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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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docx

XXX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

XXX县XXX煤矿

编制日期:

2012年4月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

XXX县XXX煤矿

编制日期:

2012年4月

 

第一章煤矿企业慨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县东皇镇XXX煤矿为整合矿井,并于2008年12月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由原XXX县方源煤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整合而成,整合后生产规模9万吨/年。

2012年3月重新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15万吨/年。

原XXX县方源煤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为合法矿井,证照齐全。

为私营独资企业,于2008年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XXXX元,经营范围为煤炭的开采和销售;煤矿位于XXX县城南东151°,直线距离约5km。

行政区划隶属XXX县东皇镇管辖。

矿区地理座标:

东经106°14′35″~106°15′20″,北纬:

28°16′55″~28°17′24″。

矿区划定范围为不规则七边形,面积0.5654平方公里。

2011年营业收入560万元,因属于建设投资阶段,无利润回收。

二、企业从事煤炭开采及安全生产情况

1、从事煤炭生产年限情况:

XXX县XXX煤矿由原XXX县方源煤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整合而来,三间煤矿均为合法矿井,证照齐全,生产能力均为3万吨/年,整合后于2008年12月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开始进行技术改建,现在正处于建设阶段。

2、煤炭安全生产情况

见附表一

三、企业组织架构

1、企业组织架构:

2、煤炭生产经营情况:

XXX县XXX煤矿由原XXX县方源煤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整合而来,三间煤矿均为合法矿井,证照齐全,生产能力均为3万吨/年,整合后于2008年12月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开始进行技术改建,2012年3月重新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15万吨/年。

现在正处于建设阶段。

2011年营业收入560万元,因属于建设投资阶段,无利润回收。

3、矿井名单

见附表2

四、管理人员从业经历

1、煤矿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工资经历

董事长(业主):

杜祥成

1983-1999年投资XXX县富民煤矿,1999-2007年投资经营XXX县方圆煤矿,2007年收购XXX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整合成立XXX县XXX煤矿。

矿长:

周光伦

1982年参加工作,工作单位为重庆市铜梁县富有煤矿

1988年受富有煤矿委派到XXX县铜白煤矿任生产矿长

1991年-2008年任XXX县铜白煤矿矿长

2009年期任XXX县XXX煤矿矿长

总工程师:

余波

2000年在XXX县马临工业经济区煤炭管理站参加工作,任煤矿安检员

2005年—2006年任XXX县临丰煤矿技术矿长

2006年—2007年任XXX县朝阳煤矿矿长

2008年—2011年任XXX县加益煤业有限矿总工程师

2012年起任XXX县XXX煤矿总工程师

工程师:

张明海

1982年在重庆市铜梁县富有煤矿参加工作

1985年受富有煤矿委派到XXX县铜白煤矿任技术员

1999—2009年任XXX县新渝煤矿工程师

2009年至今任XXX县XXX煤矿工程师兼技术矿长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一、企业人员慨况

XXX县XXX煤矿在册职工9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人,占在册人数2.1%,其中采煤专业1人,采矿专业1人,中级职称1人。

二、矿井瓦斯防治机构:

1、“一通三防”领导小组

“一通三防”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周光伦(矿长)

副组长:

余波(总工程师)、张明海(技术副矿长)

成员:

王子武(安全副矿长)、王超佑(生产副矿长)周德帮(机电副矿长)、杜世前、付宇明、张详忠、杜仕举、王子学、肖灯华、余文卫、王先伦、王超全、余运安、徐其江、王超福、陈月高等组成。

2、组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队伍: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队伍的组成:

队长:

王子武、(安全副矿长)

副队长:

王超佑、(生产副矿长)

队员:

杜仕前、王超军、梁中万、胡显林、杜仕平、王克强

3、、成立矿井瓦斯抽放的管理小组

矿井瓦斯抽放的管理小组

组长:

周光伦(矿长)

副组长:

余波(总工程师)、张明海(技术矿长)

成员:

杜仕前、王超军、梁中万、胡显林、杜仕平、王克强、王兴洪、、张建飞、付宇贵、范定府等组成。

成立矿井监测监控管理和维护组

4、矿井监测监控管理和维护的管理组

组长:

周光伦(矿长)

副组长:

余波(总工程师)、张明海(技术矿长)

成员:

王云方、穆昭会、杜世强、杨文明、杜祥文、张泽洪、王超江等组成。

5、成立矿井地质测量组

矿井地质测量的管理组

组长:

周光伦(矿长)

副组长:

余波(总工程师)、张明海(技术矿长)

成员:

王子武、王超佑、张详忠、杜仕举、王子学、肖灯华、余文卫等组成。

附表3: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

三、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1、专业队伍

通风(人)

瓦检(人)

安全监控(人)

抽采打钻(人)

防突(人)

8

8

3

6

6

2、专业队伍培训

按规定到有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复训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附表4:

专业化作业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第三章系统设施

一、矿井生产系统

东皇镇XXX煤矿划分为一个水平,二个采区;以三条井筒兼作采区下山,联合开采五层煤。

水平标高+1310m。

采用二个采区开拓,+1310m以上为一采区,+1310m以下为二采区。

在工业场地内布置三条井筒,即主斜井、行人斜井、回风斜井;主斜井井口标高+1425m,施工倾角19º,方位角176º。

主斜井沿C12煤层底板布置,距C12煤层底板垂直距离5至15米,至+1310m标高落平并布置井底车场;行人斜井井口标高+1425m,施工倾角18º,方位角183º,行人斜井沿C12煤层底板布置,距C12煤层底板垂直距离5至15米,至+1310m标高落平;回风斜井井口标高+1445m,施工方位角167º,按倾角18º施工至倾斜长42米后变坡为倾角18º,回风斜井沿C12煤层底板布置,距C12煤层底板垂直距离5至15米,至+1310m标高落平;然后在+1310m标高以水平联巷及车场连接三条井筒,并在主斜井侧布置水仓形成系统。

以三条井筒兼作采区下山,联合开采五层煤。

由于工业场地限制采区为单翼开采,首采工作面10301工作面布置在C3煤层中,采面回风巷通过回风石门与回风斜井连接,采面运输巷通过运输石门与主斜井和行人斜井连接,采面运输巷、采面回风巷标高为:

+1360m、+1390m。

接替工作面10801工作面布置在C8煤层中,掘进头为10801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接替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标高为:

+1360m、+1390m。

根据小型煤矿规范要求,煤层开采顺序应至上而下开采,由于本矿C5煤层距C5煤层层间距仅有10m,如将接替工作面布置在C5煤层中,开采C3煤层时C5煤层掘进容易产生动压引起煤与瓦斯突出,布置生产系统存在较大风险。

变更将接替工作面布置在C8煤层。

其开采顺序为:

,一采区区段间的开采顺序为区段下行式,煤层开采顺序为C3、C8、C11、C5、C12

在主斜井掘至1390标高开掘运输石门,在回风斜井掘至1390标高开掘回风石门,运输石门、回风石门揭穿C3煤层后分别布置10301首采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以及10801接替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掘进头。

分别形成回风系统

首采面布置在C3煤层中,从主斜井作运输石门至C3煤层,布置10301采面运输巷;从回风斜井作回风石门至C3煤层,布置10301采面回风巷;,待10301回风巷10301运输巷到位后掘进10301切眼,形成完整的通风及生产系统。

同时布置10801回风巷和10801运输巷掘进头,掘进接替采面。

附表5:

矿井生产布局一览表

二、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为并列抽出式通风,新鲜风流从主斜井、行人斜井进入,运输石门、运输巷,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回风斜巷进入回风斜井,然后通过主要通风机排至地面。

回采工作面和各掘进工作面均采用独立通风,采面采用U型通风,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

通风阻力为747.5Pa,核定通风能力能满足矿井生产能力。

回采工作面通风路线:

主斜井(行人斜井)→运输石门→10301运输巷→10301工作面→10301回风巷→回风斜巷→回风斜井→引风道→地面。

掘进工作面通风路线:

10801回风巷:

主斜井→10301材料石门→10801回风巷→10801回风巷掘进回风斜巷→回风斜井→引风道→地面。

10801运输巷:

主斜井→10301运输石门→10801运输巷→10801运输巷掘进回风斜巷→回风斜井→引风道→地面。

附表6:

矿井通风系统一览表

三、矿井抽采系统

1)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泵

矿井高负压系统选用2BE1-253-0型真空泵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740rpm(min-1),传动形式为皮带,供水量5.2m3/h,电机功率为75kW,电压660V/380V;Q=40.8m3/min;H=33KPa。

2)矿井低负压瓦斯抽放泵

矿井低负压系统系统选用2BE1-253-0型真空泵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740rpm(min-1),传动形式为皮带,供水量5.2m3/h,电机功率为45kW,电压660V/380V,Q=60.8m3/min,H=33KPa。

瓦斯抽放管路直径:

高负压系统

无缝钢管(主管)

φ250×4.5

m

无缝钢管(采面支管)

φ250×4.5

m

无缝钢管(掘进面支管)

φ200×4.5

m

低负压系统无缝钢管

φ300×4.5

mm

①首采面高负压抽放管路布设

主管布设:

地面→回风斜井;

回采支管布设:

10801运输巷掘进回风斜巷→10301运输石门→10301运输巷→10301采面;

掘进支管布设:

10801运输巷掘进回风斜巷→10801运输巷。

10801回风巷掘进回风斜巷→10801回风巷。

②低负压抽放管路布设

(地面泵站→回风斜井→采面回风斜巷→10301回风巷);

附表7:

矿井抽风系统一览表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装备重庆煤科院KJ90NA瓦斯监控IPC610系统监控主机两台,互为热机备用,井下现配用KJ90-F16/F8分站两台,瓦斯传感器8台,一氧化碳传感器1台,且与XXX县瓦斯监控中心实现联网。

附表8:

矿井监控系统一览表

五、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使用非防爆机车、非阻燃抗静电风筒、淘汰禁止使用的自救器等设备和前进式采煤方法等淘汰生产工艺。

 

第四章瓦斯防治管理

一、瓦斯等级管理

我矿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

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已经和重庆煤科院签订鉴定合同),现安装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二、瓦斯防治规划

我矿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立通风瓦斯实验室。

建设瓦斯利用系统,抽出的瓦斯作为清洁能源主要用于职工食堂、澡堂和矿区职工家庭,并逐步提高瓦斯利用率。

把抽出的瓦斯除自己使用外,还可以建设瓦斯抽放网,做为清洁能源供民用和工业用。

1、通风系统方面:

2012年至2015年进行主、付井及回风井进行扩巷改扩建。

按照资源整合矿井总体规划设计,分年度进行通风系统改造。

2、监测监控方面:

2012年需要合理配置新的监测监控系统和建立符合要求标准的机房,总体规划分年度进行安排配置数量及所有费用,至2012年底完善更新XXX煤矿的监测监控系统。

3、建设时序

为使瓦斯防治和瓦斯利用工作稳健进行,我们拟采取分步建设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先进行矿井改扩建,后进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第二步,矿井投产后,进行瓦斯利用管网的建设。

4、利用方向

瓦斯作为清洁能源,除作为燃料满足本矿使用外,还可通过管网向居民供应,此外根据以后抽采情况而定,如果抽采量较大,可用瓦斯进行深加工如瓦斯发电等。

5、保障措施

为保证煤矿瓦斯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好治理瓦斯和利用瓦斯的远景规划,我们拟定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1)高投入

A、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30元提取。

B、专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中。

(2)高素质

A、健全“一通三防”机构,高瓦斯矿井要成立瓦斯和地质相结合的部门。

B、配齐配强“一通三防”和地测工程技术人员。

人员最低达到技校毕业水平。

C、加强职业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全员培训实行“三同时”(工人干部同时参加培训、同时考试、同时接受奖惩),做到班前培训全员学,夜校培训重点学、脱产培训系统学。

D、生产及主要辅助部门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担任班、队长;特殊工种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实行考核淘汰制。

(3)严管理

A、每年制定关于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决定。

B、坚持瓦斯防治“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C、坚持瓦斯浓度按0.8%断电管理制度。

D、每周剖析“一通三防”工作情况。

E、坚持月度“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F、实行“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制度、“一通三防”督查制度。

G、严格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H、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处理制(瓦斯浓度低于3.0%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负责追查处理,3.0%及其以上由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I、瓦斯治理,地质、掘进工作先行。

J、瓦斯治理工程做到“两同时、一超前”(瓦斯防治工程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K、严格干部跟班下井制度,保证各采掘面每班有副矿长以上干部跟班。

L、所有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须经现场验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决权。

(4)加强技术

A、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B、通风设施可靠,永久风门联锁,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C、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大直径风筒。

D、优选瓦斯抽采装备,实现抽采系统能力最大化,做到“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径、多回路”。

E、掘进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

F、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抽采技术。

G、瓦斯易集聚地方增设传感器。

H、井下局部通风实行双电源双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I、井下局扇供电线路、设备实行强制性停电检修,局扇视同地面主扇进行管理。

(5)重责任

A、建立健全各级干部“一通三防”责任制,制度牌板上墙。

B、坚持定期对各安检、技术、通风、机电和地测等部门进行安全责任考评制度。

C、凡瞒报“一通三防”非人身事故、虚报瓦斯抽采量、钻孔施工弄虚作假、瞒报瓦斯超限的,给予分管领导撤职处分。

D、矿井发生“一通三防”事故实行安全责任追究。

附件二:

瓦斯防治规划审批文件复印件

三、年度瓦斯防治目标

本年度原煤计划产量3万吨,瓦斯抽采量计划16.6万立方米,抽采率达到25%以上,瓦斯超限控制在24次以下,掘抽采专用巷400米,保护层开采12350平方米,瓦斯抽采钻孔量2800米。

通风能力、抽采能力均能达到要求。

附表9煤矿企业本年度瓦斯防治目标一览表

附件三:

煤矿企业下达的瓦斯防治年度目标文件复印件

四、岗位责任制

已经全面制定相关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详见附件四:

五、瓦斯分级管理

XXX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XXX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规定》。

、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通防科正职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防区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防区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防科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与通防科同等考核。

(三)安检科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科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区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

(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等汇报情况,并通知通防科、通防区、安检科等相关科室、区队负责人。

同时向矿总调度室汇报。

(五)矿领导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六)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明确撤人、停电范围,分级管理,指定专人现场组织,做到安全排放。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

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追查分析到位,加强瓦斯治理工作。

瓦斯超限事故为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或其它地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

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按分级原则组织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制订消除超限的措施,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报告,存档备查。

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一)一级事故:

1.瓦斯浓度大于3.0%(含3%),时间超过3min的。

2.打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大于3.0%,并根据喷孔严重性,喷孔煤量在3吨以上,瓦斯浓度较高,持续时间5min以上。

发生一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汇报矿调度室,由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防副总、通防部部长、安检部部长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矿井组织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区队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会。

(二)二级事故:

1.瓦斯浓度在1.0%-3.0%(含1.0%),时间超过3min的。

2.瓦斯浓度大于3.0%(含3%),时间不超过3min的。

3.,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在2.0-3.0%(含2.0%),时间超过3min。

发生二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矿长主持,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防科科长及副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队及副区队参加,组织相关区队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追查分析结果报矿通防部、安检部备案。

(三)三级事故:

1.瓦斯浓度在0.8%-1.0%(含0.8%)的(不包括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

2.瓦斯浓度在1.0%-3.0%(含1.0%),时间不超过3min的(不包括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

3.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在1.5-2.0%(含1.5%)。

4.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在2.0-3.0%(含2.0%),时间不超过3min。

发生三级事故时,由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防科科长及副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队及副区队参加,组织相关区队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追查分析结果存档备查。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要求

(一)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内容包括:

事故经过、事故地点的瓦斯监测曲线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定性、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及经验总结等。

(二)在采掘作业期间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瓦斯超限追查分析,瓦斯超限影响到同一风流内的瓦斯传感器的,按一次超限计算。

(三)对甲烷传感器故障报警、超限也必须进行追查分析。

当月内甲烷传感器超限次数不得超过2次,超过次数均按瓦斯超限进行考核。

(四)有计划停风的或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要有瓦斯超限应急预案,但作业期间瓦斯浓度不得超过预案规定。

对于作业期间瓦斯浓度超限的,也由通防科组织进行分析,并填表备案。

根据分析结果无责任的,可不进行处理。

(五)凡每月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0%或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累计2次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由矿组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如打钻、扩孔、冲孔时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回风流及上隅角采取措施期间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时间不得超过3min。

如超过以上规定必须按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进行处理。

(七)如遇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制订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分析超限原因,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如有必要时,可与科研院校合作研究防治瓦斯措施。

、瓦斯超限处罚

(一)矿井月度瓦斯治理目标:

采取防突措施期间瓦斯浓度在1.5-2.0%(含1.5%)的次数不超过1次,且采掘作业期间瓦斯浓度在0.8-1.0%(含0.8%)不超过1次。

(二)未实现瓦斯治理目标,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并每次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各罚款3000元,通防科、通防区副科级各罚款1500元。

对于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对于监测故障引起瓦斯超限的不得超过1次,超过的均按瓦斯超限三级事故处理),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并对责任区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同一区队当月连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翻倍进行处罚。

(三)对业务管理单位处理规定如下:

1.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通防科科长、通防区区长必须在矿生产计划会上做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除当季度的瓦斯管理奖励,并给予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记大过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2次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3次的。

2.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进行降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3次的。

(3)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及以上事故3次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5次的。

3.矿井发生以下情况,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进行撤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2次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3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5次的。

(四)对发生事故区队处理规定如下:

1.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的,按三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不与年终奖挂钩),责任区队负责人必须在矿生产计划会上做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除当月度的瓦斯管理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2.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二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年终奖下浮50%),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给予降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发生3次的。

3.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一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取消年终奖),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给予撤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3次的。

(3)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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