件、图纸、有关造价文件的要求进行,依据投标人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合理自主报价。

9.4

投标文件正本中须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5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项,投标文件应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9.6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负责。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不一致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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