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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证考试考点

经济法基础

 

2018/4/30第八章第一节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项目

内容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

(2)内容法定性;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的地位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适用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注:

国家机关录用和聘任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与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者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资格要求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和行为能力

 

提示: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这一个知识点,我们需要掌握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二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资格要求方面,主要包括两点:

(1)劳动者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例和,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需履行审批手续并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方面,需要从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劳动者的义务这两个点来理解。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包括: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不得如押劳动者证件或收取财物。

(2)劳动者的义务包括: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书面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口头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示:

未签订合同的处理: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用。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司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注:

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六、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提示: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休息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但当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b、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接照规定不扣工资的;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d、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e、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与支付: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2)体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3)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不低于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村。

途期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最低工资制度: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能够满足其自身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法律制度。

3、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注: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经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不是所有的劳动者;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3)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

是指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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