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城东新区市民中心广场场地平整监理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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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城东新区市民中心广场场地平整监理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模板

 

黄冈城东新区市民中心广场场地平整监理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HGJYGC-2013-114号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盖章):

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XX公司

日期:

二0一三年四月

第一章

黄冈城东新区市民中心广场场地平整监理项目资格预审

公告

项目编号:

HGJYGC-2013-1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冈城东新区市民中心广场场地平整监理项目已由XX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融资,招标人为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XX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黄冈城东新区。

2.2工程规模:

平整面积约10万㎡,土方量约40万方,造价约1400万元(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2.3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7月,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取得《XX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登记表》,且拟投入人员与该表相符。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申请者,请于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17:

00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XX公司办公室持单位委托书购买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上午9时,地点为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XX市XX区八一路46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XXX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信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黄冈城东新区地 址:

XX区西湖一路6号

联系人:

胡江华 联系人:

 冯先生 

电 话:

********电 话:

********

邮政编码:

    438000  邮政编码:

 438000 

监督部门: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

 

2013年7月3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XX公司

地址:

黄冈城东新区

联系人:

XXX

电话: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XX公司

地址:

XX区西湖一路6号

联系人:

XXX

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黄冈城东新区市民中心广场场地平整监理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黄冈城东新区

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4年9月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总监资格:

须具备市政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财务要求:

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其他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10年-2012年)没有骗取中标现象;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2、投标人必须出具以下承诺:

(1)如该项目中标,我公司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在该项目开工时全部到场进行施工管理并在建设单位登记备案;否则建设单位可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责令我公司无条件退场,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2)如该项目中标,我公司将按所作出的承诺履行职责,如出现投标文件中配备管理人员不到场、转包分包工程等现象,可由建设单位报请监管部门按相关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公示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建设单位可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责令我公司无条件退场,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年7月9日17:

00时前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年7月9日17:

00时前

2.2.3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3年7月9日17:

00前

2.3.1

招标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年7月9日17:

00前

2.3.2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3年7月9日17:

00前

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年,指2011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止。

3.3.1

签字和盖章要求

封面均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资格预审申请书要求加盖公章均需加盖,并有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需附有效的委托书)。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贰份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资格预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每册采用A4纸书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黄冈城东新区市民中心广场场地平整监理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2013年7月10日9时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0日9时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区八一路46号六楼)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资格审查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资格审查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资格审查专家4人;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

XX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2

资格审查方法

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7家的,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超过7家的,由招标人确定3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其余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随机抽取产生。

6.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2013年7月12日17:

00时(暂定)

6.3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2013年7月12日17:

00时(暂定)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原件

要求提供:

1、本项目拟派的总监必须提供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提供《XX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登记表》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提供《XX市建筑市场诚信经营信息登记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4、现场监理人员证书原件。

5、企业业绩及信誉原件(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其中一项)。

6、提供“在近三年内(2011年至今)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骗取中标现象;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承诺书原件。

7、提供“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要求2、”的相关承诺书原件。

9.2

其它说明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XXX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总监资格: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其他材料: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申请人资格预审情况记载表。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申请人提供证件原件的,原件应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4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或4.1.3项第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截止时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招标人收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应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1.2资格审查委员会人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1.3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审查公正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

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5监督

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XX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找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的要求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依据《XX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登记表》原件核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依据《XX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登记表》原件核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1.2

核验原件的具体要求

原件与提供的复印件一致

1.审查方法

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7家的,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超过7家的,由招标人确定3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其余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随机抽取产生。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以便核验。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审查结果

4.1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情况记载表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情况记载表。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表一

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致:

(招标人)

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基于对资格预审文件做了检查和充分的理解,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中标段的申请人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请予审查: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信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企业的资质等级

8

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9

主营范围: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

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都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注册年份应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应附上证明文件和有关证书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拟派往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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