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实务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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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者的约定,让咱们一同擦亮眼睛,让咱们一同打开心灵让咱们营造,最好的学习环境让咱们将电话与手机,调至静音让咱们虚心向学让咱们充满好奇让咱们将所谓的经验暂放一边让咱们不被厚重的外壳裹足不前让咱们调动全身的神经和细胞在知识的海洋里享受收获的喜悦,让工作充满智慧让智慧创造价值,向清镇市城管局全体同志致敬,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各界、公众对城管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在社会深层次矛盾日渐凸显的今天,作为城市公共秩序维护者的城管,其管理活动出现的任何一点偏差或失误,都极容易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从而降低执法局的执法公信力,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就在此时,我国各地先后提出了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范以来,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提供了依据。
可谓是治本之策,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城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更是城管工作实现新跨越的重要契机。
引言,城管执法实务,清镇市委党校方兰,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一、城管的历史简述,二、城管的现状简评,三、城管执法规范化,四、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城管历史知多少?
一、城管历史简述,民间“黎明起,洒扫庭院”的习惯。
秦法中:
“弃灰与道者刑”的法律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被誉为“世界最富丽华贵的城市”。
清末,开始由警察机构管理清洁工作,包括清理街道、收运垃圾、整顿厕所等项内容。
民国时期,城市环卫工作已初具规模。
一、城管历史简述,产生形成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整顿规范阶段:
行政诉讼法,城建监察规定全面发展阶段:
行政处罚法,城建监察规定制度创新阶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法第16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流动摊贩治理与城管机构的变迁,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规划,市政工程,房地产,建筑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市政公用,公安交通,其他,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行政,从“城建监察”到“综合执法”到“城管执法”,取缔论:
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理据:
避免公务员的贵族化;节约财政开支;行政法治生级论:
“公物警察”、“辅助警察”。
理据:
增强执法效率;加强纪律约束;防止权力滥用企业论:
“公共事务民营化”、“城管公司”理据:
减低行政成本;促进公共事务管理民营化行政论:
城管的正规化、行政化、法制化理据:
继续存在有必要,建构成本小,“城管向何处去”,城管现状是如何?
城管部门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维护了两个秩序:
市容环境秩序和建筑市场秩序。
社会地位已经确立公众:
有问题找城管;领导:
出问题找城管,二城管现状简评,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政设施爱国卫生犬类管理环境保护公用事业工商行政房屋租赁畜禽屠宰,现状一职责不少,除上述类似职能外,还涉及城市河湖、黑车、黑导游等,13类,共300多项,重庆城管在查“黑车”,处罚:
1违法建设行为;2影响或损害城市市容环卫行为3侵占或损害城市市政设施行为4侵占、损害或破坏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行为5危害、损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或其他违反城市供水管理规定行为6城市临街店面未经批准擅自实施门面装饰装修行为7擅自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停放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行为8侵占损害公路路权路产行为9无证无所的侵占城市道路设摊兜售及其他经营行为,清镇,管理:
1集中行使建筑工程渣土及装修装潢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2集中行使城市市政设施临时占用的管理工作;3集中行使非经营性临时停车位的管理工作;4集中行使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的管理工作;5根据授权,对公安、规划、建设、工商、环保、土管、水利、交通等其他城管职能部门涉及城市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督促和协调;(应为委托)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泛滥成灾的小广告,城管执法难点之一:
执法难点之二:
草根阶层的流动摊贩,1小贩之歌.flv,城管正在追击“走鬼”(流动摊贩),城管执法难点之三:
违章建设,街上乱了,是城管的错噪声大了,是城管的错垃圾乱倒了,是城管的错,与老百姓发生冲突了,还是城管的错,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现状二是声誉不高,媒体对城管的“妖魔化”,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关于城管的负面报道?
2009年3月30日下午,江西萍乡市开发区横板村村民陈某被该区城管人员群殴致死,事后家属抬着尸体封堵了境内320国道路段抗议暴行,引发近万群众围观,320国道陷入瘫痪状态,经萍乡市公安局派出数百名警力才得予疏通。
据说事后赔偿30万。
2006年6月19日,重庆城管打人被群殴,北京崔英杰案件,2006年8月11日下午,北京海淀区城管队副分队长李志强和同事在中关村科贸电子商城北侧路边执法时,依法扣押了在那里无照卖烤肠的小贩崔英杰的三轮车等经营工具,当执法人员将崔英杰的三轮车抬上执法车,崔英杰手持小刀刺入李志强颈部,随后逃走。
李志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殉职。
2007年4月10日法院以崔英杰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正视问题是改进工作的前提。
我们在看到执法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当前一些单位执法工作仍不够规范,执法中出现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质量还不尽如人意。
现状三存在问题较多,2、城管之歌.flv,
(一)法规与制度建设不能给予行政执法提供有利的支撑。
(二)执法人员的执法技巧不高、态度不好。
(三)堵疏不平衡的问题。
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要合法有效地对城市管理进行行政执法,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这是一个合法的行政执法案件必须符合这样基本条件。
有些法律与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
例如: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7日内依民诉法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由于行政处罚的对象具有动态性与流动性的特征,完全采用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是难以适应行政执法的需要。
特别是证据的收集,更为困难。
如有一些当事人对执法者的调查取证工作不予配合、不提供有关的资料,而公安的保障职能不力等。
同时还规定被诉行政机关对其行政行为在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行政机关在诉讼中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所认定的事实,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行政执法人员的态度与技巧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与形象,一次不规范的执法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力要远远胜于十次文明与严格执法对社会的正面影响力。
(1)态度粗暴、语言不规范。
一句礼貌的问候语能让相对人与你平静的交流,一个规范的敬礼动作能使瞪圆眼睛者怒色平和。
耐心的劝导能使得相对人知错而改。
(2)执法技巧不高(稳妥而合理地处理各类违法行为的能力)。
由于过分的追求案件的数量,重检查、轻效果,忽略行政处罚的基本功能教育,如:
同一辆人行道的违法停车出现了两张罚单,这一问题的出现是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初衷是严重背离的。
通过执法人员对一些违法行为给予坚决的取缔,或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以便彻底根除。
在执法中,最典型的执法方法就是在一天的早、中、晚进行的集中整治活动。
这种集中整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气焰。
从目前来看:
堵多、疏少的情况突出,我认为要坚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为第一要求,重规范管理,引导监督,而不是取缔,极大减少暴力抗法事件,最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发生按下葫芦,又浮上瓢结果。
城管“借法执法”,底气不足,只有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制订有关城管的“当家法”,做事才有规矩,腰杆才硬得起来。
执法中的城管队员,让我们看“5.15”事件中是如何执法的:
在郑州市同乐路与东三街交叉口附近,两辆印有“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字样的红色小货车突然停下,数名着制服的执法人员走下车后,大声喊:
“快搬东西!
”于是指挥着一些未着制服的男子来到了一家蔬菜店门前,将一箱箱蔬菜搬到了执法车上。
店主李某出来阻拦,并与搬东西的人发生了正面冲突,由于李某的强行阻拦,导致被打倒在地,李某的妹妹上前拉架,也被便衣男子推来推去,手部也被抓伤。
执法手段简单粗暴、态度蛮横、未说明理由、扣留物品未出具任何相关法律手续。
违法滥用暴力手段,即便是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发生,也应该由执法人判断后,由执法人实施,本案由无执法资格的人共同致当事人不应有的受伤,是严重的违法。
在附近占道经营水果摊另一家店铺见此情况,立即将水果箱往屋内搬,还没等搬完,几个便衣男子便迅速出现,抱着几箱水果就往执法车上装,店主付某15岁的儿子见状即刻接近执法车想将水果搬回来,被摁在地上并遭到殴打,付某夫妇上前阻拦也被便衣男子围住殴打。
无论采取何种强制手段,都应先行告知当事人,否则就是违法。
欺凌弱小,对当事人进行殴打,蓄意伤人,本身就是执法犯法。
此时,对面一位修车的王师傅和路过的赵某上前劝阻,同样不由分说遭便衣男子的殴打,随后,一个执法人员竟举起一把镰刀,威胁赵某少管闲事。
便装男子随即停手准备离开,赵某上前想阻止,结果被强行推到了一辆执法车上一直被拉到了南阳路派出所院内,由两个便装男子扣留其长达1个小时后脱身。
此次事件过程中,共计有4个经营者和2个路人被围攻和殴打。
随后引发了由数百人参与上访、请愿的群体性事件。
一是执法人员擅自使用刀具威胁,充分体现胡作非为;二是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经了解,这次行动是金水区执法局和南阳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
事后被打当事人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投诉并要求政法机关严肃处理和赔偿。
在调查中,执法局领导没有主动对事件承担责任,打人竟成了个人行为。
而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则称他们没有参与这次集中执法行动。
群众还反映:
“有的在附近占道经营店铺他们竟然熟视无睹,太不公平了”。
如此执法怎能使人信服,又何来理解和支持?
!
英国培根: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所以,执法活动如果不能做到公正,法律就无尊严、权威可言,失去了公正的执法,其危害猛于虎。
三、城管综合执法局规范执法,一、什么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二、大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城管”与“摊贩”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吗?
1、什么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理性的执法方向。
理性是在执法过程中从理智上控制自己的执法行为,使之不失控、不偏颇。
理性执法要提倡“无为而治”,真正体现“宽严相济”。
具体是能够理性地把握和处理城管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
在办案中,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
例如江苏大力推行的“说理执法”,在执法中讲清事理、法理、情理,使当事人理性接受处理结果和承担法律责任,很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平和的执法心态。
平和是我们在执法中要保持言行温和,令人接受。
平和乃厚德载物(以崇高深厚的德泽育人利物)、雅量容人、客观理性之基石。
既要有宽容平和的胸襟,又有冷静平和的内涵,同时还要培养自己乐观、豁达、宽容、健康的心态。
一个著名的思想家讲:
平和心态是把打开通往成功之路难关的钥匙。
有什么样的心态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必然导致有什么样的结果。
这就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文明的执法行为。
文明是我们在执法中表现出的语言和行为举止上的文明。
文明执法是我们素质的综合反映;文明执法是平和执法心态的外化延伸。
这就要求我们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感受到城管队伍的精良素质。
如石家庄推行的“亲情执法”,执法中遇到执法对象违反市容管理时,第一次不得罚款,以劝说解释为主。
在“亲情执法”中寻求“管”与“被管”的平衡。
规范的执法习惯。
规范是按规定办事,使之合乎要求。
规范执法是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