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线专用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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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线专用条款
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三期工程109标土建施工
专用条款
本公司特此承诺本次投标满足以上投标条款之外并满足以下补充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1、质量标准:
工程经验收质量等级必须合格,并获得“上海市优质结构”。
若达不到合格标志,除承担返工费用及总包方所有损失外,并按合同总价的2%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及市容监察的要求组织施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符合上海市文明施工的统一标准,力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标准,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管线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
3、标准化施工:
严格遵守并执行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二、材料与设备管理
1、甲供材料及设备:
分包人在拿到施工图纸后,对施工图中所有由总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计算后交由总包方,待总包方确认后,分包人应在每月20日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以及所需材料设备的计划,经总包方认可后,由总包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及设备。
若分包人未能及时完成总包方所需提供的资料,影响了施工总工期,则分包人需负全部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2、分包人自购材料及设备:
A.根据施工图计算所需材料,计算书或翻样图汇总后交由总包方复核;
B.根据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相应施工计划以及材料购买计划;
C.按照材料规格、型号及性能,组织提供3—5家供应商的产品样品及技术资料;
D.编制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及评标,由总包方提出对供应商的审核意见;
E.编制材料设备进场时间、材料设别保管细则以及建立出入库手续,建立相应台账内容;
F.提供供应商的资料给总包方及监理方,以便安排材料的验收、保管及施工等方面的工作;
G.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做好交易证办理工作;若无及时办理,则不得进入现场使用;
三、钢筋及混凝土等主材
A.材料质量及技术等级要求必须符合施工图、合同及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若分包未能达到要求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损失,一切由分包人承担;
B.若经总包人进行现场抽查,分包人所供材料数量超出合同或相关行业的偏差标准,则当月计量按抽查最大偏差量在每月计量中进行扣除;
C.由于分包人供货质量或进度等原因造成的总包人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一切的误工和整改费用。
四、公用标准化设施
序号
名称
分包人职责
1
十图二牌
自行报价,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并做好保护工作
2
洗车槽
自行报价,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并做好保护工作
3
门禁
门禁5个*55000元,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并做好保护工作
4
电缆线及电箱
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并做好保护工作
5
视频及安全帽
数量按分包人领取数量为准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并做好保护工作
6
保洁、保安人员
16名保洁人员、16名保安人员,按3600元/月/人发放,保洁消耗品按1000元/月/站,费用按实际工期结算,按工作量比例分摊,在工程款中扣除
7
钢筋加工场地
费用按50万/个计,自行报价,该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并做好保护工作,在使用钢筋加工场地时必须做好钢筋的保管工作,若发生钢筋缺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8
洒水车
12台,每台2500元,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9
基坑内
施工便道及清运
学林路站(长180m、宽21m、建筑垃圾50cm、20cmC30钢筋混凝土)费用由地墙单位施工自行报价摊销;张江路站内栈桥(长35m、宽6m、30cmC30钢筋混凝土、16根承载桩)费用由土方开挖及后续施工单位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10
基坑外
施工便道及清运
学林路站(周长500m、宽8m、建筑垃圾50cm、20cmC30钢筋混凝土)张江路站(周长1000m、宽8m、建筑垃圾50cm、20cmC30钢筋混凝土)项目部组织专业单位施工自行报价,该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11
刚便桥
横沔港两侧刚便桥2座(长12米,宽8米)项目部组织专业单位施工自行报价,该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12
围挡及大门
学林路站(500m,结构为实体砌筑,大门3个),张江路站(1000m,结构为实体砌筑,大门4个)项目部组织专业单位施工自行报价,该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13
排水沟
按照实际长度计,项目部组织专业单位施工自行报价,该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14
其他标准化设施
按50万计价,费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15
综合保险
用按工作量比例分摊
备注
以上数据按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只作为参考,
分包人需踏勘现场自行考虑或确认
五、试验管理
(1)分包人必须安排专人持证上岗;若无专人或无相关证书,分包人不得进行施工;
(2)所有试验设备必须经过标定,经总包方认可后,才能进入现场使用;若因分包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影响工程进展,一切责任由分包人承担,并接受总包人的罚款处罚。
(3)各道试验若发生不合格现象,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人必须遵照总包方试验专管员的指示,做好试验品的运输、保管、标养工作,若无按照总包方要求执行,将视为试验不合格处理;
(5)分包人必须配备专职试验员,并配合总包方一切试验工作;
六、资料管理
(1)分包人使用总包方复印器材等设备时,必须做好登记工作,按照市场价每季度收取使用费用;若未做好登记工作,或不按时交付使用费,总包人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2)工序资料必须通过总包方确认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若无按照规定做好资料私自进行了下道工序,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承担;且对分包进行停工整顿,工作量不予计量;
(3)分包人必须配备专职资料员,若因资料没及时上报,产生的后果由分包人负责;
七、安全管理
(1)钢支撑、钢管必须有相关合格证书,经总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钢支撑、钢管必须做好检测工作;
(2)分包人必须配备检测工具,若总包方发现分包人没有相关工具的,由总包人负责检测工具的购买,产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必须遵守安全、质量小册子条款;若无达到要求,总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按照相关罚款细则扣除;
(4)现场的标识标牌费用由分包人按工作量的比例分摊,并做好保护及维护工作,若分包人没做好相应工作,由总包人进行保护及维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并在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5)分包人必须安排专职安全员、司索工及电工,所陪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合总包方做好考勤制度,若不配合总包方工作,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6)所有机械必须经过验收,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经总包方认可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若总包方在施工现场发现有违规操作,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承担;
(7)必须按照总包方要求,每天做好安全讲评工作后方能进入现场作业;若无按总包方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承担;
(8)人员进出场必须由总包方进行安全交底,若发生私自进出场,造成后果由分包人承担;
八、后勤管理
(1)宿舍费用按照450元/间/月收取,每月结账,若不按时交款,总包方有权在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2)分包人的水费、电费分为施工区水电费和生活区水电费,施工区水电费(若含)由分包人安装独立水表及电表每月进行结算,生活区水电费按分包人工作人员住宿的人数及时间进行摊销;
(3)宿舍制度参照总包方的要求,每间人数只能4人,不允许有夫妻房,宿舍不得有违规用电,若发现有违反规定,一切责任由分包人承担,并在工程款中扣除罚款费用;
(4)食堂由总包方统一开设,相关规定参照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与项目部要求执行;不符合要求的总包方有权进行相应罚款;
九、工程款支付、扣款及索赔签证管理
(1)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地质工况条件、施工流程和工期进度,并在合同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上述因素,除不可抗力或非分包人自身原因外不得进行索赔。
(2)工程进度款:
在双方合同生效后,根据合同明确的支付比例给予核算应付工程款(业主方支付总包方工程款的比例为最终支付分包人的支付比例,但不得超过合同中支付比例);分包人应当在每月17日前编制当月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款价,报送总包方审核,报表采用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表式(分包验工月报、分包工程量核定单);总包方审核并走完公司签报后,分包人方可取得总包方付款。
分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款付至合同造价的85%,质保期后再支付15%或按业主同比例支付。
最终付款按照总包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相对应支付,但不得大于业主支付比例。
(3)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结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如有)、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分包人支付的工程尾款。
总包方在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前,确认分包人已没有任何未完成事项、施工现场及道路已清理恢复、按规定交齐竣工资料和水电费以后,根据审计报告和合同规定,留足工程质保金,结算工程款。
(4)相应扣款项目
若分包人有甲供材料需求,则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分包人摊销的水费、电费、大临设施费、试验费、检测费、资料费、保险费、审价费等费用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费用,这些费用分包人必须承担,承包人将在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以及分包工程决算中按分包人相应工作量摊销、扣除。
(5)签证项目管理
1)现场签证以及设计变更需分包人配合总包方共同完成,并经总包人书面指令进行施工,若总包方签证未取得计量,则分包人也视为签证无计量;
2)签证项目完成后7日内分包人报送总包人进行审核,超出时限则视为分包人放弃权利;
3)签证项目的计价原则: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签证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签证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总包人商定或确定签证工作的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分包人编制新增单价上报总包人,由总包人审核确认后下浮10%作为新增单价。
一十、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及罚款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罚款项目
项目
序号
内容
罚扣款
综合
1
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到岗、不到位、未履行项目部要求
1000元
2
分包单位未能组织或拒绝参与每日安全生产讲评的
500元/次
3
现场工人未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着装不统一
200元/人
4
施工现场使用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人员从事一线危险作业
500元/人
5
脚手架、临边防护、登高设施未经项目部验收,便投入使用
500元/处
6
洞口临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缺挡或破损超过10%
500元/处
7
水上作业未配备救生器材、作业人员未穿救生衣
300元
8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1000元
9
高处临边作业或悬空等危险区域作业未佩戴安全带、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300元/人
10
高处作业平台无临边防护栏杆、深度超过2m的基坑、沟槽施工未见上下扶梯
500元/处
11
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漏电系统;高压线附近施工无监控人员
500元/处
12
施工现场使用非标电箱、民用拖线板;电线电缆未配备专用插头直接接入开关;接地线未按要求接地
500元/处
13
电焊机二次侧无降压保护器或人为造成失效的;小型机械设备使用倒顺开关的
500元/处
14
施工现场使用特种机械设备检测报告造假,或未经检测合格、未取得检测合格报告而投入使用
1000元/台
15
特殊工种证书造假;电焊工、架子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800元/人
16
分包单位自带或租赁的机械设备未经项目部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或虽经验收,安全装置失效的
1000元/台
17
氧气、乙炔同车或卧放使用;使用间距小于5米;电焊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一证一监护”的
300元/处
18
民工宿舍未安装或私自改装限流器的;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热得快、加热器等违禁电器的
300元/项
承台基坑开挖
1
基坑开挖前未开挖样洞,发现不明物未及时进行保护
1000元/项
2
样洞开挖无围栏,堆土不符合要求
500元/项
3
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未使用撑板
500元/项
3
人工面对面挖土未保持3m安全距离
200元/人
4
基坑开挖方式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无支撑基坑坑壁坡度不符合规范
1000元/处
5
基坑形成,未及时设四周临边防护,防护杆件不符合规范
500元/处
6
基坑边缘堆放土方及其他材料,距边沟距离小于0.8m,土方堆放高度超过1.5m
500元/处
7
坑底不平整,沿基坑底四周积水,无排水措施
200元/处
8
上下基坑无专用扶梯,扶梯上端未可靠牢固
300元/处
9
因无条件放坡,未对基坑进行支护
1000元/处
立柱盖梁
1
施工未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1000元
2
高处作业工人未佩戴安全带,或同一垂直面存在交叉作业
200元/人
3
脚手架搭设未采用Φ48×3.6脚手钢管,钢管扣件有裂缝、锈蚀
200元/处
4
架子工、电焊工未持证上岗,或证书系伪造、过期
800元/人
5
盖梁操作脚手架及承重支架搭设,立杆的纵、横向间距,横杆的步距、剪刀撑的位置未按施工组织设计
1000元
6
盖梁承重支架和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挂牌,便投入使用
500元/处
7
盖梁脚手架部分与承重支架未分隔设置
500元/处
8
操作脚手架无密目网围护
200元/处
9
盖梁定型钢筋、模板的吊装,无专职起重指挥,作业区域无专人监护
200元/项
10
吊运盖梁模板及钢筋等作业时随意拆除脚手架的防护杆件
500元/处
架梁施工
1
施工全过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未开据吊装令
500元
2
所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无有效的验检合格报告书和检测使用证
1000元/台
3
起重驾驶员、挂钩、司索、指挥未持证上岗,或证书系伪造、过期
800元/人
4
架梁施工作业时的登高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500元/处
5
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使用不规范
200元/人
6
作业区域的地基,未整平压实,未铺设合格的路基箱板,路基箱板的铺设,不平整或下部未垫实
1000元/处
7
高处焊、割作业未设置有效的防焊花、焊渣飞溅措施,未及时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500元/处
8
已架梁的桥面段,未及时设置临边防护栏杆,临边防护设施未设置挡脚板及密目网全封闭
500元/处
挂篮施工
1
未配备相应的防高处坠落、坠物、防淹溺、临边防护、航道安全警示、密目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500元/项
2
挂篮在安装前,未在陆地上进行预拼装,未经检验确认其综合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便进行安装施工
1000元/台
3
挂篮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装顺序进行安装
1000元
4
挂篮行走系统的滑槽不平整,滑槽内的支承点无可靠的防滑出的措施
1000元/处
5
挂篮的上、下层未设专用的安全登高设施;危险、重点部位,未设针对性的警告标志
500元/处
6
挂篮在行走移位前,未对挂篮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存在坠物等隐患进行排查
500元/项
7
挂篮行走移位时,两侧的滑槽无专人看管,无专业指挥人员
200元/处
8
挂篮行走移位后,未及时对该段箱梁桥面进行临边防护
500元/处
9
临时施工用电未遵守JGJ46—2005规范规定,挂篮施工的用电设备,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规定
500元/处
10
挂篮施工全过程,无专职电工及机修工跟班作业
200元
11
挂篮等金属构件未进行可靠的保护接零(地);电动设备设施,未设置防雨棚
500元/处
12
箱梁梁体内进行作业,未采用安全电压作照明
500元/处
13
人工运送材料的施工通道不牢固,无防护措施
500元/处
14
作业人员在挂篮防护设施外或站在防护设施顶部进行操作
200元/人
15
合拢段施工,拆除一端的挂篮后,其桥面纵向端部的空档无防护措施
500元/处
深基坑开挖
1
坑内井点降水未在开挖前20天进行,降水深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1000元
2
降水期间未按照设计要求布置水位观测孔
500元
3
开挖前未备齐经检验合格的钢支撑、围檩、预应力设备、支撑配件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2000元
4
基坑开挖前未对开挖基坑四周设置合格可靠的安全栏杆和配置标准的登高设置
500元/处
5
基坑周围长堤内未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基坑内的照明覆盖存在暗角
500元/处
6
开挖前无排水设施,基坑周边无防止地面水流入的措施
500元/处
7
基坑四周的地面,堆放重物、杂物和其他散件
500元/处
8
基坑支撑工作未按照施组要求,未及时安装钢支撑或大面积开挖后再进行支撑
1000元
9
人员在施工完的支撑上行走或站立,悬挂重物及作其他受力支点
500元/项
10
下基坑人员末穿戴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和安全帽,下基坑人员无下井证
200元/人
11
起吊钢支撑件时未严格遵守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定,吊臂活动范围内站人
800元/项
12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
500元/处
13
未搭设上下通道和施工走道,通道无明显的方向标志和警示标志
500元/处
14
基坑扶梯入口处无“下井须知”告示牌
500元/处
结构回筑
1
未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000元
2
模板排架未按照方案进行搭设,未经验收合格便投入使用
800元/处
3
未按次序拆除支撑
800元/处
4
登高作业,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以及相应防护措施
200元/人
5
材料吊运无专人进行指挥,施工期间未划分隔离区域
500元/处
6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及JGJ130-2011规范
800元/处
7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挂牌,便投入使用
500元/处
8
架子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书系伪造、过期
800元/人
9
交叉作业未设防护层
500元/处
10
高处作业随意抛物
200元/处
11
高处作业边沿未设密目网
200元/处
12
脚手架堆放大批材料
300元/处
13
脚手架拉结点随意拆除
500元/处
14
上下登高设施不规范、缺失或损坏
500元/处
文明施工
1
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未设置整齐、清洁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杆扣件有明显锈痕
500元/处
2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未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500元/处
3
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未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500元/处
4
施工便道未指派专人进行定期洒水,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频率
200元/处
5
运输车辆未进行除泥、冲洗,便驶出施工现场
500元/辆
6
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未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500元/处
7
三级沉淀排放,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河道或者城市排水管网
1000元/处
8
施工现场堆放工程渣土,堆放高度高于围档高度,未加绿网覆盖
500元/处
9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未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及相应安全防护用品
200元/人
10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无标示标牌
200元/处
11
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未分类存放
500元/处
12
未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定型化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或发现作业人员对其进行恶意破坏
800元/处
一十一、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及罚款制度
质量管理控制、罚款项目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序号
内容
罚扣款
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
沟槽开挖
1
沟槽开挖没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200元/处
2
槽底标高和沟槽中线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500元/处
3
沟槽两侧不按规范要求设置临时排水沟及集水井
200元/处
管道基础
4
砾石砂基础表面平整,压实度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200元/处
5
混凝土基础如有蜂窝,裂缝;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
1000元/处
管节安装
6
管道不按测量中线、标高安放,出现反坡
200元/处
7
管道抹带没有密实,有裂缝、空鼓
100元/处
8
承插口没有安橡胶圈
200元/处
检查井
9
检查井位置、尺寸未按设计要求砌筑
1000元/处
10
井底高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200元/处
11
砌体砂浆未饱满
100元/处
沟槽回填
12
回填时未按规范清除沟槽积水
200元/处
13
回填材料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原材料试验并进行回填
500元/处
14
回填砂、土未按设计要求分层填筑、夯实
500元/处
道路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
路基清表
1
未按设计规范要求清除原地面的杂物
200元/处
2
清表后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碾压,压实度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500元/处
软土路基处理
3
进场原材料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使用
1000元/处
4
填筑材料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配比
1000元/处
5
填筑厚度未按设计规范进行填筑
1000元/处
6
填筑压实度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就进入下道工序
1000元/处
7
填筑范围在有积水的情况下进行填筑
500元/处
8
浜塘四周没有按照设计规范设置排水沟、集水井
200元/处
土方路基
9
路基没有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设置路拱、两侧排水沟
100元/处
10
砾石砂垫层没有原材料检测报告情况下进行垫层施工
500元/处
11
压实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进行下道工序
1000元/处
12
石灰土没有按照配比要求进行施工
1000元/处
13
石灰土施工厚度没有按照设计规范施工
1000元/处
14
路基平整度没有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500元/处
15
土工格栅未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搭接
500元/处
路面工程
砾石砂垫层
16
砾石砂垫层没有原材料检测报告情况下进行垫层施工
500元/处
17
砾石砂垫层宽度、厚度、平整度没有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500元/处
18
砾石砂垫层压实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进入下道工序
1000元/处
水稳基层
19
水稳进场无配合比
200元/处
20
混合料拌合不均匀,有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200元/处
21
水稳基层宽度、厚度、平整度没有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500元/处
22
水稳基层纵断高程、横坡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00元/处
23
抗压强度、压实度、弯沉值没有达到设计图纸要求进入下道工序
1000元/处
24
碾压检查合格后没有覆盖或洒水养生
200元/处
侧平石安装
25
侧平石进场无质保书进行施工
100元/处
26
侧平石施工后不直顺
100元/处
27
侧平石缝隙宽度不均匀
100元/处
28
侧平石砂浆勾缝不饱满
100元/处
沥青面层
29
透层进场无质保书进行施工
100元/处
30
透层施工没有全面覆盖的
100元/处
31
沥青进场施工没有提供必要的质保资料的
200元/处
32
沥青进场温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500元/处
33
沥青施工前无厚度控制线
500元/处
34
沥青施工后