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表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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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表完整
辐射安全检查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要求
实施记录
来源
CNPE检查
施工
安全
1
资质
单位资质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应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a)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
b)射线作业内容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纸质文件
B
人员资质
现场探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作业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
A
2
射线探伤设备
射线探伤设备
1、射线探伤涉笔应满足下列要求:
a)射线探伤设备使用前经过检验许可以及定期检测
b)放射源的存储地点应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记载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出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去向,及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
检验检查纸质文件
A
C
3
放射源库及探伤室
1、固定式探伤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场所外设置电离辐射标识;
b)操作室应与探伤室分开并避开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
探伤室屏蔽墙外30cm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大于2.5μGy/h;
c)探伤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壁防护性能相同
d)各种报警、信号、通讯及警示标示应完好、灵敏、准确、及时;
e)照射室的闭锁或门机连锁装置应可靠。
探伤室应安装门-机连锁安全装置,保证在门关闭后才能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f)探伤室出入口应设置工作状态显示灯。
应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表。
2、放射源库
a)非放射源库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库储源室,工作人员进入必须登记,必须佩戴剂量计及报警器;
b)放射源库应设置两把锁,两人各管一锁的钥匙,开锁的时候要两人同时在场;
C)工作人员离开放射源库时,必须人走锁门、关窗、防止火灾和被盗;
d)放射源库内严禁烟火;
e)为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放射源库装有剂量报警装置。
实体检查
A
4
探伤作业.
1、放射性工作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流程并实施作业许可;作业前应告知相关方。
A
2、所有进行放射性施工的区域,设置带有辐射标志的警示标识,在每个入口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A
3、放射性作业应由至少两名具有相关资格的从业人员进行,一人操作,另一人负责安全监督和协助;参与放射性作业或暴露在辐射下的每位人员都应穿戴特殊防护服,符合标准要求。
A
4、放射源应制定专门人员进行管理,领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务相符。
源容器进出放射源库时,应进行监测,并有详细记录
A、G
5
职业健康管理
1、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还应当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固定式或移动式辐射监测仪器和个人剂量监测仪表,有专人负责没开展工作场所日常监测,并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A
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H
3、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H
4、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H
5、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H
6、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b)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c)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H
8
放射源进、退场管理
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放射源的单位或者送交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单位。
E
进出使用地,需在当地省环保厅备案
I
进出核电现场需办理许可证
I
9
应急管理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
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
应建立辐射应急预案。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
建立应急物资,并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定期进行检查。
注释:
1)施工单位的实施与检查应有程序规定和实施及检查记录。
监理、工程公司的检查应有程序规定与检查记录。
2)来源代号:
A:
Q/CNNCGB1.8-2021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第8部分:
核工程建筑施工
B: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
C: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
D:
GB_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E: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
F:
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
GBZ132-2021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H: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
I:
CNPE-CJ-1-PSB-861(C)探伤作业及放射源管理程序
3)“必须”、“严禁”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应”、“不应”、“不得”表示正常情况下均应如此;“宜”、“可”、“不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应符合xxx的规定”、“应按xxx执行”表示在检查时应参照其他有关标准规范。
4)频次:
“次”表示每次实施相关作业活动前应进行;“程”表示每次实施相关作业过程中应进行;“日”、“周”、“月”、“季”、“半”、“年”表示开展频次分别为每天、每周、每个季度、每半年、每年一次;“抽”表示随机抽查;“专”表示专项检查活动时应包括。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受检单位:
检查地点:
(检查结果符合填“√”,不符合填“×”,并注明问题序号,不适用填“/”)
检查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检查结果
消防安全责任
0101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1 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
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落实
0102
消防档案建立情况
1 消防档案是否及时更新、统一保管
2 消防档案内容是否符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0103
专(兼)职消防队建立情况
1 专职消防队是否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2 专(兼)职消防队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技能训练
消防安全管理落实
1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 是否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2 排查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
2
消防疏散通道情况
1 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 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3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 消防水源是否可靠、消防水是否充足
3 消防水压力是否充足
4
动火、用电、动土等制度落实情况
1 动火审批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
2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3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记录是否完善
5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 每名员工是否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2 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3 培训记录是否详实、完善
4 专职消防人员是否定期开展技能培训
6
消防重点防范区域管理情况
1 防爆区域是否严格落实防爆管理规定
2 重点防范区域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是否落实
7
消防值班情况
1 消防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2 消防设施检查、运行、保养记录是否详实
8
日常防火巡查情况
1 是否每日开展防火巡查
2 是否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3 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置
9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1 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标志
2 消防标志是否醒目、完好
0210
封闭管理情况
1 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 出入管理、火种管理制度是否制订并落实
3 机动车辆出入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0211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
1 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和消防安全定期自我评估机制
0212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情况
1 是否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0213
消防设施三同时
1 是否有消防部门验收(或检查)意见
应急预案管理
0301
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1 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 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措施
3 是否及时修订消防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0302
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1 是否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2 演练记录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消防设施管理
0401
消防设施器材、应急抢险物资管理情况
1 消防设施器材、应急抢险物资配置是否科学、合理、数量充足
2 消防设施器材、应急抢险物资是否有效、好用,并定期检查记录
3 是否建立维护保养和报废更新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4 消防泡沫罐是否张贴使用管理标识,泡沫是否在有效期内
5 火灾报警系统是否设置、有效
0402
固定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情况
1 固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每年进行检测
2 检测记录、报告是否完整准确
0403
消防电源情况
1 消防电源是否安全可靠,连续供电时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0404
消防控制室管理情况
1 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0405
特定天气条件下消防设施使用情况
1 高温情况下有关储罐的降温措施是否落实
2 极端低温情况下消防水管的临时性保暖措施是否落实
检查结果
问题序号
问题描述
受检单位意见或整改措施
负责人或代表签字:
检查
人员
注:
本页一式两份,一份检查单位留存复查,一份交受检单位整改。
食堂安全专项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验证结果
1
管理
要求
1、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3、建立食品原料可追溯制度,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4、餐饮加工、制作人员有健康证及培训上岗证。
2
食品加工人员
1、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上不佩戴饰品
2、在凉菜间、备餐间内工作须穿专间内工作服,佩戴洁净口罩和发帽
3、不得在操作间内吸烟、饮食、嚼口香糖及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不做有碍食品安全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剔牙等
5、身体创伤者,创伤面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在以下情况下必须清洗消毒双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用手接触不卫生物后
(4)因故离开工作岗位,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前
3
设备
设施
1、建立单台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2、餐厅加工设备应避免设备中的润滑油、金属碎屑和其他污染物污染食品
3、配备有消毒、更衣、盥洗、通风、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存放垃圾等设备设施
4、储存区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凉菜专间应设二次更衣间、配备非接触式洗手设施
6、配备的灭火器完好有效,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4
食品
贮存
1、按食品存货期和贮藏条件保存食品,无变质或过保质期食品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贮存食品的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用品
4、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
5、禁止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
5
食品
加工
1、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分开使用,标志明显
2、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存放
3、不得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4、应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7、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确需进入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
食品
留样
1、应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专用食品留样冰箱和留样盒
2、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
3、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餐厅所供应的全部主副食,不得缺样
7
燃气设备设施
1、有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措施
2、有燃气泄漏、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3、严禁用火、热水或其他热源直接对液化气瓶进行加热使用
4、气瓶与气灶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气瓶加热
5、气瓶应直立放置,禁止平放或倒置使用
6、连接调压阀和炉具间的胶管,必须使用专用胶管
7、调压阀和炉具接口处,必须使用专用管子卡固定
8、气管线胶管无老化开裂现象
9、燃气设施无泄漏现象
10、食堂停止工作后应关闭来气阀(液化气关闭罐角阀)
11、使用天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
9
电器设备设施
1、在用电气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制,停用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2、对配电箱、开关箱、在用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检查时,应先切断电源、开关要有标识。
3、食品所有用电设备,需作保护接地,在电源进线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4、电源线外绝缘层无老化、连接可靠。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人:
验证人:
验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