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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之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工作报告之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LT

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篇一:

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篇一:

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汤丹镇2011年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区委组织部: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11年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东川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使用,严格管理。

全年共收到上级党组织拨款、各级政府财政拨付和其他政策支持来源的,专门用于农村和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专项工作经费共计56万元,每个村(社区)2万元。

全年28个村(社区)共支出经费18.2万元,剩余37.8万元。

二、主要措施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

各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统一由镇农经站代管,建立严格的党建工作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帐目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明确各村书记为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负责。

各村、社区社区党组织充分认识建立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以此为契机,不断创新举措,推动党组织活动蓬勃发展,为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是明确支出用途。

为规范对党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镇党委出台了《汤丹镇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各村、社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用前有预算。

每年初,镇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方案,列入财政预算。

各村、社区也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形成了层层保障、逐级落实的党建经费财政保障体系。

二是用时有项目。

管理办法规定了党建工作经费的用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开展活动以及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着重解决硬件设施,通过加大投入,使基层办公设施、设备有较大改观,达到“有场所、有牌子、有旗帜、有制度、有党员电教设备”的要求,解决基层无钱办事的问题。

三是用后有报账。

党建经费由镇农经站专户管理,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须由党组织书记、报账员和3名以上普通党员代表签字后,才能上报核销。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由镇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每半年对各村、社区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等违纪行为的,追究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责任。

同时,要求各村、社区把党建经费开支情况列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收入来源有限,开支大,收支不平衡;部分村干部对党建经费重要性认识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镇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党建经费,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体系,有效解决基层无钱办事现象,筑牢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有力地推动全镇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委员会2012年3月22日篇二:

党员活动经费如何列支问题党员活动经费如何列支

答:

《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第二条党费使用的规定:

?

?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二)专人负责。

各二级党组织要设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的使用账目,其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审批权限

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以及票据等方面进行严格

的把关和审核。

一次报销金额达到或超过2000元的项目,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需经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活动立项

党员活动经费中返纳部分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使用;学校经费拨款部分按拨款标准下拨到各党支部。

各党支部开展活动,须填写《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并报所在总支审批,支部活动结束后填写《党员活动项目验收申请表》并附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清单,交所在总支备案。

(五)定期检查

每年年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好《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公示并报组织部备案。

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能超过下拨和返纳给本单位的经费额度,按年结算,不再续用。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将停发学院配比额度。

五、监督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单位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定期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

党员活动经费源于预算内经费,其费用的报销及借款等手续办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实行。

关于规范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各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社区党员活动经费已经下拨各党组织,现对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

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讲课费、场租费、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必要的设备等,不得用作党员的误工补贴。

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组织党员学习或外出参观;表彰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慰问老党员、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党员。

三、专用经费使用管理及监督

各党组织要建立单独的明细账,有计划安排使用上述两项专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各基层组织每年12月下旬向镇党委填报《余姚市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单》和《余姚市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单》备查。

经费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将作为考核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指标,并纳入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开支使用情况每年须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镇党委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进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年底),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教育培训不到位或组织活动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挪作他用的,按规定纠正,冲抵下年度补助额度,并将通报批评。

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

为了更好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鼓励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及《中央戏剧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戏党〔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1.党费:

组织部按各党支部上一年度所交党费总额的50%返还支部,本年度没有返还的,下一年度不再累计。

2.党员活动经费:

学校按照每位党员每年100元的标准划拨党员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该支

部现有党员人数核定。

二、使用范围

1.党费。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范围包括:

培训党员、购买培训资料、表彰优秀共产

党员等。

具体使用范围请参照学院中戏党〔2009〕8号文件规定。

2.党员活动经费。

作为学院对党支部活动的有力支持,党员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支部活动,各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

三、使用流程

1.党支部填写《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经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2.党委组织部核定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数额后,由支部向财务处预支相应数额的经费;

3.支部活动后,支部须持正规发票,填写报销单据,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

四、使用原则

1.各支部应合

理计划,不得透支使用。

开展活动时根据实际需要花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滥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

2.报销时必须提供当年度内容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

必要时,须附费用明细。

3.党费返还和党员活动经费分别报账,各支部须按照各部分的经费额度分别提供票据。

4.可报销的正规发票费用有:

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车费、油费、餐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40%)、门票费、住宿费。

5.党员活动后,须向组织部提交活动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

6.各支部每年应将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向本支部党员公布,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篇三:

流动人才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

流动人才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注:

申请经费数额填写格式为大写加小写,如叁佰元整(¥300),表中项目均需填写。

【篇二:

专项经费管理情况汇报】

新街回族乡中学校

关于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

县检查组:

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

农村义务教育实现了免费入学,实施了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目前,我校用于补助学生的专项经费主要有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现将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管理使用情况国家自2006年开始实施了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补助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

现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如下:

1.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按照申报、审批、拨款、资金发放、报审的程序操作。

申报由学校按照财政局、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数,结合贫困寄宿生的确定标准遴选出补助对象,将遴选出的补助对象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每学期申报一次);

审批由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补助名册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返回学校;

拨款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申报审批情况核拨补助资金;

发放由学校按批准的补助名单发放补助资金,资金发放时也必须进行公示;

报审由班主任带领学生统一在学校总务处签字领取资金后,领款签名册及时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审核。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不改变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3.补助资金直接由财务室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

4.为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补充学生生活费,自本学期安装售饭系统后,实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打入学生饭卡的方式发放。

5.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打入学生饭卡并办理补助资金签领手续;

6.因资金到位较晚,经审批后出现极少数个别学生辍学的,重新确定补助对象,向教育局申报审批,经批准后发给其他贫困学生。

7.健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遴选制度,明确享受补助的条件,严格按贫困和寄宿两个条件控制补助的范围,我校根据本地实际,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给予补助,确保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国务院决定实施“农

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要求如下:

1.实施范围: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这次国务院先行启动的试点县是主要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共680个县(市、区)约2600万在校学生,云南省129个县中有85个县列入实施范围,我县被列为实施范围。

其余44个县纳入省级财政承担,全省同步实施。

2.实施内容:

中央财政为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段的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天每生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200天计算)。

同时进一步完善已经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1元(小学达4元/天,初中5元/天)。

3.供餐的内容:

各县成立营养专家组,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制定搭配合理、营养均衡的供餐食谱,指导学校按要求供餐(省里要求所有学校必须要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我校供餐的内容主要有:

米线、牛奶、鸡蛋、面包、苹果、香蕉、包子等。

4.供餐的形式:

早餐。

5.供餐的模式:

学校食堂供餐。

6.资金管理要求:

(1)资金使用实行分户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冒领。

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防止套取冒领

资金。

(2)补助资金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营养的食品,不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用于补助教职工伙食、支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3)我校严格按照《会泽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好食堂经费,严格成本核算及盈余率控制,最大限度降低学生的伙食成本;

(4)实行学校值日领导和教师陪餐制度(餐费自理),并做陪餐记录。

(5)学校食堂结余款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其它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6)学校设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公示栏,用于公示每周食谱及价格,公示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受益学生情况和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特此汇报

会泽县新街回族乡中学校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篇三:

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全体教职员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校长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了我校的经费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现把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校动员,提高认识

每学期开学初,校长立即召开班子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工作,并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传。

致使全校教职员工,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搞好这项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对外形象,关系到中央政策的落实,关系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关系到民生,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提高。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让日常管理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严格,管理到位,监督有效。

三、加强检查监督,科学民主理财

我校财务工作做到了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始终坚持正确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把好关口,每学期的收支情况均在校务栏里公示。

同时,学校领导以及财务人员经常深入各村完小、深入各班级对学生的贫困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等经费的发放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检查其间有无存在克扣、截留等现象。

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指导。

四、健全制度,保障运行

我校经常委派财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并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以此规定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有限资金的作用效益。

我校财务人员在工作中都能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收入和收费管理。

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学前幼儿收费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票据,杜绝了乱收费现象。

学校所有的资金均按规定及时纳入单位正式账簿统一核算。

无违规违纪现象。

五、审计核算,全面公示

学校对于上级拨付的资金、各种预算外收入、结算资金、物品采购和重大支出项目,每学期初对收费情况作一次内部审核,学期结束对学校的各项收入和重大支出均作一次全面审计审核。

学校经费支出均有一支笔审批,并有相关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

由于国家免费普及九年教育,现在农村学校一般不涉及收费问题,学校只是把上级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学生的各种补助费等,按上级有关规定发放到位,并及时给予公示,做到取信于民。

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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