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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养殖业调研报告

区养殖业调研报告

 

区养殖业调研报告

我区的养殖业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技术化服务之路,形成了开平镇的半壁店、欢套的万头猪场;洼里镇以回民村夏庄为主的奶牛养殖小区;郑庄子蛋鸡养殖小区;栗园镇的特种养殖区。

同时还推行了品种良种化、服务及时化、执法程序化,开展了1个基地和3个体系建设,即商品、畜、禽的生产基地,执法监测体系、科技推广体系、防疫体系的建设。

1养殖业现状

   我区的养殖业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技术化服务之路,形成了开平镇的半壁店、欢套的万头猪场;洼里镇以回民村夏庄为主的奶牛养殖小区;郑庄子蛋鸡养殖小区;栗园镇的特种养殖区。

同时还推行了品种良种化、服务及时化、执法程序化,开展了1个基地和3个体系建设,即商品、畜、禽的生产基地,执法监测体系、科技推广体系、防疫体系的建设。

   全区存栏猪、奶牛、羊、鸡存栏分别达到38875头、12190头、9815只、51.46万只,养殖专业户2621户,每日产生畜禽粪尿等污染物约400吨。

2存在问题

   养殖粗放。

我区存栏的部分畜禽为分散饲养,每天的粪尿等污染物随意排放,即不环保也不卫生。

   污物处理简单。

大部分污物尤其是散养户的粪便等污物都是简单存放,未进行再加工、再处理。

   防疫条件落后。

有很大一部分的养殖场户尤其是散养户动物防疫条件及卫生条件落后,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硬件设施及规章制度等软件环境不完善,人畜混居,卫生、环保措施不健全。

3采取措施

   积极发展无公害生产。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广无公害生产,截至目前,先后有曹庄奶牛养殖小区、恒信赛鸽公棚、立冬食品有限公司、半壁店生猪养殖场及孟凡城猪场5家养殖企业及其加工企业先后通过了省级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并全都通过了环评检测,起到了积极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全面推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改善养殖环境。

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规范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强化其软件硬件建设。

   推广沼气池建设。

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养殖场建设沼气池,畜禽粪便发酵产生沼气,沼液浇灌农作物,即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又解决了燃料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农业肥料污染问题。

   强化检测与养殖场环境治理。

近年来,加强了养殖场兽药饲料等添加剂的监管,规范了生猪等畜禽屠宰前停止饲喂兽药制度,深入开展产地临栏检疫工作,同时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力度。

   积极推广环保清洁生态的养殖项目,做好典型示范。

在做好监管的同时,积极推广环保清洁生态的养殖项目,积极推广丰南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丰南区综合种养殖示范园区建设,以项目带动养殖业向环保卫生生态方面发展。

   加大科技推广服务力度。

我区成立了养殖业服务队,便于各养殖户及时求助。

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把养殖新品种、新技术送人千家万户。

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免费注射工作。

   积极培育市场。

一是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市场的辐射面和知名度,抢占京津市场;二是认真研究市场,加强对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及时为养殖户提供准确的信息。

充分利用养殖协会,为养殖户提供畜禽产品市场价格及销售渠道,形成了一个集养殖技术、价格信息、产品销售、疫情动态等畜牧业信息网络。

 

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城市管理工作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李仕民、冯天万的带领下,深入区城管局、区规划和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东西城回风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走访等形式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

尤其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城市意识不强、树城市形象与扩大就业保民生压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重担当,克难攻坚,做了大量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宣传引导,公众的文明意识逐渐提升。

区政府坚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抓好城市管理的前提,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流动宣传车、办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近年来,共印发《致巴城市民一封信》、《致经营业主一封信》、《城管知识二十问》、《居民环境卫生公约》共计5万余份。

二是以开展”七进”(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活动和”五、十、百、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

三是以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的正反典型案例,倡导文明次序,抵制和纠正陋习。

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城市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形成,公众参与支持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渐增强。

近四年来,无一起因城管执法而引起的群访事件发生,实现了城管执法零信访。

(二)注重部门配合,城市环境逐渐优化。

在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中,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城市经营秩序逐渐优化。

一是加大了治理力度。

按照严管区、一般控制区、开放区三种管理模式,组织城管职能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解决了市民反映较强烈的川剧团片区、街心花园四周的骑门摊,草坝街、通佛路、红军路等主干道的占道经营等老大难问题。

开展了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原防疫站门口、职业中学对面、印盒路等7个临时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进行了整体搬迁,在南坝水井湾、二环路等设置临时菜市,对原肖家巷市场、北门市场重新进行划线定点。

为规范停车次序,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区政府成立了区车辆管理中队,加大对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力度,增设了人车隔离带和交通标志,增设了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239处和3个货运停车场,并在社区、居委会中聘请了60名交通劝导员专门治理行人乱穿乱行现象。

开展联合执法,加大了对违章违规搭建的整治力度,拆除了南池路、江南滨河路等处违章搭建遮阳雨棚5000余平方米,在科技园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5.8万平方米。

二是推进城市风貌塑造。

按照整体美观、结构安全、画面清晰、边框精致的要求,重点从户外广告、门市店招改造入手,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城区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拆除,打造了西外街、东城街及钟鼓楼步行街的店招广告示范街,完成了回风大道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升级改造。

三是完善经营功能分区。

对部分小街小巷及便民开放区域实行划区、限时、分类管理,先后规划设置了24处水果、花卉、小吃、百货、夜市、卤菜等临时经营区,设置临时经营摊位余个,解决了250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注重建设投入,市政基础设施逐渐改善。

一是加强对草坝街、回民巷支道、南池北路、钟鼓楼街等江南片区69条75千米街道进行了集中整治改造,维护和新增铺设雨污管网36千米。

完成了江南滨河路3500米后期河堤工程建设,完成了滨河路路面硬化17500平方米。

二是加强了公园绿地、河堤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等的建设和管护,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4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5.9%.。

三是加强了光亮光景工程建设。

在老城区建永久性路灯4822盏,简易路灯385盏、建led数码管3800米,led灯带1600米,在江南滨河路、街心花园等处建立了光彩设施,光亮设施已覆盖了江南城区主干道和滨河路沿岸,在部分小街小巷增设了夜间照明路灯。

(四)注重发挥街道作用,社区自治管理逐渐加强。

城区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城市管理辖区负责制,动员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开展城管集中整治活动,积极引导或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

一是积极探索社区管理城市方式。

如西城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定地点、定人员、定守护的“三定”守护机制,建立了自管自治机制,形成了以自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自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起了共驻共建、居民监督机制、联责联效机制。

东城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领导分社区挂包督导对队伍、市政执法人员为主体的综合执法队伍、社区干部或市政协管员为主体的维护队伍、以公益性岗位或部分志愿者组成的清扫

 

保洁队伍等四支队伍。

小区管理落实了业主负责人、楼院长责任。

二是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西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居民重点对小街小巷摊点随街乱摆、乱停乱挂乱搭、小广告、污水、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进行了有效地整治;东城街道办事处先后对辖区内的四个农贸市场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并多方筹资10多万元购置垃圾车、制作广告栏、提供公益性岗位;回风街道办事处坚持政府统一规划、业主抽选摊位、严格功能分区的办法,成功搬迁了3个农贸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

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

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

虽然我区采用了“8+1”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

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规划控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巴城人口逐年剧增,江南老城区的规划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详细规划滞后,加之受体制的影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

另外,我区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

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回风片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反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

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

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

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区城管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220人,但我区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大了城市管理压力,城管任务艰巨。

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我区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

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

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8+1”城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

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建议区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巴城江南老城区城市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

区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

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新时期城市救助站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自,国务院颁布381号令,国家民政部发文将“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以来,原先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人性化的救助管理制度,工作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

救助管理制度施行7年来,全国各救助管理机构从如何保障受助人员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尝试。

但是,新时期救助管理的对象与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而救助管理制度、法规却较为滞后,新问题逐渐凸显,制约了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

因此,要进一步促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使其社会保障功能发挥最佳作用,需认真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探讨,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法。

一、救助管理工作现状

(一)目前工作依据

目前,救助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依据是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工作实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具体操作按国家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救助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服务管理难题日益突出。

(二)受助对象来源

1.进站方式。

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主要方式有三种。

一是自行来站。

自己询问至救助管理机构求助。

二是护送来站。

公安、城管执行公务时发现并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由其他救助管理机构护送来站。

三是主动外展。

主要是救助管理机构救助巡逻车主动将救助管理工作拓展至街面,发现并带至救助管理机构。

2.流浪原因。

造成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的根本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关系复杂、家庭结构异常,导致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并且,由于地区差异,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尽相同,也不够完善,一旦家庭出现问题,依靠自身无力解决时,即易造成流浪。

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流浪的原因,是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发生的必然途径。

(三)工作开展情况

1.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从全国救助管理机构来看,对受助成年人的救助,主要是满足其基本的生存需求,为他们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安全整洁的住宿环境,以及通讯设备和返乡车票,并对无法核实身份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患病受助人员送医救治。

此外,一些救助管理机构也初步开始探索,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务工不着受助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对受助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除了提供基本的食宿与照料外,还要联系其亲属来站接回或护送至原籍地救助管理机构。

救助管理机构在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个过程中,保护是第一位的,要担当对受助未成年人的临时照顾职责,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

目前,一些救助管理机构也开始探索在机构内开展针对受助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以及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二、救助管理工作困境

(一)存在的主要瓶颈

1.法律法规滞后。

新时期,救助管理工作面临了很多新问题,求助人员的流浪乞讨原因多种多样,情况复杂多变,其中职业乞讨、跑站骗助、非自愿入站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占很大一部分,对他们的管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工作常常会陷入被动和尴尬的局面,这属于政策层面的瓶颈。

2.救助力量单薄。

单纯在机构内,满足受助人员基本食、宿、行的传统救助模式,已经滞后于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

如何开展前期预防和后期跟踪回访,如何整合社会资源合力开展救助管理,已经成为救助管理机构必须研究探讨的新课题,这属于机构层面的瓶颈。

(二)存在的突出难点

由以上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瓶颈,衍生出救助管理工作存在的以下一系列突出难点:

1.职业乞讨人员劝助难。

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

目前,老百姓对是否应该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

一种认为政府必须管,一旦街面出现乞讨人员就是不作为;另一种认为政府不用管,乞讨并不犯法,不让他们乞讨就是乱作为,这让救助管理工作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同时,全国范围内没有明确的管控区,管理职业乞讨行为没有立法支持,没有处罚依据,只能以劝助为主,不能强制管理,导致劝离后又返,甚至购票送上返乡车辆后,过几天又出现在原乞讨地,如此往复,成效不佳。

以江苏省某救助管理站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街面职业乞讨人员中的“老面孔”长期保持在50人左右。

2.精神病人甄别救治难。

在日常接待工作中,一些求助人员身患精神疾病,然而入站时处于发病间歇期,其言语、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无法分辨。

这类人员入站后一旦发病,往往事发突然,极难控制,甚至危害其他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而有的精

 

神病人同时还患有多种躯体疾病,比如肝炎、结核、性病等传染病,或者感染、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普通综合性医院一般缺乏相应的综合性治疗条件,不能同时治疗两类疾病,都不愿接收,救助站只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费尽周折从中协调。

3.特殊受助人员逐年增加。

近年来,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的经济、环境等差异仍呈较大态势,大量的流动人员涌入经济发达地区与城市,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出现了一些家庭无能力或无人员照顾、看管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精神病人和残疾人,这些人员在缺乏有效监护的情况下自行外出,或迷路无法返家在社会上流浪、拾荒,或受人操纵加入职业乞讨及犯罪组织,从而直接导致救助管理机构内痴呆老人、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加,而这些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都需要联系家人领回或由工作人员护送至户籍所在地救助管理机构。

然而,救助站工作人员编制有限,人员紧张,逐年增多的特殊受助人员使救助、管理、护送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难以及时完成。

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示意图(单位:

人)

(以江苏省某救助管理站为例)

(注:

8月“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故数据统计从8月开始。

4.非自愿入站未成年人管理难。

一些由公安部门护送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大都是从事小偷小摸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甚至有的从事过色情服务,但由于案值小、年龄小,尚未达到量刑条件,目前的做法是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来实施保护性救助。

但此类受助未成年人一般都不愿接受救助,在他们看来,救助管理站对他们的保护就是一种强制,通常采取一些自残、自虐、绝食、打架等过激行为以示对抗,想要脱离保护。

救助管理站作为该类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存在着很大的看管难度,正常工作开展受干扰,特别是在护送其返乡的过程中难度更大,因此如何有效地实施保护性救助一直是救助管理站非常棘手的问题。

5.跑站骗助人员劝返难。

对跑站骗助人员的处置,是所有救助站管理中遇到的最为头痛的问题。

他们有的单个而来,有的结伴而来,来救助管理机构不是因为真正遇到困难,其目的是要好吃好住还要钱,稍有不称心,就会辱骂刁难工作人员,有的甚至借醉酒故意寻衅闹事。

由于救助管理机构没有执法权,不能采取强硬的处置措施,只能拨打110报警电话,请公安部门处理,但警察也无相关依据采取强制性措施,只能以教育为主,待警察一走,他们的气焰就更嚣张了。

长此以往,对这类人员的管理越来越难,工作人员的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

三、救助管理工作思考

救助弱势群体,仅单靠救助管理机构去实现是远远不够的,要更有效地救助弱势群体,深层次解决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各种难题,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整合资源,才能真正达到助人自助的最终目标。

特别是流出地政府要加强对外出流浪人员的监控和帮教,各部门在管理返乡流浪人员时,应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要积极帮教,妥善安置,帮助返乡流浪人员尽快步入正常的生活,融入社会。

(一)政府牵头,社会关注,把救助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进一步加强全面宣教引导。

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主要是做好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全力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重点从未成年人教育抓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养公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树立“八荣八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促进农村文明发展。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业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占全国人口比例大多数的农民也富裕起来,从源头上减少农民弃农务工、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主流媒体宣传。

借力主流媒体,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加强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提升全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

2.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意识。

一是实行城市属地管理。

在城市确定属地管理范围,由属地责任部门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履行发现、教育、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求助的责任和义务。

各地方政府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市(区)政府及属地责任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在此基础上,救助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履行监督管理和后续保障职责,合力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城市社会保障。

对于家中有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以及残疾人的特殊家庭,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其行为能力的高低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最低生活保障,减轻困难家庭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于由救助机构救助护送返乡的,应由当地救助管理机构介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发挥社会保障职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是大力开展社会工作。

依托各地方政府,从救助管理机构内到机构外建立系列、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培养专业的社工人才,为弱势群体整合资源,介入问题家庭,帮助其在解决临时困难返乡后,能够自力更生,尽快融入主流社会,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3.进一步增强法制建设力度。

一是有法可依。

建议立法部门,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相关立法,填补法律空白,使救助管理在处置强讨恶要、跑站骗助、寻衅滋事人员时,有法可依,处理有规可循,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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