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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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
XXX县XXX煤矿
编制日期:
2012年4月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
XXX县XXX煤矿
编制日期:
2012年4月
第一章煤矿企业慨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县东皇镇XXX煤矿为整合矿井,并于2008年12月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由原XXX县方源煤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整合而成,整合后生产规模9万吨/年。
2012年3月重新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15万吨/年。
原XXX县方源煤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为合法矿井,证照齐全。
为私营独资企业,于2008年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XXXX元,经营范围为煤炭的开采和销售;煤矿位于XXX县城南东151°,直线距离约5km。
行政区划隶属XXX县东皇镇管辖。
矿区地理座标:
东经106°14′35″~106°15′20″,北纬:
28°16′55″~28°17′24″。
矿区划定范围为不规则七边形,面积0.5654平方公里。
2011年营业收入560万元,因属于建设投资阶段,无利润回收。
二、企业从事煤炭开采及安全生产情况
1、从事煤炭生产年限情况:
XXX县XXX煤矿由原XXX县方源煤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整合而来,三间煤矿均为合法矿井,证照齐全,生产能力均为3万吨/年,整合后于2008年12月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开始进行技术改建,现在正处于建设阶段。
2、煤炭安全生产情况
见附表一
三、企业组织架构
1、企业组织架构:
2、煤炭生产经营情况:
XXX县XXX煤矿由原XXX县方源煤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整合而来,三间煤矿均为合法矿井,证照齐全,生产能力均为3万吨/年,整合后于2008年12月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开始进行技术改建,2012年3月重新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15万吨/年。
现在正处于建设阶段。
2011年营业收入560万元,因属于建设投资阶段,无利润回收。
3、矿井名单
见附表2
四、管理人员从业经历
1、煤矿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工资经历
董事长(业主):
杜祥成
1983-1999年投资XXX县富民煤矿,1999-2007年投资经营XXX县方圆煤矿,2007年收购XXX县麻沙沟煤矿和佳荣煤矿整合成立XXX县XXX煤矿。
矿长:
周光伦
1982年参加工作,工作单位为重庆市铜梁县富有煤矿
1988年受富有煤矿委派到XXX县铜白煤矿任生产矿长
1991年-2008年任XXX县铜白煤矿矿长
2009年期任XXX县XXX煤矿矿长
总工程师:
余波
2000年在XXX县马临工业经济区煤炭管理站参加工作,任煤矿安检员
2005年—2006年任XXX县临丰煤矿技术矿长
2006年—2007年任XXX县朝阳煤矿矿长
2008年—2011年任XXX县加益煤业有限矿总工程师
2012年起任XXX县XXX煤矿总工程师
工程师:
张明海
1982年在重庆市铜梁县富有煤矿参加工作
1985年受富有煤矿委派到XXX县铜白煤矿任技术员
1999—2009年任XXX县新渝煤矿工程师
2009年至今任XXX县XXX煤矿工程师兼技术矿长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一、企业人员慨况
XXX县XXX煤矿在册职工9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人,占在册人数2.1%,其中采煤专业1人,采矿专业1人,中级职称1人。
二、矿井瓦斯防治机构:
1、“一通三防”领导小组
“一通三防”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周光伦(矿长)
副组长:
余波(总工程师)、张明海(技术副矿长)
成员:
王子武(安全副矿长)、王超佑(生产副矿长)周德帮(机电副矿长)、杜世前、付宇明、张详忠、杜仕举、王子学、肖灯华、余文卫、王先伦、王超全、余运安、徐其江、王超福、陈月高等组成。
2、组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队伍: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队伍的组成:
队长:
王子武、(安全副矿长)
副队长:
王超佑、(生产副矿长)
队员:
杜仕前、王超军、梁中万、胡显林、杜仕平、王克强
3、、成立矿井瓦斯抽放的管理小组
矿井瓦斯抽放的管理小组
组长:
周光伦(矿长)
副组长:
余波(总工程师)、张明海(技术矿长)
成员:
杜仕前、王超军、梁中万、胡显林、杜仕平、王克强、王兴洪、、张建飞、付宇贵、范定府等组成。
成立矿井监测监控管理和维护组
4、矿井监测监控管理和维护的管理组
组长:
周光伦(矿长)
副组长:
余波(总工程师)、张明海(技术矿长)
成员:
王云方、穆昭会、杜世强、杨文明、杜祥文、张泽洪、王超江等组成。
5、成立矿井地质测量组
矿井地质测量的管理组
组长:
周光伦(矿长)
副组长:
余波(总工程师)、张明海(技术矿长)
成员:
王子武、王超佑、张详忠、杜仕举、王子学、肖灯华、余文卫等组成。
附表3: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
三、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1、专业队伍
通风(人)
瓦检(人)
安全监控(人)
抽采打钻(人)
防突(人)
8
8
3
6
6
2、专业队伍培训
按规定到有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复训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附表4:
专业化作业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第三章系统设施
一、矿井生产系统
东皇镇XXX煤矿划分为一个水平,二个采区;以三条井筒兼作采区下山,联合开采五层煤。
水平标高+1310m。
采用二个采区开拓,+1310m以上为一采区,+1310m以下为二采区。
在工业场地内布置三条井筒,即主斜井、行人斜井、回风斜井;主斜井井口标高+1425m,施工倾角19º,方位角176º。
主斜井沿C12煤层底板布置,距C12煤层底板垂直距离5至15米,至+1310m标高落平并布置井底车场;行人斜井井口标高+1425m,施工倾角18º,方位角183º,行人斜井沿C12煤层底板布置,距C12煤层底板垂直距离5至15米,至+1310m标高落平;回风斜井井口标高+1445m,施工方位角167º,按倾角18º施工至倾斜长42米后变坡为倾角18º,回风斜井沿C12煤层底板布置,距C12煤层底板垂直距离5至15米,至+1310m标高落平;然后在+1310m标高以水平联巷及车场连接三条井筒,并在主斜井侧布置水仓形成系统。
以三条井筒兼作采区下山,联合开采五层煤。
由于工业场地限制采区为单翼开采,首采工作面10301工作面布置在C3煤层中,采面回风巷通过回风石门与回风斜井连接,采面运输巷通过运输石门与主斜井和行人斜井连接,采面运输巷、采面回风巷标高为:
+1360m、+1390m。
接替工作面10801工作面布置在C8煤层中,掘进头为10801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接替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标高为:
+1360m、+1390m。
根据小型煤矿规范要求,煤层开采顺序应至上而下开采,由于本矿C5煤层距C5煤层层间距仅有10m,如将接替工作面布置在C5煤层中,开采C3煤层时C5煤层掘进容易产生动压引起煤与瓦斯突出,布置生产系统存在较大风险。
变更将接替工作面布置在C8煤层。
其开采顺序为:
,一采区区段间的开采顺序为区段下行式,煤层开采顺序为C3、C8、C11、C5、C12
在主斜井掘至1390标高开掘运输石门,在回风斜井掘至1390标高开掘回风石门,运输石门、回风石门揭穿C3煤层后分别布置10301首采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以及10801接替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掘进头。
分别形成回风系统
首采面布置在C3煤层中,从主斜井作运输石门至C3煤层,布置10301采面运输巷;从回风斜井作回风石门至C3煤层,布置10301采面回风巷;,待10301回风巷10301运输巷到位后掘进10301切眼,形成完整的通风及生产系统。
同时布置10801回风巷和10801运输巷掘进头,掘进接替采面。
附表5:
矿井生产布局一览表
二、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为并列抽出式通风,新鲜风流从主斜井、行人斜井进入,运输石门、运输巷,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回风斜巷进入回风斜井,然后通过主要通风机排至地面。
回采工作面和各掘进工作面均采用独立通风,采面采用U型通风,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
通风阻力为747.5Pa,核定通风能力能满足矿井生产能力。
回采工作面通风路线:
主斜井(行人斜井)→运输石门→10301运输巷→10301工作面→10301回风巷→回风斜巷→回风斜井→引风道→地面。
掘进工作面通风路线:
10801回风巷:
主斜井→10301材料石门→10801回风巷→10801回风巷掘进回风斜巷→回风斜井→引风道→地面。
10801运输巷:
主斜井→10301运输石门→10801运输巷→10801运输巷掘进回风斜巷→回风斜井→引风道→地面。
附表6:
矿井通风系统一览表
三、矿井抽采系统
1)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泵
矿井高负压系统选用2BE1-253-0型真空泵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740rpm(min-1),传动形式为皮带,供水量5.2m3/h,电机功率为75kW,电压660V/380V;Q=40.8m3/min;H=33KPa。
2)矿井低负压瓦斯抽放泵
矿井低负压系统系统选用2BE1-253-0型真空泵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740rpm(min-1),传动形式为皮带,供水量5.2m3/h,电机功率为45kW,电压660V/380V,Q=60.8m3/min,H=33KPa。
瓦斯抽放管路直径:
高负压系统
无缝钢管(主管)
φ250×4.5
m
无缝钢管(采面支管)
φ250×4.5
m
无缝钢管(掘进面支管)
φ200×4.5
m
低负压系统无缝钢管
φ300×4.5
mm
①首采面高负压抽放管路布设
主管布设:
地面→回风斜井;
回采支管布设:
10801运输巷掘进回风斜巷→10301运输石门→10301运输巷→10301采面;
掘进支管布设:
10801运输巷掘进回风斜巷→10801运输巷。
10801回风巷掘进回风斜巷→10801回风巷。
②低负压抽放管路布设
(地面泵站→回风斜井→采面回风斜巷→10301回风巷);
附表7:
矿井抽风系统一览表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装备重庆煤科院KJ90NA瓦斯监控IPC610系统监控主机两台,互为热机备用,井下现配用KJ90-F16/F8分站两台,瓦斯传感器8台,一氧化碳传感器1台,且与XXX县瓦斯监控中心实现联网。
附表8:
矿井监控系统一览表
五、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使用非防爆机车、非阻燃抗静电风筒、淘汰禁止使用的自救器等设备和前进式采煤方法等淘汰生产工艺。
第四章瓦斯防治管理
一、瓦斯等级管理
我矿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
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已经和重庆煤科院签订鉴定合同),现安装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二、瓦斯防治规划
我矿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立通风瓦斯实验室。
建设瓦斯利用系统,抽出的瓦斯作为清洁能源主要用于职工食堂、澡堂和矿区职工家庭,并逐步提高瓦斯利用率。
把抽出的瓦斯除自己使用外,还可以建设瓦斯抽放网,做为清洁能源供民用和工业用。
1、通风系统方面:
2012年至2015年进行主、付井及回风井进行扩巷改扩建。
按照资源整合矿井总体规划设计,分年度进行通风系统改造。
2、监测监控方面:
2012年需要合理配置新的监测监控系统和建立符合要求标准的机房,总体规划分年度进行安排配置数量及所有费用,至2012年底完善更新XXX煤矿的监测监控系统。
3、建设时序
为使瓦斯防治和瓦斯利用工作稳健进行,我们拟采取分步建设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先进行矿井改扩建,后进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第二步,矿井投产后,进行瓦斯利用管网的建设。
4、利用方向
瓦斯作为清洁能源,除作为燃料满足本矿使用外,还可通过管网向居民供应,此外根据以后抽采情况而定,如果抽采量较大,可用瓦斯进行深加工如瓦斯发电等。
5、保障措施
为保证煤矿瓦斯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好治理瓦斯和利用瓦斯的远景规划,我们拟定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1)高投入
A、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30元提取。
B、专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中。
(2)高素质
A、健全“一通三防”机构,高瓦斯矿井要成立瓦斯和地质相结合的部门。
B、配齐配强“一通三防”和地测工程技术人员。
人员最低达到技校毕业水平。
C、加强职业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全员培训实行“三同时”(工人干部同时参加培训、同时考试、同时接受奖惩),做到班前培训全员学,夜校培训重点学、脱产培训系统学。
D、生产及主要辅助部门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担任班、队长;特殊工种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实行考核淘汰制。
(3)严管理
A、每年制定关于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决定。
B、坚持瓦斯防治“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C、坚持瓦斯浓度按0.8%断电管理制度。
D、每周剖析“一通三防”工作情况。
E、坚持月度“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F、实行“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制度、“一通三防”督查制度。
G、严格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H、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处理制(瓦斯浓度低于3.0%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负责追查处理,3.0%及其以上由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I、瓦斯治理,地质、掘进工作先行。
J、瓦斯治理工程做到“两同时、一超前”(瓦斯防治工程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K、严格干部跟班下井制度,保证各采掘面每班有副矿长以上干部跟班。
L、所有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须经现场验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决权。
(4)加强技术
A、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B、通风设施可靠,永久风门联锁,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C、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大直径风筒。
D、优选瓦斯抽采装备,实现抽采系统能力最大化,做到“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径、多回路”。
E、掘进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
F、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抽采技术。
G、瓦斯易集聚地方增设传感器。
H、井下局部通风实行双电源双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I、井下局扇供电线路、设备实行强制性停电检修,局扇视同地面主扇进行管理。
(5)重责任
A、建立健全各级干部“一通三防”责任制,制度牌板上墙。
B、坚持定期对各安检、技术、通风、机电和地测等部门进行安全责任考评制度。
C、凡瞒报“一通三防”非人身事故、虚报瓦斯抽采量、钻孔施工弄虚作假、瞒报瓦斯超限的,给予分管领导撤职处分。
D、矿井发生“一通三防”事故实行安全责任追究。
附件二:
瓦斯防治规划审批文件复印件
三、年度瓦斯防治目标
本年度原煤计划产量3万吨,瓦斯抽采量计划16.6万立方米,抽采率达到25%以上,瓦斯超限控制在24次以下,掘抽采专用巷400米,保护层开采12350平方米,瓦斯抽采钻孔量2800米。
通风能力、抽采能力均能达到要求。
附表9煤矿企业本年度瓦斯防治目标一览表
附件三:
煤矿企业下达的瓦斯防治年度目标文件复印件
四、岗位责任制
已经全面制定相关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详见附件四:
五、瓦斯分级管理
XXX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XXX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规定》。
、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通防科正职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防区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防区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防科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与通防科同等考核。
(三)安检科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科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区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
(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等汇报情况,并通知通防科、通防区、安检科等相关科室、区队负责人。
同时向矿总调度室汇报。
(五)矿领导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六)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明确撤人、停电范围,分级管理,指定专人现场组织,做到安全排放。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
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追查分析到位,加强瓦斯治理工作。
瓦斯超限事故为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或其它地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
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按分级原则组织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制订消除超限的措施,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报告,存档备查。
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一)一级事故:
1.瓦斯浓度大于3.0%(含3%),时间超过3min的。
2.打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大于3.0%,并根据喷孔严重性,喷孔煤量在3吨以上,瓦斯浓度较高,持续时间5min以上。
发生一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汇报矿调度室,由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防副总、通防部部长、安检部部长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矿井组织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区队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会。
(二)二级事故:
1.瓦斯浓度在1.0%-3.0%(含1.0%),时间超过3min的。
2.瓦斯浓度大于3.0%(含3%),时间不超过3min的。
3.,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在2.0-3.0%(含2.0%),时间超过3min。
发生二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矿长主持,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防科科长及副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队及副区队参加,组织相关区队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追查分析结果报矿通防部、安检部备案。
(三)三级事故:
1.瓦斯浓度在0.8%-1.0%(含0.8%)的(不包括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
2.瓦斯浓度在1.0%-3.0%(含1.0%),时间不超过3min的(不包括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
3.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在1.5-2.0%(含1.5%)。
4.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在2.0-3.0%(含2.0%),时间不超过3min。
发生三级事故时,由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防科科长及副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队及副区队参加,组织相关区队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追查分析结果存档备查。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要求
(一)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内容包括:
事故经过、事故地点的瓦斯监测曲线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定性、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及经验总结等。
(二)在采掘作业期间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瓦斯超限追查分析,瓦斯超限影响到同一风流内的瓦斯传感器的,按一次超限计算。
(三)对甲烷传感器故障报警、超限也必须进行追查分析。
当月内甲烷传感器超限次数不得超过2次,超过次数均按瓦斯超限进行考核。
(四)有计划停风的或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要有瓦斯超限应急预案,但作业期间瓦斯浓度不得超过预案规定。
对于作业期间瓦斯浓度超限的,也由通防科组织进行分析,并填表备案。
根据分析结果无责任的,可不进行处理。
(五)凡每月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0%或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累计2次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由矿组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如打钻、扩孔、冲孔时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回风流及上隅角采取措施期间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时间不得超过3min。
如超过以上规定必须按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进行处理。
(七)如遇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制订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分析超限原因,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如有必要时,可与科研院校合作研究防治瓦斯措施。
、瓦斯超限处罚
(一)矿井月度瓦斯治理目标:
采取防突措施期间瓦斯浓度在1.5-2.0%(含1.5%)的次数不超过1次,且采掘作业期间瓦斯浓度在0.8-1.0%(含0.8%)不超过1次。
(二)未实现瓦斯治理目标,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并每次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各罚款3000元,通防科、通防区副科级各罚款1500元。
对于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对于监测故障引起瓦斯超限的不得超过1次,超过的均按瓦斯超限三级事故处理),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并对责任区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同一区队当月连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翻倍进行处罚。
(三)对业务管理单位处理规定如下:
1.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通防科科长、通防区区长必须在矿生产计划会上做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除当季度的瓦斯管理奖励,并给予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记大过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2次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3次的。
2.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进行降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3次的。
(3)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及以上事故3次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5次的。
3.矿井发生以下情况,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进行撤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2次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3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累计5次的。
(四)对发生事故区队处理规定如下:
1.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的,按三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不与年终奖挂钩),责任区队负责人必须在矿生产计划会上做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除当月度的瓦斯管理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2.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二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年终奖下浮50%),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给予降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发生3次的。
3.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一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取消年终奖),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给予撤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3次的。
(3)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