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 海洋捕捞标准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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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海洋捕捞标准要点
MSC标准介绍
MSC(海洋管理理事会)简介
•MSC是海洋管理委员会(MarineStewardshipCouncil)的缩写,是一家独立的、全球性的、非盈利的组织,其总部位于英国伦敦,目前已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及荷兰成立办事处。
•起初MSC由海产品购货商联合利华(Unilever)和国际保护组织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WWF)在1997年创立,自1999起,MSC开始独立运作。
•MSC于2000年3月1日正式成立;
•主要支持机构包括主要的欧洲及美国零售商,制造商以及食品服务运营机构。
MSC背景介绍
•濒临危机的海洋资源:
据报道,最近50年间,至少有百分之九十金枪鱼、旗鱼、鲨鱼、大头鱼、狭鳞庸鲽、鰈鱼等海洋性大型捕食性鱼类资源被捕捞殆尽(据2003年3月出版的《自然》杂志)。
由于大型拖网渔船、绳钩渔船在各海域的较大范围内捕鱼,许多海洋渔业管理不善导致的过度捕捞,通过非法无管制和未报告(IUU)捕鱼,对大型鱼类带来极大危害。
除此之外,作为维持渔业资源的珊瑚礁等生态系统也被破坏,加上随意开发、海水混浊及厄尔尼诺现象等引起海洋温度上升,以及这些因素所带来的复合作用,也形成了对渔业资源的威胁。
•MSC为维护和管理渔业而开发了一个环境标准,通过使用产品标签来证明对环境负责任的渔业管理者。
MSC组织的目标
•1、保护世界未来渔业供应,和鼓励可持续发展的水产业;
•2、和各个利益方建立合作关系:
包括:
水产捕捞者,零售商,消费者以及资源保护者;
•3、在产品标签上以明确的标志说明:
捕捞来源于良好的海洋环境
此产品可持续捕捞
MSC认证三大原则
•原则1:
不能过度捕捞,并且捕捞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原则2:
水产业的经营应遵循保证维护渔业的生态系统,生产力以及生态物种多样性(包括生长环境,多物种相互生存)。
•原则3:
水产渔业遵循有效的管理系统原则,遵守相应的地方、国家及国际法律和标准,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性。
•MSC更重要的是维持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MSC包括哪些认证
•1、渔场认证(Fisherycertification)
渔场符合“可持续的,良好管理的”水产业环保标准,以促进负责任捕鱼。
通过认证的渔场为可持续和管理良好的渔场。
•2、产销监管链的认证(Chainofcustodycertification)
对于捕渔业以及加工流通阶段管理(COC)的认证,是由MSC所认定的机关根据MSC的标准进行的。
水产品产销监管链认证是对水产品从原产海洋区域的鱼类及其运输、加工、流通直至最终消费者的整个过程进行认证。
由于水产品从原产海洋区域的鱼类到产品再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这个过程形成了一个链,所以水产品认证又称为产销监管链认证。
MSC监管链标准-MSCChainofCustodyStandard
•认证的目的是为供方提供担保来证明和主张其源自MSC认证渔场的产品,同时减少由于公众对于鱼及渔产品有无认可的混淆而带来的危害。
•通过渔业行为管理,使之不能过度捕捞而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的承受能力,维护渔业赖以生存的环境。
•为了实现这些目的,必须建立渔业全链可追溯体系,以使得产品能从采购开始从上游向下游跟踪,同时也可从销售开始从下游向上游回溯。
•该标准使企业在不花费其它不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对其使用来自MSC认可渔场的水产品并贴有MSC生态标签的产品提供了高标准的信用保证。
•该标准的范围是为了保持来自经MSC标准认可渔场的水产品监管链的必备条件。
它本身并不涉及食品安全或质量。
认证流程
•对于水产企业,若想获得MSC认证,首先要找到MSC的原料。
•其次,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追溯/标识/隔离体系,能够完成从原料的接收、储存、加工到成品的发运各个环节均得以实现。
•再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注明原料的来源、企业信息的详细内容,并商定费用。
•最后与认证机构商定审核时间。
•如果您的产品是以鱼为主要原料,并且该鱼种有MSC原料,即可进行认证。
举例:
面包鳕鱼。
认证选项
选项
适用于:
单个机构或组织
1
认可的CoC认证
两者
2
认可的CoC联合审核
两者
3
集团/组织认证
组织
4
临时认证
两者
•认可的认证
除其他三类外的组织/机构的审核/认证选项
•认可的结合审核
含有MSC要求的标准,可以与MSC结合审核,认证机构需要提供结合标准与MSC的差异分析。
目前认可标准:
BRC、IFS、SQF2000、ISO22000、ISO9001、HACCP。
•组织认证
多个场所的组合-集团、合作社
•临时认证
在准许鱼或鱼产品进入监管链之前无法进行一次完整的现场审核。
建立在风险低并可控的基础上,由MSC授予。
有效期三个月。
临时认证
•1.MSC监管链认证的基本原则
a)潜在客户满足MSC监管链标准,并且
b)认证机构通过现场审核验证符合性
•2.但是,实际上存在例外情况,第二条无法立即执行但又没有必要影响认证过程的开展。
例外情况时,在向MSC表明证书发放前现场审核不可行,而对MSC标签公正性的风险降到了最低,“临时认证”是可以批准的。
•3.MSC不负责在获得有效期三年的证书前的临时性审核产生的任何费用。
•4.认证机构在MSC数据库中申请临时认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a)即时的现场审核不可行的书面理由;
b)表明MSC监管链失控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的风险分析的结果;及
c)后续措施,包括三个月内执行现场审核的范围和时间的全面时间表。
•5.只有MSC行政官对以下满意时:
a)标准认证过程,包括现场审核不可行;
b)风险可接受;及
c)三个月内可以完成现场审核
方可颁发临时认证许可。
•6.临时认证在颁发三个月以后失效,如果三个月内没有完成现场审核并颁发监管链证书,临时认证终止,所有MSC标签、声明、状态立即终止。
MSC监管链流程示意图
•在MSC监管链中需进行认证的各个参与方及在全链中的位置如下:
已认证的水产品原料-供应方
↓
已认证的水产品原料-贸易公司
↓
已认证的水产品原料-加工厂
↓
已认证的水产品原料-贸易公司
↓
客户
MSC认证与贸易认证MSC认证有何区别呢?
•应用的标准是一样的,但标准要求的内涵不一样。
同时还要看贸易公司的运作方式。
不过总体来说,工厂的MSC认证要比贸易公司的MSC复杂,但贸易公司因人员和意识的影响,反而问题会更尖锐。
•MSC强调追溯,如果贸易公司没有通过认证,不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产品的追溯。
国内确实存在用非MSC产品当作MSC产品买。
•原料供应商的证书和箱单/发票应该一致,否则无法追溯。
老师讲课时添加的:
贸易公司在不接触产品的情况下,可以不做MSC;若接触,则需要做(例如:
中转站为贸易公司)
MSC监管链标准
Version2.1–1stMay2010
•管理体系--Controlsystem
•输入确认--Confirmationofinput
•认证和非认证水产品输入的隔离和/或划分--
Separationand/ordemarcationofcertifiedandnon-certifiedfishinputs
•安全产品标识--Secureproductlabelling
•认可输出的确认--Identificationofcertifiedoutputs
•记录保持–Recordkeeping
MSC体系核心–追溯、标识、隔离
•原料采购、接收–MSC认证的原料;装箱单、发票一致
•原料储存过程–单独标识;与非MSC产品物理/空间隔离
•生产过程–单独生产;与非MSC产品物理/空间/时间隔离
•成品储存过程–单独标识;与非MSC产品物理/空间隔离
•成品发货–装箱单、发票一致;标识、描述准确;核对出成率
•记录体系–保持可追溯记录;三年
•最终→形成体系化
标准第一部分
•控制体系主要涉及:
企业要有组织架构和相应的职责权限,以体现其有能力在原料接收
到发运的追溯能力。
例如:
在采购原料和销售MSC认证产品时,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是
否有明确的人员来负责原料的来源(包括收集必要文件:
MSC原料证书等)。
•MSC并不强制要求必须有“MSC手册”来说明MSC的控制体系,只要有相关的规定和记录
体现其追溯的能力和效果即可
第1部分:
控制体系
•1.1组织应具有管理体系,保证阐明以下各部分内容。
•1.2除非在以后的部分中有特殊要求,管理体系不必要求文件支持,除非缺乏文件会对产品的认证状态产生风险时适用。
•1.3组织应对分包商的所有实施工作负责,并能对其保持控制,能够表明其保持追溯的能力以及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注:
管理体系指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见ISO9000:
2000)。
老师讲课时添加的:
MSC原料比普通原料价格高30%
标准第二部分:
原料接收的确认
•关注确认的方法及证据,对于原料供应商的MSC证书、装箱单和发票要认真核实,必要
时,可上网核实MSC证书。
国内的很多加工厂的原料是经过多次倒手买来的,经常会出现证书所有者与装箱单/发票不一致,这时要有充分的证据来体现追溯。
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为什么原料贸易公司也需要MSC认证。
第2部分:
原料接收的确认
•2.1组织应执行体系确保原料经过认证,来自于被MSC标准认证的水产品或CoC认证的
供应商。
•2.2有关被MSC认证原料的记录应被保持,包括供应商的名称、MSC监管链认证的号码、
认证有效性的证据和其他细节内容,确保必要时能够将原料追溯到供应商。
标准第三部分:
已认证和未认证原料的隔离和/或区分
•首先要有文件化的规定:
确保自原料的接受、储存、加工的各个环节能够将已认证和未认
证原料区分出来。
老师讲课时添加的:
需要写一个文件
•通常,经过物理隔离及标识的方法来实现,特别要关注由未认证的原料制备的调味品可
以应用在已认证的原料制备的调味品,但最大允许量是终产品中水产品总量的2%
第3部分:
已认证和未认证原料的隔离和/或区分
•3.1组织应执行体系确保已认证的原料能够在所有阶段被清晰识别,包括贮存、加工、包装、标识和处理过程。
•3.2在加工和生产阶段,已认证和未认证的原料要保持分离。
可通过以下方法:
3.2.1已认证和未认证产品生产线的人为分离
3.2.2已认证和未认证产品的生产时间分离
•3.3已认证和未认证的原料不能被混合。
•3.4由未认证的原料制备的调味品可以应用在应由已认证的原料制备的调味品应用的地方,这只适合于已认证的原料制备的调味品在商业上不能获得的情况。
如果未认证水产调味品品被应用,那么其最大允许量是终产品中水产品总量的2%(多一点也不可以)。
成分百分比含量计算方法见附件1。
•3.5在未认证原料制备的调味品应用的地方,产品名称不能提及未认证原料的名称。
•3.6在一明确的生产段内,有关已认证和未认证水产品原料及其产品的体积和重量的数据应被记录
货存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批号
生产日期
发票号/货柜号
生产厂家
入库日期
验收状态
合格
管理员
附件1:
已认证和未认证水产品原料的百分比计算(用于水产调味品)
在有MSC标识的产品中包含未认证的水产调味品成分的百分含量的计算依据:
•a:
用未认证的水产调味品成分的净重(除去水分和盐分)除以终产品中所有水产调味品的总重(除去水分和盐分)。
•b:
如果终产品为液体,用未认证水产调味品成分的体积(除去水分和盐分)除
以终产品中所有水产调味品的总体积(除去水分和盐分)。
如果液态产品由浓缩液重组而成,计算应基于单独浓缩成分和终产品的量。
•c:
对于同时包含液态和固态未认证水产调味品的产品,用未认证的固态和液态调味品的总重量(除去水分和盐分)除以终产品中的水产调味品的总重量(除去水分和盐分)。
•d:
海产品中未认证调味品成分含量四舍五入至整数。
•e:
在包装中贴有MSC标签的组织应确定百分含量。
组织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
关信息确定百分比。
混合成分的产品不能包括由已认证和未认证产品的同样调味品成分,如果已认证的水产品调味品是适用的,将不能用未认证的水产调味品。
标准第四部分:
产品标识的管理
•MSC产品的储存、加工,发货过程中的标识明确、清晰,便于追溯。
•这种MSC标签/标识(老师讲课时添加的:
要做核销)的发放,储存状况如何(要有记录),防止乱用。
第4部分:
安全产品标识
•4.1组织应执行安全体系,确保生产、贮存和应用中产品标签具有MSC认证状态或MSC标识,并保证只有被MSC认证的产品被标识。
第五部分:
认证产品输出的识别
•主要关注2点:
1、出货的箱单、发票信息要体现相关内容;
2、成品与原料的用量核实,包括出成率。
(老师讲课时添加的:
下脚料等)
追溯体系
、
原料核销记录
原料名称:
批次号:
供应商:
发票号/集装箱号:
验收状态:
日期
入库数
出库数
加工日期
成品批号
规格
成品数量
出成率
成品库号
发货客户
追溯、召回体系
第5部分:
认证产品输出的识别
•5.1已认证的水产和水产品应被标识,或者有其他方式在包装、贮存、处理和运输过程中能够识别来确保其追溯性。
•5.2组织应执行体系确保被销售的产品能够被追溯到销售发票上。
•5.3组织应执行文件体系,确保已认证的水产和水产品具有同产品相关的信息,保证其追溯性。
•5.3.1有关产品的描述
•5.3.2有关产品体积、质量以及销售对象、运输和与之相关的数据记录。
第六部分:
记录保持
•主要还是2点:
1、从原料到成品发货的相关追溯记录要完整,包括原料证书、加工记录,发货记录等;
2、记录的保存年限至少3年。
第6部分:
记录保持
•6.1组织应保留所有已认证水产和水产产品的进货、加工和出货记录。
•6.2记录要足以保证已认证产品的出货能够追溯到已认证产品的进货。
•6.3记录应充分,保证任何阶段已认证产品的进货到出货时的生产得率。
•6.4记录至少保持3年。
审核内容
•a)确认输入;
•b)隔离和/或区分MSC认证的与非认证的鱼的输入及所有相关过程(接收、储存、加工、包装、供应);
•c)产品标记的安全;
•d)识别认证的产品的输出;
•e)交货时记录批次号;
•f)保持从最终加工和包装的产品到产品输入批次的追溯性,反之亦然。
如可客户在审核时不加工潜在范围中列出的所有产品,认证机构需要抽一个或多个与此产品类似的样品(如在此生产线上加工的非认证的鱼,或外观类似的品种),收集体系运作的证据。
认证机构验证体系足够强大,以在客户处理MSC-评估或MSC认证的鱼时保持监管链及追溯产品。
老师:
认证时可以加工非认证的鱼
评估中的鱼MSC-assessment
将MSC-评估中的与包含在客户的范围中,审核员需验证以下内容:
a)客户满足以下任一项:
•i.在储存以前拥有鱼的所有权;
•ii.第一个储存鱼的公司;或
•iii.直接从第一个储存鱼的公司购买产品;或
•iv.是监管链的第一个环节,鱼在MSC-评估中的渔场的认证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储存。
b)每一批MSC-评估中的鱼的采购,有证据表明客户采取体系记录以下内容:
•i.供应商的名称及其MSC监管链登记号;
•ii.捕获日前;及
•iii.足够的其他信息便于这些输入产品向其供应商的追溯。
c)MSC-评估中的鱼用供应商的名称和捕获日期进行标识或识别。
d)MSC-评估中的状态在发票上标识但不得在待销售的产品上标识。
e)符合a)中iii或iv得公司,有体系确保在渔场获得正式认证以前,所有MSC-评估中的状态信息在产品销售时移除。
老师:
评估中的渔场的鱼只能以普通产品销售;成品时,若评估中的渔场通过认证,则可以贴MSC标识;若中间有未经过认证的贸易商,原料在贸易商处拆了箱,则不能贴MSC标识。
不符合与制裁
a)轻微不符合(继续认证的情况):
客户没有遵从标准,但是这些问题不危害监管链的完整性。
•i.对初次认证,当详细记录不符合的纠偏措施方案被认证机构认可时,客户可被推荐认证。
方案必须涵盖对执行就偏措施及时间计划的简要描述。
•ii.监督审核中发现的轻微不符合需在下一次审核中验证。
b)主要不符合(认证前整改的情况):
当监管链的完整性受到危
害,认证不能通过或保持。
•i.对初次认证,主要不符合需要客户在认证授予前完成整改,期限为审核后三个月,并需要复审。
认证机构需要在关闭主要不符合或降级为轻微不符合前评估纠偏/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ii.认证通过后发现主要不符合是严重的,监管链的完整性处于风险中,通过认证的客户需要在最长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认证机构需要评估纠偏/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如果一个月的最长期限内没有关闭不符合,证书将被暂停或取消,需要重新进行全面审核。
老师:
有黑点的提高审核频率,例如改成半年一次(正常是一年一次)
c)当客观证据表明由于客户行为或漠视导致监管链的破坏,已经或即将装船的MSC认证的或MSC-评估中的鱼产品为非MSC认证的或MSC-评估中的鱼产品,认证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监管链认证证书暂停直到问题圆满解决。
24小时内通知MSC此事件及对监管链的进一步影响。
证书获得
•成功现场审核以后,没有未解决的主要不符合,认证机构可以授予客户MSC监管链证书。
•对于认可的结合审核,确保MSC监管链标准的所有元素的到满足。
认证机构应使用MSC的差异分析。
•在准许鱼或鱼产品进入监管链之前无法进行一次完整的现场审核。
建立在风险低并可控的基础上,由MSC授予临时认证。
有效期三个月。
证书涵盖的内容
•a)公司名称(实施审核的公司的名称);
•b)场所地址(实施审核的物理场所的地址);
•c)客户的贸易地址(可选的):
如果适用认证机构可以添加贸易地址。
此种情况下,此地址的主要活动需要在证书中注明以避免与场所地址的混淆。
•d)认证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e)MSC监管链证书注册号;
•f)一句表明公司遵守MSC监管链标准(包括标准号)的话;(老师:
经审核,本公司符合MSC要求)
•g)MSC的2009版商标,横的或竖的(遵守MSCI商标许可要求);
•h)证书颁发日期;
•i)失效日期;
•j)颁发者姓名;
•k)授权人签字;
•l)认证机构的许可号;
•m)关于MSC网站的陈述,认证范围(证书和范围的最新信息资源)的报告地点;
•n)认证机构需要的附加注释。
认证范围的扩展
•如果一个获得认证的客户期望扩展其认证的范围,认证机构决定其同一管理体系是否适合增加的场所、产品类型和/或新种类及对MSC监管链标准的符合性的维持。
•认证机构完成所有信息的评审并决定是否需要在监管链认证修改以前增加现场审核。
•如果无需增加现场审核,认证机构需要作出判断记录。
•现场审核需要按照初次审核的程序执行。
•认证机构应在MSC数据库中升级客户的认证范围并在必要时,10日内颁发一份新的范围目录。
•认证机构只有当其产品在MSC网站出现以后才能通知客户进行其证书新增MSC产品的标识和贸易,提供给客户商标许可协议。
认证-监督审核
•认证机构确定每一个认证的业务按照风险识别确定的恰当频率规定的现场审核。
•初次认证后,认证机构进行书面的风险分析以恰当的监督水平。
每次监督完成后对分析分析进行更新,以便认证机构确定监审的频率直至下次监审。
进行风险分析的方法及频率见后面内容。
•认证机构需要记录上次审核后处理的所有产品的清单,涵盖以下内容:
a)公司名称;
b)MSC监管链证书注册号;
c)证书颁发日期;
d)上次现场审核的日期;
e)审核日期;
f)详细的上次监督/认证审核后加工的产品的清单。
•认证机构需要从加工产品目录上去除任何从上次审核后未加工的产品;可增加加工过的产品。
风险分析确定持续监督审核的水平
图解说明监管链认证初次审核及监督审核频率
•监管链认证三年内的监督审核按照以下分布:
监督频率
监督类型
初次审核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
加强的
现场
现场
现场
现场
现场
现场
再认证
2
正常的
现场
现场
现场
再认证
3
简化的
现场
现场*
再认证
4
远距的
现场
桌面的
再认证
*适用于10—18个月
因素与判分确定合适的持续监审水平
1.紧随初次认证,及每次监督审核,获得认证的机构将被认证机构依据风险分析分类或再分类为四个持续监审的类别,分别是:
•a)加强监督:
每6个月现场审核;
•b)正常监督:
每12个月现场审核;
•c)简化监督:
认证后每10-18个月现场审核;
•d)远距监督:
认证后每10-18个月书面(文件)审核;
2.风险分析应依据下面的表1进行,监督类型确定依据表2。
这些因素并不是认证机构进行危害分析时需要考虑的详尽的问题清单,适当时,危害分析需考虑其他信息。
3.对一个满足简化或远距监督的机构,认证机构需考虑从表1的得分并记录其决定的理论依据。
4.桌面审核远距离进行并需要包含现场审核的相同活动。
表1:
因素及评分决定监审频率
风险因素
分数
给分
1.行为(涉及:
界定范围的扩展)
贸易(买与卖)(行为1)
4
运输(行为2)
4
储存(行为3)
4
批发和/或分销未密闭保存的整条鲜鱼(行为4,5)
8
批发和/或分销预包装的产品(行为4,5)
4
收获(行为6)
8
包装或再包装(行为7)
15
加工,合同加工(行为8,9)*
20
*如果加工企业的地理位置同时加工非MSC认证的渔场的相同品种的鱼,导致
有加工非MSC鱼的风险,需要考虑:
高风险,加:
8
中风险,加:
2
低风险,加:
0
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零售/食品服务(行为10,11)
8
2.产品处理
公司拥有产品的所有权,产品由一个分包商加工*
8
*对每一个增加的未认证的分包商,加分:
3
公司拥有产品的所有权,产品由一个分包商再包装*
6
*对每一个增加的未认证的分包商,加分:
2
公司拥有产品的所有权,产品由一个分包商储存和/或运输*
3
*对每一个增加的未认证的分包商,加分:
1
公司未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和/或未使用分包商
1
3.处理的种类
现场同时处理同类的经认证和未经认证的产品
8
现场同时处理不同类的经认证和未经认证的产品
4
现场只处理经认证的品种
1
现场没有鱼
0
4.公司拥有最近12个月内的其他认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