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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程TH

机械工人安全技术规范

一.三级保养制度

1.日常维护保养:

每日班前班后由操作者认真检查设备,擦拭设备各部位,并加注润滑油,使设备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

每周五各机台进行一次彻底擦拭。

⑴.清洁:

设备内外擦净,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气,设备周围铁屑、杂物、油污清扫干净。

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⑵.整齐:

设备用工具、附件、产品、量具要分类摆放整齐,保管齐全。

⑶.润滑:

设备各润滑部位,要按时加油或换油,无断油和干磨现象,保持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标准,油枪、油杯清洁。

⑷.安全:

定人定机,熟悉设备结构和使用方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不磕碰设备,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一级保养:

以操作者为主,定期对设备局部进行检查、清洗、换油,通油路,清洗管道、油线、油毡、过滤器,调整各部配合间隙,紧固各部位。

3.二级保养:

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对设备行解体检修,更换和修复易损件,检修电器部分,使设备技术状态达到完好标准。

二.操作者“三好、四会”要求

“三好”:

1.管好:

严格执行定人定机、交接班制度,经培训合格后独立使用设备,不乱用他人设备,管好工具、附件,放置整齐,不丢失损坏,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好用,线路管道完整。

2.用好:

遵守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不带病运转,不大机小用、精机粗用,细心爱护设备,防止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完好。

3.修好:

按计划检修时间,停机修理,积极配合维修工修理设备,参加设备修理后的验收试车工作。

“四会”:

1.会使用:

熟悉设备结构,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加工工艺,正确使用设备和工装刀具。

2.会保养:

正确按润滑图表规定,及时加油、换油,清洗油线、油毡、滤油器,保持油路畅通,擦拭设备,保持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漆

见本色铁见光,设备工具、附件齐全完整。

3.会检查:

熟悉设备结构、精度标准,会检查影响加工工艺技术要求的设备故障、精度问题,并能进行适当调整,会检查设备安全防护、保险装置。

4.会排除故障:

能通过设备不正常声音和异常现象,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自己不能解决的立即通知维修工修理;注意预防事故发生,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㈠.起重“十不吊”规程

1.超过起重机和吊具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及附件捆缚不牢,吊装物试吊不稳,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吊装物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地面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㈡.金属切削机床工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入生产现场,开机加工工件时,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劳保鞋、带防护镜,扎紧袖口,扣紧衣扣;严禁敞开衣服、歪戴安全帽,车、铣、钻等旋转机床加工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2.开机前先检查设备的操纵机构、传动部位、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和正常,保险、联锁、信号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不许开动。

3.工件、卡具、工装、刀具必须装夹牢固。

4.开机前要观察现场周围状况,有妨碍机床运转传动的物件要事先清除,机床加工点不准有他人站立。

机床开动后,操作者要站在安全位置上,避开机床或工件运动部位、切屑飞溅方向。

5.机床停止前,不准接触、测量旋转运动工件和机床,严禁隔着运转机床传递拿取工具、量具等物品。

调整机床、擦拭机床,装夹拆卸工件、刀具,测量工件都必须停机进行。

6.机床导轨面、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量、夹、刀具和工件、原材料等物品。

7.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采用专门工具清理。

8.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机台操作,必须有一人负责统一指挥。

9.发现设备运转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10.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必须停机,切断电源。

11.调整和维修设备,要使用符合规格的工具,不准任意加垫块和加长套管。

12.使用起吊工具时,必须遵守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工件摆放整齐,不得超高,不得一次调2只以上大工件(钻铤类和大规格稳定器等)。

13.工作完毕,应将机床操纵手柄扳回空挡位置,切断电源,清理现场铁屑、油污,保持现场整洁通畅,填写交接班簿,说明设备情况。

14.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钻铤类与稳定器等)。

㈢.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禁戴手套上机操作,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镜。

2.装卸卡盘及大工件、夹具、工装时,床面、导轨上要垫木板防砸,不准开机装卸卡盘,禁止用手刹车,装卸工件后要立即取下卡盘扳手。

3.床头箱、小刀架、床面导轨上,不得放置工、卡、量具和其它物品。

4.装卡工件要牢固,可用长套筒夹紧,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5.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尖、跟刀架。

床头箱伸出工件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0—25倍,车床尾部伸出工件超过300毫米,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设防护栏。

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6.机床上攻丝、套丝,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板牙架),一手操作机床。

6.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钻铤类与稳定器等)。

㈣.铣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夹工件、刀具、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松动,所用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2.在机床上进行工件、刀具紧固松动,调整变速,测量等工作,必须停机进行。

3.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板,戴防护镜。

4.切削中,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缷工件时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

严禁戴手套或用手触摸及用棉纱擦拭正在旋转的刀具和机床传动部位。

清除铁屑要用毛刷,禁止用咀吹。

5.拆装立铣刀,台面需垫木板,禁止用手托刀盘。

6.拆装平铣刀,注意选用规格合适的扳手,用力不可过猛,防止滑倒。

7.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刀接近工件时,需用手摇进刀,不准快速进刀。

正在走刀时不准停车。

铣深槽要停车退刀。

快速进刀时,注意防范手柄伤人。

8.吃刀不能过猛,自动走刀必须拉脱工作台手柄,有限位撞块应预先调整好。

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度。

9.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钻铤类与稳定器等)。

㈤.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根据磨床使用说明书,选用与机床主轴转速相符的砂轮。

2.选用的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试验标志。

安装前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裂纹、硬度等质量缺陷时不能使用。

3.安装砂轮的法兰盘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1/3或大于1/2。

法兰盘与砂轮之间要垫好衬垫。

4.直径大于或等于200毫米的砂轮装上法兰盘后,应先进行静平衡调整合格再使用。

5.用专用扳手紧固螺母,紧固时应对应成对逐步上紧,均匀用力。

砂轮装完后要安好防护罩,砂轮侧面与防护罩之间保持20—30毫米以上间隙。

砂轮先试运转5—10分钟,启动时不要过急,点动检查。

6.未经质量检查和静平衡调试的砂轮不得在磨床上使用。

7.砂轮转动时正面不准站人,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侧面。

要选择合理的吃刀量,缓慢进给。

8.装卸、测量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砂轮未退离工件时不得停止转动。

9.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紧固在磨床上。

10.开动砂轮前,液压传动手柄应放在“停止”位置,调节速度手柄应放在“最低速度”位置,砂轮快速移动手柄应放在“后退”位置上,以防开机时突然撞车。

11.液压系统不得低于规定值,油缸内有空气可移动工作台与两极端位置,排除空气,以防液压系统失灵造成事故。

12.严禁用外圆磨床磨削端面。

13.装夹工件必须检查工件是否牢固可靠。

拆卸工件必须停止卡盘转动,退出砂轮。

装卸较重工件,应在床面上铺放木板防砸。

14.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钻铤类与稳定器等)。

㈥.热处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中频热处理工

⑴.中频设备必须要有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操作,并指定操作负责人。

⑵.工作前,检查中频炉、流水线、冷却塔、吊具、仪器、仪表,电路、冷却管路、安全防护栏是否正常良好。

⑶.电机开动前,先开泵供水,使电机冷却。

水压不小于3kg/c㎡。

⑷.严禁全压启动电机。

⑸.机组不允许连续启动四次。

⑹.机组运行正常后,即可加上发电机激磁绕组电源,按入发电机负载,若无异常现象,便可连续运行。

下轴承温度不允许超过80℃。

⑺.发电机需定期加油.下轴承应加纯净的透明油,如发黑变质必须更换新油。

⑻.固定淬水变压器,理好软线、软管、装好感应器,并接通变压器及感应器的冷却水。

工件放入感应器后,方可送电加热,严禁空载进电。

⑼.机房、配电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干燥。

⑽.停机步骤:

先逐渐减少以至切断激磁电源,再切断发电机电源,机组停车15分钟后再关闭各水路。

经常检查、监护冷却塔防冻、防堵。

⑾.操作人员必须按工艺规程操作,集中精力看守机台,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发现问题应及时切断电源,查明原因。

⑿.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钻铤类与稳定器等)。

2.常规热处理工通用规程

⑴.操作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爆、防毒、防烫、防砸、防触电,了解有关救护、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⑵.因集体操作工作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临时离开要向班长讲清事由。

⑶.工作前应先检查热处理设备、电器、仪表、吊具、排风系统是否完好。

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做好设备和现场清扫整理工作,填写交接班簿。

⑷.化学物品应有专人管理,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

应严格执行化学试验安全操作规程,配置化学试剂。

⑸.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氰化室、化学药品储藏室、备用发电机室。

各室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无关物品。

⑹.淬火槽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⑺.使用吊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检查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更换损坏吊具。

⑻.定期清理废液、废渣,分类存放,统一回收处理,禁止随意倒入下水道和垃圾箱,防止污染环境。

⑼.工件出炉时,应注意防止烫伤、砸伤事故,工件堆放不得超过安全高度。

⑽.操作人员必须按工艺规程操作,集中精力看守机台,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发现问题应及时切断电源,查明原因。

⑾.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钻铤类与稳定器等)。

㈦.校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校直油压机油路、电器是否完好正常。

2.加压校直时,工件两端不得站人。

校直压力不得超过额定范围。

3.热校直时应采取防烫伤措施。

4.采用氧气、乙炔对工件加热校直时,应遵守氧气、乙炔安全操作规程,专人使用。

5.采用加垫铁校直时,垫铁必须放正,以防歪斜击出伤人。

6.要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钻铤类与稳定器等)。

㈧.机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2.机修工作开始前,先检查机床电源是否断开,在开关处挂“正在修理,禁止开动”警示牌或设人监护。

如机床动力电源未切断,禁止维修工作。

3.在装拆机床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钉,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钉;重心不平衡的机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钉,装配时先上离重心近的螺钉;装拆弹簧时要注意防止弹簧崩出伤人。

4.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应按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不要乱丢乱放,有回转机构者应卡死,不让其转动。

5.多人搬抬大、重、长机件,应有一人统一指挥,保持动作一致,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

搬运机床或重型机件,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6.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动,结合面应保持水平。

两人在同一工件上操作,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对着人体部位挑刮。

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研合面,研合板不得超出工件研合面范围,以防滑落。

机动研合时,须有专人看守电器开关或装有联锁装置。

7.工作地现场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完工后将现场清扫干净。

8.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或接近灯火、明火作业。

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檫设备或地面。

废油倒在指定容器内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9.在机床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之前,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

电器、线路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不准自己敷设线路,安装临时电源。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事先必须经过卸压、清洗、置换或中和,清除室内、容器内气、液、渣,并采取通风措施方可操作。

㈨.装配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将要装配的零件,有秩序地放在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3.按装配工艺技术文件要求,先对安装零部件进行测量,符合技术要求的再装配。

4.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门,并放到安全固定位置,不得随地乱扔。

5.采用冲压机床冲压零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固,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6.采用加热炉、加热器加热零件进行装配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采用专用夹具夹持零件。

热装配工作台、工作地不准有油污和易燃易爆物品,热套好的组装工件要放在安全位置,防止烫伤事故。

7.实行冷装时,对盛装液氮或其它制冷剂的压力容器瓶的使用、保管,应严格按容器、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取放工件必须使用专用夹具,戴隔热手套,人体不得接触液氮或冷却工件。

洒在地上的液氮扫到撮子里,不得用手接。

8.大型产品装配,多人操作时,要有一人统一指挥,同吊车工、挂钩工要密切配合。

高处作业应设登高平台,遵守高空作业规程。

停止装配时,不许有大型零部件吊悬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垫上垫块支稳。

9.进行零件动平衡工作,要遵守动平衡安全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行的动平衡机。

静平衡时,不准试摸工件转动轴,不要抬着工件的轴头上下工件,以免轧伤手指。

10.产品试用或打压试验前,应将各防护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设备、试验场地周围是否安全。

严禁使用无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地。

11.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钻铤类与稳定器等)。

㈩.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仔细检查所用大小锤、平锤、冲子及承受锤击的工具顶部,有无毛刺、裂痕,锤把有无裂纹,安装是否结实。

各种承受锤击的工具顶部严禁在淬火情况下使用。

2.进行铲、剁、铆等工作,应戴好安全帽、防护镜,不得面对人操作。

3.在工作中使用油压机、剪板机、卷板机、刨边机等设备,应先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并严格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

4.凿冲钢板,不准用圆柱、圆球物体做垫铁,以免滚动伤人。

5.用吊车翻转工作物体,必须认真检查吊具是否安全可靠,挂好吊具后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严格遵守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6.使用大锤,应先观察好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要瞻前顾后,对面不准站人,防止抡锤时造成危险。

打大锤不准戴手套。

7.用加热炉时,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电线。

加热后材料要定点存放,搬动前用水滴试验,视其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防止烫伤。

地炉熄灭时应将风门打开,以防爆炸,熄火后要仔细检查,避免复燃起火。

8.装铆工件,若孔与孔不对称也不准用手探试,必须用尖顶穿杆找正,然后穿钉。

打冲子时在冲子穿出方向不准站人。

9.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遵守高空安全作业规定,并仔细检查操作架、踏板的搭设是否牢固。

在圆形工件上工作,必须把下面垫好稳固。

10远距离扔热铆钉时要注意周围有无他人站立行走,防止伤人。

11.使用射钉枪,应先装射钉后装钉弹。

装入钉弹后不得拍打枪管,不准枪对人体,若不需射击,必须立即退出钉、弹。

12.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

(十一)。

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

1.在焊接场地10米内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临时场地易燃易爆物品要在操作前转运到安全地点。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镜、面罩等防护用品,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易燃易爆挥发物的环境,应事先置换、通风,检测安全后在操作。

3.对压力容器、管道的修复焊接,必须先卸压、敞开,清除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应采取相应的电气隔离或绝缘措施,并设人监护。

4.在切割、焊接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出排气孔。

在容器内焊接,要有良好通风措施,外面要设人监护,照明采用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电焊机零线、焊枪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

二次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作业时不准将回路线缠在身上,并设专人监护。

7.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使用气瓶,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兆帕,液体气瓶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8.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场地有无异常状况,及时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9.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穿好绝缘鞋焊接。

10.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后拉断刀闸开关。

移动电焊机必须先停机断电,突然停电应立即关电焊机。

11.在人多地方焊接,应安设遮光栏档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12焊机启动后,焊工手和身体不应接触二次回路导体,如焊钳或焊枪的带电部位、工件、工作台等,不得使身体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敲渣时要戴防护镜。

13焊接有色金属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14.手工气焊工作前,应检查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是否牢靠,不准松动、破损透气,不能沾染油污。

15.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外,如条件有限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护。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存放在一起,要分离存放。

1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氧气、乙炔气阀门。

发生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烤或工具敲击,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解冻。

17.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校检。

经常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安全附件。

18.工作完毕或离开现场,要拧上气瓶安全帽,清扫现场,把氧气、乙炔瓶放在指定存放地点。

19.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一次吊装2支以上大型工件。

(十二)。

吊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吊车工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并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独立操作,未通过专门培训和考试,未取得正式资格证书不得上岗操作。

2.吊车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吊车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安全可靠。

如发现异常现象要排除故障后在启动运行,严禁带故障吊运。

3.吊运时必须听从指定的地面挂钩起重人员1人指挥,不准多人指挥。

吊运时要注意观察地面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情况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吊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进行操作,启动、行车时应鸣铃警示。

5.操作控制器手柄,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

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临近终端、与邻近吊车相遇时,要速度缓慢。

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下行走。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不准从一台吊车跨越到另一台吊车上。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

运行途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示。

严禁吊物、吊钩在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吊车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吊车与吊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撞车。

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吊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地面设围栏,挂上“禁止通行”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在升高,缓慢运行。

不准同时操纵三只控制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不准在运行时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

起吊件未放下或吊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露天行车遇雷击、6级以上大风时停止作业,夹轨器应夹紧可靠,车轮前后塞牢垫块,切断电源。

(十三)。

电工作业一般规程

1.电工必须经市级电业部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发给国家颁发的资质证,持证上岗。

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程。

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监护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厂区电器设施分布和岗位责任区的电气设备性能与故障处理办法,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紧急处理措施。

3.电器作业应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⑴.工作票制度;

⑵.工作许可制度;

⑶.工作监护制度;

⑷.工作中断、转移和有关制度;

⑸.调度管理制度;

⑹.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

⑺.零时线审批制度。

4.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绝缘鞋,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具,带仪表、安全装置、工具,检查是否完好可靠。

选好参数与电器、环境相匹配的工具。

5.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立标识牌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其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6.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直接触及。

经验电或放电后合格,方可接触工作。

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应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7.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与批准,电工不得随意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8.停电前,必须提前通知各单位,避免造成设备、刀具、产品损坏、电脑信息丢失。

9.发生突然断电,各区域电工要立刻赶赴现场,了解原因,立刻处理故障,不得远程用电话告知非电工人员直接处理。

10.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操作规程。

使用行灯必须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11.每班工作结束,应认真把电气设备、线路使用方面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将重要事项记入交接班记录。

12.其它专业性安全操作规程按国家与企业规定执行。

(十四)。

铲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驾驶证,熟悉厂区道路、车间大门进出、铲运卸料技术,方可单独驾车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实习司机必须由正式司机带教。

2.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闲谈和接打手机,以防发生事故。

3.车辆发动前,应先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刹车及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故障出车。

4.起步与行进时要注意查看周围是否有人与障碍物,及时鸣喇叭警示让行。

在厂区行驶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车间行驶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内行驶不得超过3公里.

5.车辆不得超载使用。

铲工件时高度不得超过铲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面高度不得高于0.5米。

铲卸工件要接近料架稳起稳放,不得随意砸落,精度高的工件要加防护用具,防止磕碰。

6.车辆在运行中和未停稳前严禁任何人上下车。

除司机外,行车时严禁搭载他人。

7.工作完毕,必须将车刹稳、铲脚放落地面、摘挡熄火,停在定点位置,收起钥匙。

(十五)。

流转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十不吊规程,不得超重超量吊卸物品。

2.装卸工件要平稳安全,防止磕碰划伤,卸料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不得超高堆放。

3.铲车进出车间,要看护好大门,防止进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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