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1825179 上传时间:2023-04-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docx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小分队的活动行为,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各类别、各专业、各系统安全小分队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业务保安责任,确保对生产现场及员工操作行为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安全质量检查科(以下简称安检科)负责安检小分队、专职群众特别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在安全副矿长授权下,负责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的组织管理工作;受矿安委会委托,负责对全矿各类安全小分队的活动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技术管理室负责质量标准化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二)机电管理室负责机电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三)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四)调度室负责调度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五)地测科负责地测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六)团委负责青监岗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七)工会负责群监网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八)监审部负责监察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小分队的构成、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各类安全小分队的构成及人员组成如下:

(-)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由安全副矿长担任队长,其他矿领导和各业务科室正队级以上干部为成员;

(二)各专业小分队,包括安检小分队、质量标准化小分队、机电安全小分队、

"—通三防"小分队、调度小分队、地测小分队,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队长,各业务科室业务人员为成员。

(三)其它小分队:

1、专职群众特别小分队,队长由安检科指定专人担任,成员为安检科专职人员和各区队抽调人员;

2、群监网小分队,队长由工会井口工作站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工作站全体人员及各分会群监主任;

3、青监岗小分队,队长由矿团委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岗组岗长;

4、监察小分队,队长由监审部部长担任,成员为机关部室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各安全小分队的共性职责:

(-)检查井上下各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各重点头面、薄弱环节的安全状况;

(二)监督规章制度及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各岗位人员的现场操作行为,确保按章作业;

(三)及时查找和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三违"、隐患和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督促整改和解决;

(四)了解和掌握基层生产动态,协调解决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五)按要求组织和开展本系统或专业小分队活动,并定期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六条各小分队业务分工及活动重点:

(-)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侧重于制止、纠正井下现场作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对各专业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办调解决生产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现场落实情况;监督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集团公司、矿安全管理制度的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专业小分队,侧重于了解和掌握生产现场业务管理动态,监督本专业管理制度及要求的落实情况,查找专业范围内的”三违”和隐患,围绕本专业开展业务指导、WS和监督工作。

(三)其它小分队

1、专职群众特别小分队,重点对生产现场存在的”三违“、隐患进行排查;对准备队组、边远地段、重点工程及"三(四)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

2、群监网小分队,对生产现场存在的"三违"、隐患进行排查的同时,督查群监网员的上岗、履职情况;

3、青监岗小分队”对生产现场存在的”三违”、隐患进行排查的同时,监督青监岗员的上岗、履职情况;

4、监察小分队,重点对领导干部跟班、值班情况,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履职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七条各小分队的权利:

(-)有权及时制止、纠正现场人员的违章行为;

(二)对违反规定进行操作的行为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有权做出限期整改或考核处罚的决定;

(三)当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危及安全生产时,经请示上报后有权责令停产整顿。

第四章小分队活动程序

第八条每月初,由安检科根据现场情况及生产实际,排出各小分队活动时间安排表,并提出点班、检查地点、覆盖频次等有关要求。

第九条各小分队牵头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安排表及相关要求组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发现问题要现场填写"三定表"四份,并由跟班干部、安检员签字认可,其中一份发至责任单位整改,两份由小分队留存、复查,—份交安检科信息组。

第十一条责任单位对"三定表"上的问题或隐患要按要求进行整改,小分队牵头部门组织复查’对逾期未整改的按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第五章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各小分队牵头组织部门要在矿总体要求框架内,结合本小分队工作特

点,制定小分队管理办法并报安检科备案,办法中要明确人员组成、活动要求、

考核标准及处罚等内容,要考虑对井下所有头面,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头面和薄弱环节进行覆盖。

第十三条各小分队队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或亲自组织小分队的活动事宜,严格按安排表组织活动,确保活动频次、点班、覆盖面满足规定要求,确保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

第十四条各小分队的活动频次为:

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每月至少四次,原则上为每周四进行。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监察小分队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活动时间;专职群众小分队每天一次;其余各小分队每月至少三次。

第十五条各小分队开展活动,每次至少要检查四个头面,—月一覆盖;"三违"指标至少1起/月;除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外,其余各小分队活动每月至少要包括一个夜班或星期天班。

特殊情况下,考核指标需要调整时,将在月度活动安排表中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每次活动前,各业务科室要提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安检科小分队队长,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请假。

第十七条各基层区队要按要求派出人员,并准时到安检科报到参加专职群众小分队的检查活动。

第十八条六大业务科室所有井下业务人员每月参加本系统小分队活动次数不得少于2次。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受安委会的委托,安检科将对各小分队的活动情况进行总体协调,并

《安全小分队活动考核标准》(见附表)要求对各小分队的活动组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附表:

安全小分队活动考核标准

附表:

安全小分队活动考核标准

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

1、活动前各业务科室未提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安检科小分队队长扌口责任人100

元/次。

2、安排表下发后不能参加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扣责任人100元/次。

各专业和其它小分队(专职除外)

1、每月少组织一次小分队活动,扣牵头单位负责人200元;

2、每月应全面覆盖井下各工作面,每次至少覆盖4个头面,每少一个头面扣牵头单位负责人100元;

3、对边远地段、重点工程检查未达到规定要求,每少一次扣牵头单位负责人100元;

4、每次活动后,要及时填写三定表"并下发整改,整改结果在检查后三天内上交安检科信息组,迟交讫扣单位责任人100元;

5、未完成"三违"指标的,每少一起扣单位负责人100元;

6、无夜班或星期天班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

7、每少参加一次本系统小分队活动扣责任人100元。

专职群众特别小分队

1、各基层区队必须按年度小分队安排表要求派出人员,一次1名职工,活动期限为当月1日至当月31日,每月1日上午&30所派人员到安检科报到,未按规定派人一次扣单位责任人100元;

2、小分队人员要求每人每月抓三违"指标5起(准备队或回收队3起,正规队

2起),每少抓一起三违"扣本人50元;

3、每人每月查隐患不少于60条,每少一条扣本人20元;

4、小分队人员必须服从安检科小分队统一领导和安排,否则扣本人200元。

附赠■建筑施工十三条安全"红线"

第一条: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

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并确保其可实施性。

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会审。

第二条:

技术资料

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相应责任人形成,严禁外包。

第三条:

模架体系

1、模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

2、后浇带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连成一个有机整体,严禁支撑在外架上。

4、步距严禁超过1.5米,顶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小于或等于500mm。

第四条:

外架系统

1、外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

2、外架水平封闭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作业层和作业层的下一层,悬挑架(爬架)首层,落地架第二层,中间层不超过10米且不超过三层必须全封闭。

3、悬挑架的悬挑梁必须采用不小于16号的国标工字钢,斜拉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4,每次悬挑高度不超过20米。

4、整体提升架的导轨或导杆必须有三处可靠的连墙点。

第五条:

用电系统

1、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150mA,动作时间0.2s;开关箱漏电动作电流15mA或30mA,动作时间0.1s。

2、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降压保护器(包括电渣压力焊机)o

第六条:

高危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

1、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方编制,施工方总工程师必须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审批。

2、租赁房手续必须齐全、有效;安装、顶升、拆除施工人员必须人证合一。

第七条:

钢筋工程

1、必须使用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特殊情况下特殊制作的垫块除外)。

2、钢筋连接必须按特殊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条:

混凝土工程

1、施工缝凿毛处理必须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并清理干净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2、楼板混凝土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进行辅助振捣;竖向构件拆模后至少要有7天的有效养护时间。

3、必须现场取样制做试块,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和送检。

4、混凝土缺陷必须有专门的、有效的修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精心实施。

第九条:

桥梁工程

1、挖孔桩作业必须护壁且井口必须设置高于地面30cm的混凝土锁口,人员上下必须采用双保险绳。

2、墩台身模板系统必须有设计加工图纸和计算说明书。

3、现浇梁施工支架系统必须有专项设计计算,支架搭设完成,必须预压。

4、桥梁在施加预应力时,必须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方可张拉或放张。

张拉和注浆过程中,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5、运架梁施工:

架桥机必须经当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架梁前必须做承重走行试验。

第十条:

隧道工程

1、隧道开挖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开挖,开挖方法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

当遇到围岩级别发生变化时,要与设计、监理及时沟通,现场鉴定,确定变更意见后方可改变施工方法。

2、隧道初期支护、仰拱和二衬施工的安全步距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或当地主管部

门的要求。

3、隧道超挖部分必须回填密实,严禁背后出现空洞,喷射混凝土背后严禁夹填木板和石棉瓦等杂物。

第十一条:

混凝土工程

1、所有施工缝、湿接缝、后浇带和梁端凿毛处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冲洗干净。

2、所有混凝土平仓完成后,必须多次收面,确保其表面不发生裂缝,有效养护期不少于7天。

3、挖孑Ltt灌注混凝土时(干灌法),必须用串筒,串筒底面距混凝土面小于1米,混凝土要分层振捣。

第十二条:

钢筋工程

1、钢筋垫块必须使用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

2、钢筋连接必须按照特殊过程管理'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用电系统

1、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3、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150mA,动作时间0.2s;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15mA或30mA,动作时间0.1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军事政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