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招标文件终稿设计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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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招标文件终稿设计标
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标)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5]3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包括6条市政道路,市政道路总长约3124米。
其中
(一)滨濂路道路红线宽40米,道路断面为40米=米(人行道)+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隔离带)+16米(机动车道)+2米(绿化隔离带)+米(非机动车道)+米(人行道),雨水管位于道路两侧距路中6米处,污水管位于道路两侧距路中11米处;属于城市次干路。
(二)海瑞路南段、海瑞后路、滨濂南路道路红线宽25米,道路断面为25米=5米(人行道)+15米(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雨水管位于道路西侧、北侧距路中米处,污水管位于道路东侧、南侧距路中米处;属于城市支路。
(三)滨涯北路、海瑞路北段、海濂路路红线宽15米,道路断面为15米=3米(人行道)+9米(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雨水管位于道路西侧、北侧距路中米处,污水管位于道路东侧、南侧距路中米处,属于城市支路。
15米宽路面长1070m、25米宽路面长1447m、40米宽路面长607m。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道路绿化工程等。
设计费:
元。
工程建设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海瑞墓)片区。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工程设计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市政道路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含)以上的业绩。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达到设计要求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5年7月6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7日8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附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
地址:
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劳先生
联系人:
樊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
劳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樊先生
项目名称
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标)
建设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海瑞墓)片区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市政道路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及以上的业绩。
信誉要求:
(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
(2)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冻结、破产状态;
(3)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不组织,自行踏勘;
踏勘地点:
建设地点。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分包
不允许
偏离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27日8时30分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的24小时内。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的24小时内。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有关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
投标有效期
6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的2%)
户名:
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管理由招标人委托)
开户行:
光大银行海口美兰支行
银行帐号:
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截止前1天下午17:
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用途:
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标投标保证金,注明标段名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2年1月1日起
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2年1月1日起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易于辨认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装订要求
按A4规格竖装,每册采用书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设计招标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附楼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附楼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成员4人;
专家成员确定方式:
从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排名第二、第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
无。
10
(1)、设计费最终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供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原件;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件。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款、第款和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设计业绩
(8)服务承诺;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价
本项目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发改核准的估算价元(不含)作为最高招标控制价。
各投标人以金额形式报价,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设下限,超出报价范围的均为废标。
÷控制价-1]×100%;
合同价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工作量计算合同总价,并与中标下浮率进行换算,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以审核结论为准。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时间递交,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开标会现场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到会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项或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如未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到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_年_月_日_时_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